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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皓軒的老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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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散戶瑄瑄
這個問題,首先我們簡單的解釋一下什麼是信託,信託簡單的說就是受人之託替人理財。有錢人(稱為委託人)把錢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就拿著這筆錢去做做投資,比如買買定期存款呀,買買理財產品呀,買買債券,買買股票,買買保險,買買房子,買買零食(這個不是,劃掉),買買股權,總之不犯法的,政策允許的能買的都可以買,信託公司透過投資賺了的錢扣去信託公司收的管理費,剩下的都分給有錢人自己或者他的孩子、配偶、親屬等(稱為受益人,受益人是可以有很多個人的,有錢人想分給誰分誰,在信託設立的時候指定明確就可以了)。是不是特別棒,你只要出錢,後面啥也不用幹,就有人幫你打理這筆錢,每天只要躺在家裡收錢,真是棒棒的呢。你說你擔心資金的安全,怕信託公司破產?來,我們先來看看信託公司前15名的排名,詳細見下:
看出啥了嗎,這些名字是不是特別眼熟,因為他們要麼是背靠大企業,要麼是背靠大銀行,要麼就是背靠當地國資委,實力都是剛剛的呢。
好了,回頭來講為什麼要設立信託的問題,
1、因為方便,上面講了,你啥都不做就能拿到穩穩的收益。不是俗話說,富不過三代嘛,因為很可能會出敗家子把家裡的錢都敗光了,好吧你設個信託一共70億,設定好收益分配的頻率,比如孩子上學了每年能拿100萬美金,你說敗家子想把把本金70億取出來浪?不好意思,你爸當年說了,每年只能拿100萬美金,多了沒有。看吧,敗家子沒法花錢就沒法敗家了,70億在那裡穩穩的,有錢人再也不用擔心富不過三代的大魔咒了,真是太棒了呢。哦,忘了說了,信託產品因為有專人運作嘛,收益可是比銀行理財高多啦,目前市面上大概是有年化7%左右的收益吧(當然隨著受託資金變大會逐漸遞減),70億美金一年的收益大概就是4.9億美金的收益吧,沒錯一年就是4.9億的收益,本金70億還在那呢,比你辛苦做生意賺的多多了是不是呀,來呀用錢砸死你。過個15年,加上覆利因素,哦呦就差不多就變成140億了,哈哈哈,財富真是雪球啊,越滾越大,想花都花不完,憂傷臉。
2、起到財產隔離的作用,“信託法第十六條 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
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就是說萬一吳亞軍以後公司破產了,欠了人家100億,這70億的信託的錢還是穩穩的是他女兒的,不用去還那個欠別人的100億呢,是不是特別安全呢,欠錢不用還,我還是大富豪,真是美呀。打住,我們是有道德的人,欠錢還是要努力的去還的,嗯嗯,三觀要正。也就是吳亞軍還是要努力工作賺錢去還錢的,他女兒還是可以美美的享用這70億以及70億帶來的收益的。
3、可以指定受益人,避免遺產糾紛。我們知道遺產要繼承,你要指定受益人,是不是要寫遺囑啊,要請律師啊,要過戶呀,哎呀萬一律師跑了呢,過戶的時候萬一證明不全,銀行不肯劃款呢,總之一堆一堆的程式要走,真是麻煩呢。有了信託就不一樣了,我成立的時候就說好了,大女兒10億,二女兒30億,孫子40億,你說不符合遺產分配順序?我是信託委託人,我說了算!而且信託公司那麼大在那,是公司行為,又不像律師還帶點個人行為,它想跑也沒沒法跑。所以有錢人設立的時候,說什麼就是什麼,信託公司100%之100照做,您放100個心,到時間就給你分配收益,不用走任何程式,真是省心,鼓掌!!!另外我上面說了,信託還能把人壽保險一起打包進去,保險的受益人一般是指定的,不指定的話就按照法律規定的受益順序進行分配,但是套個信託就不一樣了,保險的受益人透過信託又能說給誰就給誰,不用按順序了,還是那麼的省心,哈哈。另外,信託財產是不用交遺產稅的呢,又節省了一大筆錢呢,有錢人真是摳門,哼!
