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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襄邑居士

    宋代確實有不殺士大夫的規定。作為正史的《宋史•曹勳傳》中都有記載:“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意思是說,宋太祖當年立下規矩,子孫後代不能殺害大臣和上書言事的官員,以免堵塞言路,給國家帶來重大隱患。宋代著名詩人陸游在《避暑漫抄》中記載:“宋太祖於建隆三年(962年)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平時用銷金黃幔遮蔽,門鑰封閉甚嚴。太祖命令諸臣,唯太廟四季祭祀和新天子即位時方可啟封,謁廟禮畢,奏請恭讀誓詞。”直到靖康之變時,太廟之門才被開啟,人們方看到此碑。誓碑高七、八尺,上面刻有誓詞三行:一是周世宗(柴榮)子孫有罪不得加刑。二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者。三是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宋太祖立下誓碑,命令子孫為皇帝者,要優待後周宗室人員,不得濫殺士大夫和上書言事之人,否則上天必然會討伐滅掉他。

    那麼宋朝不殺士大夫背後的真正原因究竟如何?

    首先是因為宋朝重文輕武的國策所限制。

    宋太祖是透過陳橋兵變(黃袍加身)當上皇帝的,因此他對武將心存芥蒂,唯恐類似的戲劇會重演。想方設法削弱武將的權利,杯酒釋兵權就是很好的一個範例。如何抑制武將的權利呢?只有透過提高文官的地位去限制武將的權利。所以宋代就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武將外出打仗,必須有一個文臣作為監軍隨同,目的是監視武將不要有其他非分之想。結果國家大權被文人士大夫階層所掌控。到宋仁宗時,士大夫階層的勢力達到了頂峰。文官士大夫集團政治力量的空前膨脹,無形中削弱了皇權,導致皇帝不得不依靠拉攏文官才能行使自己的權威,因此上皇帝輕易不殺有罪文官,很多時候不是不想殺,而是不敢殺。

    其次是受宋代官員之間的黨派裙帶關係所影響。

    宋代冗官現象(閒雜官員)比較嚴重。只要有一個人在朝為官,他的親戚,朋友就可以一同在各個部門任職,有時可能多達一二十人。這樣一來自然而然就出現了拉幫結派的情況,在朝廷中就出現了一些小團體,小幫派。如宋仁宗時的朋黨之爭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如果有一個官員犯了罪,則可以動用所有的關係上下一起打點,最終結果是從輕處罰或者是免於處罰。有些官員甚至是罪大惡極,也能靠裙帶關係免於嚴懲。

    最後是受官場的潛規則所左右。

    宋代政治鬥爭的最終目的是平衡文官和武將各方的勢力。所以必須有一套規則限制其鬥爭的烈度,新黨也好,舊黨也罷,無論誰是贏家,都必須在這個規則內博弈。所以,宋朝的黨派鬥爭中通常不會對對手大開殺戒,因為這樣會破壞官場的內部規則。

    宋朝雖然說提倡不殺士大夫,但也有特殊情況的發生。宋欽宗時就殺掉了兩個:一個是王黼,北宋六賊之一,這個人先是禍亂朝綱,後來又插手聯金滅遼,再後來又拿錢買幽雲十六州,都是他出的餿主意。他罪大惡極,死有餘辜。另一個是朱勔。宋徽宗時負責採辦花石綱的就是他,結果導致了方臘起義的爆發。宋高宗時也殺掉了四個:張邦昌,王時雍兩個賣國賊,其罪當誅。但是另外兩個就是冤枉的了:陳東,歐陽澈,兩個都是愛國的熱血青年。在開封保衛戰中,陳東帶領太學生在宣德門前請願,要求啟用李綱主持開封軍務,積極抗金,保家衛國,結果兩個人都被宋高宗殺害了。

  • 2 # 曉春說宋

    史料中較早記載“不殺大臣”內容的為曹勳《北狩聞見錄》,曹勳曾親聞宋徽宗說“藝祖有約藏於太廟,誓不誅大臣,言有違者不祥,相襲牛未嘗輒易”。陸游《避暑漫抄》稱誓約共三條,第二條為“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學術界對是否存在誓約,意見不一。北宋基本遵循了“不殺士大夫”之理念,宋欽宗誅殺曾任宰相的王黼,但對外宣稱王黼系“盜殺”,名義上仍維持“不殺士大夫”的祖訓。

  • 3 # 歷史戰爭

    在中國的所有朝代當中,宋代時計程車大夫地位是極高的,說宋代是士大夫的“夢幻天堂”名副其實。在宋代有許多針對士大夫的優待,比如極其豐厚的俸祿,較高的社會地位,不過這些與“不殺士大夫”相比,實在都算不得什麼了。

