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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雄哥1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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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伯樂識我551
在雙方的爭論中,無需分辨。淚水,是女人獲勝非常有力的武器,她會羸得英雄救美,更會收穫弱示群體的“禮賠”。而淚水,更是男人獲勝武器中的武器。同情弱者、扶助弱者、伸張正義是文明社會人們的文化內含,傾向弱者更是人們的文明之舉。在爭論中,無論誰是誰非,人們總認為有淚不輕彈,一定是受委屈,才會落淚的,因此,“淚水”會佔得一定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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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相成213
第一,同情弱者之心人人有之,這就是三字經中“人之初性本善”的理論依據。自古以來中國學界就存在著人性本善,與人性本惡兩種學朮上的爭論。主張人性本善者舉一例來證明自己觀點正確,比如:一個無知的小孩爬到井邊,馬上就要掉井裡,旁觀者會毫不猶豫立刻跑過去,將小孩抱起放在安全之地,既使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面對無知幼兒處於危險之中,也不會無動於衷。這說明人性本善的同情側隱之心,人人皆有。就本題而言,導致有的人不分青紅皂白,就先入為主地傾向於哭泣的一方,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關鍵的有兩點主要因素:首先是人的側隱之心導致的結果。當人們見到爭論的兩個人,一個人哭了有時哭得讓人可憐,同情心馬上躍然腦海裡,結論就是哭的人肯定被欺負了,正常情況下人只有受欺負,受委曲時才能掉眼淚,因此,會立刻認定哭的人一定有理。其次是感性認識一時戰勝理性認識的結果。從心理學的角度去看,人在偶遇突發事件時,感性認識先驅一步,人們往往第一時間去看事情的表象,很少認真理性地去分析事情的來龍去脈。憑眼前的現象會做出直接的結論,只有事後或者事情發生過一段時間,人才會認真去分析事件的因果關係。這就是一些人在激情時做過的事,冷靜思考後感到後悔的真正的原因,事有當時過後一切都無及於事,或者說於事無補。只所以說世界上沒有“後悔藥”,這就是根本原因所在。說穿了都是激情衝動,不思後果的莾動行為惹的禍。
第二,兩個人爭論中哭的人,從理論上講有可能是弱者,還有可能不一定是弱者。從心理學上看,有些人的性格先天孺弱,心理脆弱。面對突發事件或精神衝擊,感情迅速失控,眼淚不由自主奪眶而奔。有的人性格剛烈毅志堅強,通常所講的那種“有淚不輕彈”型,無論遇到多大困難,多麼難解的問題也從容淡定。講一個故事,與此題比較一下。那是三十多年前自己做公安工作時,在局圖書室見過一套書名為《中國古代奇案選編》,其中有這樣一件事情。一位鄉紳與一大富豪因土地多寡,而爭訟到當地縣令那裡。鄉紳為贏取官司找一謀士策劃,謀士告之:“依事實你並不佔理,想贏這場官司須打‘悲情牌",縣令開庭審案那天,你先進廳審大堂,富翁走進大堂時,你立刻跑到縣令面前,鑽進他的公案槕下,這場訴訟定贏無疑”,鄉紳依計而行。審案當天縣令在公堂之上一看,鄉紳鑽進自已的腳下,縣令勃然大怒,高聲呵斥:“富翁立刻按原告鄉紳說的土地數量奉還,否則大刑侍候,押進監牢,這案件還須開庭辮論嗎?退堂!”。富翁呆若木雞隻好當庭畫押,白白送給鄉紳十畝良田。此古典說明悲情牌,往往勝於理直氣壯。這就是此題要討論的,有些人會不辯事非地傾向於,那個在雙方爭論中哭泣人的真正原因,是悲情作用。但也不排除哭泣的人是真的被欺負了,因傷心導至哭泣。凡是應一分為二地去看,沒哭泣的人還真的不一定沒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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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滿577828
這樣的情況很正常,也很普遍。
對於不辨是非就傾向那個在爭吵中哭泣的人。確實很普遍,也很正常。中國社會現象大抵如此。說明華人有同情心,頭腦也簡單。
他們認為哭泣者就是受欺負的弱者,應該得到幫助。其實有時候哭泣的人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言,或者是做錯了事,被別人抓住了,訓斥他、教育他,當他感到做錯事的時候,就覺得有點羞愧而後悔才哭泣的。
我們討厭的不是哭泣的人。而是不辨是非袒護哭泣的人。這樣的人才是最討厭,最可恨的人。
他們認為,不管你說的是什麼話,首先不該說是”農村人”的話。到最後那些不辨是非的人與別人吵了一架,最終還是不知道人家談論的是什麼事情。就像傾向於在爭吵中哭泣的人。不知道哭泣的人為什麼哭泣,先傾向於哭泣者再說。
我們要說的是,我們在社會上幫人說話、辦事。看到了不管是農村出來的人,還是老人,年輕女孩。不要看到這樣人就是弱者,首先要聽別人說的什麼話,是什麼意思。應不應該幫助。不要冒然傾向於人,那樣不好。起碼開始要有個明辨是非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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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麗心理空間
不知道您現實中遇到了什麼事,讓您產生這樣的想法,我猜想應該是有感而發,聽起來帶著很強的不滿情緒,可能覺得這樣非常不公平。所以,我覺得我們從兩方面澄清下:
一、您的這種說法的客觀性:需要進一步澄清
“有些人會不辨是非地傾向那個在雙方爭論中哭泣的人,覺得沒有哭泣的那人就是欺負人呢?”
