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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論史

    這個問題的答主除了“坐古談今”老師和“只愛潘多拉”老師相當理智之外,其他人都有錯誤引導的嫌疑,他們根本就沒有看清楚元朝這個政權的實質,並不是所有的蒙古人都是統治者,也並不是所有的漢人都是被剝削者。被剝削的只有底層的蒙古百姓和底層的漢族百姓。就是說在元時階級矛盾是遠遠大於民族矛盾的。

    我想先請大家看一份載於《元典章·吏部卷一·內外諸官數》上的資料,這份資料記載了元朝內外官員的數量,朝官總數量為2089人,其中漢人數量為1151人;京官總數量為506人,其中漢人數量為351人;外任官員19859人,其中漢人數量為14236人。從人數比例上來看,漢族官員在元朝廷佔據了絕對的優勢。

    我再請大家看一則在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的事例,有一個叫汪惟和的大臣嚴格執行了忽必烈關於兵器的禁令,連自己家族的兵器也一律上繳。就在此時,忽必烈卻提出了反對意見,表示你們家和別的漢人是有區別的,你們家不禁止持有兵器。

    汝家不與它漢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執之。

    整個元朝對兵器的禁令那是相當嚴格的,可是這個禁令對與元政權合作漢人的地主階級卻相當的寬容,看來元朝對兵器的禁令只限於廣大的底層漢族群眾。

    從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到元廷的政權性質就是蒙漢地主階級聯合政權。在這個政權體系中,漢族地主的權益儘管受到了一些限制,但是注意他們仍然是統治階級的一份子,他們的地位並沒有實質上的改變,尤其是江南的漢族地主階級在元廷的保護下經濟規模那是相當的龐大,“一年有收三二十萬石租子的,佔著三二千佃戶”那是普遍現象。所以漢族地主階級在元朝時政治地位相對於蒙古貴族偏弱,而經濟地位那是相當的高。

    而底層的蒙古人和底層漢人一樣的悲慘,首先我來說說底層漢人的遭遇,就以寄身於漢族地主家的佃戶為例,那些大地主對上漲租稅隨心所欲,比官府的賦役還要沉重,佃戶若生男孩,便要接受奴役;若生女孩,不是為婢女就是為妻妾。甚至佃戶中男女婚姻,由於交不起地主索要的財帛而結不成婚。還有像奴隸一樣隨意典賣,這些悲慘的事實都一一記載於《元典章》中。

    又有佃客男女婚姻,主戶常行攔當,需求鈔貫、布帛禮數,方許成親。其貧寒之人,力有不及,以致男女怨曠失時,淫傷奔俗。

    而蒙古底層百姓的情況如何呢?

    先請大家看一則元仁宗時期的史料吧!

    帝諭省臣曰:“比聞蒙古諸部睏乏,往往鬻子女於民家為婢僕,其命有司贖之還各部。”

    所以,底層的蒙古人身為被剝削在元朝生活的也是非常的慘,甚至為了活命也是賣兒賣女。

    不僅如此蒙古人還被販運到海外去當奴隸。

    根據《元典章·刑部卷十九·禁下番人口等物》記載就在大德七年的三月,元政府明文規定市舶司官員要對出洋下海船隻進行嚴厲的搜查,若船隻攜帶蒙古人口被發現,就立即拘留治罪。

    如有將帶蒙古人口,隨即拘留,發付所在官司解省。

    還有《元典章·刑部卷十九·禁典買蒙古子女》反應出漢人、回回人、南人有買蒙古之子女為驅口的事實。以致於元廷不得不下此禁令。

    所以,在元朝廣大的底層蒙古人和漢人是被蒙古貴族和漢族地主剝削的物件,生活都好不到哪裡去。

  • 2 # 戴你看歷史

    元朝是第一個入主中原地區的少數民族,那麼在元朝統治下漢人百姓地位和生活怎麼樣呢?和以前漢族朝代統治有什麼區別嗎?其實區別不是很大,作為一個統治者,首先是要鞏固自己的統治,維護自己的政權,這是任何朝代都會去做的,但蒙古畢竟是少數民族,文化水平不一樣,因此在具體政策是有差別。

    我們先來看元朝政權的性質:

    處於統治地位的除了蒙古族、色目上層分子外,也包括漢人、南人和其他各族的貴族、官僚、僧俗地主等。在元朝政府的各級官吏中,蒙古人固然是核心,但除掌管天下兵甲機密的樞密院漢人不能參與外,在其他機構中,色目、漢人佔的比例並不小。

