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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新手不會正確使用汽車燈光的原因一方面是很少在夜間學車,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駕校的不負責任。簡單來說,他們覺得事少就好,只要等保證您安全透過考試他們的任務就算完成了,關於後面你真正學到了多少,說真的人家壓根就不在乎。培養的都是速成班。下面就跟大家說說如何正確使用汽車燈光吧。
如何正確的使用汽車燈光
1:燈光開關右扭一下,開啟的是示廓燈。
開啟此燈,在前面,有兩個小燈會亮,在後面,尾燈會亮,在車內,儀表盤燈會亮,音響、空調背景燈亮。
使用範圍,用此燈照明是“照不明”的,因此,此燈的作用並不是車外照明,而是車內照明,如在夜間要看行車電腦資料等等,另外,根據規定,如果車輛在夜間出現事故,停在路邊時,應設立警示牌,開啟此燈及緊急報警燈。
2:燈光開關右扭兩下,開啟的是大燈。
所謂大燈,也就是遠近光燈,原車的遠近光不可以同時開啟,也就是遠近燈光的切換,切換手柄在方向盤左下側,上下撥動可以切換遠近光。經改裝了的燈,開啟近光時近光亮,開啟遠光時遠近光同時亮。
使用範圍,按照要求,車燈的開啟隨同路燈的開啟,也就是當路燈開啟時,必需開啟近光燈。如遇沒有路燈的路段,應當在晚七點開啟燈光。根據要求,有路燈的路段只可以開啟近光燈,不可以開啟遠光燈(因為遠光燈晃人眼睛)。如遇沒有路燈的路段,原則上可以開啟遠光燈,但我一般也不開啟遠光燈。因為開啟遠光燈後會晃前方車輛、對面車輛前排人員的眼睛,也會晃對面行人的眼睛。相信很多人都被晃過,真的很難受。所以,在這種路段上我的做法一般是開啟遠光看清楚前方路段的情況就切換到近光,走一段,如有必要,就再小開一下遠光,然後及時關掉。
3:把燈光開關向上拔(BA,不是BO)一節,開啟前霧燈。
開啟此燈,前面的兩個霧燈亮。此燈不可以在燈光開關關閉時拔起,但可以在示廓燈段拔起,也可以在大燈段拔起。
使用範圍,故名思義,霧燈應當在有霧的天氣開啟,當沒有霧的晴天夜晚,不應開啟霧燈。好多司機都有個不良習慣,就是一開燈就把前後霧燈一起打開了,其實這樣做並不能增加很多的照明,但卻很嚴重地晃了前方、對面車輛前排人員的眼睛,造成光汙染。這種做法是很不對的。但同時再補充一句,霧燈不應和遠光燈同時使用,而是可以和近光同時使用。因為真的在霧裡的時候,越是開遠光燈越是晃得你眼前一片白,什麼都看不到,這時,穿透力強的霧燈才真的起了作用。
4:把燈光開關向上拔兩節,開啟後霧燈。
開啟此燈,後霧燈同時亮起,使用範圍同前霧燈。不過補充一點,好多新同學都不知道絕大多數車都只有一個後霧燈。因為後霧燈有眩目的作用(就是會晃後面車輛的人的眼睛),所以後霧燈只設計了一個。極少數車型現在也有雙後霧燈,但像Bora的大眾車型,都只有一個後霧燈,在左側。
5:說說轉向燈光組合。
向下撥是左轉,向右撥是右轉,上下撥是切換遠近燈光,向上抬一下,是“變換”遠近燈光(就是大家常說的拿大燈晃一下)。 說說使用範圍,拐彎的時候要打轉向燈是人人都知道的,不過好多路上的司機好像不知道變換車道也要打轉向燈(要不然就是他們明知故犯)。變換車道,必須打轉向燈,要不然很不安全,也容易捱罵,再補充一點,就是現在交法規定不可以連續變換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車道,也就是一次只能並一個道,不能一下並兩個道。同時,再補充一點左轉向的作用,這個不是交法的規定,而是司機們的約定俗成,真的有人不知道,就是在高速公路的最左道上,打左轉向的意思是要前車給讓路。
大家都知道左轉向燈是要超車,但有時最左道的人還打左燈,他要到哪兒去呢?他不是要併到對面車道上去,而是在讓你給他讓路。當然,如果你開得的確夠慢,遇到後車在打左燈,你應該向右並道,給人家讓路。同時,在高速上,如果前車很慢,你也可以打左轉向,請求他給你讓路。常跑高速的人看到這種燈,一般都會給你讓路的。再說一下變換遠近燈光的使用範圍,就是提醒對方車輛注意。一般來說,遇到會車的時候,如果對方持續開著遠光,晃了你的眼,你就應該變換遠近光燈,提醒對方注意,一般來說,對方看到後,就會改成近光。但也有那狠人,就是不肯換近光。根據交規,你應該靠邊變成近光,讓他過去。當然了,這裡面會有一口氣的問題。我的做法也不是這樣,如果對方是遠光,我會晃兩次,給對方個時間改成近光,如果對方不改,我也改成遠光,讓他也知道一下被人晃的感覺。雖然交法規定不是這樣做的,但感覺生活中好多人都是這樣做的。
6:說說緊急報警燈。
一般在中控臺中間,有一個紅色三角標記,按下去,左右轉向同時亮。
使用範圍,緊急報警就是告訴別人你處於異常狀態。一般來說,出現事故後應該開啟緊急報警燈。當車壞了,或是有緊急情況,也應當開啟緊急報警燈。其實這個燈對新手最有用了,因為新手一般都很容易憋車,如果憋火了,後面的車看你不走,就很容易按喇叭,但如果你按下了緊急報警燈,一般來說,後車就不會狂按喇叭了,因為他知道你“處於異常狀態”,一般會繞過你,或是等你啟動。另外,根據交法,當你處於臨時停車時,也應開啟緊急報警燈,並於車後豎立警示牌。
回覆列表
