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壘打距離:於本壘板起,快式女子60.69米,男子68.58米;慢式女子壘球80.77米,男子83.82米至兩界線之內側,必須平坦無阻的廣場。附註:國內比賽慢式壘球女子68.58米,男子80.77米。
2、壘間距離:快式男、女18.29米;慢式男、女19.81米。
3、投球距離:快式女子12.19米,男子14.02米;慢式女子14.02米,男子15.2米。
1、除主辦單位有所規定外,攻守之選擇應以擲硬幣決定。
2、正式比賽為七局,先守隊在第七局上半或在最後一局下半三人出局以前,所得分數多於先攻隊時,則不必賽完第七局。
3、賽完第七局得分相等必須繼續比賽,直到一隊在同一局中得分較多,或先守隊在下半局中得分多於先攻隊時,比賽即告結束。
4、若打完七局,尚未分出勝負時,則採突破僵局制,自第八局開始,前半局最後一位出局球員,則變為二壘跑壘員,然後開始比賽,直到勝負區分為止,同時該跑壘員亦可按照替補規則予以替補。慢速壘球賽制若打滿四局雙方分數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5、每隊三人出局各互換攻守一次,乃為比賽的一個單元。
6、在一局中,球隊教練或其球隊代表,只能與擊球員或跑壘員面授機宜一次。 罰則:教練或指導員堅持要一次「面授機宜」時,則判逐離場。
7、下列情形,在一局中為第三人出局時,得分無效:
1、一支球隊的組成應包含:
2、任何替補球員在任何時間,均可在比賽中為「指定球員」或「特殊球員」,可擔任代打或代跑,但必須以未上場之球員為限。
3、「指定球員」被替補退場之後,則不得再度上場比賽。
4、除「指定球員」(快式)或「特殊球員」(慢式)外,任何首任球員均可以再上場一次,但其打擊順序不變。
5、欲替補球員時,球隊教練或代表須事先向球審告知,否則投出一球之後即構成違規。
1、打擊者可享有三好球與四壞球,若三好球打者未擊球為三振出局,若等到對方投手投出四壞球,可得保送一壘。(慢)投手可直接向球審提出四壞保送打擊員,而勿須做任何投球動作。
2、好球帶乃指擊球員在正常打擊站立姿勢下,(快)在其腋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高度,並在本壘板平面上之任何部份空間之內;(慢)其高度則在肩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高度。
3、打擊者必須站在打擊區內,準備擊球,打者不得單足或雙足完全踏出打擊區外擊球,並不得故意妨礙捕手之接球。
4、(快)打擊者在第一好球之後,打出界外球時為兩好球數,但在兩好球后所打出之界外球則不計予好球數,除非界外球被接殺;(慢)兩好球后所擊出之界外球時打者出局。
5、(快)打擊者在兩好球后,採用觸擊短打將球打出界外時,打者出局;(慢)打者一律不得採用觸擊短打否則打者出局。
6、擦棒球即是擊出之球為:
注:(快)被接住之擦棒球為好球,應繼續比賽,壘上跑壘員可合法採取盜壘;(慢)則為死球,且跑壘員不可盜壘。
7、一局中,擊球員未完成打擊行為前,造成第三人出局時,則該球員為次局的首位擊球員,此時在此局的比賽得重新計算球數。
8、下列情形打擊者出局:
9、下列合法之擊出球為界內球:
10、下列合法擊出球為界外球:
11、若發現錯位打擊球員正在打擊時,應立即更正由正位擊球員繼承之,此時錯位擊球員已得之球數,進壘與得分均屬正當。
12、擊球員擊出之球成界內球時,未上一壘而轉回球員席,被判出局。
13、打擊率即是安打數除以打擊次數,除不盡時求小數點第四位再四捨五入。
14、跑者在每一局的第三人出局前,合法的循觸一、二、三壘包及本壘板即得一分。
15、(快)跑者必須在投手投球時,球離手,才可離壘,否則被判出局;(慢)跑者則必須在擊球員擊中球時,才可離壘,否則被判出局。
