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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星巴克咖啡竟然致癌! 《華爾街日報》踢爆驚人真相! 當天,美國洛杉磯法院的一紙裁定,宣佈星巴克公司必須在90天內,強制執行一條法律命令,這條法律命令,可以說是直接判了星巴克的“死刑”。 隨後,美國權威媒體《華爾街日報》,第一時間對該裁定進行了報道,報道一出,全球譁然! 一個被隱瞞了8年的黑暗秘密,終於公佈與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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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Beta營養

    與其說是全球譁然,不如說是全球愕然,愕然於這條奇怪的判決。

    首先說說這個案子本身,根據英文媒體的報道,案件起源於2010年,一家小的非盈利機構"有毒物質教育與研究會" (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Toxics)根據當地法律,起訴包括星巴克在內的90家公司,沒有在產品包裝上標明其中含有致癌物丙烯醯胺。而本週法官裁定星巴克和其他咖啡公司在加州銷售的咖啡產品必須貼上癌症警告標籤,原因是他們沒有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咖啡中所含的丙烯醯胺不會對人造成危害。

    也就是說,受影響的公司一共有90家,並非星巴克一家,而且其法律效力也僅限於加州地區。因此尚不至於說直接判了星巴克“死刑”。真相也沒有沒隱瞞,咖啡在烘焙過程中會產生丙烯醯胺並非新聞,而案子從2010開始,一直在訴訟階段。

    星巴克咖啡中的丙烯醯胺並非人工新增進去的,而是咖啡豆在烘焙過程中自然形成的,事實上,很多澱粉類食物在加工過程中都會形成丙烯醯胺,例如薯片,薯條,麵包都含有丙烯醯胺。丙烯醯胺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劃分屬於2A類致癌物,也就是很可能的人類致癌物。 但是2016年美國癌症學會認為,目前尚不清楚食物中的丙烯醯胺與人類癌症是否有關聯,目前,世界範圍內也沒有出臺對於食品中丙烯醯胺含量的限量標準。

    而關於咖啡本身是否致癌,前前後後也經歷起伏,1991年世界衛生組織將咖啡列為2B類 (對人體可能致癌)致癌物。但是2016年5月,世界衛生組織又重新評價咖啡是否致癌的問題,而在分析了大量的項研究成果之後,工作組將咖啡劃分為3類物質,也就是根據現有結果不能確定其是否致癌或者不致癌。

    對於此項判決,美國國家咖啡協會認為這種判決會誤導消費者,因為咖啡中所含的丙烯醯胺含量很低,遠遠低於可能致癌的劑量。而我個人也比較贊同這個結論。

    這個訴訟並沒有終結,星巴克及其他咖啡生產商任然可以對判決提起申訴。

    個人認為這個事件更多的是一個法律問題,而非食品安全問題。有如此判決,不能說明喝咖啡是不安全,只能說明,美國加州的法律實在是太嚴格了。

  • 2 # 健康科普小醫生

    星巴克咖啡含有致癌物質,這個標題斷章取義了。我想問星巴克咖啡與其他咖啡相比有什麼特殊性?它含有的致癌物質是什麼?

    咖啡豆經過高溫烘焙後會產生致癌物質丙烯醯胺, 而這種物質普遍存在於我們日常食用的高溫油炸食品當中,只是含量很低。其實加州法院的判決結果是要求加州境內所有咖啡館必須明確提示“咖啡內含有丙烯醯胺,可能致癌” ,這個判決不止針對星巴克一家,而且只適用於美國加州,也就是加州自己給自己定了規矩!這個問題被過度炒作了,本意不是禁止人們喝咖啡,而是要求咖啡店給你明確提醒,喝與不喝的選擇權在於自己!至於“隱瞞八年真相”的問題,我認為丙烯醯胺可能致癌應該不是科學家現在才發現的,而且這個判決結果僅僅適用於美國的一個州,什麼全時候世界認可呢,也許是十八年、二十八年、、、大家都知道吸菸喝酒也有可能致癌,所以喝不喝咖啡、喝多少這些事情你懂的!

    個人見解!

  • 3 # 泌尿腫瘤外科鮮醫生

    很好奇題主是確實不知道這個事情道聽途說,還是有什麼別的目的。說得如此煞有介事,還黑暗秘密……

    這條新聞和星巴克確實有關,但這個事情卻是和咖啡有關而不只是星巴克。

    新聞主要是來自美國加利福利亞州一個非營利組織。該組織指控星巴克和其他咖啡製造商公司——一個最終包括91名被告的團體,因為他們並沒有警告消費者喝咖啡會使他們暴露在丙烯醯胺中,丙烯醯胺是咖啡豆烘焙時形成的一種化學物質,這種化學物質並不是只有星巴克才會有,幾乎所有的烘焙的咖啡豆的過程都會有,並且很常見,很多烤制類的食物都含有這個,烤餅乾,烤薯片,炸薯條都會有。這種物質在1994年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2A類致癌物,即對人類具有潛在致癌性,但沒有人群流行病學證據表明“透過食物攝入丙烯醯胺與人類某種腫瘤的發生有明顯相關性”。什麼意思呢,只是大量使用這種物質的老鼠,發生癌症的比例上升。並沒有證據表示食用這種物質的人會患癌,因為不可能用人實驗,而且老鼠實驗的丙烯醯胺量大到難以想象,如果咖啡含這個物質的話,按老鼠的致癌量,你每天需要喝一噸的咖啡連續喝幾年估計會致癌。

