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毛開雲

    1月14日,本人寫過一篇文章,大體意思是:南韓法院重審朴槿惠案,估計很多人都已經沒有期待,只想看看還能出一些什麼意外。果不其然,1月15日,朴槿惠案發回重啟的首次公審,確實給了世人一個大大的意外——公審僅持續5分鐘。這給了南韓法院一個重重的耳光。

    朴槿惠肯定不會出庭,南韓法院難道不清楚?從2017年10月之後,朴槿惠就不再相信南韓法律、南韓法院,就不再出庭受審,南韓法院完全應該意識到發回重啟的首次公審,朴槿惠也肯定不會出庭。僅僅5分鐘的首次公審,由於朴槿惠的缺席,當庭未能進行審理,讓南韓大法院顏面無存。

    按照規定,被告人有義務在刑事審判公審日期出席。但是,朴槿惠就是不履行出庭義務,就是要與南韓法院過不去,就是要把南韓法律當兒戲,就是要讓南韓法官成為判斷“葫蘆案”的“葫蘆僧”,誰能把朴槿惠怎麼樣?誰敢把朴槿惠怎麼樣?據報道,當天,朴槿惠以健康問題為由,提交了不參加審判的說明書——這可是朴槿惠一如既往拒絕出庭的理由,一如既往洗刷法院和法官的藉口。

    報道稱,裁判部預計於1月31日對朴槿惠案進行終審,預計法院將於2月末或3月初,宣告朴槿惠發回重審的判決。但是,無論終審還是發回重審的宣判,估計朴槿惠都不會出席,對宣判結果都不會在意,希望南韓法院對此應有充分準備,不要到時候又因為朴槿惠的缺席而影響審判——僅僅5分鐘就草草結束。

    南韓法院已經在朴槿惠案及其系列案中,將法律權威和公信力蠶食得差不多了,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就在外界都認為南韓三審法院將對朴槿惠案作出終審宣判時,南韓三審法院竟然將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和國家情報院賄賂案全部發回重審,讓外界大跌眼鏡。這不僅是給了朴槿惠和外界一個驚嚇,也給了一審、二審法院一個驚嚇。

    當下,外界幾乎已經不關注朴槿惠案,對朴槿惠到底犯了什麼罪、會被判什麼刑期根本不關心,唯一感興趣的一點是在朴槿惠案審判過程中會出什麼意外:朴槿惠案發回重啟的首次公審僅僅持續5分鐘,第二、三次公審是否會持續3分鐘、2分鐘,甚至法官乾脆就說兩句話、4個字:開庭!休庭!呵呵,南韓法院真有意思!

  • 2 # 淡然小司

    根據韓聯社最新的訊息,南韓高法針對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和國情院受賄案合併審理,在1月15日開庭,然而,令人大跌眼鏡的卻是這場神理僅僅持續了五分鐘,就宣佈結束。按照南韓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人有義務在刑事審判公審日期出席。然而,朴槿惠就是不出庭,也不接受南韓法院的審理。

    其實早就有南韓媒體預測,已經被關押在首爾拘留所的朴槿惠很可能不會出庭。其原因就在於朴槿惠在2017年10月16日就已經做出了不再出庭的承諾,那是在朴槿惠接受第一次庭審之後,就已經看到了南韓法律對自己的不公,因此,對於以後的審判,朴槿惠都是以拒絕出庭做抵制。而關於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國情院受賄案的相關案件,都沒有出庭受審。對於這次南韓高法將兩案並審,而朴槿惠同樣也沒有出庭,這也導致南韓高法沒能對朴槿惠的案件作出判決。

    其實南韓法院和南韓檢方對於朴槿惠案件,顯然都在拉扯,畢竟是不想讓這樣的案件儘快了結。在2019年的7月25日,南韓高法對於國情院受賄案作出了終審判決,可是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南韓高法直接駁回了二審判決,發回首爾地方法院繼續審理。而在二審中朴槿惠被判5年有期徒刑,追回贓款27億韓元。而對於親信干政案是在2019年8月29日進行終審判決,而南韓高法依然延續了駁回的決定。親信干政案二審中朴槿惠被判25年有期徒刑,此外她還要承擔200億韓元的罰款。