    宋代有“不殺士大夫”的不成文規定,它雖然沒有寫在律法上,然而卻比律法還要權威,士大夫已經將它抬高到“祖宗家法”的地步。《宋史》記載,宋太祖在太廟裡立有誓碑,上面刻著“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

    宋神宗時期,陝西戰事失利,皇帝下令斬殺一位漕官,然而宰相蔡確卻表示反對,他說道:“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宋神宗沉吟良久以後說:“可與刺面配遠惡處。”然而門下侍郎章惇卻又反對道:“如此即不若殺之。”宋神宗不解,章惇說道:“士可殺不可辱。”宋神宗自然大怒,他聲色俱厲道:“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可是章惇卻沒有絲毫退讓,他直截了當的說道:“如此快意,不做得也好。”

    為一犯罪漕官,臣下竟敢抗議皇帝的決定,甚至訓斥皇上,這在其他朝代是不敢想象的。而透過這件事也可以看出,宋代的確有“不殺士大夫”的傳統,且所有文官都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那麼,在古代皇權至上的封建社會當中,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嚴重限制皇權的傳統呢?

    “不殺士大夫”,其實是皇帝向士大夫階層妥協的結果。趙匡胤建立宋朝以後以文抑武,大開科舉。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宋朝消弭了五代以來的兵亂,但文官集團卻成為可以與皇帝相提並論的存在。

    在宋代,文官階層的力量空前膨脹,而皇權卻迅速衰弱。宋太祖時文官尚且不敢對他不敬,然而在宋神宗時,文官卻敢在大殿之上指責皇帝,不留一分情面。宋仁宗時吃一頓宵夜有時都要被文官批評,皇帝儼然成為士大夫階層的半個傀儡。在這種情況下,皇帝自然不敢殺士大夫,否則他們將失去朝中最大勢力的支援。

    而且,士大夫階層內部常常出現“官官相護”的情況。比如素有美名的范仲淹,就曾為一位私通盜賊的小吏開脫,最終讓他免於死罪。然而沒有多少人覺得范仲淹這樣做是徇私枉法,反而有許多人對這件事大加稱讚。

    宋代的文官集團就是一個“鐵桶”,不管是武將還是宦官亦或是外戚,除非加入他們,否則都不是他們的對手。即使士大夫階層內部出現矛盾,他們往往也不會往死裡整,這是官場的潛規則。

    皇帝只要想殺某一位士大夫,即使這位士大夫犯了法,依舊會有許多大臣為其開脫,而這些大臣身後則是整個士大夫階層。皇帝縱然是九五至尊,也無法與這些人抗衡,更何況文官們總會請出“祖宗”,先天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所以,宋代不殺士大夫,實在不是皇帝不想,而是不能,甚至是不敢。

  • 4 # 閉家鎖的紅楓

    今天宋史學大家一般認為:“不殺士大夫”是一條偽家法,即他並不是宋太祖或者宋太宗留下的,而是到北宋中後期才形成的一條政治默契。

    實際上宋太祖本人殺士大夫最多,《宋史太祖本紀》和 《續資冶通鑑長編 》, 兩書的統計 其在位十幾年中共誅殺有名有姓的臣子八十八人。上至樞密直學士 殿前都侯、州刺史, 下至指揮使監察御史縣令等, 皆有被殺者。

    開寶元年, 屯田員外郎雷德驟和左監門衛將軍趙砒先後面奏太祖, 反映宰相趙普擅自增減刑名和違禁販木營利。宋太祖不顧這是“上書言事”,竟然判處兩位上書者極刑。

    但是到了北宋中期,士大夫集團坐大,居然逼迫性格軟弱的真宗仁宗,形成了一種政治默契,後來正常繼位的北宋皇帝,為了避免觸怒整個士大夫集團,都選擇了不殺士大夫。

    所以在宋代中後期,真宗,仁宗,神宗,哲宗時期確實很少見皇帝殺士大夫的紀錄。

    但是到了南宋趙構,由於趙構當皇帝不屬於正常繼位程式,所以他不但殺了岳飛,對文官也毫不手軟,在南宋初年,找得出來的殺大臣事件就有十幾起。

    而今天留下的關於“宋太祖誓約”的主要證據,其實是等到北宋滅亡,南宋建立後才出現的。

    靖康元年(1126),大臣曹勳與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絹書,自燕山逃歸。建炎元年(1127)秋。曹勳見到了宋高宗趙構,在交付了絹書後,又口頭傳達了誓約:

    藝祖有 誓約藏之太廟, 不殺大臣及言事官 , 違者不祥

    但史料的鑑別上,是”孤證不立",北宋那麼多年一直沒有人說這,等到北宋滅亡才有大臣講到這個?

