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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503895386830

    羊水指數,正常範圍是8~18cm,當羊水指數小於5cm時,為羊水過少,應儘快終止妊娠。一般來說,在懷孕28周(7個月)以前,由於羊水較多,胎兒較小,胎兒在子宮腔內的活動範圍大,胎位容易改變。到懷孕32周(8個月)以後,胎兒長得快,羊水相對減少了!

    羊膜腔中的液體稱為羊水,一般認為羊水是來自母體血漿透過胎膜透析,羊膜上皮細胞分泌和胎兒的尿液。羊水與母體血漿之間經常進行交換,約90分鐘交換50%。妊娠後半期透過胎兒吞嚥羊水和排尿也參與控制羊水量。

    妊娠前半期羊水澄清,後期因內含胎兒脫落的毳毛、面板細胞和胎脂,略顯混濁。隨著妊娠月份增長羊水量也增加,足月妊娠時羊水量為500~1000ml,比重為1.007~1.035之間,呈鹼性或中性反應。羊水能防止羊膜與胎兒體表相粘連,保護胎兒免受外來的傷害;使胎兒周圍環境溫度保持相對恆定:胎兒在宮腔內有一定限度的活動;並給胎兒一定的營養;臨產後羊水還可傳導宮腔壓力,促使宮頸口擴張;破膜時羊水還有沖洗陰道的作用,可減少感染。

    羊水是維持胎兒生命和發育不可缺少的生活環境,羊水中的各種化學物質隨妊娠進展而發生變化。由於胎兒與羊水有著密切的關係,能很好地反映胎兒的生理和病理狀態,故產前羊水檢查可判斷胎兒情況,診斷遺傳性疾病、胎兒畸形、胎兒胎盤功能、胎兒成熟度和母子血型不合等。

    參考資料:

    (1)羊水過多。

    正常妊娠足月羊水量約1000毫升左右,若超過2000毫升即為羊水過多。

    羊水過多的處理,主要取決於胎兒有無畸形。

    如有胎兒畸形或為急性羊水過多,經積極治療無效應終止妊娠。

    輕症或慢性羊水過多,則給予低鹽飲食、鎮靜劑和利尿劑,等待足月分娩。

    (2)羊水過少。

    足月妊娠羊水量少於300毫升為羊水過少。

    羊水過少孕婦並無不適,多數是作B超檢查時發現的。

    羊水過少的原因可能是胎兒泌尿系統畸形、胎兒排尿少或無尿,也可繼發於過期妊娠、胎盤功能不全、胎兒宮內生長遲緩等。

    有胎盤功能不全的孕婦,須提前終止妊娠。

    羊水過少者分娩時容易發生胎兒宮內缺氧,故多數需行剖宮產。

    (3)胎膜早破。

    胎膜一般在臨產後破裂,俗稱破水。

    臨產之前胎膜自然破裂為胎膜早破。胎膜早破易引起早產及感染。

    近預產期破膜的孕婦,大多數在24小時內自行發動分娩,不影響產程進展,無不良後果。

    偶然可以發生羊水流盡,造成產程延長、胎兒缺氧。

    接近預產期的孕婦,破膜後可等待自然臨產。

    離預產期尚遠,胎兒又未成熟的,孕婦又迫切要求保胎者,應安靜臥床,抬高臀部(墊一枕頭)或側臥,應用抗炎藥物,在醫務人員嚴密觀察下繼續妊娠,到胎兒有存活能力時引產。

    羊水具有穩定子宮內溫度、保護胎兒不受傷害及輕度的溶菌作用。臨近分娩時,羊水則可明顯緩解子宮收縮導致的壓力,使胎兒嬌嫩的頭頸部免受擠壓。羊水還可使羊膜保持一定的張力,防止胎盤過早剝離。

    然而,羊水應有一定的適度,過多、過少均會出現問題。羊水過多常常提示胎兒或母體方面存在著病變,常見的有胎兒畸形,如無腦兒、脊柱裂、臍膨出等,也有可能是雙胞胎所致,或是妊娠合併糖尿病、母兒血型不合,或是提示胎盤過大等;羊水過少,外界一有“風吹草動”便直接波及胎兒,羊水則起不到屏障作用。當子宮發生收縮時,宮內的壓力直接作用於胎盤及胎兒,又會影響胎盤和臍血迴圈,導致胎兒供氧不足,甚至造成胎兒窒息死亡。羊水過少還會直接延緩產程。

    羊水過多,沒有症狀者應嚴密觀察其發展,一旦出現症狀,則應及時進行治療。如中度羊水過多,可透過忌鹽飲食、利尿藥物應用、中醫中藥治療緩解病情,也可在醫院透過穿刺的辦法減少羊水。

    如果羊水過少,胎兒經檢查無畸形,孕婦沒有嚴重併發疾病,可在醫生的指導下,透過快速飲水的辦法增加羊水量。凡足月未臨產而又屬缺乏羊水的孕婦,可在2小時之內飲水2000毫升,如果仍然達不到要求,還可重複上述辦法。這種辦法安全、有效、簡便、易行

    羊水指數一般18cm以上為羊水過多,8cm以下為羊水過少,指數為8.6是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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