    而如今時過4個月,南韓高法缺將兩個案件合併到一起,準備進行審理,可是朴槿惠的拒絕出庭,也讓南韓法院實在是打臉。畢竟朴槿惠的拒不認罪,就已經是相當尷尬。南韓一向對外生成司法體制是公正,可是對於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拒絕認罪,這本身就是對南韓司法體制的不信任。而且在南韓社會當中也存在著一些支援朴槿惠的民眾,他們也一再聲稱支援朴槿惠,並且要求文在寅政府釋放朴槿惠。雙重作用的結果讓南韓法律顯得十分尷尬,朴槿惠的罪行能否屬實讓人很是懷疑。

    如今南韓高法僅用了五分鐘就結束了審理,顯然,這樣的審理只能是自我打臉。而南韓國內的司法體制改革,讓南韓檢方的權利受到了極大的制約。南韓國會1月13日通過了一項法案,取消了存在65年的檢方特權。這就意味著從此檢警一體化被取消,南韓檢方不再擁有指揮警方的權力。那麼,對於南韓檢方和警方之間就成了同級協作的關係,南韓檢方無法再隨意指揮警方調查總統等重要職位。

    南韓的政治鬥爭相當複雜,而涉及到朴槿惠的案件也是牽扯眾多。文在寅並不想讓朴槿惠被輕易定罪,以免日後面臨是否特赦朴槿惠的尷尬。而南韓檢方和法院也同樣在扯皮,南韓檢方也想利用朴槿惠的相關案件與文在寅作籌碼,可是南韓法院又不想讓南韓檢方拿更多的問題來威脅文在寅政府。畢竟雙方之間的權利鬥爭,讓任何一個可能涉及到的相關問題都會變得越加複雜,而朴槿惠案件自然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環。(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

  • 3 # 書中有毒

    按照南韓《刑事訴訟法》規定,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的案子,審理的期限是2~6個月。朴槿惠案被大法院於11月28日發回,由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掐指一算,在今年的5月底審理完結,都是符合法律程式的。

    1月15日是首爾高等法院的重審程式中的首次審訊,按照常規,是屬於“點卯”性質的,被告朴槿惠一如既往地沒有出庭,開庭只5分鐘就休庭(結束),也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這本來就是個“走過場”的作秀,有人想透過這樣的迴圈往復——用法律的手段把朴槿惠拖死,讓朴槿惠案永遠處於現在進行時,徹底切斷朴槿惠進入特赦程式的通道。

    道理不是明擺著嗎?即便是重新審理——不論是親信干政案,還是國情院受賄案,檢方也沒有任何新的補充證據,被告朴槿惠的律師柳榮夏當然是一如既往的進行無罪辯護。法院還審什麼呢?在事實的重新認定和量刑標準上,法院斷然不會在前者上動腦筋,只能在量刑上耍花招——不就是再加幾年刑期嗎?最最嚴重也就是判個無期徒刑,法院有本事還能判個死刑嗎?南韓早都廢除了死刑!

    對朴槿惠來說,判刑32年和320年有什麼區別呢?就這麼一樁簡單明瞭的莫須有的案子,已經摺騰了1000多天了。大法院直接改判多麼省事啊,為啥還要如此的浪費司法資源?如此消耗納稅人的錢呢?

    幾乎可以肯定的說: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朴槿惠案,如何量刑,完全處於人們的預期之中,既不會有什麼意外滋發,更不會有什麼懸念兜生,對廣大吃瓜群眾來說,朴槿惠案就像一個雞肋——嚼之無味,棄之可惜。作為被告的朴槿惠自己,也根本不把它當做一回事——不屑之中嗤之以鼻。因為她早看透了,這是一場赤裸裸的政治陷害!所以她早已經做好了繼續經受史無前例磨難的心理準備。真相終有大白於天下的那一天!烏雲可能遮得了Sunny一時,不可能遮得了一世!文在寅還能當幾年總統呢?

  • 4 # 適情雅趣

    儘管首次公審只進行了5分鐘,但也是二審法院走完了一個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式。也就是說,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國情院受賄案被大法院發回去重審,二審法院必須這麼走。至於時間的長短,按照之前的報道:大法院發回重審的理由充分,預計重審不會耗時長久去判斷,5分鐘應在合理範疇。因為親信干政和國情院受賄案件二審法院早已清晰明瞭,只不過是量化以後即可庭審。由於朴槿惠拒絕出庭,法院實在沒有必要再耗更多時間。

    如果朴槿惠出庭,那才叫意外,否則的話,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其實,二審重審無論如何都不會發生意外,而朴槿惠的一生才是充滿了無數個讓人無法想象的意外。

