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下水資源 一《中國地下水型別分佈圖》依據地下水的賦存、分佈狀態分類,結合中國地下水的賦存、分佈特點,並考慮分類描述的通俗性編制而成,將全國地下水型別劃分為平原—盆地地下水、黃土地區地下水、岩溶地區地下水和基岩山區地下水四種。 平原—盆地地下水。地下水主要賦存於鬆散沉積物和固結程度較低的岩層之中,一般水量比較豐富,具有重要開採價值,分佈於中國的各大平原、山間盆地、大型河谷平原和內陸盆地的山前平原和沙漠中,主要包括黃淮海平原、三江平原、松遼平原、江漢平原、塔里木盆地、準葛爾盆地、四川盆地、以及河西走廊、河套平原、關中盆地、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雷州半島等地區。中國平原盆地地下水分佈面積273.89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28.86%;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1686.09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47.79%。 黃淮海平原是中國第一大地下水富集區。評價區面積24.13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2.64%,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373.37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10.58%,範圍包括北京市南部、天津市大部、河北省東部、河南省東北部、山東省西北部、安徽省北部和江蘇省北部地區。三江-松遼平原是中國第二大地下水富集區。評價區面積34.2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3.74%,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306.4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8.68%,範圍包括黑龍江省的大部、吉林省西部、遼寧省西部和內蒙古自治區的東北部地區。 黃土地區地下水。黃土地區地下水是平原-盆地地下水的一種,是中國的一大特色,主要分佈在中國的陝西省北部、寧夏回族自治區南部、山西省西部和甘肅省東南部地區,即日月山以東、呂梁山以西、長城以南、秦嶺以北的黃土高原地區。黃土地區地下水主要賦存於黃土塬區,在一些規模較大的塬區,地下水比較豐富,具有供水價值。評價區面積17.18萬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1.81%;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97.44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3.0%。 西安地面沉降圖 岩溶地區地下水。地下水主要賦存於碳酸鹽巖(石灰岩)的溶洞裂隙中,其賦存狀態取決於岩溶發育程度。中國碳酸鹽巖分佈較廣,有的直接裸露於地表,有的埋藏於地下,不同氣候條件下,其岩溶發育程度不同,特別是北方和南方地區差異明顯。中國岩溶地區地下水分佈面積約82.83萬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8.73%;岩溶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870.02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26.7%,開發利用價值非常大。 北方岩溶區主要包括京-津-遼岩溶區、晉冀豫岩溶區、濟徐淮岩溶區,分佈與北京、山西、河北、河南、山東、江蘇、安徽、遼寧、天津等省(市、區)的部分地區。北方岩溶地下水具有集中分佈的特點,往往形成大型、特大型水源地,成為城市與大型工礦企業供水的重要水源。南方岩溶區主要分佈在西南岩溶石山地區,包括雲南、貴州、廣西的大部分地區和廣東、湖南、湖北等省的部分地區。南方岩溶地下水主要賦存於地下暗河系統裡,地下水補給充沛,但地下水地表水轉化頻繁,岩溶地下水難以被很好的開發利用,往往形成“一場大雨遍地淹,十無雨到處幹”的特殊乾旱局面。 基岩山區地下水。廣泛分佈於岩溶地區以外的其它山地、丘陵區,地下水賦存於岩漿岩、變質岩、碎屑岩和火山熔岩等岩石的裂隙中,是中國分佈最廣的一種地下水型別。基岩山區地下水只有在構造破碎帶等區域性地帶富水性較好,大部分地區水量較貧乏,一般不適宜集中開採,但對山地丘陵區和高原地區的人、畜用水有重要作用。山區地下水分佈面積約574.98萬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60.60%;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971.67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27.54%。二 地下水的天然形成能力,用單位面積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補給模數)來反映。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是指自然條件下,地下水系統中參與現代水迴圈的可更新地下水量。主要取決於三個方面:一是水的補給來源,如降雨量大小、降雨時空分佈、河流湖泊狀況等;二是地表的入滲條件,例如沙土地比粘土地的入滲條件要好些,石灰岩地區比花崗岩地區的入滲條件要好些;三是地下蓄水能力,包括含水層的孔隙性、裂隙性、地下水埋藏深度等。受自然條件、地質結構、蓄水能力等因素的影響,中國地下水產水能力的地區性差異較大。 全國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評價面積914.97萬平方千米,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總量9234.72億立方米/年,平均補給模數為10.09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中國地下水資源補給量具有從東南沿海地區向西北內陸地區減少的規律,海南、廣東等省的地下水補給資源量最大,在5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以上,新疆、內蒙古自治區最小,不足5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中國地下水補給資源量分佈圖》以水文地質單元為基礎,以單位面積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為依據編制而成,用個五級別來反映地下水補給的豐富程度。 