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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建秋的世界

    主要是美國的國情導致的。

    首先美國確實有憲法修正案裡面保護公民持槍,但是實際上美國修正案被更改過很多次了,最典型的就是禁酒令,當時是寫在美國憲法裡面的,後來一樣取消了,說明這是可以被取消的。

    第一,現有存量槍支太多。

    美國目前在民間的槍支比美國公民的數量都多,也就是說美國理論上是人手一把槍的,在這麼多槍支已經流落民間的前提下,如果法律禁止買槍,會導致一部分人有槍而一部分人沒有槍,這樣對於尚無槍支的人來說是非常危險的,他們幾乎等於暴露在歹徒的槍口之下,而一部分人沒槍會刺激歹徒進行持槍搶劫,反而會導致治安的進一步惡化。

    第二,美華人需要持槍自衛。

    去過美國的人都知道,美國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尤其是邊界地區散散拉拉的住著那麼幾個人,這些人有時候要面對野獸或者不法之徒的侵襲,因此要配槍,而美國的警力根本到達不了這麼遠,美國的警察分佈是和當地的經濟實力有關的,富裕地方警察到處都是,可以路不拾遺,而窮人區看不到幾個警察,至於邊界地區,真出事了,指望警察出警有點痴人說夢。

    美國目前槍支兇殺已經到了一個不可容忍的程度

    和美國同樣是西方國家的例如澳洲,德國之類的國家比美國少的多的多,瑞士是真正的全民持槍,但是瑞士依然比美國槍支殺人少的多,澳洲是在1997年通過了禁槍法案,槍支殺人迅速降低,美國槍支氾濫已經成為一個廣泛的問題。

    美國的槍擊次數請看下圖

    幾乎每年維持著5萬多的槍擊案,並且維持著每年1.3萬到1.5萬的死亡人數,每年因槍擊死亡的人數相當於美國每年發生5次911事故,畢竟911死亡也不到3000,這個比例是相當嚇人的。

    再算一個比例,美國二戰死亡人數為291557人,也就是30萬人不到,而據全國廣播公司新聞(NBC News)報道,聯邦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提供的數字顯示,自從1968年以來,全美共有153多萬人死於槍支相關事件,也就是說,槍擊案的死亡人數比二戰死亡人數高5倍,槍支氾濫已經成為美國最頭疼的問題,而且幾乎無藥可解。

  • 2 # 皓月千山

    這個問題可以這樣反問,人類為什麼會發明槍呢?如果能回答這個問題,也就順便回答了為什麼美華人不接受控槍或者某些美華人不接受控槍這個問題。

    時至今日,槍械是人類進行暴力活動的最主要的工具,像美國這樣的社會,可以說狩獵活動的場景已經非常稀少,槍支被使用,一定都出在人類之間的衝突中。雖然美國的槍擊案件可以說層出不窮,如果我們假設每一個人都有槍,就可以在機率上說有一半的槍擊案獲得了正當防衛的效果,這就證明了槍支只是一種工具的屬性。

    如果美華人的邪惡程度持平於人類的一般水平,那就意味著使用其武器或者說工具實施暴力的人數也應下降。並不能證明因為槍支的普及,美國社會的暴力活動就一定會增加。人人有槍和每個人都沒槍,其實作用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槍支使人們的暴力的分配更為平均,甚至還會反過來減少了暴力行為的發生。只要明白這個道理,就能理解為什麼總有那麼多美華人反對控槍。

    另外,說老百姓持槍是因為沒有安全感,這像也沒錯,但是,反過來也可以說,正因為美國百姓擁有持槍權,其安全感要高於不準持槍的地方。

    按照吳思先生的理論,人類無論潛規則還是明規則,都是暴力最強者最後決定一切。

    在一個社會中,最大的暴力擁有者就是政府, 如果政府作惡,將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正是基於這樣的原理,美國作為一個不是依靠暴力建立起來的國家,黔首們還是可以和官家劃一下道道,講一點點條件的,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人民對政府壟斷暴力非常的敏感和不爽,經過討價還價,百姓的持槍權就這樣一直保留下來。

    最後,要公允地評價美國民眾擁有的持槍權對美國社會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是一個不太難判斷的問題,美國並沒有因為槍支的泛濫使社會陷入動盪和混亂,法制秩序良好,我甚至認為,美國軍隊在對外戰爭中傷亡這麼小,是不是和在家裡就經常弄槍有一定的關係。

  • 3 # 紅楓148859634

    很好理解。槍支管控與放開,是個觀念和習慣問題,沒有絕對的錯與對。控槍對美華人民來說,與放開槍支管控對中國人民來說,是同樣的感受。你認為中國應該放開槍支管控嗎?