16、兩名跑者不得同時佔同一壘包,前位跑壘員有權合法佔有該壘,除非是被迫進壘者,否則後位跑壘員被球觸而告出局。
17、兩人出局前,一、二壘;或一、二、三壘等有跑壘員時,內野球員將可以接住之界內飛球(包括平飛球)或(快式之觸擊飛球)故意漏接時,打者出局其壘上之跑壘員,須返回原壘。
18、兩人出局後,打擊者不管擊出高飛球、滾地球,跑者一定離壘往次壘前進,但在一人出局時,要判斷高飛球即停留原壘,滾地球則進壘,而二、三壘有跑者時,要視情況方可前進。
19、下列情形跑者出局:
20、下列情形跑者安全進壘:
1、(快)投手必須雙足立於二十四吋寬的投手板內,其雙肩與一、三壘平行,雙手必須分開,球握於手套內或投球手套中;(慢)投手則可同時以單足或雙足立於投手板上,但是不得超出投手板之兩側。
2、投球前必須維持該姿勢,至少一秒鐘,且不得超過十秒鐘。
3、投手未持球不得立於投手板上,或其附近做準備投球的動作。
4、當投手雙手分開,或採用任何揮臂投球姿勢時,即為投球動作開始。
5、合法之投球,必須採用低手動作投球給予擊球員。
6、投手就投球位置後,不得故意落球、滾球或拍球以干擾擊球員擊球。
7、除非捕手在捕手區,其他的防守球員在界內區,否則投手不得投球。
8、每半局開始前,或更換投手時,投球練習以一分鐘為限,與捕手或其他同對球員之投球、傳球最多不超過三球,練習即應停止。
9、每一局比賽中,在球員休息區之教練或其代理人只得與投手面授機宜一次;若再次面授機宜,必須更換投手,但當教練離開界線返回球員席時,則面授機宜即告結束,該投手仍可繼續比賽。
10、當投手持球揮臂或向後擺時,球滑落地,則繼續比賽,跑壘員可以冒險進壘,且給予擊球員一個壞球。
11、(慢)投球時,可以不跨步,亦可以向前、向後或向側跨出一步。軸足仍然接觸投手板,或於球離手同時離開。
12、(慢)投球應將球以適當之速度投出,球速適當與否則由裁判員判定。若是球速太快,裁判員應予警告。若再犯時,即應更換投手,繼續比賽。
13、2000年國際壘球規則。投手投出之球必須成弧形球路,其高度距地1.8米至3.65米。
14、(慢)捕手必須位於捕手區內,直到所投出之球被擊中或是到達本壘板為止。
注:有關雙色壘包之適用規則如下:
1、擊出之球,觸著白色壘包者為界內球;觸著橙色壘包者為界外球。
2、擊出內野球后或第三好球漏接擊跑員跑至一壘,若未踏觸橙色壘包,野手在擊跑員回一壘之前「提訴」時,則判出局。
3、野手擬使擊跑員出局於一壘時,必需使用白色壘包。
注:「快式」若比賽球落於一壘側之界外區,且為活球時,則擊跑員及野手均可使用白色或橙色的壘包。
4、擊跑員踏過壘包之後,其返壘時必須踏過白色壘包。
5、擊跑員擊出穿過內野球或外野之安打球,可以踏觸任一壘包。
6、擊出飛球時,一壘跑壘員必須踏觸白色壘包。
7、當牽制時,一壘跑壘員必須返觸白色壘包。
8、當跑壘員返觸白色壘包時,若只踏觸橙色壘包時,則認為該球員未觸壘。下列情況,則告出局:a跑壘員被持球觸著或b投球時,由橙色壘包離壘。
、全壘打距離:於本壘板起,快式女子60.69米,男子68.58米;慢式女子壘球80.77米,男子83.82米至兩界線之內側,必須平坦無阻的廣場。附註:國內比賽慢式壘球女子68.58米,男子80.77米。
2、壘間距離:快式男、女18.29米;慢式男、女19.81米。
3、投球距離:快式女子12.19米,男子14.02米;慢式女子14.02米,男子15.2米。
比賽:1、除主辦單位有所規定外,攻守之選擇應以擲硬幣決定。
2、正式比賽為七局,先守隊在第七局上半或在最後一局下半三人出局以前,所得分數多於先攻隊時,則不必賽完第七局。
3、賽完第七局得分相等必須繼續比賽,直到一隊在同一局中得分較多,或先守隊在下半局中得分多於先攻隊時,比賽即告結束。