首先,這句話裡我猜測又很強的主觀情緒,所以是一句非常有是非觀的判斷,有您的立場,所以有一定的道理,但會有一定的偏頗。
1、有些人傾向那個在雙方爭論中哭泣的人,這種現象非常符合人的心理特點,心理研究表明人們往往會同情弱者,因為人會本能的認為弱者需要更多的支援和幫助,他們沒有更多的能力保護自己或反抗壓迫……不是有很多成語嗎,倚強凌弱,以大欺小等等嗎,當然這種心理很多時候會幫著人很快的做出判斷,但有時候也容易給人造成誤導。
2、你說的“不辨是非,覺得沒有哭泣的人是欺負人人”聽起來您多對那些有失公正判斷的人很不滿意,我覺得這麼絕對的說法對大部人不夠公正,一方面同情弱者是他們的本能,另一方面不辨是非”只是在那個時刻,大部分人還需要進一步瞭解事實才能做下以判斷。
當然生活中也會有一些特例,比如有些父母總偏向小的,有些領導總偏向某些員工等等,也挺煩人的。
二、需要澄清這類事給您造成了什麼困擾,該如何面對?
1、如果只是有感而發,發發牢騷而已,那沒什麼
2、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過類似的經歷,不過只是偶爾一兩次,可能當時有強烈情緒,過一段時間就淡了
3、如果生活中經常遇到類似的事情,給您造成很多的心理困擾,就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4、還有一種情況如果這些事並不是發生在您自己身上,但您看到類似的事時就會很氣憤,這就反應出您的公平正義感可能太強了,可能與從小的生活和教育環境有關,需要您進一步探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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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孟以洛
人性本善,同情弱者是本性,眼淚是很好的輿論導向,兩方對峙流淚的一方很容易讓人覺得是受欺負的一方,往往事實並非如此,現在社會上的白蓮花、綠茶婊太多了,都喜歡用眼淚掩飾自己的錯誤、罪責,達到粉飾太平的目的。社會上曝光的正室暴打小三,流淚的都是小三,不知情的人會去同情小三,可是正室才是那個應該同情的人,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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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稻草人之愛
01、【紋了這麼多紋身,簡直是個流氓】
這句話,估計在我們從小到大,家長沒少和我們講。為的就是避免我們遭受到不應該有的攻擊與欺騙。可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觀念呢,家長又不一定遭遇到過這樣的人生經歷。
在心理學上有個概念定義是“刻板印象”。指的是大家對某一類知識或者特性的總結而形成的連帶現象。當個體看到表面現象A的時候,立刻就想到了結論B,就像看到有紋身的人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這個人不學好,還可能是個流氓。而不是帶著藝術新上的角度,去發現對方紋身的美。
02、【只有軟弱的人,才會選擇哭泣】我們在成長中,遇到過各種打擊、失敗。心理的痛苦和壓抑無處訴說的時候,能排解內心情緒的,很多人會選擇哭泣。醫學上解釋是哭泣,可以增加排出腎上腺皮質激素,這個激素的高低代表著內心情緒壓力的大小。所以,哭泣從醫學角度來講也可以撫平我們的情緒。
久而久之,大家就下意識的認為,哭泣的人,就是在人性上比較軟弱的人。而軟弱的人,又容易受到他人的欺負,這已經成為大家的一個認知定勢。所以當我們看到一個人哭泣的時候,不管具體原因是什麼,第一反應就會認為這個人比較脆弱、軟弱。
03、【同情弱者,顯示自我的正義感】同情弱者成為我們普遍的認知,因為弱者不可能出來害人。所以當看到有人流淚的時候,就會下意識的認為那個人被欺負了,我們應該同情他。而至於這個事件背後真實的內含,反而第一時間很少有人關注。
人都有自我表現的慾望,尤其是在某一個領域內,同時具備了從眾的心理。當這類事件發生時,有第一個人站出來質疑非哭泣的一方時,基本很快會獲得其他人的預設或者贊同。於是,出現了“一面倒”的現象。
成熟的認知,應該是遇到事情,經過了解後再發表言論。我們可以保護那個看似“被欺負”的人,但是也不能妄加論斷,直言他人的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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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止109547066
人們潛意識裡都有護弱思維,意指雙方發生爭執,相對弱勢的一方會得到人們的同情,儘管有的時候弱勢方並不佔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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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戴眼鏡的麻花辮
其實這就是一種同情弱者的心理,看到別人掉眼淚第一時間會同情心氾濫,包括我!
