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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2389180458

    新時代的養老產業,要想盡快"破繭成蝶"首先得到國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政策措施支援,多種經營模式並舉,大力培養相關專業技術人才,使得該產業發展具有強大的發展動力,在服務和發展過程中,不斷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得到社會的贊同和認可,滿足養老事業的發展和需求,才能夠破繭成碟持續發展!

  • 2 # AudioMokamm

    中國正面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地方養老金出現缺口的現狀,三大支柱均衡發展的重要性日益顯現。新時代下的養老金投資產業,既擁抱機遇,又面臨挑戰。現階段必須面對老齡化加速,人口紅利終結,老年人口數量與創造價值的勞動力人群嚴重失衡。但側面反應了養老問題的嚴重性和必要性浮出水面。

    養老產業若想破繭成蝶,必須與時代接軌。定位養老服務的商業模式,諸如:月費制、產權銷售、售後回租、會員制、保險養老、社群按需付費。艾媒諮詢分析師提出,“全面產品、全面服務、全類老人”三個全面是現今中國較為突出的養老業務模式。給新時代養老產業帶來的建議是:一、必須結合中國國情探索養老經營理念、方式和服務體系。二、構建的“三位一體”的中國式養老,打造“康、養、護”全系列業務板塊,構造以家庭健康為核心的生態系統。三、採用“適老化”設計,滿足不同的老年人需求,並基於其候鳥式全國連鎖模式的佈局,推出旅居養老特色業務板塊;形成“社群+醫養+旅居”的養老業務模式。

    以智聯時代下的誠信康養新模式為主題,2019中國健康養老行業創新發展論壇於2019年9月13日在廣州盛大開幕,現場解讀網際網路時代背景下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趨勢,看點十足。

  • 3 # 黨建與金融

    養老產業若想破繭成蝶,與時代接軌,必須理解政府究竟對養老產業支援有多大?養老產業為什麼不興旺的原因在哪裡?如何正確解讀養老產業政策?從而做好養老產業?

          最早接觸養老產業,是10幾年前地產養老,所謂買房養老,後來才知道其實地產商實際是打著養老的旗號來開發房地產。以後有衍生出許多開發房地產的養老模式,所謂的田園綜合體開發模式,其實都是換湯不換藥,借養老來開發房地產專案 。

    養老產業從表面上看“餅”很大,但實際上卻是舉步維艱。本人試圖根據北京市養老資料例項,分析回答,解讀養老政策,分析養老產業市場為什麼興旺不起來的真正原因。

    (一)只有1.3%的戶籍老年人住在養老機構;

    (二)北京市有近20%的機構入住率不到20%,有50%的機構入住率不到50%。真正“一床難求”的只有49家養老機構,佔全部有效養老機構的10%多一點;

    (三)北京市養老機構的護理人員年齡40-59歲佔近四分之三,2016年平均拿到的月稅後工資為2788元。

    (四)在北京居住在養老機構,每月至少要花費3000元,最多要花費1萬多元,且61.6%的養老機構會收取押金;

    (五)北京市老年人月平均養老金收入為3456元,而這個收入水平很難支付的起入住養老院的費用;

    (六)透過計算發現,在北京市需要別人照護的老年人可能選擇養老機構的潛在比例最多不會超過1.6%;

    (七)北京市養老機構獲得過政府財政補貼的比例高達82.7%;

    (八)養老機構處於盈餘狀態的佔4.0%,有62.4%的機構需要10年以上才能夠回收投資。

          中國的養老不是沒有需求 而是沒有“市場”,市場是指那些可以支付得起的需求。滿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是公共服務的責任,市場只有在公共服務的推動下才會興旺。有人講養老是“朝陽產業”,或是“支柱產業”,似乎這個產業的“餅”很大。理由是華人口在迅速老齡化,老年人數量在快速增加;一些調查資料也反映出老年人對養老服務需求巨大;再加上國家出臺了很多支援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甚至提供財政補貼和優惠政策支援,從而吸引了一大批投資者進入這一領域。然而,進入這一產業以後人們會發現,養老產業盈利很困難,能夠“吃飽”的企業也很少,人們似乎有進入“圍城”的感覺。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養老產業很難興旺發展,是人們一直思考的問題。

              在解決養老問題上,中央一直強調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在制度建設上形成的是政府面向社會機構,社會機構面向服務物件(老年人)的模式。前者透過政策傾斜和財政補貼支援與養老有關的社會組織和企業的發展,後者依賴市場機制實現社會組織和企業對老年人提供服務。很明顯,在這一制度框架下老年人能否獲得充分而滿意的服務,是由市場來調節的。

