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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國家藥監局獲悉,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萬通筋骨片說明書"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項進行修訂。要求在說明書上增加"應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適應症及用法用量使用,不宜長期用藥"、"尚無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證據"、"嬰幼兒禁用"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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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憨憨剪輯師

    誠邀:我感覺這是好事,藥監局也是對公眾用藥安全的負責。另一方面也是對藥企的要求增加了。

    沒有什麼過分的解讀,畢竟不是專業人士。一點自己的拙見,感覺是有利的。

    藥關係到千千萬的家庭人身安全。國家應該加強監管,對人民負責。

  • 2 # 使用者4210304633

    相信中國五千年留下的祖傳神方.偏方總有一天可攻克所有凝難雜症,什麼癌症愛茲病心腦血管疾病骨節增生糖尿病高血壓等等都可全愈,不復發,起死回生術也將出現我的眼前,放心吧,我們的患者。

  • 3 # 之心老師談健身

    首先看這種藥品的“功能主治”,基本都是一些老年性或者慢性的痺症疾病,而嬰幼兒作為一個剛來到世間的新生命,所有的機能都出於長的過程,出現這些問題的可能性幾乎沒有,除非就是一些先天性的健康問題了。而對於這樣的先天性問題,相信現代醫學不太會用一種功能頗多的藥品去處理,更多是選用針對性更強的藥品來治療。因此加上“嬰幼兒禁用”是很自然和正確的做法。

    其次是患有這種藥品所列的症狀的人,其症狀往往是一些退行性病變,很難有效的根治,需要長期用藥。而長期使用的藥品,要求針對性非常的強,而且副作用要明確,才能方便後期的監督,而這種藥品的主治範圍廣,就跟廣譜抗生素一樣,長期使用自然對對身體產生不可預知的副作用。這是醫學所不允許的。而且這種藥品中肯定含有一些副作用很強的成分,長期的使用會對身體產生很大的傷害,甚至於超過其治療效果。作為非處方要,大家很容易獲得,在身體不舒服的情況下,很容易就會形成長期服用的情況了,尤其是在剛開始的時候感覺有效果,那麼後期基本都會長期的使用。那麼禁止其長期使用就是最好的了。同樣的,類似的主治範圍比較廣的藥品,都應該不建議長期的服用。

    生病了最好的方法是及時的找醫生進行診療,避免“久病成醫”,自行購買一些非處方藥來使用。而需要長期使用一種藥物的時候,更應聽從醫生的安排,規律使用,定期的檢查身體,以及時的調整藥物的使用量和避免不良症狀的發生。

  • 4 # 掙脫枷鎖的囚徒
    如何看待藥監局要求萬通筋骨片說明書修訂?嬰幼兒需禁用?

    這兩年CFDA連續釋出了很多修訂藥品說明書的公告,其中很大部分是針對中成藥的,尤其是中成藥注射液。

    修訂這些藥品說明書的理由,與其說是“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不如說是推卸責任!

    近幾個月來CFDA有關修訂藥品說明書的公告

    5月份以來,CFDA官網上有關修訂藥品說明書的公告有(不保證沒有遺漏):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萬通筋骨片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58號) (2018-09-05)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血塞通注射劑和血栓通注射劑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46號) (2018-07-19)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重組人白介素-11注射劑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44號) (2018-07-12)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呋喃唑酮片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43號) (2018-07-12)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清開靈注射劑和注射用益氣復脈(凍幹)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42號) (2018-07-03)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天麻素注射劑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35號) (2018-06-14)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丹參注射劑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34號) (2018-06-12)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雙黃連注射劑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31號) (2018-06-11)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柴胡注射液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26號) (2018-05-29)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骨康膠囊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22號) (2018-05-24)

    可見,基本都是有關中成藥的,尤其是中成藥注射液。

    修訂基本上都是增加【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的內容。

    萬通筋骨片說明書的修訂

    比如,這次的萬通筋骨片的修訂,增加了上市後“用患者作為小白鼠”試出來的不良反應。

    並照例,添加了【過敏禁用】和【嬰幼兒禁用】。

    像這種含有川烏、草烏‘馬錢子等劇毒的中成藥,之前居然不要求嬰幼兒禁用?!

