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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畢畢小超人OL

    這裡是嗶嗶超人。

    蝙蝠俠,美國漫畫最受歡迎也是最成功的超級英雄角色。而至於小丑,最受歡迎的超級反派,無論是漫威粉還是DC粉,沒有漫迷會說自己不愛小丑,但沒有人知道小丑的真名以及真實的背景。在大概2016年時的蝙蝠俠年度動畫電影《致命玩笑》裡,這對冤家又再次狹路相逢,這是首次對小丑的起源有一個完整的交代。同時也說明了,為什麼蝙蝠俠一直不殺小丑的原因,不單單是因為“不殺人”的信條。

    這是DC首部R級動畫電影所以沒能在天朝傳開,很多漫迷都沒能看到這部完完全全以小丑為主角的動畫電影。不過沒事,還是老樣子,大家搬好小椅子,今天故事的主角是大家最愛的.....小丑!

    “我想你應該去換個新工作。”是一個婦女對著一個男人埋怨道。男人是一個脫口秀演員,但因為一直編不出搞笑的段子,很長時間內都沒能受到歡迎,“閉嘴!我辭了化工廠的工作就是為了追逐我的夢想!”而這個男人就是小丑最開始的樣子,是一個很普通但卻把幽默當做夢想的青年人。但由於實在的窮困潦倒,男人還是失去了妻子,為了得到賴以生存的錢,一個偶然機會讓小丑結識了一個打算盜竊他原本工作地方的犯罪組織。“只要你能夠幫我們偷到那個東西,這些...”眼前這個結實的黑色西裝男人從椅子的右側拿出了一個黑色箱包,“這五百萬美金就都是你的了!”那麼多錢!足夠讓後半生無憂了,男人這樣想著於是答應了條件。“來,把這個戴上。”西裝男人又從椅子的另一側拿出一個紅色的頭罩扣在小丑頭上。

    他們潛入了化工廠,但被警衛發現了。匆忙之中,男人不慎跌落化工廠的硫酸池裡,他的面板從此被腐蝕,臉的顏色猶如死灰,因為無法接受現狀,男人瘋了,他終於變成了小丑。

    故事回到現在,蝙蝠俠追逐小丑來到了一個廢棄的化工廠,經過一番打鬥,蝙蝠俠終於抓到了小丑,其實他很想殺死小丑,“殺了我吧!”小丑衝蝙蝠俠嚷道。“不,如果我殺了你,那麼,我和你還有什麼區別?”蝙蝠俠放開了小丑,“你還有機會,你是可以被感化的,你只是,突然那麼一會兒,神經大概出了點問題,但其實你是個好人。”蝙蝠俠終於說出了自己的心聲,一直以來,他從未覺得小丑是個超級罪犯,反而是一個可以改過自新的人。對於蝙蝠俠來說,小丑就像是自己的墮落後的樣子,他曾經也是有家庭、有夢想,同時也為了這些努力拼搏過,他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哥譚市民,就像大街上隨處可見的那樣。

    故事完了。蝙蝠俠永遠都不會殺小丑,就像不會殺任何一個人一樣,不是因為單純的“不殺人”,而是在他看來,所有人都是還有機會的,都是可以被救贖的。

  • 2 # 阿正說動漫

    木有哦~~

    不過這部電影太經典了,它把蝙蝠俠和小丑之間的關係聊得很透徹,我這裡也順帶詳細介紹一下這部電影吧。

    《蝙蝠俠:致命玩笑》

    這個故事的評分相當兩極,原著漫畫憑藉著9.0的高分躋身神作之列,

    而動畫電影版卻只得了6.5分,這個分數在DC動畫裡堪稱低谷了。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於蝙蝠俠與蝙蝠女發生了關係,讓觀眾無法接受,

    而更關鍵的,則在於這部動畫存在著一個致命傷:

    改編情節過於割裂。

    全片出現了兩個反派,兩個反派沒有明顯的關聯,導致70分鐘的電影恍如分成了上下兩集。

    直到後半部分關於小丑的情節,節奏和邏輯才算是回到正軌。

    可即使如此,如果你不習慣原著漫畫的畫風,我仍然推薦你看這部影片。

    因為它把蝙蝠俠、小丑的共通與分歧,特別是小丑的內心世界,

    都講得明明白白,而且還為你打開了一個新角度。

    看完你可能會陷入森森的思索中,開始一段自我懷疑:

    我為什麼有時覺得小丑說得有點道理……我是不是要瘋了?

