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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牧雲散人

    首先,宋史上明明白白記載了“沈繼祖汙朱熹十罪”。另外,朱熹死後大量士子自發前往祭祀朱子,因當時還是“慶元黨禁”時期,朝廷驚恐,下令禁止前往祭祀,這種情況下,任有千餘士子違抗禁令前往,其中包括了辛棄疾在內。試問朱熹如真的道德敗壞,還能有如此影響力?

  • 2 # 秉燭讀春秋

    歷史上有許多不要臉的“大人物”,這些“大人物”要麼言行不一;要麼當面一套、背後一套。

    南宋著名的理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朱夫子朱熹就是這樣不要臉的人。

    這種人有個顯著的特徵,那就是白天是坐懷不亂的柳下惠,夜裡是縱情聲色的西門慶;一方面讓別人作道德模範,一方面自己卻男盜女娼。咱們來看看朱熹是否符合這些特徵?

    朱熹名片上的頭銜真不少,除了上面提到的某家、某聖外,他還是唯一孔子非親傳弟子而被供奉在大成殿“十二哲人”之一,什麼意思呢?孔夫子看朱熹是個人才,想拉他加入自己的學派。

    朱熹有自己的師祖,即便不依附孔子也混的很不錯。他是響噹噹著名的“二程”【程顥(hao),程頤】再傳弟子。

    圖/朱熹

    具體來說他是二程的學生李侗的學生,歷史上朱熹的名聲超過了他的老師,所以後人把他的學派和二程的學派相提並論,史稱“程朱學派”。

    朱熹一生致力於儒家思想的普及和宣揚,儒家思想包括範圍很廣,簡言之就是“三綱五常”

    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仁、義、禮、智、信。

    除了這些朱熹還別出心裁對師祖“二程”的“去人慾,存天理”進行了闡述,朱熹儼然是名門正派的代言人。

    朱熹以維護綱常倫理為宗旨,始終以滿口禮義廉恥,一副謙謙君子模樣示人,但背地裡卻做著男盜女娼的勾當,天使和魔鬼合二為一,神聖和淫蕩巧妙結合,沒有一雙慧眼根本無法看清朱熹的本來面目。

    朱熹在宣講道德文章時,為了尋找刺激,竟勾引兩個尼姑和他通姦。他白天為尼姑講解佛家經典,晚上給他們上春宮課,大談玉女心經,這些出家人怎禁得起朱夫子的勾引,雙雙拜在他的腳下,成了他的奴僕。

    圖/尼姑

    人不要臉則天下無敵,朱熹出外做官都要帶上這兩個尼姑,不過朱熹畢竟是道德聖人,他知道如何偽裝自己和尼姑,為遮人耳目,朱熹想出一個辦法,他把二位尼姑一番精心打扮,華麗的衣服代替了灰色的道袍,在外人眼裡根本看不出二人是尼姑。

    然而“雪埋不住活人,紙始終包不住火”,反偽道的“黨派”最終揭穿了他醜惡的嘴臉,朱熹被迫上表認罪,承認了“納其尼女”之罪,表示要改過。朱熹門徒,紛紛離去。所以說,朱熹確曾與小尼姑私通,此事確實是真的。

  • 3 # 萬里長空夜未央

    納尼?

    這只是屬於朱熹諸多“罪狀”中的一條,還不屬於“大罪”。

    慶元二年十二月(公元1196年),宋寧宗在接待完金國使臣後,收到了一份訴狀,遞交者是監察御史(起於隋朝,用於監督、制衡行政機構官員)沈繼祖,而被告則是著名的理學家,朱熹。此事記載於《宋史》卷三十七:十二月辛未,金遣完顏崇道來賀明年正旦。是月,監察御史沈繼祖劾朱熹,詔落熹秘閣修撰,罷宮觀。竄處士蔡元定於道州。

    宋寧宗下詔,免除朱熹的秘閣修撰(貼職),罷除為宮觀使(散職);並把處士蔡元定放逐*到道州(今湖南道縣)。

    處士是沒有做官計程車人,而蔡元定是當時的理學家、堪輿學家,有“閩學干城”之稱(他是福建人),朱熹的門生。

    (注:因為蔡元定不是官,所以貶謫這個詞肯定不能用;說流放則更不對,沒有證據說蔡元定當時是刺了金印戴上枷被公人押解過去的。)

    所以,從邏輯上分析,沈繼祖彈劾朱熹的“罪行”,嚴重到需要連帶蔡元定一起受到處罰。

    那麼我們來看一下朱熹都有哪些“罪”:

    一大罪:不孝其親

    讓自己的母親吃陳米

    (君子固窮,朱家一家子都吃這個);

