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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檬橙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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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葉玲
我說說我身邊的一個故事吧。
大概二十幾年前,有個女孩子大學畢業之後,家裡給安排了相親。
女孩子人長的漂亮,學歷又好,畢業之後去了某個高中教書,工作穩定。
因而,在相親市場上是炙手可熱。
當時有2個男孩子在追她。
一個跟她一樣是教師,一個是企業老闆。
教師這個職業,最多算是工作穩定,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而企業老闆是個暴發戶,帶這個女孩子出去玩的時候,那是揮金如土。
金錢迷了女孩子的眼。
而女孩子的父母更看重那個教書的男孩子。讀書人知書達禮,而且同行更有話題。
但是女孩子覺得錢比較重要。
因此父母拗不過她,兩個人結婚了。
婚後這個女孩子發現,自己丈夫的生意不合法。
隨著生活時間越久,這些證據也越來越多。
女孩子有記日記的習慣,每年一本。這些證據都被記錄到日記裡面。
後來這些日記被他丈夫發現了。
這個男人怕她洩露,想要殺了她。
最後女孩子跳窗,摔斷了一條腿,逃出來。
據收留她的朋友說,當時看見她的時候,不僅腿是斷的,十個手指骨頭全斷,手指甲全部被拔了。
那個男人為了逼他招供,對她嚴刑逼供
這種行為令人髮指。
這個男人簡直禽獸不如。
夫妻兩個人還有一個兒子。
為了自己的孩子,這個女孩子把這個男人給告了。
但是最後男人跑了。
至今音訊全無。
而女孩子得了抑鬱症,最後自殺了。
所以,一定要聽媽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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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孤獨漂流客居人
我和老伴談戀愛時,我的父母說什麼也不同意,嫌她個矮,(1.55米,)長得不白,工作還在外地。
但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違拗了父母的意願,堅決和她處下去。
為了打消父母干涉的念頭,我們未婚同居了。到了此時,父母知道再說什麼也沒用了,也只好聽之任之。
後來,我找到一個機會,一個建築公司的工人,打算對換到盤錦油田。
這對我來說,是個極好的訊息。可是不好辦的是,建築公司只要男的,不要女的。
幾經周折,最後建築公司同意兩換一個。
當時我在鑄造廠任團總支書記,很快就要調到電器公司任團委副書記。
經過那個年代的人,都知道,人員調動有多難。
為了老伴早日回到瀋陽,我毅然決然地辭去了團總支書記的工作,單調到建築公司當工人。
隨後,我老伴也對換成功,也到了建築公司當工人。
至今,我和老伴已經共同生活了43年。
最後,我想向網友說的是,真愛難尋,遇到了一定要把握住機會。
不要管別人說什麼,也不要全聽父母的話。父母是為了自己兒女好,可是他們不瞭解兒女的心思。
有真愛別錯過,不然的話,後悔一輩子的人,一定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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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聊八卦的大寶媽
那些不顧父母反對非要結婚的人,大都過得不好。
閨蜜小花和高中同學大勳秘密談戀愛,衝擊高考雙雙失利後,不再復讀,索性公開戀愛關係。小花的父母這時才知道女兒談戀愛了,結婚是女兒一輩子的大事,不能馬虎,都是附近鄉鎮的,發動街坊四鄰打聽一下吧。
其實小花家經濟條件不錯,只有小花和妹妹兩個女兒,父母不在乎男方的經濟條件,只想找個知書打理、好好過日子的人家、男孩知道疼自己的女兒就行。
父母擇婿條件不苛刻吧,可打聽來的結果卻著實把小花家嚇了一跳。
各路人馬口風一致:大勳的父母好吃懶做,幾乎天天撲在麻將桌上,大勳的哥哥經常打嫂子,他本人作為家中的老小,也被慣得沒有規矩,對母親、姐姐、嫂嫂不知尊重,一不合他心意 ,就對著家裡人大呼小叫。