汽車燈光的使用與安全行車有著直接的關係,瞭解和正確使用車燈就顯得尤為重要了。據我瞭解,在交警查亂用燈光的活動中,交警發現很多車主竟然不會調節遠近光。面對交警的詢問,車主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門。有說教練沒教,也有說不知道要變換遠近光。不管這裡面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在這裡我更願相信這些人是因為學車的時候很少會在夜間,所以,雖然他們考過了交規,但是他們對於汽車燈光的使用還是不太清楚,導致不該開燈的時候亂開,該開的時候又不開。本文將全方面解析汽車燈光的種類和作用以及操作方法,希望可以給網友一些幫助。
方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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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廓燈使用:
示廓燈的顏色為前白後紅, 如下圖所示,將燈光開關開至第一擋時,前後亮的燈就是示廓類。示廓燈用於在傍晚行駛時,讓別的車輛看見。當你從後視鏡看不清楚後邊的時候,就該點亮小燈,特別是下雨天。但是很多司機會用示廓燈代替近光燈在黑暗中行車,這是很危險的,因為示寬燈並無法照亮前方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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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光燈的使用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必須開啟近光燈:在天黑沒有路燈的地段開車以及在傍晚天色較暗或黎明曙光初現時開車,都必須開啟近光燈;如果趕上大霧、下雪或大雨天氣,視線受阻,那麼即使在白天也必須開啟近光燈;在一些路段雖然有照明裝置,但亮度不夠,這時也應該開啟近光燈。
要注意的是,在傍晚判斷自己是否應該開啟近光燈時,可以看看自己的後視鏡。如果你從後視鏡中看後車已經開始模糊,那麼就意味著應該及時開啟近光燈了。
遠光燈的使用:只有在路上沒有其它照明裝置,而且對面沒有車輛行駛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遠光燈。否則會嚴重干擾對方視線,甚至造成交通事故。一定要小心不要誤將遠光燈當近光燈用。碰到以下幾種情況必須立即將遠光燈換成近光燈:一是對面有車開來,二是離前面同方向的車距離較近,三是當路上已經有足夠的照明度,還有就是在過鐵路交叉道口和回到交通繁忙的街道上的時候。一些司機朋友也許遇到過這種情況:對面車的司機很不友好地開了遠光燈,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做呢?別急,專家教你兩招:一是不看它的大燈,將視線移到車的右側;二是放慢車速,適當鳴笛,實在不行就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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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燈使用:如下圖所示,遇到霧、雨、雪天氣,視線不清的時候,就必須開啟前霧燈,白天也不能例外。許多車型都將霧燈設計成跟位置燈或近光燈共同使用。有的司機在大霧天氣只使用遠光燈,這是很危險的。因為遠光燈的設計是大面積照射,容易在霧裡造成散射,在駕駛人眼前造成散射光團、一片雪白,看不清前方。相反地,有的司機認為夜晚視線不好,會將霧燈和大燈一併開啟,還有些司機將後霧燈當位置燈用,這樣也是不正確的。實際上如果不是在有霧或者風沙天氣,是不應該開霧燈的,而只有當可視距離小於50米時才能使用後霧燈。因為無論是對於對面車輛還是後車的司機,霧燈看著都很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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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行車燈使用:當汽車發動機一啟動,日間行車燈則自動開啟,並不斷增加亮度以引起路上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及行人的注意。當夜晚降臨,駕駛者手動開啟近光燈後,日間行車燈則自動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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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閃燈使用:在車輛的儀表盤上有一個帶有紅色三角形的按鈕,按下去即可開啟雙閃。雙閃燈的作用是當車輛發生意外情況後,引起其他車輛警惕,防止發生追尾燈事故。