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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杯美酒香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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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河史鑑
我的曾祖母,我們這邊叫姥姥(父親的奶奶)在90年代初我8歲的時候去世,鑑於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可以說她是九歲之前最疼我的人,比起我的父母有過之無不及,而且我是她在世時唯一的曾孫。她出生於1908年,那一年光緒皇帝和慈禧老佛爺相繼駕崩,我已經記不清她的臉孔,唯有她那雙小腳和走路時拄的柺杖讓一直記憶深刻。
時隔多年,我開始懂事的時候每當我想到姥姥的時候都會想罵是那個王八蛋弄了個這麼反人類的事情,正因為這個姥姥當年摔了一跤再都沒有起來直至去世,然而在我有限的記憶裡姥姥對於這雙腳甚是驕傲彷彿它象徵些什麼,我不得而知,只是驚訝於可惡的封建社會對人身體的摧殘和思想的禁錮是這麼可怕…
從而我在網上查了資料,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大概從五代末北宋初興起綿綿近千年。
圖片來自於網路
起初我以為這種反人類的陋習應該出現在清朝,對不起我錯了…恰恰相反清朝入關後,為了維繫統治,相繼釋出了三道命令,即剃髮、易服、禁纏足。這三道命令的指向是非常清晰的:男人要剃髮,女人要放足,且從服飾上要與滿人保持一致。最終,剃髮、易服這兩道命令,在清朝的高壓政策下,經歷了“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洗禮,最終得到了普遍施行。唯獨禁纏足這一條命令,雖然清廷三令五申,卻始終沒有成功施行過。 直到1911年清朝滅亡,一雙“三寸金蓮”,依然是漢人女子的標準配置。
由此可見這種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是多麼的可怕,僅僅是為了美而摧殘身體?然而這並不美,那隻能解釋“三寸金蓮”,女不露腳才是恪守婦道的一種象徵,這種思想禍害了中國女性一千年。從另一側面也反映了注重男權的封建社會女性地位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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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諸葛小村姑
從男性的角度來看,自己的女朋友有一雙潔白、粉嫩、小巧、柔軟的玉足,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適合把玩,哈哈!但不代表男人就喜歡看裹得畸形的“三寸金蓮”。下面的圖,自己比較一下,是不是很噁心?
裹小腳更多的是身份的需求,與感官需求毫無關係。普羅大眾,比如村婦、丫鬟、宮女等等勞動人民,她們就沒有裹小腳的資格,因為她們需要乾重活、粗活,一雙小腳,路都走不穩,還不每天摔個七葷八素的?怎麼服侍太太小姐們?因此她們的自然生長的腳,叫做“天足”。不要以為有個天字就是高貴,恰恰是身份低微的象徵。
裹腳這個習俗,可以追溯到五代時期,實物證據是福建出土過南宋的墓葬品,專家則認可是北宋的時候,上層社會流行裹小腳,認為女子大門不邁,二門不出,一副病怏怏的樣子很唯美。同時也是對女性的摧殘,怎麼說呢,就算在夫家受到虐待,你也沒力氣跑回孃家去,也很難出門招蜂惹蝶。
一些無聊文人就認可了這樣的做法,還寫詩作賦,褒揚此事。那個時候,女子大多沒什麼文化,經濟不獨立,敢怒而不敢言,為了生存,不得不如此。楚王好細腰,宮娥多餓死,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過去上層人士娶妻都是為了傳宗接代或者是政治聯姻,女主也不用做家務的,自然有丫鬟婆子們呵護,也不用親自哺乳,有乳孃。可是有些中下層的人家也趕這個事髦,給自己的閨女裹小腳,指望攀高枝呢,可這些女子,照樣要幹活的,那可真是苦了她們的。
古代正式夫妻之間的閨房之樂,很少有把玩女性的腳的,都是吹了燈幹那事,我想丈夫看到上圖中的畸形小腳,隔夜的酒菜都會吐出來的。
一般女孩子的腳差不多34~36碼吧,換算成長度就是22.5公分,要把這樣的腳壓縮成“三寸”,也就是10-12公分,想想是什麼樣的酷刑,而且要承受數十年!為什麼富貴人家的小姐,這病那病,就是足下底氣不足,後天阻斷了的原因。
《紅樓夢》,尤二姐到賈家,拜望賈母,特地掀開裙子一角,給賈母看小腳,賈母點頭微笑,這就是身份認同,尤二姐是正經人家的好閨女,不是村婦什麼的。在林語堂的小說《京華煙雲》裡面,十歲的姚木蘭十分羨慕孫曼妮的小腳,便讓孫曼妮嘗試著為自己纏足,可把她疼得嘰歪亂叫,趕緊放棄,後來的命運就是,孫曼妮被日本人逼死,姚木蘭逃跑了。為啥,因為她腳大,跑得動。
還是“天足”看起來順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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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樂冰氣泡
對於封建社會女子纏足的原因有很多說法,到90後的人,應該見過纏足的人就不算是很多了,接下來我就針對封建社會女子纏足的原因來說一說自己所瞭解的一些事情。
