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褚伯林11布衣
-
2 # 泉心2018
最新考古發現,陳勝吳廣所謂遲到就要被殺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家並不是我們說的那麼殘酷。
給我們形成法家殘酷無比印象的,是儒家,儒家文人在寫歷史。儒家與法家是死對頭。
秦國成於法家,是對的,這個是公認。但說敗於法家,則言過其實。
秦國滅亡有幾個原因。
一是內部統治者離心離德。最典型的是胡亥與公子扶蘇集團的權力鬥爭。趙高為非作歹,導致統治集團四分五裂。
二是六國貴族亡秦國之心不死,而秦始皇因為去世早了一點,沒有時間統一思想,剪除六國分裂勢力,在六國貴族搗亂之下,一點火星成大火,秦國被滅(有一點讓人很意外,為什麼最後勝利得是沒有貴族身份的劉邦,而勢力龐大的六國貴族一個沒出頭,這裡面究竟發生了什麼?)。
三是軍功集團勢力太大,未能及時轉變為建設者。導致財政入不敷出,老百姓生活困苦。
-
3 # 斷眉CC
秦朝的衰亡不能把主要原因全歸結於法家,不得不承認,法家是秦國逐漸強大併吞並天下的基礎,依法治國確實是秦朝的國策,自商鞅入秦建立法制到李斯掌權法家到達統治巔峰,一代秦帝國雖然短暫,但它確是為中國以後數千年的統治建立了政治基礎和治國理念。
秦亡,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縱使以法家為國策,但不能說是因法家而亡國。
第一:國家形態的變化。秦滅六國後,各諸侯國全部統一為一個政權之下,社會政治結構、經濟執行方式和文化理念融合必然會產生巨大分歧,人們一時難以適應,改分封為郡縣制,完全打亂了原來的社會結構基礎,也摒棄了重新列國的念想,這為暴力反抗埋下了種子。
第二,秦始皇的暴政。作為依靠戰爭而取得的天下, 統治早期需要靠暴力來推行各項政策,除秦人外,其他各華人民只能為奴,被奴役的人民毫無權利可言,就得做出犧牲,大量原各諸侯國的人民去幹苦役,修長城,建宮殿,開疆土,死於各種苦役和戰爭之中是他們惟一的結果。
第三,統治思想的強行推廣。秦以法家治國,但其他諸侯國並不如此,整個戰國時期,秦國作為西北荒蠻民族並不被中原文化認可,從早期對秦國的蔑視到後期諸侯因害怕而聯合抗秦,都是因為國家思想的對抗。秦始皇滅六國後,必然就要對其他思想進行消滅,諸子百家全禁,以鞏固統治。各國倖存下來的人由於跟前朝的恩情和習慣,在思想上也就立下復國報仇的根基,秦後期的各種起義都是打著復國的口號和願望進行的。
第四,嚴刑峻法的苛刻。秦法本身就很苛刻,對待外族就更加嚴厲了,就是處死也不是簡簡單單的殺頭,腰斬、車裂、凌遲、鑊烹無所不用。犯任何一點錯都有可能被處以極刑,外族犯錯也就是死法不同的區別而已。所以犯錯之人不反要死,反了也是死。
第五,帝位傳承的陰謀。不管我們怎麼評價秦始皇的暴政統治,但扶蘇是他精心選擇的結果,趙高李斯胡亥陰謀殺害扶蘇,奪取政權,暴政傳到二世,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愈盛。任何一個朝代的開啟都是以暴力開始,隨後社會需要平穩過渡才會穩固。胡亥不僅沒有平衡,反而進一步加劇社會矛盾。等到子嬰繼位,社會已經極度混亂,也不是殺一個趙高就能緩和的了。
所以,法家作為治國之策,在於維護國家的發展和運營,任何一種思想承擔不了亡國的罪責,社會的變革由多重原因集合於一時一地而爆發。
陳勝吳廣起義不能歸結於一個社會階層的意識反抗,簡單點說就是為了活命,他們起義的歷史意義僅僅是為後來爆發的各種反抗開了個頭,各地積累下來的反抗意識和力量才是推翻秦國統治的外在直接因素。
-
4 # 剪劇為樂的蕭千戶
何為法家
法家者流,蓋出自理官。——《漢書》
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晉國郭偃、鄭國子產等人頒佈法令與刑書,改革田賦制度,促進封建化程序。 春秋戰國時期社會也進入到一個"注重人事"、"私學"大興、"百家爭鳴"的新時代。在那裡,傳統的神權觀念和神權思想受"德"、"仁"思想猛烈衝擊、批判,"士"階層開始出現,私學大興。這些"士"階層有文化知識、政治謀略、軍事才能,他們的活動不受國界的限制,無論走到哪裡,都受到統治者的禮遇,從這個意義上講,士人的活躍,奠定了思想文化繁榮的基礎。戰國時期法家先賢李悝、吳起、商鞅、申不害、樂毅等相繼在各國變法,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可以使平民透過開墾荒地、獲得軍功等渠道成為新的土地所有者。讓平民有了做官的機會,瓦解了自周朝以來的貴族等級制度,從根本上動搖了靠血緣紐帶維繫的貴族政體。平民的政治代言人是法家,法家的政治口號是"緣法而治"、"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秦時法家代表秦時法家主張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秦時法家奉法、術、勢為至尊與圭臬。