    任何致癌物都是建立在使用量上的,舉個例子1杯咖啡中有三克咖啡,丙烯醯胺含量是3.3微克。不過如果喝咖啡的時候加入黑糖,黑糖的丙烯醯胺含量是10微克。所以咖啡裡含的丙烯醯胺完全不用在意。

    所以不必大驚小怪,這個只是法院可能會裁定,以後賣咖啡的,包括星巴克,杯子上需要寫:內含可能致癌物。就相當於香菸上寫“吸菸有害健康”一樣,只是對咖啡零售行業可能會有短期的影響而已。至於大家?不愛喝咖啡的就別喝,愛喝咖啡的也不可能就此戒掉。致癌的東西多了去了何況這只是微量的2A類可能致癌物,打個比方這個的致癌效應在理論上比吃臘肉、培根、火腿、吸菸這些低多了!任何食物都有好有壞,過量了,再好的東西也有副作用。

  • 4 # 趕不上的節拍

    首先我不為誰站臺,只是自己的一點見解,如果讀後有反感,請見諒!對這類新聞不要大驚小怪,純粹是譁眾取寵,星巴克離我們稍微遠一點,關心一下自己吧,自己一日三餐,吃的喝的!如果星巴克的標準低,你覺得天天吃的炸油條裡面的致癌物少嗎?還不說油條裡面加了多少料?吃的麵粉有多少新增劑,對人是無害的嗎?參照哪的標準,與國際接軌了嗎?吃的各種包裝上寫了多少新增劑,還要多少沒寫。霧霾對人危害大吧!找誰去投訴呢!喝幾杯星巴克的那點有害物還趕不上一根油條多呢。從小勵志長大了要去解救世界上其他處於水深的人民,結果一出去,發現全世界……

  • 5 # 範志紅註冊營養師

    站在一個科普者的角度,對這件事的感想是這樣的:

    1 食物中含有致癌物或可能致癌的物質,應當透過各種科普途徑,讓公眾知道。如果這個判決能夠起到這樣的作用,可以說是在全世界提供了一個有關丙烯醯胺的科普契機。從這個角度說,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2 咖啡並不是膳食中丙烯醯胺的唯一來源,甚至不是最重要的來源。薯條薯片和黑糖中丙烯醯胺的含量比咖啡(幹)中更高,各種煎炸食品、各種焙烤食品所提供的丙烯醯胺數量更大。那麼其他食物中含有這種成分,是否也需要標註呢?法規如果開了先例,那麼薯條薯片必須標註,炸雞塊、雞米花等需要標註,餅乾曲奇鍋巴烤麵包片等也需要標註,因為它們在人類膳食中的攝入量更大......僅僅讓咖啡標註,顯得並不公平。

    3 丙烯醯胺並不是高溫加熱食品中的唯一有害物質,而且不是毒性最大的物質。以咖啡為例,咖啡還含有苯並芘等多環芳烴類物質。深度烘焙的咖啡因為溫度超過200攝氏度,產生的丙烯醯胺量會減少(丙烯醯胺在120~180攝氏度之間產量最高),但產生多環芳烴類物質的風險會增大(溫度200~300攝氏度時隨著溫度會上升)。超過200攝氏度的加熱也會產生雜環胺類致癌物。那麼,要不要標註其他致癌物呢?如何綜合評價其致癌風險?

    4 食品加工烹調會產生多種致癌物,是否需要廣泛標註?如果食物中只要產生致癌物都需要標註“可能致癌”,那麼餐館中的炒菜也會產生丙烯醯胺,要不要標註?美華人愛吃的鐵架烤肉barbecue以及各種燻烤食物(含多環芳烴類致癌物)和加工肉製品(含亞硝胺類致癌物)要不要標註?從管理角度來說,這是很難實際操作的。

    5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需要知道的是如何儘量避免食物烹調中產生的各種致癌物質。不再過度追求濃香、焦香,以不超過120攝氏度烹調的蒸煮燉食物為主,多吃未經過度烹調的新鮮蔬菜水果,才是遠離過多致癌物和疑似致癌物的主要方式。

  • 6 # 航小北的日常科普

    文章的開頭有這麼多的感嘆號,基本上就是等於謠言了。不要信謠傳謠,要有點而判斷力。

    咖啡裡面的致癌物是怎麼回事?