  • 4 # 羊駝哥

    如果沒有槍,潘長江如果與泰森發生衝突,被打死的機率是99%但是如果雙方都有槍,這個機率變成了各50%。槍能夠讓兩個在體力懸殊的人在衝突面前獲得平等機會。對政府也是,讓政府在實施暴政之前能掂量掂量,這點美國有很多民眾用槍來抵抗政府的案例。槍讓人平等,讓人有尊嚴,讓人有安全感,我為什麼要支援禁槍?當然任何平等自由都不是免費的,每年死萬把人就是代價,但是這些人裡面大部分還是自殺。

  • 5 # 牛頭馬面兩鬼

    為什麼美國有些人不接受控搶?

    這是因為美國槍支太氾濫,普及了,槍支就是美國民眾隨手可得商品,你把槍支當成普通商品之後你就知道為什麼美國禁不了槍,所以美國越是發生槍擊案,政府就會越放鬆持槍條件,美華人認為既然禁槍太難,就允許更多人持槍,達到與槍手以暴制暴的目的,好震懾住槍手。

    槍支在美國就是商品,而且還受到美國憲法肯定的商品,這樣美國怎麼能輕易禁得掉槍支呢?首先槍支製造設計成型吧,然後要材料採購吧,再製造吧,最後要有市場,這中間已經產生了一條龍的產業鏈。每個環節都會產生不少就業崗位和巨大的財富利益,槍支設計製造公司。槍支也可以帶動周邊產品設計研發生產,比如子彈火藥,鋼鐵,等等,在美國已經形成利益鏈。美國步槍協議就是政治人物金主,各種利益連環,美國禁槍實在太難了。

    再說了擁有槍支的自由已經存美國憲法中幾百年了,深入了美華人腦海無與骨髓,已經揮之不去了,一部分受到槍手的傷害肯定願意禁槍,但是還有一部分人愛好槍支,一禁槍美國肯定會亂,就英國脫歐一樣,一半要留脫,一半要脫歐,英國已經有兩屆首相敗退脫歐議題,現在的英國首相強硬脫歐已黨內反判,首相位置也是及及可危。美國一禁槍可以出現兩派爭端。美國無法禁槍,也不敢禁槍。禁槍會傷害太多人的利益。

  • 6 # 陳思進

    1995年,根據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的估計,全美槍支的數量為2.23億。2005年,18%的美華人擁有槍支,相比之下美國的北鄰加拿大有3%的成人擁有槍支。到了2011年,34%的美國成年人擁有一支槍,其中46%為成年男性,23%為成年女性。2011年,美國47%的家庭擁有槍支。槍支也是當代美國流行文化的一個突出愛好,並頻繁出現在電影、電視、音樂、書籍和雜誌上。

    近年來,槍擊案,特別是恐怖的校園槍殺案,時有發生,禁槍的聲音越來越響,不過,在美國禁槍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為什麼呢?

    原因很多,主要是歷史的原因,如歷史學家理察·霍夫施塔特在他的文章《美國是一種槍文化》中提出了“槍文化”的概念,用來描述美華人長期以來對武器的熱愛。

    很多美國公民接受並贊同擁有槍支權利是美國傳統的一部分。一些人,特別是美國中西部和美國南部的人,認為個人擁槍自我防衛是美國身份認同的中心特徵。這源自美國的邊疆開拓史——槍支,作為早期美國白人對抗原住民印第安人、動物、外敵的自我防衛武器,是美國19世紀向西部擴張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為開拓者需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而槍支的重要性來自美國文化的狩獵活動。直到今天,狩獵仍是這個國家一種流行的體育專案。

    主張限制政府權力的自由意志主義者也支援持槍權。他們認為持槍是天賦人權,不得剝奪;民眾持槍可有效抵制政府擴張,防止政府滑向集權政府。

    《紐約時報》的專欄作家GAIL COLLINS幾年前曾指出,不用說,問題出在美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簡稱NRA)身上。該協會作為軍火商代言人的積極性,其實要遠遠超出作為持槍者的代表。