商鞅,原名衛鞅,也叫公孫鞅,戰國時期衛華人。商鞅早年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孫痤病死後,魏王並沒有重用商鞅。後來聽說秦孝公下令求賢者,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透過秦孝公寵臣景監,三見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別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暢談霸道的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變法理想的舞臺。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為:建立新型的軍功爵制,激勵士兵奮勇殺敵;獎勵耕織,保證了秦國後方糧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職,安分守己。秦國自商鞅變法後,迅速成為一個強大的諸侯國,為後世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
李斯,戰國末年楚華人。早年為郡小吏,後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學成入秦。初被呂不韋任以為郎,後勸說秦王政滅諸侯、成帝業,被任為長史。秦王採納其計謀,遣謀士持金玉遊說關東六國,離間各國君臣,又任其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驅逐六國客卿。李斯上《諫逐客書》阻止,為秦王政所採納,不久官居廷尉。在秦王政統一六國的事業中起了較大作用。秦統一天下後,與王綰、馮劫議定尊秦王政為皇帝,並制定有關的禮儀制度。被任為丞相。他建議拆除郡縣城牆,銷燬民間的兵器,以加強對人民的統治;反對分封制,堅持郡縣制;又主張焚燒民間收藏的《詩》、《書》、百家語,禁止私學,以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還參與制定了法律,統一車軌、文字、度量衡制度。
法家歷史侷限性儒家撰文詆譭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在封建專制社會,一切用法來衡量和判斷。
法家認為"權制斷於君則威",主張立法權掌握在君主(國家)手裡,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種"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的君主極端專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皇帝本人則凌駕於法之上,超越於法之外。至秦始皇時更加剛剛愎自用,“法”完全成了君主實現個人慾望的工具。現代社會的我們知道一個沒有約束的權力,是可怕的。《史記·秦始皇本記》記載:"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早期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
"刑用於將過"
法家認為在人們將要犯罪而尚未構成犯罪時,就應處以刑罰。《商君書.開塞》說:"刑加罪所終,則奸不去,賞施於民所義,則過不止,刑不能去奸,兩賞不能止過者,必亂。故王者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則細過不失"。就不應定罪處罰。因此,處罰"將過"實質上是按人們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為定罪。法家將有犯罪思想的人和有犯罪行為的罪犯等同起來,給予同樣的刑罰,這與現代意義上的法理是極不相符的。此外,法家這種"刑用於將過"的理論,還混淆了罪與非罪的界限,無疑是重刑主義的表現。
在統一中國的過程中,法家的目標是富國強兵,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法家認為是農戰,但法家認識到"民之內事,莫苦於農,民之外事,莫難於戰"。農事之苦,戰事之難是推行農戰的極大障礙,那麼如何驅民耕戰暱?法家認為,必須置民於貧窮困弱之中,然後利用賞罰的手段,民才有可能從令如流,克己之難,以赴耕戰,只有人民努力耕戰,國家才會強盛。在法家看來,富國與富民,強國與強民是對立的,二者不可兼得,商鞅說:"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
法家的"強國弱民"理論上,體現了國家與人民的權利義務界限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法家主張無限的擴大國家權力而縮小人民的利益,這是法家理論的一個危機。如果當人民貧弱到不能生存時,他們就會起來奪食,屆時任何賞罰都將失去作用,國家強盛將不復存在。這個簡單的對立統一規律法家沒有認識到。所以強秦二世而亡,因為沒有了一個強有力的君主,而法家也因缺乏君主扶持漸漸被相容幷蓄的儒家所代替。
-
5 # 古事故事
依靠法家成就大業的秦國,又是如何在法家的影響下,走向衰亡的?
