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要求
01 基本要求
GB/T 32610-2016對日常防護型口罩的基本要求做了如下規定:
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護住口鼻;
口罩原材料不應適用再生料,含高毒性、致癌性或潛在致癌性物質以及已知的可導致面板刺激或其他不良反應的材料,其他限制使用物質的殘留量應符合相關要求,無異味。
口罩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角和銳利邊緣,不應對佩戴者構成傷害。
口罩應便於佩戴和摘除,在佩戴過程中無明顯的壓迫感或壓痛現象,對頭部活動影響較小。
02 外觀要求
口罩表面不應有破損、油汙斑漬、變形及其他明顯的缺陷。
03 內在質量要求
內在質量要求詳見表2。
04 過濾效率要求
根據過濾效率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各級對應指標值見表3。
05 防護效果要求
不同防護效果級別口罩的防護效果要求見表4。
當口罩防護效果級別為A級,過濾效率應達到Ⅱ級及以上;當口罩防護效果級別為B級、C級、D級,過濾效率應達到Ⅲ級及以上。
日常防護型口罩檢驗方法
01 抽樣方法
按交貨批號的同一品種、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作為檢驗批。從每檢驗批產品中按檢驗要求隨機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當同一交貨批的交貨數量大於10萬個時,抽樣數量加倍。
02 外觀檢驗
檢驗方法:抽取10個口罩,採用目測方法檢驗。檢驗光線以正常自然光為準,如以日光燈照明時,照度不低於400 lx。
外觀質量判定:至少8個及以上試樣符合外觀質量要求,即:口罩表面不應有破損、油汙斑漬、變形及其他明顯的缺陷。滿足外觀要求的判定合格,否則判定不合格。
03 耐摩擦色牢度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29865規定執行。耐幹摩擦色牢度測試口罩外層,耐溼摩擦色牢度測試口罩與人面部接觸層。
耐摩擦色牢度質量判定:耐摩擦色牢度(幹/溼)a/級應 ≥4級。否則為不合格。
04 甲醛含量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2912.1規定執行。
甲醛含量質量判定:甲醛含量應 ≤ 20 mg/kg。
05 PH值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7573 規定執行。試樣在口罩與人面部接觸層裁取。
質量判定:PH值應在4.0——8.5之間,否則為不合格。
06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17592 和GB/T 23344規定執行。
注:一般,先按GB/T 17592檢測,當檢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時,再按GB/T 23344檢測。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質量判定:禁用。檢出即為不合格。
07 環氧乙烷殘留量檢驗
檢驗方法:根據產品標識,經環氧乙烷處理的口罩按GB/T 14233.1—2008中第9章規定執行(即採用氣相色譜法測定,使用氣相色譜儀,選擇分析可靠的分析方法進行)。
注意:取平行樣品測試,樣品在口罩主體上裁取。測試結果如一份合格,另一份不合格,不得平均計算,應重新取樣測試,以最高值作為測試結果。結果計算以相對含量標識,保留一位小數。
環氧乙烷殘留量質量判定:環氧乙烷殘留量(單位μg/g)應≤ 10,否則為不合格。
08 吸氣阻力檢驗
樣品及預處理:4個樣品,其中2個為未處理樣品,另2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規定預處理後樣品。若被測樣品具有不同的型號,則每個型號應有兩個樣品,其中1個為未處理樣品,另1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規定預處理後樣品。
檢驗裝置:吸氣阻力檢測裝置由試驗頭模呼吸管道、測壓管、微壓計、流量計、調節閥、切換閥、抽氣泵、空氣壓縮機組成。見圖1。
▲圖1 呼吸阻力和吸氣阻力檢測裝置示意圖
圖1說明:1——被測樣品;2——試驗頭模呼吸管道;3——測壓管;4——微壓計;5——流量計;6——調節閥;7——切換閥;8——抽氣泵(用於吸氣阻力檢測);9——空氣壓縮機(用於呼氣阻力檢測)。流量計量程為0 L/min — 100 L/min,精度為3%。微壓計量程為0 Pa — 1 000 Pa,精度為1 Pa。
試驗頭模:在試驗頭模口部安裝有呼吸管道,頭模主要尺寸應符合附錄B的要求,分大號、中號和小號3個型號。抽氣泵抽氣量不低於100 L/min。
檢驗條件:通氣量恆定為(85±1)L/min。
檢驗方法:檢查檢測裝置的氣密性及工作狀態。將通氣量調節至(85±1)L/min,並將測試裝置的系統阻力設定為0。將被測試樣佩戴在匹配的試驗頭模上,調整試樣的佩戴位置及頭帶的鬆緊度,確保試樣與試驗頭模的密合。再將通氣量調節至(85±1)L/min,測定並記錄呼吸阻力。在測試過程,採取適當方法,避免試樣貼附在呼吸管道口。
吸氣阻力質量判定:吸氣阻力應 ≤175Pa 。否則為不合格。
09 呼氣阻力檢驗
樣品及預處理:4個樣品,其中2個為未處理樣品,另2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中A.3.2規定預處理後樣品。若被測樣品具有不同的型號,則每個型號應有兩個樣品,其中1個為未處理樣品,另1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規定預處理後樣品。
檢測裝置:呼吸阻力檢測裝置示意見圖1.
