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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準的70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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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量扶貧踐行者
1.當前三大任務中的扶貧攻堅就是幫貧困戶的,貧困戶是幫扶物件.不是補助物件
2.有補貼的是五保戶.
3.低保戶也有補貼.
4.樓主說的貧困戶是沒有補貼的.但是有許多政策是幫扶他們脫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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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家山
雖然縣裡經濟整體發展了,但細化到每個人所得的財富還是不會均衡。還是會有需要幫助的人,比如因病致貧的,因殘致貧的,國家的政策也會向這些群體傾斜,幫助他能脫貧致富。只有孤寡老人,無兒無女的五保戶,低保物件才有生活補貼。所以我們的責任還是任重道遠,不能因為取得一點成績就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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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時農諺
我覺得壓根就不應該給貧困戶發生活補貼。發生活補貼就是給資料注水,讓資料好看,對經濟發展、社會輿論導向沒有任何好處。簡單的說,公共資源可以獎勤罰懶,但不能一味兒搞平均、玩數字。
補貼“扶貧濟困”的初衷很美好,但現實是很多貧困戶操心的不是如何改善經濟狀況,而是擔心脫貧後沒了補貼。這種補貼,沒有從根本上拔除貧困戶的“窮根”,沒有從思想上建立“艱苦奮鬥、勤勞致富”的觀念。
可以把這部分補貼縮小範圍,用於提高高齡人、殘疾人、病人、優撫物件的補貼,幫助這部分沒辦法改善生活的人。對於其他原因的貧困戶,可以技能培訓、可以支援教育、可以引導就業、可以醫療救治……就是不能給錢!就算你是一個大力士,沒辦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也沒辦法扶起“一灘爛泥”。
不可否認,貧困戶相對一般農戶較為困難,但一般情況差距也沒那麼大。2000塊的家庭人均純收入和4000元塊的家庭人均純收入,差距的一兩千塊對生活的改善沒有太大差距,但家庭努力確是有差距的。過分的是,因為一時的勤勞,甚至懶惰的貧困戶在縣城分了搬遷房,勤勞的普通農戶努力了一輩子卻買不起縣城的一套房!“悔不當初”是一種悲哀!
貧困的是人性而不是財富,改變應當從觀念引導。長期慢性病,不能用猛藥,治標不治本,還會給社會以錯誤引導,竊以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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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村裡的好些事
縣裡經濟最怎麼好,也還會有五保戶、低保戶與貧困戶。但只有五保、低保戶有補貼,而貧困戶是沒有補貼的。
目前的精準扶貧、攻堅扶貧是指政策扶貧。把貧困戶作為幫扶物件:象合作社帶動幫扶,危房改造資金幫扶,土地入股分紅幫扶,培訓技能幫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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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酒城小強
社會主義的最終目標是要走向共同富裕,任何體質下都會有相對的窮人,就當下中國的情況,扶貧攻堅進入決勝時期,全民與貧困決戰。打贏這場聲勢浩大的扶貧攻堅戰,解決貧困戶的實際困難是重中之重,所以不管地區經濟整體態勢如何,作為政府都要義務對貧困戶進行幫扶。
當然,一味的等、靠、要是不能戰勝貧困的。最根本上還是需要貧困戶自身發揮主觀能動性,就如習總書記所說“美好生活是靠奮鬥出來的”,在扶貧攻堅大環境下,作為貧困戶應積極參與,一步一個腳印,走出最堅實的步伐。
所以說,貧困戶得到國家和社會的幫助的無可厚非的,但我們貧困戶也不要對此形成依賴,只有靠自己奮鬥出來的才是最美好的。作為政府、社會組織,也應該轉變幫扶方式,給錢、給物,不如扶智、扶產業。所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只有多方協作,才能打贏這場扶貧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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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人莫小道
如果像你整體的經濟發展了,是否還會給貧困路發生活補貼?
由於現在我們眾所周知一些地方或者還有一部分人還存在貧困的生活當中。獲得國家的補助或者發放一些生活的補助,也是非常常見的事情。
特別是貧困縣的貧困戶。現在都有貧困戶的補貼,再加上一個現在扶貧的力度也比較大,假如總體的經濟發展上去了,是否還會給貧困戶發生活補貼呢?
貧窮的人總是有的。不管一個地區的發展是多麼超前,或者經濟發展的如何,但是總體上貧困的人還是有的。但是還得看總體的人口發展,到底是否已經脫離了貧困線,還是相對的貧困。
以標準定製,是否看全部已經脫離貧困的人口。如果按照標準的脫貧方式,或者脫貧的標準條件,假如所有的人已經脫離貧困戶的時候,我們覺得這個時候就不應該再發放生活的補助。
就拿我們這邊一個貧困地區的貧困縣來舉例說明。在之前這個地方是非常貧困的,但是經過大力的發展扶貧的專案使得絕大多數人都已經走入了正軌之中。
在生活方式和生活的經濟收入裡面,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普遍的相對的對於總體而言,人均的收入已經達到了市的平均水平。
但是依然有一些人只希望每天都拿著貧困的指標,然而無所事事的過生活,這個時候呢,我們這邊的做法就是全部都不給。
因為只有少數一部分人還在貧困的貧困線上。他們不是苦苦掙扎而是在那裡享受著貧困的補貼,生活的補助。
所以對於這樣的人不思進取,從來都不想過如何去脫離貧困的人口。對於這樣的人呢,雖然數量極少,但是它總體而言會影響到整個地區的發展。
但是對於這樣的人,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斷開其一補助的專案不能夠再給予補助。因為這邊以及扶貧的方式方法,大家的都一樣,為何單獨就那幾戶人家從來發展不起來呢?
扶貧的標準和年限。現在我們這邊也推出了這個扶貧的標準和扶貧的期限。假如在政府的積極大力幫助下,在社會的幫助之下,在扶貧的年限當中還沒達到標準的要求,那麼這個時候就會不再扶持和幫助。
但是就是總有那麼幾戶人家,總想著依賴著這個扶貧的補助以及生活的補貼,總是想著不勞而獲的情況之下,所以對於這樣的人,一旦到了扶貧的年限之後,我們覺得就不需要再給予任何的幫助了。
除特殊的人員。我還覺得給予扶貧的補助以及生活的補貼,除了那些幾個特殊的情況需要繼續給予生活上的補助以外,其他的到了這個扶貧的年限之後,就不需要再給予生活的補助和補貼了。
沒有疾病的。本身你有什麼疾病而且能夠勞動。所以這種情況嗎?如果是到了這種扶貧要求的年限以後,他們還是老樣子,沒能夠發展起來,沒能夠想辦法提高自己的經濟收入。所以我們覺得這種人就不需要再給予這個生活的補助了。
但是那些生活上卻是有困難的,比如疾病纏身,身體殘缺的。或者曾經立過功勞的。對祖國,對社會都做出過巨大貢獻的人。
這些人我們覺得是一群特殊人,在這方面上,我們應該盡其所能的幫助他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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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會。只有中央、省、地級市財政(或民政)發放的錢物才會到貧困戶手裡,要想縣裡給貧困戶發補貼,想都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