    所以宋史學家如杜文玉,王曾喻等,多認為這個誓約是曹勳偽造的,目的是配合南宋初年的政治,或者是為了約束趙構的殺人傾向,或者是為了南宋政權的合法性背書。

  • 5 # 大宋趣史

    嚴格意義上來說,北宋才有不殺士大夫的不成文規矩,也就是“潛規則“。到了南宋宋高宗接連殺了太學生陳東 歐陽澈,這一規矩也就被打破了。南宋後來還出現宰相韓侂冑北伐失敗,史彌遠聯合楊皇后發動宮廷政變,韓侂冑頭被自己人割掉,送給金華人的事情。這在北宋是不可能出現的。

    程頤認為宋朝超越以前朝代的幾個優點,其中之一就是百年內皇帝沒有殺過大臣。范仲淹也曾說過宋朝開國以來,沒有輕易誅殺過大臣。宋哲宗也說過:祖宗沒有殺過大臣。這裡的大臣指的是高階官員,不誅殺的前提是沒有參與謀反等十惡不赦大罪。

    北宋不殺士大夫原因之一:科舉取士使士大夫成為北宋中堅力量

    北宋自宋太宗開始擴大了科舉考試錄取名額,宋太宗雍熙二年,一次就錄取了400多名進士。到了宋真宗時期科舉錄取名額又開始增加,宋真宗鹹平三年錄取了547名進士,宋仁宗時期再次擴大科舉錄取人數,最高的一次宋仁宗慶曆六年錄取715名進士。(以上根據《宋會要輯稿》記載)這些透過科舉考試做官計程車大夫,逐漸佔據了北宋的整個官場。

    宋神宗時期神宗和文彥博討論是否應該變法問題,文彥博認為應該遵守以前的制度,不需要變法。神宗認為變法觸犯了士大夫利益,但是卻對百姓有好處,應該變法。文彥博說出了石破天驚的一句話:“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意思是皇帝靠士大夫階層治理天下,士大夫才是決定宋朝走向的力量。由此可見北宋計程車大夫和皇帝是一種合作關係,可以比喻為皇帝是公司董事長,士大夫是公司經理。

    宋神宗對西夏戰爭失敗後,想殺掉一個漕運官員,遭到宰相蔡確反對。蔡確認為宋朝開國以來沒有殺過士大夫,大臣們不想讓皇帝背上違背祖宗法度的罵名。宋神宗退了一步改為刺面發配遠方。蔡確還是不同意,他認為“士可殺不可辱“宋神宗只能無可奈何的說:我這個皇帝當的,想辦一件事情怎麼這麼難啊?這件事情說明士大夫階層已經擁有了制衡皇權的力量,皇帝辦事也要經過宰相為代表計程車大夫階層同意才能執行。

    不殺士大夫,是士大夫給自己留後路

    宋仁宗時期地方官晁仲剿匪不力,富弼想要處以晁仲死刑,遭到范仲淹反對。富弼認為晁仲怕死不敢和盜匪作戰保護當地百姓,卻要百姓出錢犒勞盜匪,罪大惡極應該處以死刑。范仲淹勸他,宋朝開國以來不輕易殺大臣,為什麼要破壞這麼好的制度呢?我們如果勸皇帝殺大臣,將來皇帝想要殺我們,那時候我們就沒有了護身符了。後來富弼、范仲淹慶曆新政失敗,宋仁宗貶富弼、范仲淹到地方。富弼想回開封皇帝不許,富弼天天擔心皇帝會殺了自己,這時候他才明白范仲淹的用意。

    范仲淹清楚說出不殺大臣,也有士大夫階層自覺緩和政治鬥爭殘酷性,避免淪為政治鬥爭犧牲品的作用。今天你殺了敵對士大夫,難保自己沒有失勢的時候,那時候敵對方必然會報復你,你也難免成為刀下之鬼。不殺士大夫也是一種官官相護。

    祖宗之法對宋朝皇帝有約束力量

    所謂“祖宗之法”是北宋大臣和皇帝根據宋太祖和宋太宗制定的制度,共同總結提煉出來的政治制度。祖宗之法是維護宋朝政治穩定的重要制度,歷代皇帝都要在祖宗之法約束下行使皇權,根據呂大防所說,宋朝大臣有罪,最多也就是流放遠方,這條也被列入宋朝的祖宗之法。因此北宋的皇帝都不會打破這一政治規矩,皇帝即位前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遵守祖宗之法。