首先,古代對貞操是非常重視的,俗話說男主外女主內,這在封建社會時表現的尤為突出,因為女性纏足之後,腳會變小,在行走的時候會變得更不方便一些,這就進一步促使女性做到足不出戶,一直呆在家裡,這也就能夠進一步保障女性的貞操,但女性纏足也是非常殘忍的,是活生生的把腳骨頭弄變形,而且是需要從孩子時期就去操作的,因為便於疼痛而導致女孩子死亡的事情並不在少數。
其次,古代曾有“三寸金蓮”這一說法,這就是說小腳的美,因為女性如果不纏足,腳很大,而多數女性的身軀比較小,這樣看上去會非常不美觀,所以為了使女性看上去更美,才有纏足這一行為,當然也有說法是,女性纏足是為了更加性感,纏足之後能夠夠引起男性的情慾,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說法。
關於這一問題的介紹就先到這裡了,希望大家對於封建社會女性纏足的原因有更多的瞭解,也希望大家能夠以此為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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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香茗史館
要說古代對女性的禁錮,纏足絕對算是一個典型,曾親眼見過祖母的腳,只能用難以置信四個字來形容。根據現有資料來看,女子纏足應該產生於北宋中期,興於南宋時期,盛於明清時期,消失於清末民國,而女子纏足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與靖康之難後的理學大行其道有關。
△纏足和天足的對比
纏足出現於北宋中期,最早流行於北宋皇室雖然目前關於纏足的起源有多種說法,有神話說、隋朝說、五代說等,但根據現有記載來看,最有可能源於北宋中期,且大量史料證明宋朝以前的女子並不纏足。
宋代詩人蘇東坡的《菩薩蠻》中有“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之語,而這被認為是中國詩詞死傷最早關於纏足的一首。
不過,根據《輟耕錄》中的“熙寧、元豐之間,為(纏足)之者猶少”來看,在熙寧(1068年至1077年)和元豐(1078年至1085年)年間,雖然已經有纏足的現象,但並未大規模流行,應當只是剛剛出現而已。
在《鶴林玉露》中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之語,可見建炎年間時北宋皇室已經開始流行纏足,柔福帝姬(公主)因腳大而受到質疑,便解釋說是在金人的驅使下,遠行萬里,導致腳恢復了原狀。
此外,《宋史·五行志》也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蘇軾在《菩薩蠻·詠足》中將女子小腳成為“宮樣”,曹元寵也在詩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同樣證明纏腳是從宋朝官僚貴族階級開始流行起來的。
可見,北宋中期到南宋初期,纏腳現象雖然已經出現,但最初還是流行於宮廷和官僚貴族,這應該是由於生活條件導致的,纏足之後女子便基本失去了勞動能力,而普通百姓家的女子因要從事勞動,纏足顯然極為不便。
南宋之後理學大行其道,纏足至明清時期開始盛行關於纏足為何會大行其道,我認為應該與靖康之難後的理學發展有關。靖康之難中,包括北宋皇室在內的大量漢人女子被擄走,進而慘遭蹂躪,這個事件對南宋理學的部分思想產生了重要影響,也正是從南宋時期開始,婦女受到的限制越來越嚴重。
北宋之前,社會的整體風氣還是較為開放的,女性並未受到太多的約束,例如兩漢、唐朝時期的女子改嫁極為普遍,又如唐宋時期曾大量出現的才女,然而這一切到南宋後開始改變了。理學家們在深化傳統“女教”學說的同時,還將其發展為更為細緻的束縛女性的禮儀規則。
《女教篇》規定“(女子)勿出中門,勿窺穴隙,勿越牆垣”,又如《女兒經》中所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纏足便是為了將女子禁錮在一定範圍之內,避免輕易拋頭露面。
不過,理學雖然產生於南宋,雖然受到大力推崇,但在南宋中的影響力還較為有限。直到元朝時期,為了統治的需要,不僅大力推行理學,同時對這一惡俗持讚賞和支援的態度。而由於蒙古人對漢人的蹂躪,民間對於理學思想也開始持廣泛支援態度,官方和民間的廣泛支援,開始使得纏足這一惡俗開始廣為流傳,到元朝末年時,便已經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不過,由於各種原因的影響,當時仍然有婦女保持天足,例如朱元璋的馬皇后。
明朝時期,婦女纏足之風開始盛行,纏足甚至成為了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標誌。例如朱元璋為了懲罰張士誠舊部,便將其全部編為丐戶,並下令“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再加上明朝時期朝廷對女子名節之事大為鼓勵,這進一步導致了纏足惡習的流行。
到了清朝,清廷雖一度禁止民間纏足,但因該習俗已經深入人心,並未取得任何效果,最終只好作罷。而且從乾隆時期開始,原本在南方不太流行的纏足也開始流行了起來,甚至連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
直到清末民國時期,隨著外來思想的衝擊和百姓思想的解放,纏足這種惡習才開始受到遏制,並開始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物件,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清廷被推翻之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新中國成立後,這種惡俗最終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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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八弓塬