4、若打完七局,尚未分出勝負時,則採突破僵局制,自第八局開始,前半局最後一位出局球員,則變為二壘跑壘員,然後開始比賽,直到勝負區分為止,同時該跑壘員亦可按照替補規則予以替補。慢速壘球賽制若打滿四局雙方分數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5、每隊三人出局各互換攻守一次,乃為比賽的一個單元。
6、在一局中,球隊教練或其球隊代表,只能與擊球員或跑壘員面授機宜一次。 罰則:教練或指導員堅持要一次「面授機宜」時,則判逐離場。
7、下列情形,在一局中為第三人出局時,得分無效:
擊球員至一壘前,被判出局時。擊球員上一壘,卻造成跑壘員封殺出局時。(快式)投手向擊球員投球,球離手之前跑壘員離壘時。(慢式)投手向擊球員投出之球:在未到達本壘板前或未經擊球員打擊前,跑壘員離壘時。球員與替補球員:1、一支球隊的組成應包含:
(快式)由九名球員擔任守備外,另含一名「指定球員」EH,共十名。但EH可以取消,並可上場擔任守備,但至比賽結束時不得再使用EH權利。(慢式)由十名球員擔任守備外,另含一名「特殊球員」EP,共十一名。但EP則不得上場擔任守備,候補未上場時,球員可隨時更換為EP,但擔任EP球員被換下場後,則不得再上場比賽。2、任何替補球員在任何時間,均可在比賽中為「指定球員」或「特殊球員」,可擔任代打或代跑,但必須以未上場之球員為限。
3、「指定球員」被替補退場之後,則不得再度上場比賽。
4、除「指定球員」(快式)或「特殊球員」(慢式)外,任何首任球員均可以再上場一次,但其打擊順序不變。
5、欲替補球員時,球隊教練或代表須事先向球審告知,否則投出一球之後即構成違規。
打擊與跑壘:1、打擊者可享有三好球與四壞球,若三好球打者未擊球為三振出局,若等到對方投手投出四壞球,可得保送一壘。(慢)投手可直接向球審提出四壞保送打擊員,而勿須做任何投球動作。
2、好球帶乃指擊球員在正常打擊站立姿勢下,(快)在其腋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高度,並在本壘板平面上之任何部份空間之內;(慢)其高度則在肩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高度。
3、打擊者必須站在打擊區內,準備擊球,打者不得單足或雙足完全踏出打擊區外擊球,並不得故意妨礙捕手之接球。
4、(快)打擊者在第一好球之後,打出界外球時為兩好球數,但在兩好球后所打出之界外球則不計予好球數,除非界外球被接殺;(慢)兩好球后所擊出之界外球時打者出局。
5、(快)打擊者在兩好球后,採用觸擊短打將球打出界外時,打者出局;(慢)打者一律不得採用觸擊短打否則打者出局。
6、擦棒球即是擊出之球為:
球擦過球棒之後直接被捕手接住;擊球低於擊球員之頭部;擊球是被捕手合法接住。注:(快)被接住之擦棒球為好球,應繼續比賽,壘上跑壘員可合法採取盜壘;(慢)則為死球,且跑壘員不可盜壘。
7、一局中,擊球員未完成打擊行為前,造成第三人出局時,則該球員為次局的首位擊球員,此時在此局的比賽得重新計算球數。
8、下列情形打擊者出局:
第三好球被捕手接住。第三好球擊空,而打者的身體觸及投出之球時。第三好球,觸擊成界外球時,若是被合法接住,則比賽繼續,跑壘員可盜壘。界外高飛球,被合法接住時。9、下列合法之擊出球為界內球:
停留或觸擊本壘與一壘,或本壘與三壘間之界內區時。碰著一、二、三壘包時。落地反彈過一壘、三壘,壘包越過界內區或其上空時。最初落於一壘或三壘,壘包後方之外野手區(界內)時。直接飛越過或碰觸到之外野圍欄時。10、下列合法擊出球為界外球:
停留本壘與一壘或本壘與三壘間之界外區時。由一壘或三壘,壘包前之地面及其上空彈至界外區時。最初落地在一壘或三壘,壘包後方之界外區時。若野手拋至手套在界外區,上使擊出球觸及即落入界內區亦是界外球。11、若發現錯位打擊球員正在打擊時,應立即更正由正位擊球員繼承之,此時錯位擊球員已得之球數,進壘與得分均屬正當。
12、擊球員擊出之球成界內球時,未上一壘而轉回球員席,被判出局。
13、打擊率即是安打數除以打擊次數,除不盡時求小數點第四位再四捨五入。