    據元朝中期吏部統計:

    朝官(中央政府官員)共有2089員,其中蒙古、色目有938員,漢人、南人有1151員。漢人、南人佔59.6%。

    京官(京都地方的官員)共有506員,其中蒙古、色目有155員,漢人南人有351員。漢人、南人佔69.4%。

    外任官(京都以外的地方官員)共有19895員,其中蒙古、色目有5689員,漢人、南人14236員。漢人、南人佔71.5%。

    因此元朝政權的性質,乃是以蒙古貴族為首,包括各族上層分子在內的封建統治階級對各族人民的聯合專政。因此生活在下層社會的各族人民生活都不容易。

    元朝的民族歧視和壓迫政策還是比較明顯的,不同的人種(民族)在政治待遇、法律地位、經濟負擔以及其他權利義務上都有種種不平等的規定。

    如在法律上規定,蒙古、色目和漢人犯罪後,分屬不同的機構審理。蒙古人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手,只可向司法部門申訴。蒙古人打死漢人,只需打五十七下,賠付燒埋銀;而“漢兒人毆死蒙古人”,則要處死,正犯賠付家產,餘者出燒埋銀。漢人、南人不得集體打獵,不得執持弓矢等武器,不得舉行宗教活動。

    在政府機關中,蒙古人任正職,漢人、南人只能充當副職。如地方上的官吏,以蒙古人充各路達魯花赤,漢人充總管,回回人充同知,形成定例。

    在科舉上,分進士為右、左榜,蒙古人以右為上,因而在右榜上的蒙古人、色目人都算上選,而列在左榜的漢人、南人就算低一級。蒙古人由科舉出身者,一開始委任就是從六品官,而色目人、漢人、南人則遞降一級。色目與北人“自以為右族身貴,視南方如奴隸”。

    在征斂方面,如括馬(一種強徵賦稅),蒙古人不括,色目人括取三分之二,漢人、南人則全部括取。

  • 3 # 鬼影問道化真身

    元朝所說的漢人是指原金國統治區,而不是南宋地區,南宋百姓稱為南人,南人等同於牲口,真正最苦難者為南人。北方金國地區的漢化女真丶漢化契丹丶漢人統稱為漢人,受壓迫好點,做官的也有。南人中的南宋賣國賊也可以有土地,也有做官的。

    犯了法的蒙古人也有被當成南人,作為奴隸處理,這個也是有的。但是蒙古統治者濫殺,從立國起一直到其滅國止,從未改變過。這個問題有大量正史丶野史為證。勸出題者一句,歷史是過去的統治者的事,與現在沒關係,總挑起這種問題,對國家不利。若您是漢人,請多為社會著想。若您是蒙族,這也是古人的問題,挑出火來,對蒙族絕不會是好事。若您既不是漢人,也不是蒙族,那您就居心不良!

  • 4 # 天長水秋

    題主說的漢人百姓在當時是指金朝地區的民眾?還是指今天意義上的包括南北方的普通漢人?為解答準確,意義統一,我就按後一種理解並回答。

    先說政權的構成。

    一、政權的建立多為各種勢力合成統一,蒙元政權的建立尤其如此。

    蒙古高原上零散的部落被成吉思汗於1206年統一,蒙元政權的構成成分就相當複雜。滅西夏,滅金朝,滅西遼,滅南宋,其高層都幾乎被蒙元政權所容納。漢人在這個蒙元政權裡所佔的份額,並不比其他色目所佔比例更低。這在《元典章》中有明確的記載。

    這份資料記載了元朝內外官員的數量,

    朝官總數量為2089人,其中漢人數量為1151人;

    京官總數量為506人,其中漢人數量為351人;

    外任官員19859人,其中漢人數量為14236人。

    從人數比例上來看,漢族官員在元朝廷佔據了絕對的優勢。

    以上內容可以理解為:不管是什麼樣的專制政權,不管什麼樣的敵人來了,不管他來勢多洶,都離不開當地土著的配合,比如劉備進川,當地土著的豪門大戶,該當官的還是在當著官,當百姓的很少有機會因為來了新統治者而鹹魚翻身,還是不得不當著百姓。當然反人類的那些除外。

    二、漢人百姓的地位如何?依然如故,該交的賦稅,該出的徭役一樣都不少。

    比之前有所變化的是生活在底層的漢人百姓分工有了變化。以前賦稅徭役大多一籃子出,有元一代則分工明確,農戶,工戶,兵戶,站戶,醫戶等等,注意,所有的職業都是固定不變的哈,擇業有風險,入行需謹慎(●°u°●) 」

    普通百姓有沒有機會改變身份地位?當然有!