    二大罪:不敬於君

    孝宗時期,朱熹屢次辭召不仕,或曰有病,或曰有事

    (總之是不想當官);

    三大罪:不忠於國

    宋寧宗趙擴的爺爺,宋孝宗趙眘(“慎”的異體字)死後,當權者說要葬在會稽,朱熹說要不咱們再換個地方

    (或許是想另行堪定一塊風水寶穴?);

    四大罪:玩侮朝廷

    “從恩例封贈其父母,奏薦其子弟”,“乃忽上章佯為辭免……玩侮朝廷,莫此為甚。”

    (不僅自己不想當官,也不想讓朝廷送封號給自己的父母,不想推薦自己的子侄輩當官,朝廷感覺被打臉了。)

    五大罪:哭吊汝愚

    趙汝愚死了,大家都很開心(朝野交慶),只有你朱熹帶一幫人在外面哭,又寫有一首詩《九曲棹歌》“漁郎更覓桃源路,除是人間別有天。”

    天只有一個,哪來兩個?這已經不只是心懷怨念這麼簡單了。

    (趙汝愚是支援理學的宋家宗室,曾任右丞相,被韓侂冑貶謫,在衡州古酃暴斃,一說是為錢鍪毒害)

    六大罪:為害風教

    將建陽護國寺改造成縣學,將夫子像用機械搬運到釋伽殿的時候,動靜很大,而且把塑像的手腳都給弄壞了。

    (……實在不知道怎麼說好了,朱老夫子又不是開的搬家公司。)

    由上,要求殺朱熹的頭*

    (注:有說法認為這個訴狀的內容實際出自胡紘的《劾朱熹省札》,限於篇幅,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瞭解一下,內容與沈御史的基本一致。)

    如此牽強的罪狀,在當時是以尚書省正式奏摺(“劄子”)形式出現,說明什麼問題?

    說明當權者想置理學於死地,但並不是因為學術上的“道不同”

    慶元黨禁,亦稱慶元學禁、慶元黨案,是指南宋寧宗慶元年間,發生的一場因統治者內部政治鬥爭而波及學術思想領域的事件。

    1194年,韓侂冑與宗室趙汝愚參與“紹熙內禪”,共同擁立宋寧宗。事後趙汝愚升任右丞相,舉薦朱熹等理學人士入朝參政,力主整頓朝綱,裁抑左右近習;而韓侂冑僅遷宜川觀察使兼樞密部都承旨,進保寧軍承宣使。

    政治利益上的劃分不均,使得韓侂冑和趙汝愚的矛盾日深。

    慶元元年(1195年)韓侂冑讓諫官李林奏趙汝愚以宗室為丞相,不利於社稷。趙汝愚被罷官後,聯合朱熹、彭龜年(吏部侍郎)等攻擊韓侂冑,謂其“竊弄威福,不除必為後患”。

    結果趙汝愚、朱熹、彭龜年均被貶逐,並及陳傅良、劉光祖等官員和太學生楊宏中、周端朝。韓侂冑加開府儀同三司,斥道學為偽學,加以禁止;並指趙汝愚為偽學罪首,朱熹等人名列“偽學逆黨”,共59人。

    嘉泰二年(1202年),宋寧宗鬆弛黨禁,追復趙汝愚,一干人等也先後官復原職。

    在當時這種情況下,已經66歲的朱熹只能違心地接受指控。

    但沒有認罪。

    朱熹在《落職罷宮祠謝表》中無一字自辯,唯表示對所劾罪行一無所知:

    “而臣聵眊,初罔聞知”,請皇帝明察:“臣寮論臣罪惡,乞賜睿斷。”

    他在《落秘閣修撰依前官謝表》中說:

    “伏念臣草茅賤士,章句腐儒,惟知偽學之傳,豈適明時之用。”

    自稱程朱之學為“偽學”,個人認為這不是認罪,而是一種自謙,也是一種形勢比人強,不得不低頭的無奈。不過,老人以微弱的手段反擊了一下:

    “諒皆考覆以非誣,政使竄投而奚憾。”

    想必,朝廷都已考察核實過了,那麼,我即使受到放逐也無憾,何況仍獲保全。

    是啊,六大罪都已被迫認了,至於以下這些不齒之事——

    “又誘引尼姑二人以為寵妾,每之官則與偕行,謂其能修身,可乎?塚婦不夫而自孕,諸子盜牛而宰殺之,謂其能齊家,可乎?”

    再加點作料,增些添頭,又有何妨呢?