    故事依然發生在罪惡橫行的哥譚市,蝙蝠俠依然是阿爾弗雷德的少爺。

    只是在本片中,蝙蝠俠多了一個夥伴——蝙蝠女。

    蝙蝠女芭芭拉的父親,是我們的老夥伴戈登警官。

    接過父親的大旗,幫布魯斯叔叔除暴安良,沒毛病。

    可問題是,蝙蝠女本質上仍然是個少女。

    青春少艾的她對愛滿是憧憬,所以在聯手緝兇的過程中,她不可自拔地愛上了蝙蝠俠。

    生活中充滿Sunny的她,也缺乏經驗,自信爆棚,不懂得人心有多麼可怕。

    用蝙蝠俠的話說,就是“沒有見過深淵”。

    而一次惡性劫案卻徹底改變了她的認知。

    劫案的匪首對蝙蝠女“一見鍾情”,展現出了極強的痴迷,

    而不諳人心險惡的蝙蝠女,卻或多或少在縱容這種痴迷,

    因為她想加以利用,以便更快將他緝拿。

    可沒有想到,狡詐的匪首反而利用了蝙蝠女自作聰明的心理,

    設局陷害,差點將蝙蝠女和蝙蝠俠一網打盡。

    嫁禍給自己也就算了,居然連自己喜歡的蝙蝠俠也被捲入危險,

    於是,憤怒、委屈、自責、恐慌一瞬間衝上腦門,

    當蝙蝠女回過神來時,匪首已經快被她活活打死了。

    這時她才明白過來,不僅罪犯有惡念,

    每個人的心中都存在著深淵,當仇恨、厭惡等情緒襲來,深淵就彷彿在發出邀約:

    “殺了他!”

    蝙蝠女沒有自信抵禦這種蠱惑,她宣告退出,成為了一個普通女孩。

    講到這裡,鬧心的第一部分就結束了。

    下面讓我們有請今天的特邀嘉賓——小丑,閃亮登場!

    在本片中,小丑已經被蝙蝠俠關進了阿卡姆天才罪犯監獄 精神病院,

    但熟悉小丑的我們可以猜到,單憑阿卡姆怎麼關得住他?小丑又雙叒叕越獄了。

    正常人越獄後,要麼是過一段舒服日子,要麼是找人尋仇,

    但小丑並沒有去殺蝙蝠俠,而是先幹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買下一個廢舊的遊樂場,收編各路怪胎與瘋子,

    有雙頭同體的芭蕾舞者,有渾身是毛的怪異大漢,還有一群打扮成丘位元的醜陋侏儒,

    裝飾也極盡詭異瘋狂,儼然將遊樂場打造成了瘋子的天堂。

    而第二件事,則是闖入戈登警官家中將他劫走,更喪盡天良的是,

    他將蝙蝠女芭芭拉的脊椎打斷,並且侵害了她。

    最終導致芭芭拉高位截癱,再也無法走路。

    這種做法,比殺人更為殘忍,也更加瘋狂,

    而這,是小丑用鮮血向蝙蝠俠發出的邀約。

    “來~殺~我~啊!”

    芭芭拉血債未償,戈登警官性命堪憂,

    蝙蝠俠的答案當然只有一個:我來了!

    於是在光怪陸離的瘋狂遊樂場,蝙蝠俠與小丑展開了決戰。

    故事到這裡,問題來了:

    小丑為什麼如此執迷於蝙蝠俠?

    如果是有仇,為何不直接殺他,而是不斷挑戰他的底線,甚至千里送人頭,想讓蝙蝠俠殺掉自己?

    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蝙蝠俠和小丑是如此相像,又如此背道而馳。

    他們都誕生在哥譚市這個罪惡之城,也都曾擁有過平靜幸福的生活。

    蝙蝠俠布魯斯·韋恩家境優渥,父母恩愛;

    而小丑雖然連房租都付不起,卻有著善解人意的妻子和即將降生的孩子,對生活充滿憧憬與希望。

    而他們的人生,也同樣在一天之內分崩離析。

    犯罪小巷的槍聲瞬間帶走了布魯斯的雙親,隨之而來的是無窮無盡的暗夜。

    而一場大火,也讓小丑的妻兒雙雙離世,他自己則被人構陷,跌入化學制劑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用小丑的話說,蝙蝠俠與他一樣,都擁有“倒黴的一天”,

    希望、未來、光明,在一天之內全部毀滅,這是正常人無法承受的。

    於是,蝙蝠俠與小丑誕生了,原有的人格失去主導地位,

    布魯斯淪為蝙蝠俠白天的偽裝,而曾經的那個脫口秀演員,早已被小丑趕去了九霄雲外。

    這也是他們最深層的相像之處,他們在某種程度上,都不是正常人。

    既然他們如此相仿,為什麼一個是黑暗騎士,一個是混亂的代名詞?

