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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隸屬於皇帝直屬的衙署中有錦衣衛、東廠、西廠、內行廠,這些衙門都屬於皇帝直接調動的軍隊或者宦官衙門。
錦衣衛是朱元璋建立的,後來權力逐漸擴大,朱棣為了制衡錦衣衛,就設立了東廠。西廠是朱見深因為北京城“妖狐夜出”(1476年)等詭異事件發生後建立的,本來是為了蒐集民間情報,保護皇帝的安全,後來在宦官汪直的操作下,權力短時間內急劇擴張,權力在東廠之上,權力過度集中,自然惹來內部宦官和朝廷官員的激烈抨擊,短命撤銷。
明神宗時期,大宦官劉瑾對權力的膜拜更上一層樓,設立了內行廠,權力更大,東廠、西廠、錦衣衛都在其監督管理之下,不過隨著劉瑾的被殺,內行廠也就撤銷了,只有短短五年時間,同時撤銷的還有西廠。(錦衣衛劇照)
明朝為何沒有北廠和南廠?明皇帝直屬的組織機構中,帶有方位“東西南北中”的衙署必須要謹慎使用。“中”這個名稱一般是不能用的,在皇宮中“中”代表的是皇帝,奏摺不批則稱之為“留中”,這個方位是禁忌。劉瑾集中權力是建立的“內行廠”就是用“內”代替了“中”,稍有不慎,人頭落地,這是機構設定的常識。(朱棣像)
“中”這個方位不能用,東、西、內這些方位都有了衙署用了。其實南和北這兩個方位的衙署早就有了,明朝錦衣衛分:南鎮撫司和北鎮撫司。
一、南鎮撫司。
明成祖朱棣時期,有鑑於錦衣衛權力過大,將錦衣衛鎮撫司分為南北兩個司,其中“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軍法、軍紀糾察。
南鎮撫司下轄五個衛所,統領官員稱千戶、百戶、總旗、小旗,一般人員稱校尉、歷士。南鎮撫司沒有特務功能,只是內部紀律檢查機構,這樣的機構在明朝的所有衛所中都有設定。
二、北鎮撫司。
北鎮撫司是朱棣增加的機構,是真正意義上的特務組織,主要負責皇帝欽定的案件,專門負責“詔獄”,皇帝下達了詔書(書面或者口頭上的詔書)督辦的案件。
北鎮撫司有“詔獄”,擁有偵查、逮捕、行刑、處決犯人的權力,他們審查的案件都不經過刑部,是皇帝直屬的特務組織。
北鎮撫司的組織架構和南鎮撫司基本相同,擁有五個衛所,其他設定一樣。
明朝嘉靖年間,北鎮撫司的權力達到頂峰,素有“北鎮撫司十三太保”之稱。(西廠第一任廠公汪直劇照)
明朝皇帝特務機構設定全稱如下:錦衣衛分南鎮撫司、北鎮撫司;存在1382-1645年,明朝滅亡後清朝沿用了一年。
東廠全稱東緝事廠;存在於1420-1644年
西廠全稱西緝事廠;1477-1482,1506-1510年,存在兩個五年的時間段。
內行廠別名“大內行廠”、“內廠”、“內辦事廠”;存在時間1506-1510。
在用方位名稱命名衙署機構名稱上最忌諱的是和皇帝不要有衝突,其次,已經有方位名稱的衙門基本都不用。
南北鎮撫司早於東廠、西廠、內行廠,這兩個方位已經用了,後面的衙署機構自然也不能用了! -
3 # HuiNanHistory
雖然沒有北廠和南廠,但是明朝有南北鎮撫司。
也就是說,東、西、南、北四個方向,都被各種特務機關佔據了,有種各守一方的既視感。
先說說南北鎮撫司的問題。
這兩個鎮撫司其實都是錦衣衛內部的機構。原本都叫鎮撫司,是在明成祖永樂年間,闢出了北鎮撫司。
自此以後,鎮撫司分為南、北二司,兩個鎮撫司的執掌是不同的:
南鎮撫司
主管一般衛、所人員的犯罪稽查、審訊和判決,承擔一定的情報任務。
北鎮撫司
主管各地藩王、官員的秘密監視,有詔獄的權力,也就說是純粹的特務機構。
南北鎮撫司的軍士被稱為“緹騎”。根據明人的記載:
往者魏(忠賢)、崔(呈秀)之世,凡屬兇網,即煩緹騎,一屬緹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樂矣。由此可見,南北鎮撫司的可怕完全不亞於東、西二廠。
事實上,東廠成立的時間比這南北鎮撫司出現的時間還晚。既然南北已經被人先用了,所以就只能往東西方向發展了。