檢驗條件、檢驗方法同吸氣阻力檢驗一樣
呼氣阻力質量判定:呼氣阻力應 ≤145Pa 。否則為不合格。
10 口罩帶及連線處斷裂強力檢驗
樣品選取:抽取5個口罩樣品;
檢驗方法:按GB/T 13733.2規定執行。拉伸速度100mm/min。測試鉤安裝在拉伸儀器的上夾鉗,檢驗時口罩帶垂直懸掛在測試鉤上,口罩主體沿軸向夾在下夾鉗中間,松式夾持。
測試鉤:鋼質材料製成,條形,寬度(10±0.1)mm,厚度(2±0.1)mm,一端彎曲成直角鉤狀,彎鉤部分長度至少(12±0.1)mm,鉤的邊緣應光滑。測試鉤應方便安裝在拉伸試驗儀的夾鉗中。見圖2
質量判定:口罩帶及口罩帶與口罩體的連線處斷裂強力應 ≥20N 。否則為不合格。
11 呼吸閥蓋牢度檢驗
樣品及預處理:3個未處理樣品。
檢驗裝置:材料試驗機測量範圍0 N ~1000 N,精度為1%。夾具應有適當結構和夾緊度。計時器精度為0.1 s。
檢驗方法:用適當的夾具分別固定被測試樣的呼氣閥蓋和口罩體(固定點應合理靠近相應的連線部位)。啟動材料試驗機,施加軸向拉力至10N,持續10s,記錄是否出現斷裂、滑脫和變形現象。
呼吸閥蓋牢度質量判定:呼吸閥蓋牢度經檢驗後不應出現滑脫、斷裂和變形。否則為不合格。
12 微生物指標檢驗
檢驗方法:按GB 15979規定執行。
微生物指標質量判定:大腸菌群不得檢出,致病性化膿菌d不得檢出,真菌菌落總數應 ≤ 100 CFU/g,細菌菌落總數應 ≤ 200 CFU/g。否則為不合格。
13 視野檢驗
檢驗方法:按GB 2890—2009中6.8規定執行。
口罩視野質量判定:口罩下方視野應 ≥ 60° 。否則為不合格。
14 過濾效率檢驗
檢驗方法:按照附錄A(見下文)規定執行。
過濾效率質量判定:過濾效率應符合對應的過濾效率分級指標,如表3。否則為不合格。
15 防護效果檢驗
檢驗方法:按照附錄B規定執行。
防護效果質量判定:防護效果檢驗後應符合對應的效果的要求,如表4。否則為不合格。
包裝、標識及儲運要求
包裝:每個口罩應密封包裝。
標識:每個包裝單元應有檢驗合格證,明顯部位應附有清晰可辨識的標識,標識應包含下列內容:
製造商名稱和地址;
產品名稱;
主要原材料(內層、外層、過濾層);
執行標準編號;
產品防護效果級別;
產品規格(小號、中號、大號);
使用說明(佩戴方法、注意事項等);
生產日期、推薦使用時間(小時)及貯存期;
如採取消毒方式,應標明消毒方法。
儲運:產品在儲運中應保證密封、不破損、不沾汙、不受潮,注意防火、防雨、防酸、防鹼、避免強光直射。
以上就是中國對日常防護型口罩的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要求
01 基本要求
GB/T 32610-2016對日常防護型口罩的基本要求做了如下規定:
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護住口鼻;
口罩原材料不應適用再生料,含高毒性、致癌性或潛在致癌性物質以及已知的可導致面板刺激或其他不良反應的材料,其他限制使用物質的殘留量應符合相關要求,無異味。
口罩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角和銳利邊緣,不應對佩戴者構成傷害。
口罩應便於佩戴和摘除,在佩戴過程中無明顯的壓迫感或壓痛現象,對頭部活動影響較小。
02 外觀要求
口罩表面不應有破損、油汙斑漬、變形及其他明顯的缺陷。
03 內在質量要求
內在質量要求詳見表2。
04 過濾效率要求
根據過濾效率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各級對應指標值見表3。
05 防護效果要求
不同防護效果級別口罩的防護效果要求見表4。
當口罩防護效果級別為A級,過濾效率應達到Ⅱ級及以上;當口罩防護效果級別為B級、C級、D級,過濾效率應達到Ⅲ級及以上。
日常防護型口罩檢驗方法
01 抽樣方法
按交貨批號的同一品種、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作為檢驗批。從每檢驗批產品中按檢驗要求隨機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當同一交貨批的交貨數量大於10萬個時,抽樣數量加倍。
02 外觀檢驗
