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江夏太守學農

    路還是很遠的,複雜海況的橫搖縱搖每提升一萬噸,就要實驗很多次,五萬噸級的資料是造船廠基本普及的,有遠大理想的 就該從5萬噸級起步。

  • 2 # 鷹鴿分析

    日本是有一條航母發展規劃的,這個計劃可以追溯到上世紀發展白根級直升機驅逐艦,從戰後一窮二白租借美國幾艘驅逐艦發展到今天的出雲級準航母,日本先後發展了四級準航母,且以打擦邊球的方式噸位由幾千噸發展到今天的2.8萬噸,未來還會有更大的直升機驅逐艦或者護衛艦出現,但是10萬噸航母對於日本來說還只是停留在紙面上的一個規劃,或者說是一個夢想。

    日本屬於典型的島國,自古以來極為注重海上力量發展,其軍隊的發展也側重於海上自衛隊。其發展航母、使用航母的歷史並不比美國晚,曾經也擁有過一支強大的航母海軍;二戰後,日本作為戰敗國在法理上是不能發展進攻性軍事力量的,只能保持最低限度的武力。但北韓戰爭爆發後,美國出於地緣政治博弈的考量,放縱支援日本逐步強大起來,從而成為正面對抗蘇聯的一個緩衝區域。

    日本從白根級直升機驅逐艦開始,就已經鋪開後續航母發展規劃,藉助美軍需要日本在東亞地區的反潛作戰需求,白根級成為名副其實的反潛直升機驅逐艦,後來又發展了大隅兩棲運輸艦,可以起降直升機遂行反潛、兩棲兵力投射;之後又推出了排水量進一步放大的日向級直升機護衛艦,直到推出最新長度達到280米、滿排2.8萬噸的出雲級直升機護衛艦;更重要的一點是,出雲級在構造上更像是一艘輕型航母,取消傳統分辨兩棲攻擊艦和輕型航母最明顯區別的船塢艙,同步日本宣佈採購48架美製F-35B垂直/短距起降戰機,自此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在造船工業領域,日本早在上世紀末就已經超越英國,迄今僅次於中韓兩國,在大型船塢、造船工藝等造航母核心基礎設施和技術上,早就有了充足的準備,也就是說日本不要說早出滿排2.8萬噸的出雲級,就算是造出6萬噸甚至更大噸位的大中型航母也沒有什麼可奇怪的,畢竟基礎條件都具備。那麼,日本是否能發展出10萬噸級的航母就要考略幾個因素的制約:

    第一個,如何突破日本國內種種阻礙。日本在二戰戰敗後,在國內的政治生態中基本形成爭鋒相對的兩個陣營,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的日本人都會同意日本發展大型航母這種進攻型武器。同時日本還有一個《和平憲法》以及其他制約法律法規,如何突破法律的束縛就是擺在眼前的問題,不可能還以直升機驅逐艦或者護衛艦來定位10萬噸級的航母吧。

    第二個,如何獲得美華人的支援。我們都知道日本迄今還不是一個正常國家,美軍還駐軍在日本。美國出於其全球戰略佈局的考量,現在放縱日本打擦邊球發展輕型航母,併為其提供大量先進武器裝備,是否會認為美國一定會放縱日本去發展比自己還大的航母?這是個充滿變數的問題。一個略強大的日本美國可以接受,但是一個可以匹敵自身的日本美國還能接受嗎?這個問題需要美華人去深思。

  • 3 # 兵者詭道也

    2萬噸的直升機航母容易,但10萬噸的航母還差著10萬八千里。

    “出雲”級直升機航母滿載排水量達2.7萬噸,可攜帶10多架反潛直升機,是執行登陸/遠洋作戰的利器。出雲級日本一造就是兩艘,再加上之前的2艘日向級,日本現在就擁有4艘直升機母艦。再加上目前正在進行甲板升級改造,一旦改造完成就能起降f35b,到時打擊能力將大幅提升。可以說日本野心不小,發展遠洋進攻型戰力的企圖心非常明顯,這是我們必須警惕的一點。

    但日本想要從2.7萬噸的直升機母艦,一躍到建造10萬噸的航母,還是不現實的。即使能造,日本也不會馬上開建10萬噸航母。10萬噸航母意味著什麼?意味著要發展像美國一樣的全球海軍。這是要爭霸全球的意思?無論從政治、經濟或者軍事角度看,這都不符合日本發展戰略。

    再說了,日本能造10萬噸航母?想想就好。注意,這裡說的“能造”,可不止船殼。建造一個10萬噸的船殼,即使是軍標也沒什麼了不起。一艘航母關鍵是其配套設施。大型燃氣輪機、艦載機、彈射器、攔阻索、雷達等,缺一不可。而這些日本目前都不具備製造的能力。要是建造像福特級那樣的核動力航母,還得要求在小型核反應堆上有極高的造詣。這些日本可以嗎?可別跟我扯什麼日本一個月內能造出核彈。

    即使是買,美國都不一定願意賣。你日本想買f35給出雲級用,美國可以允許;但要建造10萬噸的航母,你想想美國可能允許嗎?不僅中國不願意看到日本海軍膨脹,美帝也害怕啊。日本海軍強大了針對誰?還不是最終受苦的是美國。日本強大了勢必會謀求自主獨立,到時候給美國駐軍下了個逐客令,美國咋辦?到時候還怎麼遏制中國,還怎麼亞太再平衡?