不可否認的是,法家學派著眼於“依法治國”的理論,對戰國時期秦國統一其它諸侯國,建立第一個大一統王朝起了重大作用。
然而,大秦王朝建立後,從當初的全面變法圖強,轉到了單靠“嚴刑峻法”治國的窄道上來,最終又把自己“治”成了第一個短命王朝。
當初,戰國時期的秦國,與其他諸侯國一樣,處於社會大動盪、大變革的時代。諸侯國之間,攻伐征戰不休,弱肉強食。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唯有積極地變法革新,國家才能富強起來,才能不被他國滅亡。
而當時的先秦諸子們,針對社會現狀,都提出了各自的思想主張。墨家的“兼愛”思想,儒家的“仁愛”思想,都試圖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
在道家看來,墨家和儒家的主張扯得太遠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對之嗤之以鼻,說什麼這個“愛”那個“愛”的,都不能救國救民,唯一的好辦法就是“無為”,只有大傢什麼都不做了,也就沒有戰爭、沒有殺戮了,天下也太平了,國家也就保住了。
正當墨、儒、道三家喋喋不休的時候,法家的人閃亮登場了,他們主張全面變法革新,提出“以法治國”思想,以及具體的“富國強兵”措施。
秦孝公在位的時候,為了尋求秦國發展所需的人才,專門下令求賢。當時,身在魏國的法家重要代表人物商鞅,沒得到魏王的賞識任用,就來到了秦國。秦孝公認真聽取了商鞅有關變法革新之策,大喜過望,立即決定任用商鞅開始變法。
商鞅變法涉及軍事、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社會的各方面,是戰國時期比較徹底的一場變法革新。變法後的秦國迅速強大起來,為後來秦國統一天下,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面對秦國當時的社會亂象,也為了狠狠打擊犯罪,商鞅依據人人都有的“趨利避害”心理,採用“嚴刑峻法”“輕罪重罰”的威懾手段,“重刑治亂世”,使人們權衡利弊後,知曉犯罪的害處大於利,從而自覺地做出“不犯罪”的決定,以此發揮法律預防犯罪的功用。
透過商鞅變法,秦國實現了富國強兵,並最終統一了各諸侯國,結束了戰亂紛紛的時代,建立起了大秦王朝。
大秦王朝建立後,從秦始皇到秦二世,繼續堅持法家的“重刑思想”,繼續熱衷於以“嚴刑峻法”治理國家。
秦始皇時,把嚴刑峻法推崇到了極致,一心專用“獄吏”,專任重罰,繼續推行連坐之法,廣泛株連無辜;繼續施行殘酷的血肉之刑,有腰斬、車裂、梟首、戮、坑、磔、抽脅、鑊烹等等,弄得人人愁怨,人心漸漸潰而叛之。
到了秦二世胡亥統治的時候,依然堅持法家“嚴刑峻法”的治國思想。有一次,胡亥心事重重地問精通律法的趙高:“卿有何高見,但說無妨。”趙高說道:“陛下唯有嚴刑峻法,將有罪之人連坐誅族,對心懷不滿的大臣及諸公子逐一打擊……才可確保高枕無憂,肆志寵樂矣!”
胡亥採納了趙高的意見,肆意揮舞“嚴刑峻法”的大棒,從民間一直“重罰”到了皇室諸公子、皇家大臣,簡直就是對誰也不客氣了。
此時秦朝的社會狀況,已經是危機四伏了,從始皇開始實施的酷法暴政,傳到胡亥的時候,更是變本加厲了。
最終,在法家“嚴刑峻法”思想的統治之下,不斷加深了秦朝社會的各種矛盾,終於導致了“戍卒叫,函谷舉,楚人一炬,可憐焦土。”大秦王朝就這樣把自己給毀掉了。
回覆列表
秦國相繼任用商秧及李斯等人變法革新,使秦國逐步統一了其他六國,最終建立起來了一箇中央集權的地主階級統治的帝國;但統一後需刀槍入庫、馬放南山,使百姓安居樂業。然而秦二世卻聽任趙高的教唆,強加農民的負擔,並嚴酷施法,因而激起民憤,至使陳勝、吳廣揭竿而起,造成天下大亂,秦帝國迅速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