纏足,就是把女子的雙腳用布一層層緊緊地纏起來,使之變形變小,取悅男人的喜好,這種陋習在中國古代沿襲了幾千年。傳說纏足是從宮廷流傳到民間的,它實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據說女子纏足始於五代時期的南唐。當時南朝後主李煜,專門讓人打造了一雙高六尺的金蓮,並用珠寶、綢緞等作裝飾,再讓一位能歌善舞的寵妃用布纏足後,穿上這雙高六尺的金蓮,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如此這般,她的舞姿看上去就更加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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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猛歷史
中國古代早期的纏足行為,主要與跳舞有關。類似於我們今天見到的芭蕾舞鞋,能讓舞姿更為輕巧靈動。元人陶宗儀在其《輟耕錄》中寫道,“窅娘纖麗善舞,後主作金蓮,……命窅娘以帛纏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蓮中,迴旋有凌波之態,由是人皆效之。”因此,南唐後主李煜被認為是要求女性纏足的始作俑者。
事實上,李煜只是帶出了一種觀賞舞蹈時的審美傾向,並沒有要求普通婦女在日常生活中也要纏足。然而,上層的示範效應就相當於今天的意見領袖(KOL),普通人做不了皇帝,私下效仿一下皇帝的行為總是可以的。於是這種風氣從皇宮傳到貴族,再傳至民間。不過縱觀整個宋代,纏足的女性主要是宮人、妾媵、家妓和歌女,說白了就是以取悅男性為生的女人們。
到了明代,女子纏足已經有了明確的操作規範,“把四趾拳回固定,腳背上弓,只留拇指協助腳跟支撐一身重量,掌握平衡。”擁有一雙小巧金蓮儼然成為了全社會對於女性的期待,成為男性篩選女性的標準,於是也就內化成了女性對於自我的要求。
清代屢次下令禁止滿族婦女效法漢族婦女裹腳,也試圖讓漢族婦女解放雙腳,都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因為,此時的纏足早已成為女子出嫁的必要條件,大腳天足的女子可能根本嫁不出去。全社會都在默默認同纏足,父母逼迫女兒纏足,夫家更加不容許嫁過來的女人放足。哪怕纏足對女人造成了一種生理上的損害,也依然盛行。纏足真正被取消是在清末民國時期,隨著社會解放運動以及女性自我意識的覺醒,才逐漸被人們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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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可愛lost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陋習,就是用一條長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纏住,從而使脊骨變形,腳形纖小,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大多數婦女從四五歲開始就裹腳,一直到成年後,骨骼定型,才能將布解開,也有終身纏裹,知道死去。
纏足由北宋時興起,至今已近千年,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讓女人纏足是男人為滿足欣賞畸形的趣味,婦女是被迫的,他們把小腳視為女性性器官的一部分,在愛撫中起到激發性慾的作用。清初戲曲家李漁在《笠翁偶錄》中寫道:選足一事,求窄小,則一目瞭然,柔者無骨,愈親愈耐撫摸。
在清代有個說法,相親時先看小腳,再看樣貌,女子只要有一雙出色的上品“金蓮”,就可以嫁到富貴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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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想孫中山 毛澤東 鄧小平都是最偉大的華人。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在每個歷史節點他們作出的傑出貢獻,今昔對比接下來讓我們先看看過去的封建禮教之一的纏足:纏足是一個“妙法”。它滿足了男人某種需求:女人纏了小腳,就是弱柳扶風,非常地纖細和柔弱,這時候男性面對這樣的女人,他會有非常強大的性衝動感產生。第二種、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對女人和男人都有限制作用。這就需要限制人口的流動,那麼限制已婚男人流動的根本就是限制女人,女人在哪,男人就不會走遠。第三種、封建士大夫病態的審美觀使然。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態審美,賞玩小腳成為癖好。第四種、相傳,五代南唐國主李煜在一次君臣同樂的時候,迷上了一種舞蹈,這種舞蹈呢,對女子的身體有求及其的高!不僅要身材纖細,還要腳曲做新月狀。從此,南唐後宮中開始風靡起來裹腳之風。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整個社會有數不清的歪理邪說,怪誕行為和嗜好,那樣的封建奇葩王朝,八國聯軍不來欺負才怪呢!牢記歷史,讓我們用科學發展觀解讀今天的問題,努力為國家的未來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