    綜上,日本目前既不具備建造10萬噸航母的能力,即使能建也不會傻乎乎的去造。因為現在日本大造航母,得到的肯定大多是抵制的聲音。這不符合日本人想要低調發展,悶聲發大財的特性。

  • 4 # 雛菊西瓜Peterpan

    對於日本發展10萬噸級的航空母艦無論從目前的政治環境和技術層次上都是短時間內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們可以說日本距離10萬噸的航空母艦非常遙遠。任何武器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作戰艦艇噸位的提升只是表象,更重要的是技術上巨大的提升,所以萬萬不能認為能造2.6萬噸的輕型航空母艦就能造10萬噸級的重型航空母艦。

    政治環境

    日本作為二次世界大戰的發起國和戰敗國,戰後的日本軍事力量發展是受到嚴格管控的。雖然我們從表面上能看到日本海上自衛隊的裝備是比較精良的,但是我們仔細分析一下就發現日本的海上作戰力量是存在兩個極端,強項太強、弱項太弱,其海上反潛和反導力量基本是全世界僅次於美國,與美國第七艦隊共同組成全球最大的海上反潛團隊。但弱項是完全沒有遠端攻擊和對地攻擊能力,其主戰反艦導彈仍然是美製“魚叉”和日本國內“山寨”的90式,都是射程在180公里內的亞音速反艦導彈。

    海上自衛隊“嚴重偏科”的問題究其根本還是因為日本只是作為美國在亞太地區海上作戰力量的補充而存在的,其海上力量的發展取決於美國而不是日本自己。根據《和平憲法》以及1951年在舊金山簽署的《日本安全保障條約》,日本是絕對禁止發展任何帶有進攻性和戰略性武器。但是隨著蘇聯在太平洋地區的威脅日益強大,為了阻止蘇聯彈道導彈核潛艇進入太平洋地區,美國允許日本發展反潛力量作為美國海軍的補充對蘇聯潛艇進行攔截,所以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反潛力量一步步提升,除了常規的驅逐艦和護衛艦(護航驅逐艦)之外,日本一直髮展所謂“直升機驅逐艦(DDH)”用來保證編隊中的反潛直升機數量。而冷戰結束後,雖然蘇聯消失,但是太平洋地區的潛艇威脅依舊存在,所以美國依舊允許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反潛力量不斷擴充,到現在發展出可以攜帶超過10架直升機的“出雲”級和“日向”級直升機驅逐艦。

    而反導方面,日本海上自衛隊是除美國海軍之外唯一裝備SM-3“標準-3”海基中段攔截彈的海上力量,這是要應對北韓半島、俄羅斯以及中國強大的中遠端和洲際彈道導彈,可以直接威脅美國本土。這就等於美國在借日本的手來保證美國本土的核安全,因為中段和初段攔截是成功率最高的攔截時機。這樣,在美國需要的前提下日本海上自衛隊造就了強大的海上反潛和反導實力,就這兩個方面來說世界上除美國之外並沒有誰能與日本相抗衡。

    但是,美國放縱日本海上力量發展都只是選擇性的,選擇前提就是“美國需要”。就上述的反潛和反導來說都是為了保證美國自己的利益和安全,但是其他直接能威脅美國的方面則嚴格被美國控制,比如完全不具備的對地攻擊、“閹割”的宙斯盾系統、中近程的對艦打擊。在面對亞太地區其他國家海上力量強勢的崛起,僅僅憑藉第七艦隊1艘航空母艦顯然不夠,所以美國再次需要日本作為“炮灰”衝在前面,替美國“擋子彈”,這樣2.6萬噸的“出雲”級就在美國的“默許”下成為可以搭載20架F-35B的輕型航空母艦。但是日本可以繼續向上發展嗎?答案是否定的,現階段美國只需要日本替他“擋槍”,如果日本發展出5萬噸以上的中型航空母艦,此時就會對美國的海上力量形成對等的挑戰實力,等於直接威脅美國,所以短時間內美國根本不會允許日本發展大中型航空母艦。