    首先你得通蒙古語,然後你得有錢,再然後就是你現在能用的所有手段在元朝當時都好使,挖門盜洞,託人找關係,送上幾炮大禮,你發現自己進入了怯薛行列,然後沒幾天,你和你的家人就全都改變了。我只能說這些了。

    漢人有沒有當奴隸的?當然有!同樣的色目人蒙古人也有被賣為奴隸的。蒙古人與漢人打架,不得還手但可以告官,由官府定奪,蒙古人打死漢人是要給燒埋錢——這就是元代的法律創新,是現代意義上的民事賠償。

    儒釋道從業者都免除稅負徭役。儒者家只需要有一個人上學,準備迎接政府選拔;釋道只需要念好經,為天朝禱告即可。

    任何專制政權的構成都是金字塔型,權貴階層居於塔頂端,普通民眾構成塔身和塔基。不管是漢人還是少數民族建立的統治政權,哪一個政權的統治者是把人當成人的?就那麼一回事兒

    元朝統治時期的漢人們地位如何呢?我的答案——除了政治上地位不行,其他方面所差不多。

  • 5 # 北洋海軍炮手

    我們可以先看看為元朝盡忠的那些人物~

    韓因——“汝輩好百姓,何不出降歸田裡,而甘從逆賊驅使耶!

    卞琛——“中國子生也。視汝逆賊,真狗彘也。吾寧義死,不從賊生!”

    吳德新——“我生為皇元人,死作皇元鬼,誓不從爾賊!”

    顏瑜——“爾大元百姓,天下亂,募爾為兵,而反為叛逆。我腕可斷,豈能為爾寫旗從逆乎!”

    曹彥可——“我儒者,知有君父,寧死耳,豈為汝寫旗者耶!”

    張桓——“吾恨不能手斬逆首,肯聽 汝誘脅而折腰哉!”他殉國之後,連賊黨也對人嘆息說:“張御史真鐵漢 ,害之可惜!”

    李黼——“殺我!毋殺百姓!”當一郡百姓聽聞黼之死訊,哭聲震天,相率抬棺,葬於東門外。

    李齊——“吾膝如鐵,豈肯為賊屈!”

    蕭景茂——“狗盜,我生為大元民,死作隔州鬼,豈從汝為逆耶!” 賊以刀抉其口至耳傍,景茂罵不絕聲而死。

    丁好禮——“我以小吏致位極品,爵上公,今老矣,恨無以報國,所欠惟一死耳。”

    以上是摘選的為元朝殉節的漢人知識分子,明初這些盡忠死節計程車大夫得到了知識分子的熱情謳歌,甚至宋濂編撰明史的時候也讚揚他們恪守臣節,寧死也不從賊附逆的氣節。

    說實話,我都為他們的氣節震撼!

    最後補一張圖

  • 6 # HuiNanHistory

    在古代的任何歷史時期,老百姓的社會地位都很低下,都是屬於被壓迫的人群。

    我不覺得元朝對老百姓的壓迫,與漢朝、唐朝、宋朝和明朝相比存在什麼本質上的區別;老百姓遭到的剝削,不會因為統治者的族屬就有所改變。

    當然,就宏觀的政治政策而言,元朝確實存在重蒙古而輕漢人的取向。例如,元末明初學者葉子奇《草木子》指出:

    元朝自混一以來,大抵皆內北國而外中國,內北人而外南人。以至深閉固拒,曲為防護,自以為得親疏之道,是以王澤之施,少及於南,滲漉之恩,悉歸以北。

    這種重北輕南的格局,確實曾使元朝在統治末期面臨著巨大壓力。對於上述客觀存在的事實,沒有必要否定。

    然而,葉子奇所強調的主要是取士的問題;與北人相比,南人基本上是被排除在統治階層以外的。但這種南/北的地理政治分野,不能無限擴大到元朝統治時期的任何方面。

    事實上,元代蒙古、色目人散居各地,與漢人相混,致使彼此擁有密切的交往,雙方並非是孤立對峙的兩個集團。這也為不同民族的融合,奠定了基礎。

    總而言之,古代老百姓的社會地位在任何時候都是悲慘的,無論是漢人還是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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