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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至誠體育

    霍頓在頒獎禮拒絕和孫楊合影,不登上領獎臺,引發了軒然大波。此後他也得到了國際泳聯的警告。不過事件卻愈演愈烈,在200米頒獎禮上,英國選手斯科特也做出了無禮舉動。孫楊隨後回擊,可以說成為了世錦賽目前比賽外最火爆的事件。對於這些事件的新聞,甚至遠遠超過世錦賽比賽本身。國際泳聯在連續發出警告後,終於頒佈新的規則。據外媒報道,這條最新規則為禁止各國選手在頒獎典禮和記者會等場合針對其他選手做出不當舉動。

    據澳洲一家媒體表示,反對國際泳聯的選手將被剝奪獎牌。從這一規則出現時機看,確實是有為孫楊出頭的意思。從規則看,霍頓和斯科特毫無疑問違反了這個規則,同時兩人還在現場勸說其他選手一起做出針對孫楊的舉動,行為很惡劣。當然按照規則,孫楊此後怒吼和回擊也會受到處罰。但是畢竟這次事件是由霍頓引發的,此後孫楊還有機會登上領獎臺,可以避免再出現其他選手惡意針對孫楊的行為,這條規則無疑對孫楊有利。

    同時也是保證權威性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因為國際泳聯已經宣佈孫楊沒有任何違規行為,同時允許孫楊參賽。但是霍頓等部分西方運動員卻質疑和批評孫楊和國際泳聯,這是泳聯不能忍受的。所以新規則減少運動員在任何場合對於其他選手和泳聯的不當行為。這一規則出現,對於處於風口浪尖的孫楊是一種保護,希望此後接力專案,孫楊不會再被這些事件干擾。

  • 2 # 低調侃個球

    我來回答一下吧,根據南韓、英國和澳洲多國的媒體爆料,國際泳聯頒發了新規,具體內容就是:運動員必須積極參加賽事期間的所有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頒獎典禮、新聞釋出會等。參賽者不得和任何官員、其他選手及觀眾等作出任何冒犯和不當的行為,嚴禁有任何政治性、宗教性或歧視性言論或舉止。

    那麼這是國際泳聯在位孫楊出頭嗎?也算是,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國際泳聯為了避免再出現這種事情影響到自己的臉面和各國的形象問題。

    在之前國際泳聯就對霍頓和斯科特拒絕和孫楊合影,以及孫楊對失敗者的怒吼都分別給出了警告。

    在這之後中國領隊周繼紅在採訪時也怒斥澳洲的這種不當做法來維護孫楊。這件事也在各國媒體持續發酵,各國的泳壇名宿甚至澳洲的籃球運動員博古特也參與到這個爭論之中,證明這件事確實對於各國都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這也是國際泳聯頒出新規的最主要原因。

    而這次國際泳聯出的新規也是對於所有運動員的一種保護,因為所有人員和媒體都沒有權力來指責運動員,既然泳聯同意運動員來參賽,那麼就證明符合相關規定,真的有什麼違規行為,也會有專門機構來鑑定,當然如果真的有違規行為,泳聯也有權取消他們的成績、獎牌甚至進行禁賽處罰。

    綜上所述:不管怎樣,國際泳聯也保護了孫楊,以後不再受到場外因為的干擾,孫楊為中國游泳隊付出了太多,他值得我們的肯定與讚賞。

  • 3 # 大壯聊球吧

    國際泳聯新政雖然有點晚,但不失公正!霍頓,斯科特暴露了醜陋的嘴臉!只不過孫楊白白遭遇了國際泳聯的警告!

    霍頓拒絕跟孫楊合影一事,國際泳聯只是給予警告,並沒有一些實質性的政策。當時的情況可以理解為澳洲官員運作了此事,他們還希望霍頓在800米的比賽中出成績,不過最終霍頓沒能入選800米的決賽!英國顯然是歐聯盟霸主,斯科特作為英國選手,同樣在200米自由泳拒絕跟孫楊同臺領獎合照!

    斯科特用這種方式戰隊霍頓,繼續打擊孫楊,實則是國際泳聯沒有針對性的措施的結果,促使了斯科特的肆意放為,如果從一開始國際泳聯就拿出有效措施,我想最後不會出現這種畫面,然而卻助長了他們囂張火焰!

    這場博弈中,顯然孫楊是最委屈的,壓力也是最大的。孫楊在200米頒獎舞臺盡情宣洩心中的情緒,對著斯科特揮舞手臂,之後退場說了一句“我贏了,你輸了,不是嗎?”國際泳聯頒發的新政策顯然是不希望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因為這影響著不是個人問題,更重要的是影響國際泳壇的聲譽,我認為只能說新政比較公平,但並沒有實質性的為了幫助孫楊討回公道!