地下水補給豐富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量大於5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主要分佈在海南省、廣東省、湖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部分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四川省、臺灣省、陝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也有零星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的面積約18.56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96%。 地下水補給較豐富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20—5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分佈在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福建省、貴州省和上海市的大部分地區,江蘇省、重慶市、山東省、遼寧省、北京市、湖南省、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也有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較豐富區的面積約137.64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4.51%。 地下水補給中等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10—2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主要分佈在北方地區的黃淮海平原區、南方地區的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地的岩溶石山地區,西北地區、東北地區、西南地區的平原河谷地帶也有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的面積約178.34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8.79%。 地下水補給較貧乏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小於5—1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從東部沿海地區到西部內陸地區均有分佈,主要集中分佈在中部地區,範圍幾乎涉及全國所有省份,主要包括東北三省、山東、山西、河北、河南、安徽、江西、四川、重慶等省(市)的丘陵山區,其它省份也有零星狀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面積約236.03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24.87%。 地下水補給貧乏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小於5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分佈在中國西北的絕大部分地區、東北西部、華北北部和西南的部分地區,主要分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的大部分地區,青海省、山西省、河北省、西藏自治區的也有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面積約378.37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39.87%。 三全國地下淡水可開採資源量3527.79億立方米/年,現狀(1999年)實際開採量1058.33億立方米/年,地下淡水剩餘量為2469.45億立方米/年。從全國總的來看,地下淡水剩餘量還比較多,佔可開採資源量的70%。但地下淡水剩餘量的分佈極不均一,北方地區剩餘量為744.77億立方米/年,南方地區餘量為1724.69億立方米/年,分別佔全國地下水淡水剩餘量的30.2%和69.8%,佔當地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的48.5%和86.8%。 《中國地下水資源開採潛力圖》根據全國地市級行政單位的統計結果編制而成,劃分為六個潛力等級,基本反映了中國地下水資源開採潛力的總體規律。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陝西、甘肅、新疆的許多地區地下水超採;“三北”地區北部的廣大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小;東北平原、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江漢平原、巴顏喀拉山區、以及南方的部分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中等;長江流域、淮河流域、珠江流域的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大或大。 地下水 超採區。地下水開採潛力小於0,需要採取調整開採佈局、調引客水補源、推行節約用水等措施,緩解地下水緊張矛盾。主要分佈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區,上海市、山東省、河南省、陝西省的部分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烏魯木齊、哈密、吐魯番等地區,遼寧省的營口、鐵嶺等地區及臺灣省。地下水超採區面積62.35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6.6%。 基本平衡區。地下水開採潛力0—1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不能盲目擴大開採。北方地區應該把這部分水留作生態用水。主要分佈華北、西北、東北地區的北部,包括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的大部分地區,甘肅省的酒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部分地區,以及四川省、陝西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的部分地區。地下水採-補平衡區面積273.64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28.8%。 開採潛力較小區。地下水開採潛力1—5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可適度開發利用地下水。主要分佈在青海、新疆、重慶、福建的大部分地區,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的松嫩、松遼平原區,以及雲南、貴州、湖南等省份的部分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小的地區面積429.85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45.3%。 開採潛力中等區。