檢驗方法:抽取10個口罩,採用目測方法檢驗。檢驗光線以正常自然光為準,如以日光燈照明時,照度不低於400 lx。
外觀質量判定:至少8個及以上試樣符合外觀質量要求,即:口罩表面不應有破損、油汙斑漬、變形及其他明顯的缺陷。滿足外觀要求的判定合格,否則判定不合格。
03 耐摩擦色牢度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29865規定執行。耐幹摩擦色牢度測試口罩外層,耐溼摩擦色牢度測試口罩與人面部接觸層。
耐摩擦色牢度質量判定:耐摩擦色牢度(幹/溼)a/級應 ≥4級。否則為不合格。
04 甲醛含量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2912.1規定執行。
甲醛含量質量判定:甲醛含量應 ≤ 20 mg/kg。
05 PH值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7573 規定執行。試樣在口罩與人面部接觸層裁取。
質量判定:PH值應在4.0——8.5之間,否則為不合格。
06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檢驗
檢驗方法:按GB/T 17592 和GB/T 23344規定執行。
注:一般,先按GB/T 17592檢測,當檢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時,再按GB/T 23344檢測。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質量判定:禁用。檢出即為不合格。
07 環氧乙烷殘留量檢驗
檢驗方法:根據產品標識,經環氧乙烷處理的口罩按GB/T 14233.1—2008中第9章規定執行(即採用氣相色譜法測定,使用氣相色譜儀,選擇分析可靠的分析方法進行)。
注意:取平行樣品測試,樣品在口罩主體上裁取。測試結果如一份合格,另一份不合格,不得平均計算,應重新取樣測試,以最高值作為測試結果。結果計算以相對含量標識,保留一位小數。
環氧乙烷殘留量質量判定:環氧乙烷殘留量(單位μg/g)應≤ 10,否則為不合格。
08 吸氣阻力檢驗
樣品及預處理:4個樣品,其中2個為未處理樣品,另2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規定預處理後樣品。若被測樣品具有不同的型號,則每個型號應有兩個樣品,其中1個為未處理樣品,另1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規定預處理後樣品。
檢驗裝置:吸氣阻力檢測裝置由試驗頭模呼吸管道、測壓管、微壓計、流量計、調節閥、切換閥、抽氣泵、空氣壓縮機組成。見圖1。
▲圖1 呼吸阻力和吸氣阻力檢測裝置示意圖
圖1說明:1——被測樣品;2——試驗頭模呼吸管道;3——測壓管;4——微壓計;5——流量計;6——調節閥;7——切換閥;8——抽氣泵(用於吸氣阻力檢測);9——空氣壓縮機(用於呼氣阻力檢測)。流量計量程為0 L/min — 100 L/min,精度為3%。微壓計量程為0 Pa — 1 000 Pa,精度為1 Pa。
試驗頭模:在試驗頭模口部安裝有呼吸管道,頭模主要尺寸應符合附錄B的要求,分大號、中號和小號3個型號。抽氣泵抽氣量不低於100 L/min。
檢驗條件:通氣量恆定為(85±1)L/min。
檢驗方法:檢查檢測裝置的氣密性及工作狀態。將通氣量調節至(85±1)L/min,並將測試裝置的系統阻力設定為0。將被測試樣佩戴在匹配的試驗頭模上,調整試樣的佩戴位置及頭帶的鬆緊度,確保試樣與試驗頭模的密合。再將通氣量調節至(85±1)L/min,測定並記錄呼吸阻力。在測試過程,採取適當方法,避免試樣貼附在呼吸管道口。
吸氣阻力質量判定:吸氣阻力應 ≤175Pa 。否則為不合格。
09 呼氣阻力檢驗
樣品及預處理:4個樣品,其中2個為未處理樣品,另2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中A.3.2規定預處理後樣品。若被測樣品具有不同的型號,則每個型號應有兩個樣品,其中1個為未處理樣品,另1個為按附錄A(見後文)規定預處理後樣品。
檢測裝置:呼吸阻力檢測裝置示意見圖1.