PS:信託不剛兌,但是信託公司會盡最大的努力幫委託人打理好每一筆財產,這是每個信託人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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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侯眼金睛
這個問題很好理解,無論國內還是國外的富人,只要有後代,就面臨一個財富傳承的問題。
國外有很高的遺產稅,如果富人選擇把遺產交給兒女繼承,那個稅是令他們無法接受的,所以國外的富人有的選擇成立一支私募的慈善基金,把自己的錢都捐給基金,找一個專門的團隊來幫助自己打理這支基金,以獲得投資收益,打理基金的團隊會盡心盡力去管理基金,以取得不低的管理報酬。
慈善基金會承諾將每年的投資收益捐出一部分給某些組織,連續若干年後,基金到期,就可以無償轉給富人的子女了。
比如富人有100億的遺產,如果收遺產稅,50億就被稅務部門一次性徵去了。而成立100億的基金,承諾每年捐5億出來,投資回報率只要能達到年均5%,連續十年,仍然拿出了50億的資金給國家,剩下的100億本金就可以無償給後代繼承了。
而國內這些年興起的家族信託是學自美國,首先起到的是風險隔離的作用,其本質仍然在於財富的傳承。此外,國內不徵收遺產稅的話,家族信託與普通信託沒有什麼兩樣,一旦國內也開始徵收遺產稅,就可以見識到家族信託的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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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趙冰峰財經
龍湖上市前就成立了家族信託,所以吳亞軍離婚對上市公司也沒太大影響,因為大股東還是信託公司,沒變。這就是家族信託的好處之一:風險隔離。
無論離婚,破產,還是陷入債務危機,信託資產都不會受到牽連,保證資產的獨立性。
如今,經歷了離婚風波的吳亞軍,已經親身體會到信託帶來的好處,於是在傳承自己財富的時候,依然維持信託的模式,把自己的股權直接轉讓給女兒設立的家族信託,由於是同一家信託,可以說變動非常小。
這樣,信託的第二個好處就體現出來了,那就是用在傳承財富的時候。
如果擔心後代敗家,或者婚變導致財富無法保全,可以設立獨立信託。
傳媒大亨默多克在與第二任老婆離婚時支付了17億美元,損失慘重。但在與鄧文迪結婚前,默多克把名下的主要資產,特別是新聞集團股權都裝入了家族信託進行隔離保護。
據說,鄧文迪所獲的這些分手費,還不足默多克第二任妻子的零頭,已知的有紐約一套房產,北京一套四合院,價值2億。
這就是富人喜歡信託的原因,畢竟省了好多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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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顧問雲
前夫減持公司股票,但是龍湖地產股價依然能快速修復,你說這件事情神不神
香港聯交所2019年1月17日公告,龍湖地產一名主要股東佳辰發展國際有限公司(Junson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於1月16日出售1.5億股公司股票,套現約34億港元。減持後,佳辰在龍湖地產的持股由25.99%降至23.47%。
佳辰由Silverland Assets Limited全資擁有,而Silverland由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以蔡氏家族信託的受託人身份全資擁有。蔡氏家族信託是吳亞軍的前夫蔡奎作為設立人成立的全權信託。換句話說,這是吳亞軍的前夫在減持公司股票。
受蔡奎大幅減持影響,疊加其他多名股東集體減持、多位高管離職等負面訊息,龍湖地產股價當天暴跌9.11%,收於22.45港元。但是十多個交易日後,公司股價已全部收復失地,2月13日收盤價為24.85港元,可以說是毫髮無損。
實際上,這不是蔡奎第一次減持龍湖地產的股票。2016年9月7日,蔡奎以12港元的價格,拋售了1.5億股股票,套現18億港元。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主要股東減持是公司股價的重大負面影響因素,理論上會對股價構成沉重打擊。但是,為何公司創始人離婚,前夫作為公司第二大股東屢次大幅減持,龍湖地產股價卻波瀾不驚呢?
就是因為信託制度的安排!!
據招股書顯示,龍湖地產的控股股東為Charm Tal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46.9%,由Silver Sea Assets Limited全資擁有,而Silver Sea則由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以吳氏家族信託的受託人全資擁有,吳氏家族信託是2008年6月由吳亞軍作為設立人及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作為受託人設立的一項全權信託,受益人包括吳亞軍若干家族成員。
龍湖地產的第二大股東為Precious Full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31.3%,由Silverland Assets Limited全資擁有,而Silverland則由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以蔡氏家族信託的受託人全資擁有,蔡氏家族信託是2008年6月由蔡奎作為設立人及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作為受託人設立的一項全權信託,受益人包括蔡奎若干家族成員等。
在公司2009年年報中顯示,Precious Full改名為Junson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即本文開頭所述的佳辰。
龍湖地產上市時,透過家族信託,吳亞軍、蔡奎合計持有公司78.2%的股份。公司上市當天收盤價為8.01港元,兩人身價合計近313億港元,吳亞軍也因此成為了中國的女首富。
上市時,透過家族信託,兩人對各自持股已經做了切割和安排,而蔡奎也未出現在公司的高管名單中。有人說在公司上市前兩人的婚姻已出現裂痕,但是為了公司能夠順利上市,兩人才繼續生活在一起。2012年11月,香港媒體爆出吳亞軍與蔡奎離婚的訊息。
由於設立了家族信託進行了很好的資產隔離,避免了兩人婚姻變故可能導致的家庭資產紛爭以及對公司經營所帶來的風險。雖然離婚後,港媒報道稱蔡奎分走了200億港元的身家。但是,兩人離婚並未對龍湖地產的經營和股價造成實質性影響,吳亞軍依然牢牢掌握著公司的控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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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黑看財經
不請自來。家族信託是歐美財富機或者是私人銀行的主營業務之一,也可以說是財富管理的最高形式。
家族信託傳承財富更為有效,其在期限(允許無限期,即永久信託)、流動性、控制(委託人可決定投資方向)、估值(可享受信託財產的估值折扣)、稅收這五個方面都擁有難以匹敵的優勢。
家族信託的主要優勢:
1.制度更靈活。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和收益權的分離性,因而委託人可根據其意願簽訂信託合約,約定受益人。
2.財產更安全。信託資產是獨立存在的,其名義所有權屬於受託人,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其他財產隔離。通俗的來說,債權人無權對信託財產進行追索(除非信託財產為非法所得),降低了企業經營風險對家族財富的重大不利影響;也避免了委託人的家人將財富在短期之內揮霍一空的可能性;受益人的家人無法透過法庭判決來爭奪遺產。
3.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家族信託可以幫助企業的所有者實現高效、平穩的家族股權轉移和管理,避免無謂的股權變動,防止股權傳承導致的相關問題。
4.節稅避稅。由於家族信託的信託財產名義所有權屬於受託人,無法徵收遺產稅,可以作為有效節稅避稅的工具。
5.資訊保密嚴格。家族信託設立後,信託資產的管理和運用均以受託人的名義進行,非特殊情況外,委託人沒有權利義務對外界披露信託資產的運營情況。
綜上所述,家庭信託具有這五個優勢,是財產傳承、節稅避稅的有效手段之一,受到富豪們的一致認可與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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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終生的保障,還有基金會也是大家族最愛,雖然有高額管理費,但每月定期的給受益人一筆金錢好過一次性給被揮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