總而言之:明朝的東西南北都有特務機構。南北鎮撫司的時間,比東廠還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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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作為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發展的頂峰階段,其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但同時在其政治制度上產生了極具特色的廠衛制度。《明史·刑法志三》中載有: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從明太祖朱元璋開始設立錦衣衛,逐漸形成的廠衛制度是中國政治制度史中一塊獨立的單元,從其產生到其最終消亡歷經200餘年。不同版本的中國通史教材對於這一制度的普遍性結論一般都類似於此:“廠衛是極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的產物,它的出現,也標誌著君主專制統治的加強。”將這一制度視為明王朝的中央集權專制制度的結果。一、廠衛的產生及發展消亡過程廠衛是廠和衛的合稱,指的是明朝內廷偵察機構,。衛,指錦衣衛;廠,指東廠、西廠和內行廠。因為二者關係密切,後人將這兩大系統合稱為廠衛制度。它們的產生淵源、發展情況、最終消亡的基本概況大致如下: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有關於錦衣衛的來源,《明史》中的記載是這樣的:“太祖即吳王位,其年十二月設拱衛司,領校尉,隸都督府。洪武二年改親軍都督府,統中、左、右、前、後五衛軍,而鑾儀司隸屬。六年造守衛金牌,銅塗金為之。長一尺,闊三寸。以仁、義、禮、智、信為號。二面俱纂文:一曰守衛,一曰隨駕。掌於尚寶司,衛士佩以上直,下直納之。十五年罷府及司,置錦衣衛。所屬有南北鎮慰司十四所,所隸有將軍、力士、校尉、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錦衣衛下設經歷司與鎮撫司,經歷司主管文卷出入;鎮撫司分南北,南鎮撫司管理本衛的法紀、軍籍,北鎮撫司專理詔獄,。錦衣衛的長官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在其組織內,錦衣衛官員有指揮使一人;佐官有同知、僉事、鎮撫、千戶所;下屬有將軍、力士、校尉。朱元璋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設立錦衣衛,到其晚年的時候鑑於錦衣衛權勢太重,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就下詔書“申明其禁,詔內外獄無得上錦衣衛,大小鹹經法司”。取消錦衣衛。
然而在靖難之役發生後,明成祖朱棣為了壓制臣民對他的不滿,於永樂元年(1403年)重新又恢復錦衣衛的所有設定和權力。自洪武十五年(1382年)設立,經過中間短暫取消到永樂元年(1403年)重設,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明朝滅亡,錦衣衛才退出歷史舞臺, 前後共存在了200 多年。 東廠:官署名。據《明史》中記載:“東廠之設,始於成祖。……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為耳目。故即位後專倚宦官,立東廠於東安門北,令嬖暱者提督之,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主和廠督,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除此以外,東廠中設千戶一名,百戶一名;掌班、領班、司房若干;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 東廠自永樂十八年(1420年)建立後, 一直與錦衣衛並存, 存在時間前後長達200 餘年。西廠:官署名。成化年間,宮中出現“妖人”李子龍用符術與太監勾結私入大內,明憲宗藉此加強特務統治,於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又分別設西廠刺事,以汪直督之,所領緹騎倍東廠。