檢驗條件、檢驗方法同吸氣阻力檢驗一樣
呼氣阻力質量判定:呼氣阻力應 ≤145Pa 。否則為不合格。
10 口罩帶及連線處斷裂強力檢驗
樣品選取:抽取5個口罩樣品;
檢驗方法:按GB/T 13733.2規定執行。拉伸速度100mm/min。測試鉤安裝在拉伸儀器的上夾鉗,檢驗時口罩帶垂直懸掛在測試鉤上,口罩主體沿軸向夾在下夾鉗中間,松式夾持。
測試鉤:鋼質材料製成,條形,寬度(10±0.1)mm,厚度(2±0.1)mm,一端彎曲成直角鉤狀,彎鉤部分長度至少(12±0.1)mm,鉤的邊緣應光滑。測試鉤應方便安裝在拉伸試驗儀的夾鉗中。見圖2
質量判定:口罩帶及口罩帶與口罩體的連線處斷裂強力應 ≥20N 。否則為不合格。
11 呼吸閥蓋牢度檢驗
樣品及預處理:3個未處理樣品。
檢驗裝置:材料試驗機測量範圍0 N ~1000 N,精度為1%。夾具應有適當結構和夾緊度。計時器精度為0.1 s。
檢驗方法:用適當的夾具分別固定被測試樣的呼氣閥蓋和口罩體(固定點應合理靠近相應的連線部位)。啟動材料試驗機,施加軸向拉力至10N,持續10s,記錄是否出現斷裂、滑脫和變形現象。
呼吸閥蓋牢度質量判定:呼吸閥蓋牢度經檢驗後不應出現滑脫、斷裂和變形。否則為不合格。
12 微生物指標檢驗
檢驗方法:按GB 15979規定執行。
微生物指標質量判定:大腸菌群不得檢出,致病性化膿菌d不得檢出,真菌菌落總數應 ≤ 100 CFU/g,細菌菌落總數應 ≤ 200 CFU/g。否則為不合格。
13 視野檢驗
檢驗方法:按GB 2890—2009中6.8規定執行。
口罩視野質量判定:口罩下方視野應 ≥ 60° 。否則為不合格。
14 過濾效率檢驗
檢驗方法:按照附錄A(見下文)規定執行。
過濾效率質量判定:過濾效率應符合對應的過濾效率分級指標,如表3。否則為不合格。
15 防護效果檢驗
檢驗方法:按照附錄B規定執行。
防護效果質量判定:防護效果檢驗後應符合對應的效果的要求,如表4。否則為不合格。
包裝、標識及儲運要求
包裝:每個口罩應密封包裝。
標識:每個包裝單元應有檢驗合格證,明顯部位應附有清晰可辨識的標識,標識應包含下列內容:
製造商名稱和地址;
產品名稱;
主要原材料(內層、外層、過濾層);
執行標準編號;
產品防護效果級別;
產品規格(小號、中號、大號);
使用說明(佩戴方法、注意事項等);
生產日期、推薦使用時間(小時)及貯存期;
如採取消毒方式,應標明消毒方法。
儲運:產品在儲運中應保證密封、不破損、不沾汙、不受潮,注意防火、防雨、防酸、防鹼、避免強光直射。
以上就是中國對日常防護型口罩的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