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良人一品

    二戰,對於人類來說,是一場盛大的浩劫,在這場戰爭中很多國家和民族受到了殘忍的迫害,猶太民族就是其中之一。在納粹黨領導集團的慫恿和操縱下,德國各地納粹狂熱分子瘋狂地燒燬猶太人的教堂,公然迫害和凌辱猶太人,大肆逮捕猶太人。德國納粹建立的各種臭名昭著的集中營承載了太多的死亡,600多萬猶太人就是在集中營中被殘暴的法西斯分子虐殺的。

    那麼德國納粹又是靠什麼區分猶太人的呢?他們不怕抓錯人嗎?首先是看外貌,猶太人的外貌相較於歐美人來說更像阿拉伯人,髮色和瞳孔的顏色更深,一般是棕色或者黑色。關於猶太人的外表,納粹是這麼宣傳的:青蛙眼、大鼻子、扁平足。確實有那麼一些人,外表的特徵“很猶太”,所以就很容易辨認出來,但是對於那些不好辨認的呢?

    第二個方法就是透過宗教,猶太教是猶太民族的生活方式及信仰,也是世界三大一神信仰中最早而且最古老的宗教。為從小培養民族信仰和頑強智慧,猶太人5歲便開始學習經卷,男孩13歲、女孩12歲就要學完基礎知識舉行成人儀式。第三種方式就是按照登記戶口來查詢,這種方式最保險也最有效。

    最後一種方式既粗魯又無恥,得將褲子脫掉,納粹對佔領國或逃亡的猶太人,透過檢查身體進行甄別。因為猶太人有個習俗,男子降生第六天要進行割禮,割禮是信仰伊斯蘭教各民族通行的重大人生禮儀,屬於“聖行”,教法規定穆斯林男孩7~8歲或12歲時須舉行割禮。這種在他們看來幾乎是神聖的儀式,沒想到最後卻成為了滅族的噩夢。

    人類歷史上,恐怕很難再找到一個族群,像猶太人一樣,總是遭到如此極端地嫉恨。二戰對於猶太人來說,是一場難以清醒的噩夢。

  • 2 # 歷史簡

    一、外貌。猶太人最明顯的特點就是“猶太鼻”, 鼻頭下垂,鼻尖收斂,鼻子是鷹鉤狀,跟德華人挺拔的鼻子明顯不同。另外,猶太人喜歡留鬍鬚,而且不會輕易剃掉。從衣著上看,猶太人喜歡穿黑衣服,戴黑色帽子。

    二、信仰。猶太人的信仰是猶太教,他們定期在教堂舉行儀式,每天還會禱告。透過這個行為,德華人一般守株待兔就行,只要衝進教堂,往往能抓住很多猶太人。每個猶太教堂都儲存著信徒的詳細資料,德華人會翻看這些資料,對他們一網打盡。很多猶太人謊稱自己是天主教徒,德華人也有對策,讓他們背誦天主教經文,還讓他們往聖經上吐口水,以此來驗證他們有沒有說謊。

    三、互相舉報。德華人會把密探安插在猶太人中間,有的猶太人為了自保,會主動揭發其他猶太人。

    四、佩戴標誌。納粹有這樣一項規定,就是不允許猶太人進出電影院等公共場所,猶太人必須佩戴黃色徽章標誌,猶太人的購物卡上都有代表了猶太人身份的“J”標記。

    最後我們說一下,納粹是如何從法律上區分猶太人的。如果有1/4猶太人血統,這個人就是猶太人。

  • 3 # 一貳一橙

    雖說猶太人是一個特殊的種族,但他們和大部分歐洲人一樣都是白種人,尤其是希特勒在1935年的《紐倫堡法案》中還規定了:凡是有一個猶太裔的祖父母以上的德華人都是“猶太人”。

    也就是說即使是有一部分猶太混血的德華人,在納粹分子的眼中依舊是猶太人,是需要嚴格清洗的。那這樣的話,希特勒又該如何分辨這些已經和德國混居在一起的猶太人呢?