             從“十二五”期間開始,政府加大力度以公建民營、委託管理、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援社會組織興辦或運營公益性養老機構;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以及採取直接補助或貼息的方式,支援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的養老服務設施。與此同時,養老機構的准入門檻也是一降再降。2013年民政部公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到了2014年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90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實行先照後證。這意味著民營養老機構可以“先上車後補票”;2018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政府對養老機構的管理理念將從“嚴進”轉變為“寬進”,目的是推動發展養老產業。除此之外,政府曾出臺過一系列推進養老市場化的政策。2014年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出臺的《關於推進城鎮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中強調“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支援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2015年發改委、民政部和全國老齡辦釋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與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強調“堅持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最大限度支援養老服務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有效激發市場活力”;2015年民政部、發改委、教育部等釋出的《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出:“透過公開招標,以承包、聯營、合資、合作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實現執行機制市場化。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公辦養老機構轉製成為企業或社會組織的試點工作”;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指出:“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按‘先照後證’的簡化程式執行”;2017年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中強調“貫徹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對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申請興辦養老機構進一步放開准入條件,加強開辦支援和服務指導”;2017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醫療領域投資活力的通知》也進一步強調“取消養老機構內設診所的審批,實行備案制”。2019年2月國家發改委、民政部、衛健委共同制定併發布了《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透過“政府支援、社會運營、合理定價”,透過政府引導進一步激發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積極性;同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繼續強調“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強化“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出臺這些政策的目的是希望藉助社會力量並透過市場機制,以及大幅度降低養老社會組織和企業的准入門檻,吸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在政府的引導和大力推動下,確實產生了成效,近年來大量的社會投資轉向養老,新出現的養老社會組織和企業如雨後春筍,呈指數增長。以北京市2016年底養老機構普查得到的養老機構成立的時間看,2008-2010年成立57家,2011-2013年成立59家,而2014-2016年成立了106家。然而,從另一方面人們又發現,儘管國家越來越重視養老問題,但是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企業以及各類養老機構仍然面臨嚴重的生存和發展困境,比如資金不足、養老機構入住率偏低、服務質量不高、管理和服務不規範等問題。從服務物件角度看,老年人也並沒有因為這些政策的出臺而從中體會到更多的獲得感,他們的需求也沒有得到更好和更充分的滿足。

    三、政府提供了多大力度的支援?

     目前的養老機構面臨兩個方面的天花板。一方面,北京市最低生存標準或護理人員的最低工資收入是剛性的,是下天花板,是一個不可突破的下限,它決定了機構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養老機構收費定價不僅要考慮運營成本或保證護理人員的最低收入,也受北京市老年人收入狀況的影響,這是一個上天花板,是一個不可突破的上限,它決定了機構的運營收益。在市場作用的條件下,成本和收益的平衡點是可以計算出來的,並可以進行操作化處理。然而,由於上限和下限都是剛性的,從而並未給機構留出多少可以操控的空間。由於經營者可操控的空間很小,從而會導致一些機構的運營成本可能會大於收益,而處於虧本經營狀態,甚至出現倒閉。這種狀態下,養老機構的生存會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的財政補貼和相關方面的支援。普查結果顯示,北京市養老機構獲得過政府財政補貼的比例高達82.7。其中事業單位獲得補貼的比例為78.4%,民辦非企業為88.0%,企業為52.9%。這裡面民辦非企業拿到政府補貼的機構最多,其次是事業單位,拿到政府補貼比例最少的是企業(或營利性)養老機構。表7:不同法人登記型別獲得過政府財政補貼的養老機構數量和比例

           政府的財政補貼會涉及具體的補貼內容(見表8)。在所有的養老機構中拿到政府提供運營補貼的佔67.0%,建設補貼佔20.0%,人員補貼佔10.8%,房租補貼只佔1.6%,其他補貼佔6.3%。表8:獲得不同補貼內容的機構數和比例。所有獲得過補貼的養老機構,其獲得的補貼額度也有很大差異。普查調查了從2013年以來到2016年9月22日(不到三年的時間)所獲得過政府補貼養老機構所得到的各類補貼額度,經過資料彙總和整理得到了不同法人型別機構獲得的各類補貼的均值、中位數,以及補貼的最小和最大額度(見表9)。在運營補貼中事業單位平均獲得了189萬元的補貼,獲得的補貼最多;而民辦非企業獲得了177萬元的補貼;企業平均獲得了68萬元的補貼,補貼額度最少。表9:不同法人型別機構獲得的各類運營補貼額度的描述統計(萬元)

            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的補貼均值遠遠大於補貼中位數,而且事業單位補貼與民辦非企業的補貼比,其均值大、中位數小,且標準差很大。很明顯這是一個典型的極端正偏分佈(見圖1),這個圖的特點是右側尾部較長且平均數大於中位數,右側尾部越長平均數與中位數的差異越大。這說明,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絕大多數獲得的補貼並不多,事業單位有一半單位拿到的補貼小於45萬元,民辦非企業有一半小於60萬元;而有個別一些單位拿到了額度極大的補貼,比如事業單位拿到的最高補貼是6千萬,民辦非企業拿到的最高補貼是9.6千萬。相比而言,企業獲得補貼的平均數和中位數則相等,且標準差也比較小,這說明企業獲得的運營補貼分佈則比較均勻,極端情況很少。

           民辦非企業所獲得的補貼遠遠高於事業單位,甚至企業所獲得的補貼也遠遠高於事業單位。這裡仍然是民辦非企業和事業單位補貼的平均值大大高於中位值,仍然表現明顯的右偏;而企業獲得補貼的分佈仍然是比較均勻的。政府提供的人員補貼,明顯更傾向於事業單位,而且平均值和中位數差異很大,標準差極大;儘管事業單位人員補貼的平均值大大高於民辦非企業,但是二者的中位值則相差無幾,說明人員的小額補貼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基本上是一樣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大額補貼上。在調查中還可以看出,企業沒有獲得過任何的人員補貼。儘管北京市房租很高,而且一直出現快速上漲的趨勢,但養老機構能夠獲得政府提供房租補貼的單位則很少,只有3個機構。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補貼,獲得過補貼的只有20個養老機構,在這裡企業獲得的補貼是最多的。除了財政的直接支援外,政府還為養老機構提供了很多政策性優惠,比如減免營業稅,減免所得稅,減免水電氣熱費和房產稅等。在北京市,獲得減免營業稅的機構比例最高,佔到61.9%,獲得水電氣熱費優惠的機構佔到43.2%,獲得企業所得稅減免的佔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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