  • 4 # 獨觀體育

    “他們”為什麼要質疑孫楊?

    徐嘉餘成功衛冕男子100米仰泳冠軍

    當然,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在本次世錦賽上發生了多次令人遺憾的場景,包括澳洲選手霍頓在內的多位國外運動員在賽場上、領獎臺上以及賽場外用不同的形式質疑孫楊。根據國內外媒體的報道,甚至發生了在運動員駐地的餐廳,多國運動員起立鼓掌致敬霍頓的場面。

    霍頓質疑孫楊拒絕登臺領獎

    斯科特拒絕與孫楊合影留念

    應該承認,在光州游泳世錦賽上發生的這一幕幕,在世界體育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給孫楊本人、中國游泳甚至中國體育界都蒙上了一層陰影。面對這一在國際體育界已經引起太多爭議話題的嚴重事件,孫楊本人和中國游泳界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者,是否應該來回應一下公眾的關切和外界的質疑?從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到2018年的“暴力抗檢事件”,以及中國游泳界的興奮劑管理問題,是否能夠公開的給華人以及外界一個清晰地說明,以正視聽?

    在此,筆者就這一系列的事件提出相關的“十問”,希望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界能夠認真思考並且以不同的方式向公眾解答。

    孫楊和中國游泳需要面對鏡頭回答質疑

    1、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於當年的1月1日向全世界公佈新一期的“禁藥清單”,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泳協是否在孫楊參加5月中旬舉行的全國游泳錦標賽之前,不掌握新的“禁藥清單”?孫楊作為國家隊成員、國際級運動員,為什麼在長達五個月的時間,沒有得到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游泳國家隊、浙江省體育局游泳中心、以及隊醫、後勤保障團隊的通知,包括其本人全部都忽略了全世界都知道的“禁藥清單”長達130多天嗎?

    2、孫楊及團隊2008年就發現自己因為訓練運動量大,導致出現心肌缺血情況,一直使用“萬爽力”(鹽酸曲美他嗪)改善症狀。按照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的規定,國際級運動員需要報備病史病情以及服用藥物,並且運動員接受興奮劑檢查時需要說明曾經或者正在使用何種藥物治療傷病,以防出現陽性結果後被“誤判”。眾所周知,如果是治療一些疾病的必須藥物,即使含有某種作用,在世界反興奮劑組織的允許之下,也是可以酌情使用的,並且運動員的病情有嚴格的保密措施。為什麼孫楊、隊醫巴震以及國家游泳隊,在長達6年的時間裡都沒有向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申報自己的病情和服藥情況,在全國游泳錦標賽的藥監之前也沒有申明這一情況,僅僅是忘記了嗎?

    “治療用藥豁免權”保障運動員的正常申報用藥

    3、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發生在國內比賽期間,由中國反興奮劑機構處理解決,上報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稽核。為什麼3個月的處罰期限剛剛好使得孫楊可以參加9月份舉行的2014年仁川亞運會,並且直到仁川亞運會結束後的11月份才對外公佈處罰結果?如果以全國興奮劑工作檢測量大、運動員舉證參加聽證會為由,可以列出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和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的哪一條管理規定,是可以支援在半年之後,才對外宣佈的嗎?

    仁川亞運會外界不知道已經度過禁賽期的孫楊

    4、孫楊的當時的禁賽期是3個月,最終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也接受了中國的處理決定,沒有加以追究。而隊醫巴震的禁賽處罰期是一年,應該從2014年5月17至2015年5月16日。但在9月的仁川亞運會上,巴震在未列入代表團名單的情況下隨隊前往南韓,並一如既往地幫助孫楊做準備和治療。處罰隊醫的決定既然是中國方面自己作出的,為何巴震沒有執行這一處罰?

    處於禁賽期依然出現在亞運會的隊醫巴震

    5、關於2018年的“暴力抗檢事件”,孫楊作為擁有長達12年國際賽事比賽經驗的奧運冠軍、世錦賽冠軍,一年至少接受三次飛行臨檢的經驗擁有者,為什麼在這一次的藥檢中,沒有在進行取樣之前,核實三名檢測官的全部相關資質,只是核實了主檢測官的委託書和資質,而對於另外兩位從未謀面的“血檢官”和“尿檢官”未加稽核?