    NRA刻意呈現的世界,不僅黑暗,而且完全喪失理性。協會製作了一系列自稱正面的廣告,實際上卻陰鬱無比,暗示人們趕緊抓起一支槍躲進地堡。在一則廣告中,一名愁雲滿面的女性責問,“在一個強求我們投降屈服、沒有信仰的世界裡”,還有什麼值得為之鬥爭?接下來,她說這個世界裡充滿了“假裝沒有看見老人摔倒的懦夫”。

    不過,近日(9月3日),舊金山市議會透過一項決議,宣佈美國全國步槍協會為“國內恐怖組織”。

    決議稱,美國“受到槍支暴力氾濫的困擾”,指責全國步槍協會“利用可觀的財富和組織力量來支援槍支援有權,並煽動槍支所有者採取暴力行為”。決議稱,“所有國家都有暴力和仇恨,但只有在美國,人們才能隨時獲得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彈匣,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全國步槍協會的影響力。”

    決議還提到,舊金山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限制和舊金山開展業務的實體與這個“國內恐怖組織”有業務往來。並鼓勵其他城市、州和聯邦政府,對全國步槍協會採取相同立場。

    美國其他地方是否會跟進,拭目以待吧。

  • 7 # 凱恩斯

    看過劉慈欣的《三體》嗎?知道黑暗森林法則嗎?其實這就是叢林法則結合了博弈均衡,比如核武器的大規模擁有,最後保證了二戰之後各國的和平,你敢隨便用核武器嗎?不敢,因為你用了對方也用,最後手拉手迎接地球毀滅。這很科幻,卻很現實。所以槍在美國的作用也是如此。

    美國諸如堡壘法則,就帶有濃重的黑森林色彩。你可以擊斃侵入你房屋區域的所有人,有些州的權力擴充套件到你的車庫,籬笆以內,甚至於門前街道,也可以引申到你的車內。美國就有人因為沒聽清楚,將個敲門想要借工具的小夥子爆頭的案例。這個法則的前提,是大多數人趨於理性,假設人都是怕死的。所以當知道大多數人有槍的時候,就不敢為非作歹,而在公共場合,就不敢主動去傷害他人。這很好的保護了財產權,而財產權在歐美被認為是一種天賦的當然權利,“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寫在法國《人權宣言》當中。

    所以,美華人不接受控槍,是因為他們相信大多數人是理性的,總有幾個神經病發作造成傷亡,但是這至少保證大多數人在一些事情上不敢輕舉妄動。比如有人面對警察不敢去掏口袋,而警察不敢擅自闖入居民家中。你不敢在路上隨便威脅要取人性命,比如黑社會拿著大砍刀拍你腦門這種行為就不可能發生。因為看著柔弱的人並不代表他沒有武器。美國就有一個司機在路上路怒,等紅燈的時候威脅了另一輛車的司機,說我要殺了你,結果隔壁車輛一言不發,開啟車窗啪啪兩槍。法院還不認為是違法。

    當然,美國的槍導致的傷亡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美國最終要的是控槍,從來不是禁槍,可以說,持槍這一點上面他們是達成共識的,要控制的就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比如校園慘案經常是快槍。

  • 8 # 怪叔叔是個逗比

    美國一些人不接受控槍,這個問題由來已久,具體原因,有歷史原因,有利益因素,有法律制約等等,這些原因綜合到一起,控槍就變的越來越難。

    首先,美國憲法賦予美華人擁槍合法,這就是說,如果宣佈禁槍,意味著需要修改美國憲法,這就要爭得美國公民多說同意,目前美國將近百分之七十五的美國公民不同意禁槍,禁槍顯然難度增加,所以,目前只能在治安上加強管制,這也是無奈中尋找安慰的一個辦法,其實,也是治標不治本,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最後一點就是美國持槍公民有百分之九十,其中合法登記持槍公民只佔百分之五十六,也就是說還有很大一部分人透過不合法途徑購買槍支,所以,理論上說,完全禁槍是不太可能的,即使嚴格的購槍登記制度也無法做到面面俱到,槍支在好人還是壞人手裡,很難分辨清楚。

    綜上所述,短時間內,美國一些人是很難與控槍群體達成一致的,這是歷史和現實因素導致的,當然,禁槍還是未來降低槍擊暴力犯罪的重要措施之一,不過這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需要美國民眾整體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才有可能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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