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際網路估值首先應該對其商業模式有清晰的認知。我們本文中,已經論述過硬體企業和網際網路企業的價值可能相差甚遠;其次,我們需要明確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和變現模式;最後才是定量指標,包括反映當前(或者過去)時點的使用者數、流量和單使用者收入(ARPU);以及相關指標的變化趨勢。可比公司市值也是重要參考指標。
2.小米vs 火腿腸(HTC)們的案例說明市場對網際網路企業和對硬體製造商的估值體系相差極大。小米公司無疑是近幾年中國企業的一個神話,市場給予小米公司的估價要遠遠優於單純的手機制造商,而直逼網際網路公司。
3.騰訊與中國移動的對比說明需要結合企業發展階段變現能力來看使用者數量。投資者在對網際網路企業進行投資時,需要進一步考慮在使用者數上的變現能力。而決定變現能力的則是企業獨特的商業模式。
4.Facebook收購WhatsApp:由於梅特卡夫定律所提示的網路的規模效應,收購方可以在支付較高的溢價下仍然與被收購方取得共贏。梅特卡夫定律提出,網路的價值和網路節點中使用者的平方數成正比。收購方和被收購方取得共贏。收購方往往願意支付一個較高的溢價。人們為其他網際網路公司估值時,會更願意遵照這種已經含有溢價的“錨”來估值。
5.網際網路相關企業估值的難點和特點。首先,網際網路產業發展週期短、企業更迭快、可比標的少;其次,多數企業盈利性弱、且變化幅度較大;再次,財務報表上的資產反應不了現實情況;此外,新興行業本身的多變性導致網際網路企業產生現金流的數量和持續的時間都很難預測。這些特點導致傳統的DCF和相對估值法都很難應用在網際網路企業上。
1.網際網路估值首先應該對其商業模式有清晰的認知。我們本文中,已經論述過硬體企業和網際網路企業的價值可能相差甚遠;其次,我們需要明確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和變現模式;最後才是定量指標,包括反映當前(或者過去)時點的使用者數、流量和單使用者收入(ARPU);以及相關指標的變化趨勢。可比公司市值也是重要參考指標。
2.小米vs 火腿腸(HTC)們的案例說明市場對網際網路企業和對硬體製造商的估值體系相差極大。小米公司無疑是近幾年中國企業的一個神話,市場給予小米公司的估價要遠遠優於單純的手機制造商,而直逼網際網路公司。
3.騰訊與中國移動的對比說明需要結合企業發展階段變現能力來看使用者數量。投資者在對網際網路企業進行投資時,需要進一步考慮在使用者數上的變現能力。而決定變現能力的則是企業獨特的商業模式。
4.Facebook收購WhatsApp:由於梅特卡夫定律所提示的網路的規模效應,收購方可以在支付較高的溢價下仍然與被收購方取得共贏。梅特卡夫定律提出,網路的價值和網路節點中使用者的平方數成正比。收購方和被收購方取得共贏。收購方往往願意支付一個較高的溢價。人們為其他網際網路公司估值時,會更願意遵照這種已經含有溢價的“錨”來估值。
5.網際網路相關企業估值的難點和特點。首先,網際網路產業發展週期短、企業更迭快、可比標的少;其次,多數企業盈利性弱、且變化幅度較大;再次,財務報表上的資產反應不了現實情況;此外,新興行業本身的多變性導致網際網路企業產生現金流的數量和持續的時間都很難預測。這些特點導致傳統的DCF和相對估值法都很難應用在網際網路企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