    6、在發現對方兩位檢測人員不具備合格身份之後,在已經通知了隊醫、律師,中國游泳隊的領導之後,做出了不在檢測報告上簽字的決定,並且在遠在瑞典的負責監督國際興奮劑檢測和管理的人員,已經在電話中獲知詳情協商解決辦法的狀況下,為什麼孫楊及其家人還要指使保安用錘子砸碎檢測樣本的暴力方式解決問題?並且孫楊及家人是否有拿走或者撕毀檢測報告的行為?

    7、孫楊作為多次的受檢者,並非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該主檢測官曾經因為未帶齊手續而被孫楊投訴。孫楊不是普通的民眾,不瞭解程式的規定。他十分清楚,面對這樣的情況自己按照程式應該怎樣處理,也明確知道自己不簽字或者提交報告說明檢測人員的資質問題,無論是國際泳聯還是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是一定也必須接受樣本作廢的結果的。而《反興奮劑條例》也明確規定:從重處罰逃避檢查、破壞樣品和使用非特定違禁物質等行為,運動員初次違規即給予4年處罰。為什麼還要和代表官方機構的三名中國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乃至造成“暴力抗檢”的事實——這一全世界運動員聞所未聞、可能造成自己為期四年甚至終身禁賽處罰的嚴重事件?

    全世界通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

    《條例》明確規定:沒有運動員的簽字,樣本無效

    8、面對國內甚囂塵上西方體育界打壓中國優勢專案的“體育陰謀論”,無論是姚明、劉翔、李娜、林丹以及中國乒乓球隊,甚至包括蟬聯世錦賽游泳金牌的徐嘉餘,為什麼他們的強大、奪冠,國外運動員和媒體都是稱讚和褒獎,而偏偏到了孫楊的問題上,這麼多國家的運動員和媒體都紛紛質疑、批評?是不是全世界都錯了,只有我們是正確的?全世界都非要打壓孫楊以及中國游泳?

    “陰謀論”成為一些人百試不爽的反擊利器

    9、在過去30年中,已經被查出的服用興奮劑的中國游泳運動員,他們的興奮劑藥品從哪裡來?他們的服用行為是個人、隊醫和小團隊行為嗎?他們是如何獲知興奮劑的最新科技資訊和水平的?如何做到在出事前,逃過一次次的大賽和飛行檢查的?

    中國游泳長達30年的興奮劑“黑歷史”

    10、國家體育總局、中國反興奮劑檢測中心、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泳協,為什麼從來沒有向公眾披露運動員服用興奮劑的完整事實經過?為什麼自身沒有調查,也沒有申請司法介入調查興奮劑的來源?如果有,為什麼沒有向公眾公佈調查結果?中國游泳運動員服用的興奮劑到底是從國外私人實驗室機構購買,如何購買,如何攜帶?還是另有渠道獲取興奮劑藥物?

    待解的疑問:“中國運動員的興奮劑到底從哪來?”

    筆者認為,如果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者能夠公開地、清晰地、毫無遮掩的向華人以及全世界回答這些問題,那麼圍繞在孫楊和中國游泳的那些所謂的謠言一定會不攻自破,還給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一個我們期望的清白。讓全世界不再用質疑的眼光看待孫楊、中國游泳甚至中國體育。

    華人的所謂“清者自清”在現代的民主、法治社會,並不能作為逃避公眾和外界合理懷疑的藉口。中國運動員,不是所有的都依靠服用興奮劑來獲得成績,但和全世界各個國家的運動員一樣,也不是所有的運動員都不服用興奮劑。因此對於中國游泳乃至中國體育而言,不能夠留給全世界質疑中國體育和中國游泳的猜測和口實。

    成績第一的孫楊得給全世界一個更清晰地回答

    孫楊事件對於中國游泳和中國體育來說,都是一個無法迴避、必須面對的難題。沒有什麼方式比公開的迴應能夠更好的讓人們取信,就像我們曾經經歷過的2003年非典一樣,掩蓋、迴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更無法獲得全世界的信任與支援。

    人們需要的是比金牌、榮譽更重要的——真相!

  • 5 # 億象東方

    並不是,如果是在為孫楊撐腰,應該明確興奮劑造謠事件,而不僅僅是頒獎禮的問題。

    泳聯的這個新規恰到好處,就事論事,不擴大表意範圍,僅僅是頒獎的事,不表達其他事情的立場。

    而國內的朋友肯定挺孫楊的,但是還是要理性,在真相大白之前,不要過於敏感。

  • 6 # Irony2988

    為什麼,國家不出來,為華人討公道呢?對外客氣的很?天朝,真乃神奇;大人,叫孩子在外,不要惹事;朝庭,叫華人在外,不要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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