地下水開採潛力5—1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可以適當增加地下水開採強度,減少地表水的利用。主要分佈於長江流域和華南地區,包括四川省、貴州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的大部分地區,北方地區僅在三江平原等區域性地區分佈。地下水開採潛力中等區面積100.58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0.6%。 開採潛力較大區。地下水開採潛力10—2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應該鼓勵開發利用地下水,充分利用地下水水質優良、動態穩定和多年調節的特點。主要分佈在長江沿岸、淮河沿岸和華南地區,包括江蘇、安徽、廣東、海南省的大部分地區,貴州省、湖南省、湖北省也有零星分佈。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大區面積47.70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5.0%。 開採潛力大區。地下水開採潛力大於2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主要分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的小部分地區。雖然這些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大,但由於降水充沛,地表水豐富,社會經濟對地下水的依賴程度不高,地下水開採潛力的實際價值不大。地下水開採潛力大區面積4.82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0.5%。備註: 1、地下水資源及其開採潛力的分佈,主要依賴於不同級次水文地質單元的補給條件與開採狀況,按照行政單位進行地下水開採潛力分析,其結果難免有與區域性地區事實不相符的地方。 2、地下水是一種就地資源,在一個區域內往往是超量開採與資源剩餘並存,區域平均結果有時掩蓋了一些地方區域性剩餘與區域性超採的客觀實際,希望在使用這張圖時有所辨別,以免產生誤解。 四地下水按礦化度劃分為四類:(1)淡水,礦化度小於1克/升;(2)微鹹水,礦化度1-3克/升;(3)半鹹水,礦化度3-5克/升;(4)鹹水,礦化度大於5克/升。 淡水分佈區。分佈於中國的廣大地區。地下淡水分佈區的面積約810.65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85.39%;地下淡水可開採資源量為3527.78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94.67%。 微鹹水分佈區。主要分佈在中國的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山西省、陝西省和吉林省的部分地區。地下微鹹水分佈區的面積約53.92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有的5.68%;地下微鹹水可開採資源為144.02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3.87%。 半鹹水、鹹水分佈區,主要分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許多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青海省、甘肅省的部分地區,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的濱海部分地區。地下半鹹水、鹹水分佈區面積約84.73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有的8.93%;可開採資源量為54.46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1.46%。
全國地下水資源 一《中國地下水型別分佈圖》依據地下水的賦存、分佈狀態分類,結合中國地下水的賦存、分佈特點,並考慮分類描述的通俗性編制而成,將全國地下水型別劃分為平原—盆地地下水、黃土地區地下水、岩溶地區地下水和基岩山區地下水四種。 平原—盆地地下水。地下水主要賦存於鬆散沉積物和固結程度較低的岩層之中,一般水量比較豐富,具有重要開採價值,分佈於中國的各大平原、山間盆地、大型河谷平原和內陸盆地的山前平原和沙漠中,主要包括黃淮海平原、三江平原、松遼平原、江漢平原、塔里木盆地、準葛爾盆地、四川盆地、以及河西走廊、河套平原、關中盆地、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雷州半島等地區。中國平原盆地地下水分佈面積273.89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28.86%;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1686.09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47.79%。 黃淮海平原是中國第一大地下水富集區。評價區面積24.13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2.64%,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373.37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10.58%,範圍包括北京市南部、天津市大部、河北省東部、河南省東北部、山東省西北部、安徽省北部和江蘇省北部地區。三江-松遼平原是中國第二大地下水富集區。評價區面積34.2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3.74%,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306.4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8.68%,範圍包括黑龍江省的大部、吉林省西部、遼寧省西部和內蒙古自治區的東北部地區。 黃土地區地下水。黃土地區地下水是平原-盆地地下水的一種,是中國的一大特色,主要分佈在中國的陝西省北部、寧夏回族自治區南部、山西省西部和甘肅省東南部地區,即日月山以東、呂梁山以西、長城以南、秦嶺以北的黃土高原地區。黃土地區地下水主要賦存於黃土塬區,在一些規模較大的塬區,地下水比較豐富,具有供水價值。評價區面積17.18萬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1.81%;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97.44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3.0%。 西安地面沉降圖 岩溶地區地下水。地下水主要賦存於碳酸鹽巖(石灰岩)的溶洞裂隙中,其賦存狀態取決於岩溶發育程度。中國碳酸鹽巖分佈較廣,有的直接裸露於地表,有的埋藏於地下,不同氣候條件下,其岩溶發育程度不同,特別是北方和南方地區差異明顯。