西廠的軍官主要從禁衛軍中選拔,這些人再自行選置部下,短短几個月內,西廠人員極度擴充,其勢力甚至超過了東廠。西廠在明朝歷史上只短期存在過,由大宦官汪直提督廠事,在其後的權力角逐中汪直失敗,被調出京城,西廠也於成化十七年(1482年)隨之解散。到了憲宗的孫子武宗繼位後,大太監劉瑾掌權,西廠於正德元年(1505年)復開,其權勢超過東廠。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被凌遲,西廠又被撤銷。西廠存在時間很短,僅十年左右。
設立原因:以上從錦衣衛和東廠、西廠、內行廠從建立到最終消亡的過程可以看出這一制度的產生不是歷史的巧合,而是有其特定的原因的:1、從制度上來看,宰相的廢除使得中央政府出現了一定的權力真空。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 (1380年),將丞相胡惟庸以“圖謀不軌”誅殺,並乘機廢除宰相制度後,並將廢除宰相作為祖訓,告戒子孫後代:“以後嗣君,其勿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取消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國家政事,一切大權都由皇帝一個人掌握了。然而“廢除宰相制度,集大權於皇帝一人,大臣既不被信任,政務叢脞,皇帝又管不了許多,於是政權便落到宦官身上。宰相制的廢除使得既可以分擔皇帝政務,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帝王個人心智不足的機制不復存在。因此可以說廠衛制度是明朝被廢除的宰相制度的異化替代物,是中國封建王朝皇權高度集中的產物。 2、明朝皇帝與官員的僵持關係,使得皇帝與官員之間的信任關係不復存在。“疏遠和不信任越來越成為明代皇帝與官員的關係特點,因此皇帝選擇由自己的親兵親自密查官民的言行。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司徒林教授的《南明史》、黃仁宇教授的《萬曆十五年》中對於明朝皇帝與百官的疏遠關係都有詳細介紹,甚至將皇帝與官僚之間這種不信任的關係視為促使明朝滅亡的重要原因。皇帝不信任大臣,而自己一人又無法對整個官僚隊伍實施有效的控制,只好利用身邊的心腹來代行職責。3、宦官在明朝作為一個官僚階層善於迎合皇帝的特點,使得明朝皇帝一步步傾向於他們。從廣義上講,宦官這個群體也可以算作官僚機構的一部分,同時他們具有很多士大夫階層所不具備的特點:首先,宦官是皇帝的家奴,身處內宮,和皇帝溝通起來更加方便,也更善於揣摩皇帝的心事、迎合皇帝的意思。 其次,宦官本身是閹人,在社會上沒有地位,他們唯一能夠依靠的就是皇帝,所以他們在為皇帝辦事的時候往往更忠心,不象士大夫階層,往往以拯救天下蒼生為己任,有時會與皇帝發生衝突。 第三,宦官並非目不識丁的粗人,相當數量的宦官文化水平並不低,他們作為皇帝的私人秘書完全可以勝任,也不會向一般文人那樣有那麼多異議。 最後,宦官是后妃與外界溝通的主要途徑,后妃如果想對朝政施加影響,就必須與宦官聯合。 4、廠衛制度的設定與明初統治者自身的生活經歷有關。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明初期的統治者特別是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對其皇權的維護有著強烈的慾望,這就使得廠衛的職能被擴大了。在帝王專制的時代,帝王個人的素質意願往往決定了這一朝代的發展狀況。而同時“獨裁者不但對一切臣民都不放心,就是對他自己的特務也不會完全信任的,往往另外用一批特務來監視偵察這一批特務。內行廠就是這種特務之特務的機關。”18這也是明朝特務機構重重設定的一個原因。總之,由於出身的特殊性,明朝初期皇帝對於集權統治的需要分外突出,專制政權的內部需要,使得丞相作為一種制度在明朝被廢除了,同時皇帝與朝廷百官的對峙關係使皇帝對官僚非常不信任甚至是充滿敵意,因此皇帝就需設立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之外的勢力供自己使用,這個時候作為皇帝親兵的錦衣衛和內臣的宦官就被授予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