風評如此之差,父母立即勒令女兒和大勳一刀兩斷,可正陷於熱戀中的小花哪裡聽得進父母的意見,多次和父母大吵,兩人分分合合鬧了一年多,最後,小花乾脆直接住進了大勳家,父母派人去接也不回。
大勳的家人不知勸小花回家,反而慫恿兩個孩子同居,形成了事實婚姻。無奈之下,小花的父母沒要一分錢彩禮,還賠嫁了幾十萬,只為婆家對女兒好一點。
哪承想,婚後不到一個三個月,大勳就暴露其惡劣品質。他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已婚身份, 在網上與多個女人調情,甚至見了面。
小花說他兩句,他不知悔改,還洋洋自得地說:你老公有本領,才有這麼多女人上趕著,你當初不也是自帶賠嫁、主動跑過來的嗎。給老子老實點,不然老子分分鐘換掉你。
向公公、婆婆哭訴,他父母竟然和兒子一個論調,誰讓自己的兒子優秀呢,你能和大勳結婚,你就知足吧。
背判父母得來的婚姻如此不堪,小花也沒臉和父母說,只能自己忍著。結婚不到半年,小花懷孕了,大勳更加無法無天了,白天出去玩,半夜才回,有時根本就夜不歸宿,就泡在賭場 、酒場 ,和女人逢場作戲。
孩子出生後,大勳老實了三天,又跑出去了,照顧小花月子的媽媽才發現女兒的婚姻竟如此不堪,追問之下,才知道女兒受了這麼大的委屈,和爸爸一商量,直接接女兒回了孃家。
大勳家竟從此問也不問,小花的賠嫁錢也不還,結婚時,因為不夠結婚年紀,兩人也沒有辦結婚證。兩人就像小孩子過家家一樣,分了家,小花心理、身體上遭受的雙重打擊,在父母的精心照料,緩了三年才見好轉。
正如法國作家莫里哀所說:人們多半在狂熱中結婚,到頭來造成一生的悔恨。
父母在婚姻中摸爬滾打幾十年,經歷風風雨雨,早已領略了婚姻中的不易和艱辛,他們希望兒女避免自己在婚姻在摔過的跤、跨過去的坎,對兒女給出的建議都是自己從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教訓,值得孩子參考借鑑。
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獄。只可惜戀愛中的年輕人把戀愛看得比天大,他們哪裡懂得婚姻的兇險,只為金錢結婚的人其惡無比,只為戀愛而結婚的人其愚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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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擁抱晨曦
我一個女性朋友。家是北京的,姊妹三個。家庭條件還可以,她愛上了一個普通家庭的男人,弟兄多。家裡強烈反對,她是偷了戶口本和男友領的結婚證。孃家一看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再反對也沒用了,心裡還是疼閨女的,於是把二環內的一件房子當做嫁妝給了閨女。婚後,她在一家賓館做服務員,老公卻沒有什麼穩定的工作。很快,她一個人的工資難以維持生活開銷,就把那間孃家給的房子賣了。她懷孕了,還是雙胞胎,一家人都很高興。月份大了不能上班了。有一天老公對她說,老婆:你看咱們的孩子快出生了,以後開銷肯定挺大的,不如我去做點小生意,多賺點錢,讓咱們的日子過好些,讓你和孩子不受苦。她一聽老公說的對啊,於是把家裡所有的錢都拿出來給老公,讓老公去奮鬥,她在家安心的等著做媽媽。有一天,一個朋友對她說看到她老公了,陪著一個大肚子孕婦在散步。她笑著回答,你肯定看錯了,我老公可不是那樣的人!她快臨產的時候,老公突然失蹤了,帶著他們家所有的積蓄。不久,雙胞胎女兒出生了,住院費都是孃家出的。從此兩個女兒在沒有爸爸的家庭長大,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可想而知有多難…過了幾年,要拆遷,老公回來了,回來跟她離了婚,拿了拆遷款分了房子就搬走了。聽說那個女人給他生了個兒子。拆遷辦的說她住的是她公公單位的房子,拆遷款沒她們的份。她和兩個孩子在廢墟般的房子了住了很久,成了釘子戶。最後終於爭取到一套房子,一筆拆遷款。後來又辦了低保,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現在還在都上大學了,都很爭氣。可是她卻始終沒有再婚。一個女人的大半輩子就這樣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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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正直的心