除了在車輛發生故障、臨時停車等情況下,當遇到霧、雨、雪、沙塵等能見度小於100米的氣象條件時,同樣應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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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動燈使用:制動燈是和制動踏板相關聯,當駕車人踩下制動踏板時,制動燈即亮起,併發出紅色光,提醒後面的車輛注意,不要追尾。當駕車人鬆開制動踏板時制動燈即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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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燈的使用:.汽車牌照燈是夜間或者天色比較暗的時候和行車位置燈(位置燈,即一般所說的小燈,它主要是表明車輛存在和寬度的燈)一起開啟的燈,一般用於配合警方在夜間跟蹤和監視工作。如圖所示,牌照燈沒有獨立的開關,它和小燈是同一個開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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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燈的使用:如下圖所示倒車燈同樣沒有獨立的開關,倒車燈都是與倒檔相關聯的,不用單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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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向燈使用:轉向燈是表示汽車動態資訊的最主要裝置,安裝在車身前後,在汽車轉彎時開啟,它為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使人們提前知道汽車的動向,做出正確的判斷。
●汽車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應根據路面寬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當時的行駛速
轉向燈度,在距離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轉彎方向開啟轉向燈,如向右轉彎和向右變更車道須開啟右轉向燈,如向左轉彎或向左變更車道須開啟左轉向燈。轉入設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在進入導向車道?前開啟轉向燈。開得過早會給後車“忘關轉向燈”的錯覺,開得過晚則造成後車或行人因反應不及而發生事故。
●汽車駛入或駛出環形交叉路口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在車輛行駛中,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更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閒,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然後再變更車道。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
●在沒有標記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在禁鳴路段除外?)。如果是被超車,應靠右讓行。
●當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事先開啟右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右後方交通動態,再行靠邊。
●當駛離停車地點時,應事先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態,再駛向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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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燈的使用:常規閱讀燈有一個三位置開關。
A:OFF B:DOOR C:ON
當開關處於“DOOR”位置B時,如果開啟車門,則燈亮起。
裝有車內燈定時器,當出現下列情況時,車內燈持續點亮約15秒:
.在駕駛員側車門關閉的情況下,從點火開關中拔出鑰匙。
.在機械鑰匙未插入點火開關時,點火開關轉至“LOCK”位置。
.鑰匙不在點火開關中時,開啟駕駛員側車門鎖。
.點火開關中無鑰匙時關閉最後一個車門。
在下列情況下,車內燈定時器將取消:
.駕駛員側車門上鎖。
.點火開關轉至"ON"位置。當後閱讀燈開關處於“ON”位置C時,無論處於何種狀態,後閱讀燈都將點亮。當開關處於“OFF”位置A時,無論處於何種狀態,後閱讀燈不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