    宋朝也有殺士大夫的例子,但大多數是犯謀反大罪,或者是一些職位不高的低階官員。不殺士大夫這一政策一直在遵守著。直到宋高宗殺了岳飛以及陳東歐陽澈,南宋的政治鬥爭開始激烈化,韓侂冑就死在了這上面。總體而言宋朝和歷朝歷代比較,是殺士大夫最少的一個朝代,也是政治鬥爭最溫和的一個朝代。沒有出現漢、唐政治鬥爭失敗,全家滅族的慘烈事情。比如寇準捲進皇位繼承鬥爭,也只是派到遠方任地方官而已。蘇軾烏臺詩案,觸怒皇帝最終也只是派到地方上任地方官。宋朝是士大夫的黃金時期,這是毫無疑問的。

  • 6 # 北樓504

    提到宋朝,大眾廣為流傳的一個印象就是“不殺士大夫”。雖然早在先秦時期就推崇“刑不上大夫”的理念,但真正做到這點的只有宋一朝,那麼,宋朝為何能行此舉?是歸究於皇上聖德,還是另有原因呢?

    許多人都注意到宋朝“不殺士大夫”的現象,前面引用錢穆的話也說“宋朝優禮士大夫,極少貶斥,誅戮更屬絕無”,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呢?一說是宋太祖在太廟裡立有誓碑,其中一條為“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許多史料上都記載著類似的說法,如《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避暑漫抄》,甚至作為正史的《宋史·曹勳傳》中都有記載。但也有學者指此說為偽。

    那麼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究竟何在?

    李峰《論北宋“不殺士大夫”》(發表於2005年第12期《史學月刊》)一文對此的分析可謂深中肯綮。這背後的原因即宋代大力推行科舉考試,結果造成國家大權被文人士大夫階層所操縱:

    從太平興國二年(977) 至淳化三年(992) 的十六年間,八開科場,取進士諸科6000多人。……太宗末年,柳開說當時的政局是:“上自中書門下為宰相,下至縣邑為簿尉,其間臺省郡府公卿大夫,悉見奇能異行,各競為文武中俊臣,皆上所取貢舉人也。”此亦標誌著宋代以科舉取士為核心而構成的文官集團—士大夫集團的基本形成。到仁宗時,士大夫階層的勢力達到了頂峰。

    如仁宗時蔡襄說:“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詞進: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錢穀之司,文士也;邊防大帥,文士也;天下轉運使,文士也;知州郡,文士也。雖有武臣,蓋僅有也。”與士大夫一枝獨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前代相當活躍的武官、宗室、外戚、宦官等政治勢力,在北宋都受到了嚴格的限制,在當時的政治舞臺上大多隻能充當配角。

    文官階層政治力量的空前膨脹和皇權的衰弱,導致皇帝不得不依靠拉攏文官才能確保自己的權威、行使自己的意志。他們不輕殺有罪文官,很多時候並非不願殺,而是不能殺。

    神宗曾感嘆人才不足,表示“朕未之見也”。程顥聽了當場指斥道:“陛下奈何輕天下士?”神宗馬上神情“聳然”,連聲說:“朕不敢!朕不敢!”

    “郡縣兵械,足以戰守,遇賊不御而又賂之,此法所當誅也。今高郵無兵與械,雖仲約之義當勉力戰守,然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晁仲約因此得以免死,事後范仲淹密告富弼曰:“祖宗以來,未嘗輕殺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輕壞之,且吾與公在此同僚之間,同心者有幾,雖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輕導人主以誅戮臣下,他日手滑,雖吾輩亦未敢自保也。”其理由無非是物傷其類,一條繩上的螞蚱,何必較真。

    再如宋神宗時:

    陝西用兵失利,內批出令斬一漕官。明日,宰相蔡確奏事,上曰:“昨日批出斬某人,今已行否?”確曰:“方欲奏知。”上曰:“此人何疑?”確曰:“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上沉吟久之曰:“可與刺面配遠惡處。”門下侍郎章惇曰:“如此即不若殺之。”上曰:“何故?”曰:“士可殺不可辱。”上聲色俱厲曰:“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惇曰:“如此快意,不做得也好。”

    文官勢力的膨脹,皇權的相對萎縮,是宋朝不輕殺士大夫現象背後真正的原因。

    當然,話還要說回來,宋朝皇權雖然相對萎縮,但皇帝畢竟可以透過給予士大夫種種優待來換取文官階層一定限度內的支援,形成某種默契,並且透過任命自己所信賴的宰相來實現對整個文官階層的駕馭。而到了明朝,隨著宰相這個職位的廢除,皇權進一步萎縮,甚至連透過優待士大夫來換取一部分文官的支援都已經無法實現。這個時候才真正出現了“皇帝獨自與強大計程車大夫集團相對壘的尷尬局面”,皇帝一個人要面對官僚階層群狼般的圍攻,簡直如狂濤怒浪中的一葉孤舟。這時的情形,比起宋朝來又是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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