    致癌物質分為四大類,其中星巴克中所謂的致癌物叫做丙烯醯胺,是一種2B類致癌物,這種致癌物是什麼意思呢?

    2B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的可能性較低的物質或混合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的致癌性證據尚不充分,對人體的致癌性的證據有限。用以歸類相比二類A致癌可能性較低的物質。比如咖啡、泡菜、手機輻射、氯仿、滴滴涕、敵敵畏、萘衛生球、鎳金屬、硝基苯、柴油燃料及汽油等。

    這類致癌物質的意思是:“雖然目前沒有什麼非常直接的證據說明這種物質可以致癌,但是出於保險起見,我們不排除他有致癌的可能性。”

    所以我反過來問一句:你能排除你出門不發生意外致死的可能性嗎?

    不能排除吧?如果你每天都正常出門而不擔心出點兒什麼意外,那麼你就不用擔心喝咖啡會致癌。

    更何況,丙烯醯胺這個物質在咖啡裡面的含量相對是比較低的,你正常炒的菜、炸的菜裡面丙烯醯胺的含量跟咖啡是差不多的,而炸土豆片裡面丙烯醯胺是咖啡的將近70倍——但是你去KFC吃薯片不還是照吃不誤嗎?所以如果你擔心咖啡致癌,那你基本上就可以不要吃飯了。

    至於說美國法院裁定星巴克必須執行某一條法律命令,這個事情是真的嗎?

    是真的,這個法令就是所謂的《1986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裡面要求所有的咖啡產品必須註明丙烯醯胺是有害物質。但是剛剛也說了,這種物質就是一種“我們不排除他有害的物質”,這個法令基本上就等於找個人天天在你耳邊說:“你不能排除你出門被車撞死的可能性”。雖然談不上有什麼錯,但是比較荒唐。星巴克沒有執行確實是讓別人抓到了把柄。

    當然了,這也不是「澳洲 Mirror」第一次造謠了,之前還發過名為《喝一口,就會致癌,最新權威確認,BBC緊急曝光》的帖子,實際上看名字就可以知道,“喝一口,就會致癌”,這種聳人聽聞的言論簡直就是戴著眼鏡說瞎話。

    所以,謠言止於智者,大家不信謠、不傳謠,不要對這種小道訊息釋出出來的幾乎可以震驚世界的新聞有哪怕一點兒信任,多去網上搜搜主流媒體的說法、關注有正經資質的專家才是。

  • 7 # 港股美股都愛炒的港漂

    港漂君覺得吧,這就是以訛傳訛。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謠言止於智者,文章還是要好好寫,不能靠標題黨取勝~ 要說星巴克致癌,不如一起把咖啡可樂薯條炸雞都戒了吧,保溫杯備好,紅棗枸杞喝起來最養生額

  • 8 # 彈星者曰

    言簡意賅,先上結論:“星巴克咖啡致癌”屬於有意誇大事實的過分解讀,應當列入謠言類。

    雖然是謠言,無風不起浪,還是覆盤一下事件的始末。

    事情源於駐洛杉磯的一名加州州法官近日在一起針對數十家公司的訴訟中做出了初步裁決。這些公司包括星巴克(Starbucks Corp.)、塔吉特(Target Corp.)、7-Eleven Inc.和全食超市(Whole Foods Market),它們涉嫌未按加州65號提案(即《1986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的要求,針對咖啡中含有的化學物質丙烯醯胺張貼警告標誌。

    其實,早在此次的“星巴克事件”之前,美國加州首席檢察官就曾對麥當勞、肯德基、漢堡王等9個快餐連鎖店提起訴訟,要求商家必須在炸薯片和炸薯條的外包裝上註明:該食品含有致癌物質“丙烯醯胺”。

    主角出現了,“丙烯醯胺”是個什麼鬼?

    當然,咖啡豆本身並不含丙烯醯胺,也不是星巴克新增的,而是在烘培過程中自然出現的。煎炸、烘烤等高溫烹飪產生讓食物變得焦黃,並散發出獨特的香氣和味道,這源自美拉德反應的豐富產物,其中也包含了丙烯醯胺,油炸過烘烤後的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都會產生這種東西,不只是咖啡,薯片、麵包、餅乾、麥片、油條,生煎包,羊肉串,統統都有。

    另外,比起咖啡裡的丙烯醯胺,部分中藥裡的馬兜鈴酸和陳年普洱裡的黃麴黴素,更應該引起大家的注意,這些都是明確證實的一類致癌物。

    最後我想說,我們應該習慣使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科學思維作為觀察世界的一把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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