我現在過的很幸福,老公很愛我,不捨得讓我幹活,在外掙多掙少都交給我,他不是有錢的老公,但他是有愛的老公,他讓我深深體會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和老公談物件,家人全反對,由於他父母下崗,家裡很窮。沒有房子、姊妹又多、單位不好、個子一般就有一條,人長得帥。他自從認識我,每天早晨給我到單位送餐。天熱時他給我送喝的。晚上下班。他像保鏢一樣跟著我,把我送到家門外, 然後他又默默地回去了。我爸不讓我和他談物件,我也不敢理他。他堅持追了兩年。爸爸讓媽媽當地下工作者天天監督我,不讓我和他約會。每天晚上下班。九點之前必須到家。後來,我被他的執著感動了,就偷偷地和他約會。感受到他執著的愛著我。我冰涼的心被他融化了。
其實差一點,我就認輸了。爸爸媽媽對我軟硬兼用,爸爸騙我。 說他被我氣病了。一連幾天爸爸臥床不起。病的不抬頭,我嚇了一跳。讓爸爸趕緊去住院。爸爸說你只要答應我,你和他徹底斷了。爸爸我聽你的。我心疼地掉下眼淚說“你治病吧。我不給他談了!堅決和他分手!”為了爸爸的身體健康。我打消了和他繼續相處的念頭。好久我都沒和他來往。後來聽說他工作也不幹了。天天到我單位等我。有一天他要找我有事。一件大事。既然不談了,也得做個了結。他讓我出來一趟。那天晚上,天黑濛濛的,他萎靡不振地站在大橋上,我到跟前一看,他瘦了,他看見我時眼淚嘩啦流下來。他說:“如果你不跟我談了。我也不想活了。我床下面還有半瓶棉花葯。”我躲他好久。他給我弄這種場景,給我說這些傻話,我不知所措,停了一會我整理自己的頭腦,忙安慰他說:“你別胡思亂想。你有爸爸媽媽還有那麼多親人呢?我現在我爸爸正在病重。咱倆的事到此結束吧!我不能沒有爸爸。”他說“我再認真地告訴你一遍。如果你不和我談了,我會結束我的生命。我已經看破紅塵了。”雙重壓力給我壓的喘不過氣來。我選擇物件?我爸正在病重,萬一離我而去我會後悔一輩子,我越想越害怕!我選擇老爸。物件要是死了。他的家人不會原諒我。我左右為難,在橋上我苦思冥想,身體為難的有點搖晃,嘆了一口氣說,咱倆的事,先緩一緩。你有能力讓我爸接受你嗎?咱倆就成。第二天,他鼓起勇氣。給我爸拎點補品。來看望我爸,一句一個叔叔地叫,在我家,他掙著幹活,洗衣服,做飯討好我爸!當天我物件走後。我爸還是不接受他。又過兩天。他家託人來提親。我爸堅決不願意。我爸要和我斷絕關係。不叫他來我家,堅決不讓他進門,他每天晚上就站在我家大門外,一直站著,後來站累了就走了。無論颳風下雨。無論嚴寒酷暑,他都堅持站著。在這種情況下,我又和爸爸進行一次長談。告訴爸爸。他窮他富。人好人壞是我自己的選擇。我拿棍子要飯。我不會怪您。我決定了,我要嫁給他。就這樣我和爸爸斷絕了父女關係,選擇了我的戀人。
老公很珍惜這份感情。他對我沒有花言巧語,用實際行動譜寫了結婚20多年的愛情讚歌。給我一個幸福的家,他為了我,也和爸爸搞好了關係,我沒有看錯人,從嫁給他致今我都沒有後悔過。
該愛就勇敢地選擇吧!其實女人要求不高!只要求一個男人好好地愛她,對她一心一意。她便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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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婚後,父母有沒有繼續反對。
我媽有兩個同學,高中時暗許芳心。那時是上世紀70年代,大家還抱著“男女授受不親”的思想,他倆也害羞得很,談個戀愛只是抬眼間眉目傳情,暗地裡多說幾句話。
男方的媽媽堅決反對,她認為以他兒子的好條件,完全可以甩掉這個送上門的,找個更好的(事實上他倆條件沒什麼差別)。
他們不顧男方媽媽反對,戰勝世俗眼光,一畢業就結婚了。婚後,男方媽媽始終沒接納他倆,處處針鋒相對。剛開始,男方還勸他媽家和萬事興什麼的,時間一長,被他媽成功洗腦,合著一起挑剔媳婦了。媳婦越來越委曲求全,但還堅持在這個家熬著。
慢慢的,她像一朵失去滋養的花,沒了生氣,總是一副頹廢的樣子。
我有個同學卻不同。婚前,男方父母也不同意他倆在一起,主要是看我同學大大咧咧又追求時尚,怕她花錢太多,不會過日子。最終他們還是結婚了。男方父母反對失敗,也不想整天嘮叨這事,乾脆不和他們住在一起,由他們愛咋地咋地去。
事實證明,婚後他們過得不錯,兩口子很有情調,經常製造各種浪漫,愛情保持得很新鮮。至於花錢多的問題,有本事賺就有資格花,我同學賺錢的能力很可以,花銷也在正常範圍內,所以她從不擔心經濟問題。
父母看他倆過得開心,也跟著開心了。
同樣的婚前反對,不同的結果。其實父母陪伴孩子的時間只有20年左右,餘生陪孩子的,是他/她的伴侶,如果沒有實在不能妥協的原則問題,請愛孩子的伴侶,這也是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