    母親陸英修和父親朴正熙被刺殺,是朴槿惠無法承受的意外;18年苦難是她前半生走入低谷的意外;結識崔順實父女是朴槿惠走出苦難的意外;依靠父親的影響力在家鄉當選議員是步入政壇的意外;憑藉“三無”女人嫁給了國家是走上權力頂峰的意外;由於崔順實被彈劾下臺入獄,是朴槿惠跌入深淵的意外;至於羈押到期法院不放人、法院判以重刑、法務部同意肩部手術、大法院把案件發回重審等等,都可以稱之為意外。朴槿惠一生都在意外中活著,這麼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那麼朴槿惠的一生僅僅是意外嗎?當然不是。

    從深層次去分析,朴槿惠是一個極其特殊的人,出身帝王家庭,又經歷了最低層平民生活,但她受到朴正熙的影響卻根深蒂固,這就意味著朴槿惠的思想受到禁錮而無法創新。在南韓政黨林立、矛盾叢生、再加上政治和外交受美國掣肘,朴槿惠人生的意外也就不是意外了。另外,朴槿惠能夠完善自己的修養,但她不會完善國家,甚至連像文在寅改革南韓的信心和勇氣都沒有。在南韓步入歷屆總統的結局並不奇怪,以至於開創了被彈劾下臺的先河。

    執政4年,朴槿惠除了留下罵名的“慰安婦協議”和部署薩德,還留下了什麼?正因為此,朴槿惠的支持者和自由南韓黨要求對她釋放,都拿不出來對南韓貢獻的理由。

    當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件和國情院受賄案件被大法院意外地發回重審後,朴槿惠從此就沒有意外了。15日二審法院走了一下過場,31日終審仍然是再走一下過場,因為這是固定的審判程式,即使走過場也得走。2月未或3月初法院作出最終判決,朴槿惠正式進入南韓總統的歷史。

    朴槿惠案件劃上句號以後,什麼時間出獄將由總統決定,如果在文在寅任期內被特赦,那麼又是一個意外了。

  • 5 # 何由之

    題主的問題,有沒有意外,這或許就是“意外”吧!

    朴槿惠系列案,“親信干政”案於2019年8月29日最高法院裁定發回重審;“國情院受賄”案同年11月28日也發回重審。理由是前者受賄罪與其它罪行不能合併審理;後者是涉嫌國情院受賄案中,一審二審沒有認定國庫損失和賄賂嫌疑兩罪。

    現年68歲的朴槿惠,怎麼樣審判已經不重要,而是南韓司法的公正性備受質疑。

    朴槿惠於2017年3月227日被捕入獄,特檢組於2016年11月開始針對當時的總統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進行立案調查。時過三年案件依然在各級法院“轉圈”。究竟是檢方公訴證據不足,還是法院枉判或“瞎判”不得而知,反正三年了就是“判不了”。

    1月15日重審首次開庭,5分種休庭,這或許是倍感意外。兩案發回重審“親信干政”案近5個月,“國情院受賄”案也近3個月。為什麼短短5分種就草草收場呢?

    有人猜測是被告朴槿惠沒到庭,她於2017年10月16日在首爾地法最後一次發言稱:“我對法官的信任已經沒有意義了,今後就按法官的意思去審吧!”這是朴槿惠對法院最後的真情告白。法院難道不知道,開庭審判還能等她到庭,朴槿惠給了法庭極大的權力,自己不要任何權力,愛咋審咋判,一切由法院自以為是。

    可法院從地法到最高法就是互相“踢皮球”同室操戈”,到如今乾脆不審了,5分種結束。這到底為什麼呢?

    前幾天,文總統的“檢察廳修正案”被國會通過了。以前的“檢察官制”變成了“首長制”。這是南韓司法體制65年的大變革,不過是文總統執政黨共同民主黨121名議員和三小黨投票透過的法案。文總統的“紅顏知己”秋美愛大權獨攬,69年的檢察官指揮警察的時代結束了。

    南韓的司法變革究竟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暫且不議。以前朴槿惠系列案由辦案“檢察官”一手負責調查、起訴、公訴到監督審判。也就是朴槿惠案重審面臨著執行新《刑訴法》公訴程式。極有可能是檢察官就沒有到庭支援審判朴槿惠案,開庭有什麼意義呢?因此,5分種都時間太久,本就不該開庭。這或許是意外之外的最大意外吧!檢察官撂挑子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俄羅斯的奧伊米亞康是個怎樣的小鎮?那裡真的很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