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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純鈞LHGR

    肯定會被判刑。

    首先來講,這個司機酒駕,從其行為來看,這種就屬於“情節惡劣”。而酒駕就足以入刑了,稱為“危險駕駛罪”,要負刑事責任,還要進行罰款。

    法律規定: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現實中,酒駕與其惡劣行為,還要分開算。

    我們講,一般的小打小鬧,涉及到行政處罰和賠償問題。

    而酒駕司機對其他人進行了毆打,並且還撒尿侮辱,這就不屬於小打小鬧了,而是構成犯罪,稱為“尋釁滋事罪”,也要負刑事責任。

    尋釁滋事罪,用法律界的俗語來講,它屬於一個“口袋罪”。什麼叫“口袋罪”?就是涉及到法律劃定的犯罪範圍,那些糾結不清的具體細節乾脆就不去分它,而是一口袋裝盡。也就是說,只要達到了法律規定的“尋釁滋事罪”的標準,再有什麼其他細節也不重要,一律按照尋釁滋事處理。

    再之後,還要看酒駕司機毆打他人的情況,這涉及“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標準是“輕傷”,被毆打者經鑑定只要達到“輕傷”程度,酒駕司機就一定構成“故意傷害罪”,酒後意識不清造成的也一樣,這也屬於“口袋罪”。這也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行為人必須要對其犯罪行為負責,不因其不具備辨認和自控能力而否認其有責性。

    綜上。題目所說的酒駕司機,至少構成“危險駕駛罪”和“尋釁滋事罪”,一定要負刑事責任。至於判多少、賠多少,還要看更多的案件細節,通常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款。辯護的時候,主要就會圍繞這一點來推究。

    小酌怡情,大飲傷身,觸犯刑法,悔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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