眼淚是一種非生化武器,還有一定的作用。畢竟是委屈傷心或者難過才能催發眼淚。這是通常情況。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有句話叫人生如戲,全靠演技!愛哭的人他有沒有道理都會掉眼淚。這樣的人很自我,他認為是對就是對,他認為不對,你就一定沒道理。跟他說道理也是很難的。碰到這樣的人,估計是越解釋越解釋不清,再加上對方的眼淚武器,套一句百口莫辯也許能形容一二?
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大局觀。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看到的問題也會不同,有了爭論很正常。如果都會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問題,估計問題好解決多了。但是多數的爭論都是各種原因,局外人肯定不明白。對於爭論中哭泣的一方,只能說,不瞭解就沒有發言權!不能同情心代替是非觀吧!
回覆列表
“同情弱者”是民眾的善良的意願
“恃強欺弱”是個別人扭曲的靈魂
先舉一個幾年前遇到的例子:有個人騎摩托車橫穿馬路,結果被行駛的小轎車撞上。小轎車司機師傅經驗豐富,早已剎車,只是慣性作用撞上了,騎車者只翻倒在地,腳被摩托車壓傷。當即小車司機馬上把騎車者送醫院治療,並交付住院費。最後交警處理意見是:騎車者負主要責任,小車司機負次要責任。醫藥費用由小車司機負責。
這就是說,在沒大出入的情況下,“同情弱者”也在執法中出現。而這處理,小車司機不服,但大多數人認為合理。為什麼?你有小車是強者即有錢,相對於摩托車來說的。弱者應該得到幫助。如果是摩托車手撞上行人,即使行人負主要責任,有摩托的也要多負擔醫療費。
這司機是我當時小車駕駛員。他是市保修廠保養車子時路上發生的事。他打電話給我,我叫他服從決定。我先也不通,繼而一想,這大概在執法時,對弱者提供幫助?
“人之初,性本善”影響華人千年,“同情弱者”巳經成了普遍的心理。所以,當遇上兩人爭鋒時,總會先把同情心放在哭的一方。這很正常。但,民眾不是傻子,當明白真象後會做出正確判斷。我過去有個鄰居,夫妻一吵架,女人會哭天喊地,甚至到街上哭訴老公欺負她。開始鄰里同情她,指責她髙大的老公。後來,知道這女的愛賭,常打麻將到天亮,把家裡買米錢都輸了。後來,她又到街上哭時,有人還大聲說:你老婆屁股肉厚,用力扇屁股。打其他地方,打壞了虧自己!。 哈哈,這也是民眾的心理。
當然,也有壞人流噩魚眼淚,企圖獲善良人同情而放過他。對壞人的同情,是對民眾對好人的傷害,。在見淚時,還是先了解情況再表態吧!
我們也見到一些為富翁或明星當保鏢的,在車站、機場或公共場所,盛氣凌人,為保護“主子”行走方便,不惜去推搡無辜民眾。這是仗勢或錢去欺負弱者的的一種表現 !這少數人靈魂極度扭曲。讓我們想起“有錢能使鬼推磨”和“狗仗人勢”及“狐假虎威”等成語。當時還有黑惡勢力的爪牙,等等。這少數人把自己的髙興即威風,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我們一見網上有這樣照片就會恨得咬牙切齒。
仗勢欺人者高興只一時,終成過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