    網上說的“脫褲子”檢查事實上不太靠譜,因為不止猶太人會有“割禮”,德華人也不一定就不割

    雖說猶太人小時候都會割禮儀式,可信奉基督教的歐洲社會也有著不少人相信小時候舉行割禮,除了神聖之外,還有清潔、衛生等好處。所以在納粹時期,光靠脫褲子檢查此人有沒有割,以確定是否猶太人的說法其實並不可靠。

    而且據現代科學研究,希特勒也有猶太人血統,他的祖父就是奧地利瓦爾德維爾特爾的一位有錢的猶太人,而希特勒本人也有可能是母親瑪利亞和一位猶太少爺所生的私生子。所以光靠外貌來分辨的話,那希特勒首當其衝就得被捉入集中營整改。

    既然如此,那要如何分清同樣是金髮碧眼的猶太人呢?其實很簡單,因為猶太人之所以不為歐洲社會所包容的原因就是他們所信奉的宗教不是基督教,而是猶太教。即使是在聖地耶路撒冷被攻破後,猶太人流落世界各地,和當地人同化、群居、融合,可他們的宗教信仰依舊不改,只信奉猶太教,以保證猶太人的獨立性。這一點其實和中國古代的清真教一樣,在唐朝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後,在廣州、揚州等地傳道,而政府也會在當地建築清真寺安置這些不同教派的人士,以保證其獨立性。

    所以在當時的德國境內也有很多猶太教堂,裡面基本是猶太人,只有極少數信奉猶太教的非猶太人。在那個臭名昭著的“水晶之夜”,納粹黨徒就毀壞了超過兩百座猶太教堂以及七千多間猶太商店,這些人在教堂內部都是有名字、家族、產業登記在案的,可以說毀了一間教堂,順藤摸瓜就可以牽出一大批猶太家庭,後面納粹黨直接衝入猶太人家裡,捉捕了超過三萬名猶太男子,一抓一個準,其原因就在於此。

    除了毀教堂、拿名單之外,由於歐洲社會根深蒂固的排猶風氣,納粹也鼓勵高利潤告發,比如二戰時,小女孩安妮一家逃難到了荷蘭,在一間小屋的地下室渡過了二十五個月的驚怖時光,期間寫下了著名的《安妮日記》,成為二戰時期被迫害的猶太民族的真實寫照。最後安妮一家就因為告發而被捕,安妮最終死於集中營中。

  • 4 # 無乘國之君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德國對近600萬猶太人完成了嚴重程度不低於南京大屠殺的政治性殘戮。而壟斷機器科學技術研究市場的IBM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也就是萬國商業機器公司,成為用科技支撐這次數百萬人屠殺的「發動機」。

    一切的導火索是希特勒。當時,希特勒率領納粹分子佔領德國政治系統,得到其政治體統、經濟系統、科技系統的完全操控權;於是,將猶太人視為政治與血統上的「異類」的希特勒,輕鬆捕獲整個二戰德國整整6千萬合法公民的個人隱私資料。這種散發著霸權主義氣息的非法資訊捕獲,解決猶太人為歸於安全而進行自身假同化的問題——一切真實身份,在一張張資訊卡片上,展露無遺。

    然而,希特勒與其手下之納粹德國,遇到了一個問題:資訊有是有了,但6千萬條看也看不過來,怎麼用一種高階性、科技性、快捷性的方式,迅速分出所有的猶太人與非猶太人?這時,大洋彼岸的汙穢壟斷者——機器科技商業巨鱷——萬國商業機器公司,找到了希特勒。一群貪婪成性的科技研究者,與一個貪婪成性的政權攫取者,很快一拍即合。所以,接下來的歷史畫卷,就是這樣狼狽為奸、沆瀣一氣的負面景象。這是一群聰慧的狼,與一隻狡黠的狽;狼的身上披著科技的外衣,狽的身上刻著傾斜的卍。

    IBM公司發明了一種新型穿孔打卡機。這樣的機器在現今看來極其小兒科;但在二戰時期,這是舉世無雙的黑科技。穿孔打卡機負責在n(n的極值可以接近100000000)張規格式資訊卡片上打孔,並根據卡片上孔的位置與數量,進行分類。希特勒與IBM將這些公民隱私資訊製成6千萬張卡片,讓這個機器對其打孔、分類。

    很快,孔打好了;

    很快,類分好了。

    很快,一群不安的猶太人,被粗暴地推上一節節火車車廂,他們的目的地決定了他們被納粹德國毀掉的人生:奧斯維辛、達豪、毛特豪森、布痕瓦爾德……

  • 5 # 血色黃昏的黃昏

    納粹一直在尋找一種“法律”上的定義,也就是反猶太主義的種族理論來確定猶太人的身份。

    納粹長期以來一直尋求一種“法律”定義,根據反猶主義種族理論來確定猶太人的身份,而不是根據其宗教信仰。當時在德國的猶太人光憑視覺是不容易識別的。許多猶太人已經放棄了傳統的習俗和形象並融入了德國的主流社會。有些猶太人不再信奉猶太教,甚至開始與他們的非猶太鄰居一起慶祝基督教節日,尤其是聖誕節。更多的猶太人甚至嫁給了基督徒或改信基督教。

    為此,在1935年9月15日,阿道夫·希特勒頒佈了《紐倫堡法律》。當時完全是由納粹黨代表組成的德國國會通過了這部法律。由於反猶主義的種族理論對納粹黨至關重要,因此希特勒在德國紐倫堡納粹黨的年度集會上召集議會召開一次特別會議。

    【紐倫堡種族法的樣本】

    《紐倫堡法律》包括兩項法令:《帝國公民法》以及《德國血統和德國榮譽保護法》。這些法律制定了許多支援納粹意識形態的反種族理論。它們為在德國有系統地迫害猶太人提供了法律意義上的理論基礎。實際上就是為迫害猶太人找到了所謂“法律依據”!