    實際上,應該禁用的並不是什麼人群,而是所有中成藥本身。

    因為:

    中成藥的有效性、安全性都沒有經過嚴格臨床試驗驗證

    這一點,業內人士都心知肚明。

    大多數中成藥上市的時候,國內根本沒有建立起上市前臨床試驗驗證制度,其中很多都是原先由各地方批准文號升級成國藥準字而來。

    即使,後來新上市的品種,同樣沒有嚴格的臨床對照研究驗證其有效性、安全性。

    這種亂象,突出表現在所有中成藥的【不良反應】【禁忌症】【注意事項】都是“尚不明確”——沒有試驗,自然不可能發現,也自然“尚不明確”。

    有一個例項也可以說明這一點。

    前段時間,鴻茅藥酒事件鬧出那麼大動靜,有律師書面申請公開有關鴻茅藥酒上市前臨床試驗資料都被駁回。

    為什麼?

    很簡單,拿不出來嘛!

    另一個證據是,這些年來很多人反覆強調過的,幾十年來,沒有一種中成藥在歐美闖關成功,被批准作為藥物上市。

    為什麼?

    歸根到底,按照國際上通用的臨床試驗準則進行的雙盲對照試驗根本不能獲得其有效性的證據。

    作為藥物,沒有用,能作為藥物用嗎?

    在國內這麼多年一直就是這樣在用——很多人口中的臨床實踐證明其有效性。

    這些不良反應遠不是藥物不良反應檢測報告的那一點。

    大量的不良反應和死亡,都不會被上報,而是賠錢私了。

    這麼說吧,允許大量使用中成藥注射液是一種犯罪。

    上文列舉的說明書修訂,涉及中成藥注射液的有:血塞通,血栓通,清開靈,益氣復脈(凍幹),天麻素注射劑,丹參注射劑,雙黃連注射劑,柴胡注射液等。

    可以說,幾乎每一種都“血債累累”。

    問題主要集中在過敏反應。

    雖然,所有中成藥注射液說明書修訂中都要求加上一句【對本品及成分過敏者禁用】,但這完全是廢話。

    為什麼說是廢話?

    每種中成藥都含有幾十甚至上百種或已知,或未知的成分,誰能知道對哪一種成分過敏,事先告訴醫生他不能用?

    凡是知道的,那必然是“已經發生過過敏的”,有的甚至是死裡逃生的。

    至於【嬰幼兒、兒童禁用】,自然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嬰幼兒、兒童禁用】了,不良反應事件就不會發生了?因為成年人能“扛得動”,就合該繼續抗這些毫無用處的所謂藥物的不良反應,甚至死亡?

    中成藥說明書修訂會被執行嗎?

    應該會,但是,並不盡然。

    比如,5月份釋出修訂骨康膠囊說明書的公告(2018年第22號),修訂內容是:

    但是,答主隨機從網上藥店找一份說明書,【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依舊是尚不明確。

    (藥店網址 http://www.360kad.com/yaopin/1564104.shtml)

    PS. 補充個料:

    藥監局官微釋出的萬通筋骨片說明書修訂文章,貼的居然是萬通筋骨貼的圖。

  • 5 # 閒人1975

    萬通筋骨片功能主治:祛風散寒,通絡止痛。用於痺症,肩周炎,頸椎病,腰腿痛,肌肉關節疼痛,屈伸不利,以及風溼性關節炎。誰能舉例證明嬰幼兒得過這些病?川烏、草烏、馬錢子本來就是治療陽衰冷痺關節不利疼痛的藥,中醫認為嬰幼兒是純陽之體,怎麼會用上?老漢我活了大半輩子都沒用過。標註"尚無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證據"、"嬰幼兒禁用",如同在大姨媽巾上標註“尚無男士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證據”、“還沒來大姨媽的嬰幼兒尤其是男嬰禁用”一樣可笑,無聊。一猜就知道,這樣開藥,開這些藥的都是西醫骨科的醫生。西醫治痺症,肩周炎,頸椎病,腰腿痛,肌肉關節疼痛,屈伸不利,能拿得出手的就是抗生素、激素、玻璃酸鈉,基本是治一個壞一個,治兩個壞一雙,只好開萬通筋骨片嘍。一些中醫黑、中醫盲也跟著起鬨,但是一張嘴別人就看到GM了,就這深度,這水平嘛,腸胃太淺。

    為什麼不在冰箱上標註“禁止用於烙餅、蒸饅頭、煮稀飯”?