    這與哥譚市的大背景有關係,本片的第一個故事已經講清楚了:深淵無處不在。

    罪惡的哥譚市到處是痛苦與絕望,每個人的生活隨時都面臨著“倒黴的一天”,

    如果人生遭遇了滅頂之災,該怎麼辦?

    一個善良而理智的人,會感到痛楚、心存不忍,所以面對暴行,他們顯得很是無力。

    可一個毫無顧忌的瘋子,卻令惡人都感到膽戰心驚。

    這就是小丑發瘋之後,所有罪犯都不敢惹他的原因。

    深淵在向小丑招手,小丑則做出了最輕鬆又最有效的抉擇——

    跳下去,瘋下去。

    哥譚市讓小丑絕望,那麼小丑就反過來用瘋狂的殺戮,讓整個哥譚市隨著他的節奏跳起怪異的舞步。

    無數絕望的人都在踐行著小丑的這條路,一次又一次,彷彿這就是唯一的選擇。

    站著說話不腰疼→世界崩塌→瘋狂墮落,小丑認為這就是必然的法則,也是世界的無趣之處。

    (背景閃爍的燈牌意為:哥譚在走向瘋狂【Gptham’s to range】)

    但是,哥譚市還有一個蝙蝠俠。

    他的痛苦不比任何人少,他在深淵邊緣的次數比任何人都多,但是他仍然站在了懸崖邊,倔強地不肯跳下。

    不僅自己不肯突破底線,還要團結戈登警長在內的力量,證明了哥譚還有一條路可以走:

    用法律,用理智,用正義引導一切回到正軌。

    這是二人最大的分歧。

    (臺詞為小丑對蝙蝠俠的控訴)

    在這不斷重複墮落的無趣世界裡,蝙蝠俠偏偏不肯崩潰,這令小丑好奇而著迷。

    可與此同時,如果蝙蝠俠不墮落,就意味著一件可怕的事情:

    瘋狂不是唯一的路。

    小丑發瘋不再具有必然性,也不再預示著世界的走向,只不過是發瘋,而已。

    這也令小丑恨極了他。

    所以小丑逼著戈登不斷看著親生女兒遇害的照片,唱著瘋狂的歌曲,企圖把戈登逼瘋。

    然後下一步,就是讓蝙蝠俠殺掉自己。

    永不殺人的蝙蝠俠,如果情緒失控殺了人,就無異於落入了深淵。

    這樣,小丑才能證明,理智是暫時的,瘋狂才是永恆。

    但其實不斷的證明,就恰恰說明了小丑的恐懼,他恐懼蝙蝠俠才是對的。

    所以對蝙蝠俠,小丑既痴迷,又厭惡,既瞭解,又恐懼。

    在故事最後,蝙蝠俠向小丑伸出了手,希望他能回頭。

    而小丑講了一個笑話,讓嚴肅的蝙蝠俠哈哈大笑:

    兩個瘋子逃離精神病院,一個瘋子跳上了牆頭,另一個不敢上去,於是牆上的瘋子說:

    “我開啟手電筒,你沿著光束上來。”

    而牆底的瘋子說:“我才不,你如果半路關了手電,我不就掉下去了嗎?”

    小丑是瘋子,可伸出援手的蝙蝠俠又何嘗擁有光明?

    那看似明亮的手電筒,照出的不過是一片聊以慰藉的虛無,

    只是蝙蝠俠仍要在無窮無盡的雨夜裡試圖扭轉局面,而小丑則早已放手走入瘋狂的極致。

    因此他們永遠不會和解。

    其實,每個人的心底好像都有小丑的瘋狂因子,當我們痛苦、悲傷的時候,他就會跳出來,

    指著這個世界笑著喊著:

    Why so serious?

    面對人生的種種磨難,我們動用所有的理智和善意,去避免成為小丑。

    也許,這就是小丑予人最深的恐懼、和最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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