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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豬非豬

    實際上魯迅這篇鑄劍,可以稱之為超現實主義文字,或者魔幻現實主義文字。整體格調是浪漫恣意的或者說奇詭的。

    如果看成一部短篇武俠小說來讀,也是成立的。老舍寫過一部短篇武俠小說叫《斷魂槍》,國內實際上有一個作家排名叫“魯郭茅,巴老曹”,僅從《鑄劍》與《斷魂槍》的比較,個人認為魯迅排老舍之前,一點問題也沒有,實際上這兩篇藝術格調,非量的差別,而是質的差別。

    這篇文章相關分析網上資料很多,就我自己的觀點,簡單談一下。

    兩個人物:

    眉間尺:復仇者——但其性格優柔寡斷,做為復仇者,是巨大人性弱點,很難取得成功。但其具有自我犧牲精神。

    晏之敖:刺客——其有神秘性,果敢,智慧。“宴從宀(家),從日,從女;敖從出,從放;我是被家裡的日本女人趕出來的。”——實際上,這個晏之敖,是魯迅自己的精神化身。最後亦自我砍下頭顱,與眉間尺、楚王三者在鼎裡不死不休。其勇烈令人歎服。

    ——自這兩個人物的描寫,我們大約可以得出這樣的思路:魯迅主張復仇,但復仇不是莽撞自殺行為。而復仇亦必須是徹底的,不可以有軟弱行為。當然這裡的復仇,放在那個時代,實際上有“革命”的意思。

    而復仇成功後,文中的結果是這樣寫的: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叢中出現。幾個義民很忠憤,嚥著淚,怕那兩個大逆不道的逆賊的魂靈,此時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禮,然而也無法可施。

    此後是王后和許多王妃的車。百姓看她們,她們也看百姓,但哭著。此後是大臣,大監,侏儒等輩,都裝著哀慼的顏色。只是百姓已經不看他們,連行列也擠得亂七八糟,不成樣子了。"

    復仇是成功了,但是百姓們似乎並不領這個情,把復仇者當”逆賊“。如果復仇者是正確,那麼代表大部分百姓是”麻木不仁“的。從大的層面上講,單體化的所謂個人復仇,對大的歷史程序,根本不能產生質的影響。殺死一個楚王,還有繼承者,將舊秩序延續。要想改變現狀,只能是整個大時代的變革,是集體化的奮勇一搏。

  • 2 # 靜安白雲客

    復仇是人類最激烈的行為之一,有冤必申、有仇必報,自古如此。而魯迅的《鑄劍》中由鑄劍引起的統治者與平民之間的仇恨, 眉間尺的父母、 眉間尺和宴之敖都是反抗的一族,儘管報仇的目的不同, 但在復仇的過程他們每個人所展現出來的反抗精神都是相同的, 作品中經過眉間尺的父母——眉間尺——宴之敖, 復仇主體的轉移來突出復仇精神向更高層次上的昇華,從而反映魯迅對黑暗現實革命的態度。

    《鑄劍》的故事本來自於《列異傳》 、《搜神記》等古籍中記載的“三王冢”的故事。在看待歷史與傳統時,魯迅是將其視為一個整體,是從其本質來進行觀照的。這則原始故事承載著厚重的復仇意識,這也是它被選中作為小說素材的原因。但值得重視的是, 魯迅在展開充分想象的基礎上, 把這一數百字的記載擴充套件成了一篇驚心動魄的小說, 使其具有了現代意識和現代審美品格。 為了使人物更加生動、逼真 ,魯迅寫出了眉間尺性格的變化:他開始的時候優柔寡斷,膽小 怕事,對一隻落水的鼠,時而痛恨,時而同情,引起了母親的憂慮 。後來得知父親的冤情之後,他迅速成熟起束: “眉間尺忽然全身都如燒著猛火,自己就覺得每一一枝毛髮上都彷彿閃出火星來 。”

    眉間尺的轉變,證明覆仇並非人之天性, 而是現實逼迫的結果。 小說由此體現出了深刻的批判力量。可以看出, 《列異傳》中故事的主題是復仇,是謳歌被壓迫人民向暴君反抗和復仇的精神, 可以反映出階級社會里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不可克服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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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讀書悟道

    《鑄劍》是魯迅根據幹寶《搜神記》中的《三王墓》改編的短篇小說,小說的主題是復仇,但真正的意義卻是在復仇以後。也可以說,復仇以後的事情才是魯迅真正想要表達的主題。首先了解一下故事梗概,其次再來解讀主題。

    故事梗概:

    《鑄劍》和原著《三王墓》所講的故事及結局基本是一致的。說是鑄劍人干將和妻子莫邪,花費三年時間為楚王鑄劍。劍鑄好之後,干將把劍獻於楚王,而自己卻第一個成為了劍下之鬼。干將生前早已料到楚王會如此做,於是他煉了兩把劍,一雌一雄,雌劍給了楚王,雄劍則自己讓妻子收了,並囑咐她,將來讓兒子為他報仇。

    干將的兒子眉間尺長大後,其母告知了父仇和雄劍的存在。眉間尺便決心提劍為父報仇了,但是楚王做了一個夢,也已經知曉眉間尺要找他來複仇,便下令捉拿眉間尺。無奈之下,眉間尺只能躲起來,在躲避期間遇到了一個黑色人,此人說可以幫他報仇,但是要他兩樣東西,一樣是他的頭顱,一樣是雄劍。

    眉間尺相信了他,把兩樣東西送上。之後,黑色人拿著這兩樣東西見了楚王,他機智的騙過了楚王,在金鼎前,用雄劍將楚王的頭顱砍下,成功報了仇。

    主題解讀關於復仇

    復仇本身就是一把雙刃劍,它意味著復仇者和被複仇者可能同時走向毀滅。因為復仇的前提是一方的利益受到嚴重侵害,而且這種侵害在正常的方式下是得不到補償的,因此要想復仇,只能採用極端的方式,讓對方的利益也同樣受到相同的侵害。

    在復仇過程中,可以看到復仇的兩個特點,首先,復仇是以侵害為最終目的的,復仇者要達成的目的是對被複仇者造成侵害,而這樣做的動機是其自身已經受到侵害;其次,復仇者與被複仇者之間的力量是不均衡的,復仇者之所以要採取復仇的行為,是因為在正當的情況下他難以得到公正的補償。這也就註定了復仇的結局--走向毀滅。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有“父債子償”、“子報父仇”的說法,但按照主流價值觀,人們並不贊成這樣的“復仇”方式。中國還有句古話,“忍一忍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便是主張用隱忍的方法代替仇恨。這種隱忍的方式,其優點在於保全自身,從而獲得更大的生存空間,相比復仇走向毀滅,確實有明顯的優勢。

    選擇隱忍還有可能帶來更多的好處,首先,如果施暴者沒有那麼殘暴,面對逆來順受的隱忍者,可能會放你一馬。其次,如果隱忍者運氣好,還有可能碰上鹹魚翻身的機會,成就“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佳話,反之就會成了“小不忍則亂大謀”的反面教材。歷史上選擇隱忍的名士大有人在:比如越王勾踐,劉秀、孫臏、韓信、司馬懿、司馬遷等。

    中國民間還有句俗語“冤冤相報何時了”,強調的依舊是復仇的危害與隱忍的實惠。冤冤相報只會讓雙方陷入更大的痛苦和仇恨當中不能自拔,而隱忍則可以使雙方在痛苦中得到解放。從復仇的現實結局來說,復仇並不是一個理性的行為,也不是一種值得推崇的處世原則。

    那麼,問題來了,《鑄劍》為什麼要推崇復仇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對復仇的前提加以理性的認識。復仇的由來是仇恨,但仇恨的程度並不相同,一種是弱肉強食,就是雙方勢力不均衡。一種是均衡勢力下的暴力,便是普遍意義上的侵害。

    勢力均衡下的暴力,除非在野蠻時代,否則便會受到社會正義的排斥。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選擇把“隱忍”的方式具有積極的正面的意義。但是對於非均衡勢力下的暴力,受害者本身沒有任何機會透過正當的途經來主張自己的權益,獲取補償,復仇便成為化解仇恨的唯一方式。比如:水滸傳中眾多好漢,都是被“逼”上梁山,這裡體現的便是非均衡勢力下的復仇。

    勢力均衡下引發的復仇意義不大,因為被侵害的一方有能力採取正當的方式伸張正義,沒有必要走入以牙還牙的復仇輪迴中。但是在非均衡勢力下,施暴者的性質被改變了,他是以殘殺弱者為終級目的的,所以復仇此時的意義便不同了。

    《鑄劍》中干將就是在這種非均衡勢力之下,遭到了楚王的殺害。無辜被殺,一個平民正義的主張無處申訴,干將的冤屈便只能透過復仇這種方式來實現,他的兒子眉間尺復仇的意義便產生了,受到了正義的驅使,必須爭取回一些尊嚴,縱然搭上性命也是值得的。

    如果選擇隱忍,隱性埋名、沒有尊嚴的苟活著,一個人就會陷入,沒有歷史,沒有未來的虛空當中。這樣的仇恨同樣影射到了第三人黑色人身上,所以,當他看到眉間尺無法實現報仇的願望而痛苦時,毫不猶豫的接過他的重任。