14、跑者在每一局的第三人出局前,合法的循觸一、二、三壘包及本壘板即得一分。
15、(快)跑者必須在投手投球時,球離手,才可離壘,否則被判出局;(慢)跑者則必須在擊球員擊中球時,才可離壘,否則被判出局。
16、兩名跑者不得同時佔同一壘包,前位跑壘員有權合法佔有該壘,除非是被迫進壘者,否則後位跑壘員被球觸而告出局。
17、兩人出局前,一、二壘;或一、二、三壘等有跑壘員時,內野球員將可以接住之界內飛球(包括平飛球)或(快式之觸擊飛球)故意漏接時,打者出局其壘上之跑壘員,須返回原壘。
18、兩人出局後,打擊者不管擊出高飛球、滾地球,跑者一定離壘往次壘前進,但在一人出局時,要判斷高飛球即停留原壘,滾地球則進壘,而二、三壘有跑者時,要視情況方可前進。
19、下列情形跑者出局:
不論是進壘或返壘,為了迴避持球的守備員之觸殺,而離開壘間線三遲以上時。跑者故意將野手漏接之球踢開時。裁判員認為指導員用身體接觸或推拉,以助跑者返壘或離壘時。比賽進行中,跑者未觸壘包被野手持球合法的觸殺時。跑者合法的越過一壘後,企圖進二壘再返回一壘時,被合法的觸殺時。20、下列情形跑者安全進壘:
打者四壞球保送上一壘,而被迫進壘時。野手未處理擊出球或未持球觸殺跑者,而阻礙跑者時。野手將穿著之球衣、帽子、手套離開身體的定位,去迎接或觸及擊出球時因打擊者安全上一壘,而被迫進壘時。投手違規投球時。投手投球:1、(快)投手必須雙足立於二十四吋寬的投手板內,其雙肩與一、三壘平行,雙手必須分開,球握於手套內或投球手套中;(慢)投手則可同時以單足或雙足立於投手板上,但是不得超出投手板之兩側。
2、投球前必須維持該姿勢,至少一秒鐘,且不得超過十秒鐘。
3、投手未持球不得立於投手板上,或其附近做準備投球的動作。
4、當投手雙手分開,或採用任何揮臂投球姿勢時,即為投球動作開始。
5、合法之投球,必須採用低手動作投球給予擊球員。
6、投手就投球位置後,不得故意落球、滾球或拍球以干擾擊球員擊球。
7、除非捕手在捕手區,其他的防守球員在界內區,否則投手不得投球。
8、每半局開始前,或更換投手時,投球練習以一分鐘為限,與捕手或其他同對球員之投球、傳球最多不超過三球,練習即應停止。
9、每一局比賽中,在球員休息區之教練或其代理人只得與投手面授機宜一次;若再次面授機宜,必須更換投手,但當教練離開界線返回球員席時,則面授機宜即告結束,該投手仍可繼續比賽。
10、當投手持球揮臂或向後擺時,球滑落地,則繼續比賽,跑壘員可以冒險進壘,且給予擊球員一個壞球。
11、(慢)投球時,可以不跨步,亦可以向前、向後或向側跨出一步。軸足仍然接觸投手板,或於球離手同時離開。
12、(慢)投球應將球以適當之速度投出,球速適當與否則由裁判員判定。若是球速太快,裁判員應予警告。若再犯時,即應更換投手,繼續比賽。
13、2000年國際壘球規則。投手投出之球必須成弧形球路,其高度距地1.8米至3.65米。
14、(慢)捕手必須位於捕手區內,直到所投出之球被擊中或是到達本壘板為止。
注:有關雙色壘包之適用規則如下:
1、擊出之球,觸著白色壘包者為界內球;觸著橙色壘包者為界外球。
2、擊出內野球后或第三好球漏接擊跑員跑至一壘,若未踏觸橙色壘包,野手在擊跑員回一壘之前「提訴」時,則判出局。
3、野手擬使擊跑員出局於一壘時,必需使用白色壘包。
注:「快式」若比賽球落於一壘側之界外區,且為活球時,則擊跑員及野手均可使用白色或橙色的壘包。
4、擊跑員踏過壘包之後,其返壘時必須踏過白色壘包。
5、擊跑員擊出穿過內野球或外野之安打球,可以踏觸任一壘包。
6、擊出飛球時,一壘跑壘員必須踏觸白色壘包。
7、當牽制時,一壘跑壘員必須返觸白色壘包。
8、當跑壘員返觸白色壘包時,若只踏觸橙色壘包時,則認為該球員未觸壘。下列情況,則告出局:a跑壘員被持球觸著或b投球時,由橙色壘包離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