    我怎麼從未見過真正的中醫給病人注射中成藥注射液?最善長用注射液的是西醫吧?弄不出有效的西藥了,就剽竊中醫藥成果,改成注射液,畫虎不成反類犬。本人以中醫的身份最贊成禁止生產使用所有中成藥注射液。贊成禁止所有西醫開中藥、中成藥、中成藥注射液。

  • 6 # 王桂真營養師

    萬通筋骨片的電視廣告做的比較好,很多老百姓在腰痠腿痛的時候就會想起萬通筋骨片。最近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國家藥監局獲悉,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萬通筋骨片說明書"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項進行修訂。要求在說明書上增加"應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適應症及用法用量使用,不宜長期用藥"、"尚無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證據"、"嬰幼兒禁用"等內容。為何要求萬通筋骨片修改說明書?

    是藥三分毒

    民間素有“是藥三分毒”的說法,該說法中的“三分”並非意喻著一種數字比例,說明藥中有三分的毒性,剩餘七分才是藥性。而該說法中的“毒”也並非傳統“毒藥”的意思,而多是指副作用。“是藥三分毒”的意義即是說只要是藥物都可能具有毒負作用,在能夠治療人體疾病的同時,也會給身體帶來不好的副作用。而且,因為服藥者的體質各不相同,藥的療效以及帶給人體的副作用成分也不見相同。無論所服藥物的宣傳效果有多麼有效,但凡藥物均是一把雙刃劍,既能治病也能致病,因此應正確看待藥效。

    服藥需謹慎

    無論什麼藥物,在進入人體之後,都要先經過胃腸道的消化吸收之後才能完成其“使命”,同時,不能被吸收的成分,有部分會經過人體的代謝而被排出體外,另一部分則可能會滯留在人體內,所以長期服藥,會導致部分藥物殘留物在人體內的堆積與積累,從而增加肝臟的代謝分解負荷以及腎臟的過濾負荷,形成身體組織的破壞並可能引發其他疾病。人們如果需要服藥,應先經過醫生看診並遵醫囑進行吃藥,而非自己亂吃藥,甚至相信某些藥物的“有病治病,無病強身”的虛假宣傳,反而會對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

    生活中還有很多人朋友對中藥或者西藥有比較偏執的信念,認為某種藥物屬於天然成分,毒負作用較小甚至沒有,所以放心大膽的“執著”服藥。殊不知,任何一種藥物針對不同的個體都可能會產生一定毒副作用,只是因為服藥者的個體體質不同,產生毒副作用的程度不同罷了。尤其是針對老年人、兒童、以及身體部分功能不全者而言,藥物的傷害會更大,所以服藥更應謹慎而為之。

    藥在“精”不在“多”,應按量服藥

    藥物進入人體以後,需要一段時間經過人體的消化吸收,所以從吃完藥到發揮藥效需要一定的時間,但是很多人在吃完藥後總覺的藥效太慢或者覺得藥量太少,起不到什麼作用,擅自加大藥量,或者幾種藥物摻雜在一起一同服下。殊不知,因為藥物成分的積累和不同藥物所含成分的不同,所以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藥物或者擅自增加服藥量,都可能會導致急性的肝臟損傷,嚴重時還可能會引起肝衰竭甚至死亡。不同種類的藥物一起濫服,還可能會使藥物中的成分在人體內出現相互抵制或者相互作用,從而引發嚴重的後果。藥效在於“對症”而非“量多”,服藥應按量、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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