    技術

    從技術上講,2.6萬噸的輕型航空母艦不能等同於10萬噸級的重型航空母艦,噸位決定配置、噸位決定承載能力。就目前來看,世界全部輕型航空母艦都是採用垂直/短距起飛+垂直著艦模式運作艦載機作戰,所以艦上並沒有搭載關鍵的彈射器和阻攔系統。然而恰恰就是彈射器和阻攔索成為現代航母高效運作的2種關鍵性系統。下圖為美國10萬噸級的“尼米茲”級航空母艦佈局,搭載4條蒸汽彈射器可以在1分鐘內升空至少6架滿載的F/A-18E“超級大黃蜂”艦載戰鬥攻擊機。

    彈射系統:彈射系統極大的考驗一個國家的綜合工業實力和技術積累,下圖為美國C-13-2型彈射器缸體,整條缸體是多節組合,由於缸體和活塞是處於頻繁的往復運動,長時間受到高溫高壓蒸汽侵蝕,所以在彈射器研製過程中可靠性是極為重要的。但所謂“可靠性”目前的辦法就是進行大量的載荷試驗進行驗證,驗證過程中不斷改進最終達到最優解。這個驗證過程短則三五年,長的達到10年以上,極為費時費力,即便有錢也不是短時間能夠研發出來的。目前真正有成熟彈射器製造和使用經驗的國家只有美國,法國使用的C-13-3型彈射器也是由美國進口。

    阻攔系統:另一種航空母艦的重要系統,保障艦載機以常規滑行模式降落。然而阻攔系統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僅僅是幾根鋼絲繩,除了表面能看見的鋼索之外還包括括滑輪緩衝系統、阻攔器系統、鋼索末端緩衝系統、復位系統、冷卻系統等等組成。整套阻攔系統涉及到材料、液壓、機械、電子等等方面,真的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世界上擁有阻攔索技術的國家到目前為止只有美國、俄羅斯和中國,其中最為成熟的是美國和中國,俄羅斯自己的產品也是故障不斷。

    動力系統:考慮到10萬噸級的航空母艦還要驅動3-4條彈射器工作,為了達到30節以上的航速顯然輸出動力要達到25萬馬力以上。對於2.6萬噸的“出雲”使用的是4臺LM2500型燃氣輪機,單臺輸出動力3.5萬馬力,也就是需要至少8臺LM2500才能滿足10萬噸的航空母艦正常運作,所以仍然採用燃氣輪機顯然不合適。這樣能夠入選的只有鍋爐+蒸汽輪機或核反應堆+蒸汽輪機,要求單臺蒸汽輪機輸出動力為6萬馬力以上。即便使用核反應堆+電力推進,艦用核反應堆涉及到體積和熱功率的平衡點,世界上只有美國和俄羅斯有成熟的艦用核反應堆。

    彈射器、阻攔索、大型蒸汽輪機、核反應堆顯然根本不是2.6萬噸的輕型航空母艦所具備的技術,每種技術都夠10以上的研發時間。就算我們拋開政治因素,僅從技術上考慮日本短時間內擁有10萬噸級的航空母艦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當然,非要打造成10萬噸級只能飛F-35B的滑躍起飛航空母艦也不是不可以,無非就是繼續擴大“伊麗莎白女王”,但是有意思嗎?美國海軍在艦載機選擇上依舊還是採用了彈射+阻攔的F-35C而不是能垂直起降的F-35B,二者運作效率和打擊半徑顯然都沒有對比性。

    至於有人說日本二戰就能造航母了,現在肯定也能。凡是有這種想法的都是沒有在研發崗任過職的,先不說二戰那群木甲板航空母艦已經不能起降噴氣式戰鬥機,單單說二戰造過航母=現代也能造大型航母這種說法有多可笑。不管是對於一個國家來說還是對一個企業來說,技術層面上的問題就怕“斷檔”,什麼叫斷檔?以前你搞成過,中間沒再繼續發展或者從一開始就壓根沒搞出來,任何一種情況都會導致這個國家或企業在技術上和別人形成技術代差,自身的技術和人才積累已經不能適應新時代的技術。而日本就是這種情況,雖然二戰研發過航空母艦,但是二戰後世界航空母艦技術至少推進3代,而這重要的3代日本全都錯過技術發展,想要造屬於這個時代的航空母艦幾乎是從頭開始。所以不要認為以前的東西放到現在也是一樣,技術差距實在太大了。

    所以日本目前也就只能老老實實的在美國的大框架和作戰體系內做好日本該承擔的責任,至於其他的全靠美國進口也不能躲過美國的監察,不管從技術上和政治上日本根本不可能擁有10萬噸級的超級航空母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美國建國短短240多年,卻能成為世界第一的超級大國,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