中國岩溶地區地下水分佈面積約82.83萬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8.73%;岩溶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870.02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26.7%,開發利用價值非常大。 北方岩溶區主要包括京-津-遼岩溶區、晉冀豫岩溶區、濟徐淮岩溶區,分佈與北京、山西、河北、河南、山東、江蘇、安徽、遼寧、天津等省(市、區)的部分地區。北方岩溶地下水具有集中分佈的特點,往往形成大型、特大型水源地,成為城市與大型工礦企業供水的重要水源。南方岩溶區主要分佈在西南岩溶石山地區,包括雲南、貴州、廣西的大部分地區和廣東、湖南、湖北等省的部分地區。南方岩溶地下水主要賦存於地下暗河系統裡,地下水補給充沛,但地下水地表水轉化頻繁,岩溶地下水難以被很好的開發利用,往往形成“一場大雨遍地淹,十無雨到處幹”的特殊乾旱局面。 基岩山區地下水。廣泛分佈於岩溶地區以外的其它山地、丘陵區,地下水賦存於岩漿岩、變質岩、碎屑岩和火山熔岩等岩石的裂隙中,是中國分佈最廣的一種地下水型別。基岩山區地下水只有在構造破碎帶等區域性地帶富水性較好,大部分地區水量較貧乏,一般不適宜集中開採,但對山地丘陵區和高原地區的人、畜用水有重要作用。山區地下水分佈面積約574.98萬平方千米,佔全國評價區總面積的60.60%;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971.67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27.54%。二 地下水的天然形成能力,用單位面積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補給模數)來反映。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是指自然條件下,地下水系統中參與現代水迴圈的可更新地下水量。主要取決於三個方面:一是水的補給來源,如降雨量大小、降雨時空分佈、河流湖泊狀況等;二是地表的入滲條件,例如沙土地比粘土地的入滲條件要好些,石灰岩地區比花崗岩地區的入滲條件要好些;三是地下蓄水能力,包括含水層的孔隙性、裂隙性、地下水埋藏深度等。受自然條件、地質結構、蓄水能力等因素的影響,中國地下水產水能力的地區性差異較大。 全國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評價面積914.97萬平方千米,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總量9234.72億立方米/年,平均補給模數為10.09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中國地下水資源補給量具有從東南沿海地區向西北內陸地區減少的規律,海南、廣東等省的地下水補給資源量最大,在5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以上,新疆、內蒙古自治區最小,不足5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中國地下水補給資源量分佈圖》以水文地質單元為基礎,以單位面積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量為依據編制而成,用個五級別來反映地下水補給的豐富程度。 地下水補給豐富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量大於5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主要分佈在海南省、廣東省、湖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部分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四川省、臺灣省、陝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也有零星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的面積約18.56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96%。 地下水補給較豐富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20—5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分佈在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福建省、貴州省和上海市的大部分地區,江蘇省、重慶市、山東省、遼寧省、北京市、湖南省、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也有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較豐富區的面積約137.64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4.51%。 地下水補給中等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10—2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主要分佈在北方地區的黃淮海平原區、南方地區的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地的岩溶石山地區,西北地區、東北地區、西南地區的平原河谷地帶也有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的面積約178.34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8.79%。 地下水補給較貧乏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小於5—1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從東部沿海地區到西部內陸地區均有分佈,主要集中分佈在中部地區,範圍幾乎涉及全國所有省份,主要包括東北三省、山東、山西、河北、河南、安徽、江西、四川、重慶等省(市)的丘陵山區,其它省份也有零星狀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面積約236.03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24.87%。 地下水補給貧乏區。單位面積地下水補給資源量小於5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分佈在中國西北的絕大部分地區、東北西部、華北北部和西南的部分地區,主要分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的大部分地區,青海省、山西省、河北省、西藏自治區的也有分佈。地下水資源補給豐富區面積約378.37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39.87%。 