    慶元六年庚申(1200年)三月初九午時,71歲的朱熹病逝於建陽考亭之滄州精舍。嘉定二年,宋寧宗詔賜諡曰“文”(即朱文公),累贈太師,追封信國公,後改徽國公,從祀孔子廟。

    存天理,滅人慾——從這句話的真正意思看理學“飲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慾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慾也。”

    道學(或稱理學)誕生於北宋,大成於南宋,這是一個發生道德危機、信仰危機、民族危機的社會。統治者偏安江南,為了向金國奉上大量的金銀財帛,就更加橫徵暴斂,百姓紛紛揭竿而起;於是南宋一邊鎮壓內部反抗,一邊繼續屈辱求和。民怨沸騰。

    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孕育出一種普遍的道學文化心態:確立超越的義理,尋求存在的意義,獲得理性的自由,渴望心靈的安寧。所以,尋天地必然之理,立人道當然之則,就成為宋明理學家共同的理論取向,也是朱子道學的內在。朱熹繼孔孟,接周程,倡道統,匯四書,關注現實,彰顯理性,探求心性,他所進行的這一系列理論活動與實踐均是道學心態使然。

    其著作有:《周易本義》、《啟蒙》、《蓍卦考誤》、《詩集傳》、《大學中庸章句》、《四書或問》、《論語集註》、《孟子集註》、《太極圖說解》、《通書解》、《西銘解》、《楚辭集註辨正》、《韓文考異》、《參同契考異》、《中庸輯略》、《孝經刊誤》、《小學書》、《通鑑綱目》、《宋名臣言行錄》、《家禮》、《近思錄》、《河南程氏遺書》、《伊洛淵源錄》等。此外,還有《文集》一百卷,《續集》十一卷,《別集》十卷,閡人輯錄的《朱子語類》一百四十卷。

    後世的人(代表人物是戴震、范文瀾),出於不同的理念,對朱熹的理學進行了無情的打擊和批判。

    我們對理學、對朱熹的負面印象,來自何處?

    我們真的瞭解理學,瞭解朱熹嗎?

    圖一:朱熹《蓬戶手卷》後部(美睡蕭然無夢, 即夢亦不離竹坪茶塢間。 朱熹。)

    最後是彩蛋:嚴蕊案——是道學家棒打風流,還是另有隱情?

    1. 原故事

    嚴蕊是南宋時浙江台州的官妓,色藝俱全,名聞四方。

    淳熙九年(1182年),因唐仲友的“永康學派”反對朱熹理學,被朱熹連上六疏進行彈劾,其中第三、第四狀論及唐與嚴蕊風化之罪指與官員唐仲友通姦而收監,“兩月之間,一再杖,幾死”。

    面對拷打逼供,嚴蕊寧死不從,並道:“雖然身為賤妓,有太守有濫,罪不至死,然是非真偽,豈可妄言以誣士大夫!”

    後來,事件鬧到皇帝耳裡,認為是“秀才爭閒氣”,將朱熹調任,此案轉由岳飛後人嶽霖處理。嚴蕊於堂前作《卜算子》表明心跡。

    嶽霖當即判其無罪釋放,除籍從良,後被趙宋宗室納為妾室。

    2. 真作?偽作?

    《卜算子》不是愛風塵,似被前緣誤。花落花開自有時,總賴東君主。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

    根據王國維的《人間詞話》:嚴蕊的這首《卜算子》,疑似“系唐仲友戚高宣教作”;

    洪邁《夷堅志》所記嚴蕊作詞訴冤全屬虛構;

    束景南教授在《朱子大傳》中認為唐仲友確有貪汙罪行,並認為《卜算子》詞非嚴蕊所作;

    餘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夫唐宋之時,士大夫宴會,得以官妓承值,徵歌侑酒,不以為嫌。故宋之名臣,多有眷懷樂籍,形之歌詠者,風會所趨,賢者不免。仲友于嚴蕊事之有無,不足深詰。”

    3. 1182年的台州

    宋淳熙八年 (1181),朱文公提舉浙東茶鹽常平使者時巡察境地,瞭解災情民情。翌年九月到台州。此時,台州旱、澇兩災嚴重,朱熹來黃岩南部(當時太平隸屬黃岩)察查 水利,宿下蔣(今新河下蔣北門陶),與陶姓老人商討興修水利造閘之事。其後,朱曾專折上奏朝庭,稱“……臣竊惟水利修則黃岩可無水旱之災,黃岩熟則台州無饑饉之 苦……”

    當時的台州太守唐仲友,也就是這場風流案的男主人公,正和女主人公嚴蕊打得火熱,一曲《如夢令》,便:賜錦帛兩匹,端硯一方,紋銀二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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