    所以,對於眉間尺和黑色人,選擇生存還是毀滅,意義重大。選擇隱忍,從此生命陷入虛無。選擇復仇,在毀滅中獲得生命的價值。他們毅然選擇了後者。這是他們二人的態度,同時也是魯迅的態度。從這個層面上講,魯迅是贊成復仇的。

    關於復仇以後:

    幹寶《搜神記》中的《三王墓》,寫到大仇已報。三人同葬一處就結束了,而在《鑄劍》中的第四節,講了復仇之後的事情,對復仇這個主題做了一個深刻的提升。

    從眉間尺和黑色人角度上看,他們肯定不願意同仇人葬在一起,因為楚王在他們眼中是個暴君,不值得敬仰。從楚王的角度來看,他也不可同逆賊埋在一起,他的身份是何等的尊貴,怎麼能與一介布衣平民同冢。但結局就是,不可思議的葬在了一處。原著是這樣,魯迅改編的《鑄劍》結局也是一樣。

    這樣的結局,對於楚王來說是恥辱的,但是對於眉間尺和黑色人來說,他們是受到了王一般的待遇,再加上,他們也的確復仇了,看上去似乎是光榮的。原著中沒有加以評價,但是在《鑄劍》中,魯迅把這種含有諷刺、荒唐、荒誕的結局,糅進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小說在原著的基礎上,增加了三顆頭顱在金鼎中的大戰戲份,相當精彩,情節跌宕起伏,想象力豐富。眉間尺在前半部分,性格懦弱且優柔寡斷,對於殺死一隻老鼠都思來想去,立場不堅定。但是我們在後半部分,在他的頭顱與楚王的頭顱,相互的激戰中,看到了一個成熟的勇敢的堅定的復仇者形象。在他不佔優勢的情況下,黑色人也割下自己的頭顱,加入大戰,二人合力將楚王撕裂了。最後同歸於盡,全都歸於毀滅。這一節的描寫,我們看到魯迅對復仇積極的一面,艱辛且悲壯,但是值得的。

    其次,到了第四節,魯迅別出心裁的寫到了復仇以後的會議及出殯。在王公大臣及后妃們的討論中,魯迅用了一種調侃式的嘲諷語氣,眾人討論的場面就像一出鬧劇,這就使得在第三節中悲壯的復仇意義,被大大削弱了。正常出牌,應該是,人們單獨給眉間尺和黑色人立碑加以紀念,這才體現出復仇意義的偉大,而將楚王的死忽略掉。但是,魯迅在第四節中,完全沒有要抬高誰或者貶低誰的指向,而是來了一個復仇後的滑鐵盧,這是極具諷刺意味的,這諷刺是針對復仇本身的。

    最後,魯迅為什麼要來這麼一齣戲,專寫他們們復仇以後的事情。其意義在於,他對所有先驅者的一種懷疑。這些先驅者們在當時是悲壯的,滿懷激情的為自己的理想獻出了生命,但是過後,即被遺忘,這不得不讓人懷疑當初的付出是否是對的?

    很明顯,魯迅把自己的生命體驗加進了小說裡,從根本上講,魯迅是主張復仇的,但是在當時20世紀二三十年代的歷史條件下,復仇的意義有多大,這就要打個問號了。

  • 4 # 沙中古道

    年少時抱獵奇的心態讀魯迅先生的《鑄劍》,差一點將其讀成玄幻武俠小說,一個幾乎沒有童年的小小劍客掀起的江湖風浪,有多少血腥就有多少詭異。

    成年後也曾奇怪這麼一個簡單的子報父仇的故事居然被先生不惜筆墨大肆渲染,賦予神話般的虛無色彩。先生到底在傳遞什麼資訊:是社會底層民眾生無可戀的憤怒催逼出的鋌而走險?是弱勢群體無力反抗強權的絕望中幻想的個人英雄主義?連處置一隻老鼠都柔腸百結的眉間尺從瞻前顧後優柔寡斷的青澀少年,一夜之間成長為殺伐果決不惜殉身的冷血魔頭,黑色人在這一過程中究竟扮演了怎樣的一個角色?大鼎中三顆人頭的血腥較量,是孤獨人性演繹的所謂正義與邪惡的巔峰對決?還是黑暗中幻滅與新生迸發的靈魂舞動?

    “仗義、同情,那些東西,先前曾經乾淨過,現在卻成了放鬼債的資本。我的心裡全沒有你們所謂的那些,我只不過要給你復仇”反覆咀嚼這句令人毛骨悚然的陰森話語,猛然驚覺:復仇早已成為那個黑暗時代鮮有的一絲光亮,是縱使頭破血流身首異處亦在所不惜的勇氣,是衝破囚籠掙脫桎梏縱情吶喊放聲歌哭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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