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各項中不合格者應予辭退:
(一)違反黨紀政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
(二)嚴重違反國家金融政策,損害國家和建設銀行經濟利益的;
(三)不履行其應盡義務,不遵守行規行紀,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已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
(四)連續兩年崗位考核不稱職,或當年考核不稱職、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分配工作後在1年內仍不稱職的;
(五)因工作需要變動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本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組織安排的;或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和崗位交流,經做工作仍拒絕到任、上崗的;
(六)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
(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或貪汙、挪用、侵佔本行及客戶的資金;或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及提供擔保的;或者行賄行為的;
(八)違背職業道德,違反工作規程,損害本單位經濟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規定在外兼職,經批評教育在限期內仍不改正的;
(十)無理取鬧,糾纏、恐嚇、威脅領導和其他工作人員,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
(十一)違反道德規範,品行不端,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二)洩漏在職期間知悉的國家機密和本行商業秘密的;
(十三)其他不適宜繼續在總行本部工作的。
在下列各項中不合格者應予辭退:
(一)違反黨紀政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
(二)嚴重違反國家金融政策,損害國家和建設銀行經濟利益的;
(三)不履行其應盡義務,不遵守行規行紀,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已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
(四)連續兩年崗位考核不稱職,或當年考核不稱職、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分配工作後在1年內仍不稱職的;
(五)因工作需要變動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本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組織安排的;或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和崗位交流,經做工作仍拒絕到任、上崗的;
(六)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
(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或貪汙、挪用、侵佔本行及客戶的資金;或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及提供擔保的;或者行賄行為的;
(八)違背職業道德,違反工作規程,損害本單位經濟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規定在外兼職,經批評教育在限期內仍不改正的;
(十)無理取鬧,糾纏、恐嚇、威脅領導和其他工作人員,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
(十一)違反道德規範,品行不端,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二)洩漏在職期間知悉的國家機密和本行商業秘密的;
(十三)其他不適宜繼續在總行本部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