三全國地下淡水可開採資源量3527.79億立方米/年,現狀(1999年)實際開採量1058.33億立方米/年,地下淡水剩餘量為2469.45億立方米/年。從全國總的來看,地下淡水剩餘量還比較多,佔可開採資源量的70%。但地下淡水剩餘量的分佈極不均一,北方地區剩餘量為744.77億立方米/年,南方地區餘量為1724.69億立方米/年,分別佔全國地下水淡水剩餘量的30.2%和69.8%,佔當地地下水可開採資源量的48.5%和86.8%。 《中國地下水資源開採潛力圖》根據全國地市級行政單位的統計結果編制而成,劃分為六個潛力等級,基本反映了中國地下水資源開採潛力的總體規律。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陝西、甘肅、新疆的許多地區地下水超採;“三北”地區北部的廣大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小;東北平原、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江漢平原、巴顏喀拉山區、以及南方的部分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中等;長江流域、淮河流域、珠江流域的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大或大。 地下水 超採區。地下水開採潛力小於0,需要採取調整開採佈局、調引客水補源、推行節約用水等措施,緩解地下水緊張矛盾。主要分佈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區,上海市、山東省、河南省、陝西省的部分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烏魯木齊、哈密、吐魯番等地區,遼寧省的營口、鐵嶺等地區及臺灣省。地下水超採區面積62.35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6.6%。 基本平衡區。地下水開採潛力0—1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不能盲目擴大開採。北方地區應該把這部分水留作生態用水。主要分佈華北、西北、東北地區的北部,包括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的大部分地區,甘肅省的酒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部分地區,以及四川省、陝西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的部分地區。地下水採-補平衡區面積273.64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28.8%。 開採潛力較小區。地下水開採潛力1—5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可適度開發利用地下水。主要分佈在青海、新疆、重慶、福建的大部分地區,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的松嫩、松遼平原區,以及雲南、貴州、湖南等省份的部分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小的地區面積429.85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45.3%。 開採潛力中等區。地下水開採潛力5—1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可以適當增加地下水開採強度,減少地表水的利用。主要分佈於長江流域和華南地區,包括四川省、貴州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的大部分地區,北方地區僅在三江平原等區域性地區分佈。地下水開採潛力中等區面積100.58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10.6%。 開採潛力較大區。地下水開採潛力10—2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應該鼓勵開發利用地下水,充分利用地下水水質優良、動態穩定和多年調節的特點。主要分佈在長江沿岸、淮河沿岸和華南地區,包括江蘇、安徽、廣東、海南省的大部分地區,貴州省、湖南省、湖北省也有零星分佈。地下水開採潛力較大區面積47.70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5.0%。 開採潛力大區。地下水開採潛力大於20萬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區,主要分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的小部分地區。雖然這些地區地下水開採潛力大,但由於降水充沛,地表水豐富,社會經濟對地下水的依賴程度不高,地下水開採潛力的實際價值不大。地下水開採潛力大區面積4.82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0.5%。備註: 1、地下水資源及其開採潛力的分佈,主要依賴於不同級次水文地質單元的補給條件與開採狀況,按照行政單位進行地下水開採潛力分析,其結果難免有與區域性地區事實不相符的地方。 2、地下水是一種就地資源,在一個區域內往往是超量開採與資源剩餘並存,區域平均結果有時掩蓋了一些地方區域性剩餘與區域性超採的客觀實際,希望在使用這張圖時有所辨別,以免產生誤解。 四地下水按礦化度劃分為四類:(1)淡水,礦化度小於1克/升;(2)微鹹水,礦化度1-3克/升;(3)半鹹水,礦化度3-5克/升;(4)鹹水,礦化度大於5克/升。 淡水分佈區。分佈於中國的廣大地區。地下淡水分佈區的面積約810.65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的85.39%;地下淡水可開採資源量為3527.78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94.67%。 微鹹水分佈區。主要分佈在中國的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山西省、陝西省和吉林省的部分地區。地下微鹹水分佈區的面積約53.92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有的5.68%;地下微鹹水可開採資源為144.02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3.87%。 半鹹水、鹹水分佈區,主要分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許多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青海省、甘肅省的部分地區,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的濱海部分地區。地下半鹹水、鹹水分佈區面積約84.73萬平方千米,佔全國總面積有的8.93%;可開採資源量為54.46億立方米/年,佔全國地下水可開採資源總量的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