    《帝國公民法》規定,只有德華人或有德國血統的人才有資格成為德意志公民,其餘的被劃分為國家主體,沒有公民權利。該法令規定了誰是德華人,誰不是德華人,誰是猶太人,誰不是猶太人。納粹拒絕承認猶太人是一個宗教團體的傳統觀點。相反,他們聲稱猶太人是一類由出生和血統來決定的種族。

    《德國血統和德國榮譽保護法》則禁止猶太人和德華人結婚以及進行婚外交往,有些為了規避該法令限制,而在國外結婚的婚姻仍然屬於無效。法令還將他們之間的性關係定為犯罪,這些關係被標記為“種族恥辱”(Rassenschande)。

    另外還禁止猶太人家庭僱傭45歲以下的德國女性工作。

    【關於“種族恥辱”的納粹宣傳海報特刊“Der Stuermer”】

    儘管納粹的意識形態一直聲稱猶太人是一個種族,但並沒有確鑿的科學根據來定義具體的猶太人。因此,納粹立法者又想辦法透過家族譜系來定義種族關係。根據納粹法律,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祖父母出生在猶太宗教社群的人是法律意義上的猶太人。出生在猶太宗教社群的祖父母被認為是猶太“種族”,他們的“種族”地位也傳給其子孫。根據法律,在德國的猶太人不是公民,而屬於“國家的主體”。

    對猶太人的這一法律定義涵蓋了成千上萬的德華人,這些人並不認為自己是猶太人,或者他們與猶太人社群既沒有宗教聯絡,也沒有文化聯絡。例如,該法律將從猶太教改信基督教的人定義為猶太人。它還將父母或祖父母皈依基督教而生的後代也定義為猶太人。這部法律剝奪了他們的德國公民身份,也剝奪了他們所有的基本權利。

    為了將反猶太主義進一步深化,根據《紐倫堡法律》規定,還有一些居住在德國的人被定義為既不是德華人也不是猶太人,被稱為Mischlinge(德語:混合種族或混血兒)。規定如下:

    如果Mischling是猶太宗教團體的成員,那麼他們(她們)將被視為猶太人;

    如果一個女人和一個猶太人結婚,她就會被認為是猶太人。他們的Mischlinge將被視為猶太人;

    凡與猶太人結婚並於1935年9月17日後出生的混血兒,均屬猶太人。在1935年9月17日之前結婚的並出生的後代仍將被歸為Mischlinge(混血兒);

    1936年7月31日以後被禁止的婚外性行為卻非婚生子女混血兒童被歸類為猶太人。

    《德國血統和德國榮譽保護法》中還有最重要的一條就是,”透過他的行為證明他願意並且忠實地為德華人民和帝國服務”。這就意味著納粹的政治對手也可能被剝奪德國國籍。這部法律實際上是剝奪猶太人、羅姆人(吉普賽人)、黑人以及其他“不受歡迎的”人合法權利和公民基本權的一種特別手段。

    在隨後的幾年時間裡,納粹又相繼頒佈了另外13項補充法律,進一步把在德國的猶太社群邊緣化。例如,猶太家庭不允許提出補貼申請,並且禁止與雅利安人進行各種交易等等限制。

    其他識別方法還有很多,納粹前前後後為此制定了約2000多條法令條文。如:

    透過原戶籍記錄以及出生證明記錄;

    為猶太人建立了一套身份識別系統,上面清楚地記錄了誰是猶太人。猶太人的卡上印有大紅“J”,這樣納粹警察就可以將他們與非猶太人區別開來;

    透過猶太男性割禮來識別;

    佩戴黃色的猶太大衛之星徽章;

    【法國猶太人佩戴的】

    每個街區都有一名大隊長,他負責監視該街區所有人的任何“不忠行為”;

    納粹還製作了一個刻板的猶太人形象,即有一個像數字“6”形狀的大鼻子。

    總之,納粹為了消滅猶太人是想盡了辦法,使出了各種各樣的手段,以此達到種族滅絕的目的。同時,也為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而找藉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IT培訓生該如何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