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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廢舊刨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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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歐陽文案
新城公主,唐太宗最小的女兒,母親為文德皇后。新城公主出生於貞觀八年(634年),貞觀十六年(642年)被封衡山郡公主。貞觀二十三年(649年),下嫁長孫詮,因唐太宗同年去世,婚禮也未辦成。永徽三年(652年),改封新城郡長公主,並補辦婚禮。
顯慶四年(659年),長孫詮因家族牽連被流放,不久被殺。新城公主後改嫁韋正矩。龍朔三年(663年)病逝,年僅三十,以皇后之禮陪葬於昭陵。
關於新城公主的死因,有人認為是“死於家庭暴力”。但縱觀史書記載,新城公主一直很得父親唐太宗和哥哥唐高宗寵愛,更是丈夫仕途的重要助力。因此,韋正矩對新城公主施暴,於理於情都講不通。歷史學家認為,新城公主應該是因為和前夫關係很好,以致和後夫相處出現了困難,加上身體不好,難免脾氣暴躁,與駙馬有過爭吵,便被外人傳言為駙馬“遇(公)主不以禮”。而心愛的妹妹暴亡,唐高宗接受不了,遷怒於韋正矩,才最終殺了韋正矩。史載,唐高宗後來又將韋正矩與新城公主合葬。由此可見,新城公主應該就是正常的暴病身亡,韋正矩並未殺害新城公主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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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回古望今
新城公主為長松皇后幼女,先前嫁於長松詮,後來長松詮被害,23歲時嫁於韋正矩。韋正矩是個勢力小人,他娶新城公主只是為了取信東陽大長公主。自武則天輔政後,開始報復以前反對她的人,由於新城公主曾嫁於長松詮,所以武則天很是反感,因此也就不會重用韋正矩。韋正矩娶新城公主沒有達到目的,反而成了他向上爬得阻力。因而其將一切歸咎為新城公主,所以新城公主的的日子很不好過,時間一長,新城公主就病倒了。在新城公主生病期間,她與韋正矩爆發了一次激烈的爭吵,後來就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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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映椒房
新城公主是唐太宗李世民和長孫皇后的小女兒,她作為大唐公主、皇后嫡女,雖是金枝玉葉之身,卻一生都沒有擺脫工具命運,三段姻緣都成為了父親李世民和兄長李治手中任意操縱的政治手段,可謂紅顏薄命、人生堪憐。
八歲公主被許婚四十大叔新城公主出生於貞觀八年,母親是文德長孫皇后。她出生僅僅一年多,長孫皇后就因病辭世。皇后辭世前,宮人們想把她親生的幾個孩子帶去給母親看最後一眼,但長孫皇后以“看到孩子會心情煩擾”拒絕,所以襁褓中的新城公主根本連親生母親都不知道長什麼樣子。新城公主和她的同母姐姐晉陽公主年齡相仿,不過唐太宗更偏愛晉陽公主,甚至把她親自撫養在身邊,而新城公主從小就被父親忽略,被保姆養大。
貞觀十六年,唐太宗的重臣魏徵病重。唐太宗為了表示對魏徵的尊寵,不僅派人關懷魏徵病情,而且帶著年僅八歲的新城公主到魏徵病榻前,指著公主對魏徵親自許下婚姻:“這是你的兒媳婦!”太宗就這樣把八歲的公主許給了魏徵的嫡長子魏叔玉,而魏叔玉當時的年齡可能接近四十,都可以做新城公主父親了。
新城公主不久被封為衡山公主(唐制公主出嫁前夕正式賜封號),在準備婚禮期間,但魏徵這時卻去世了。魏徵去世後,魏叔玉按制要守喪三年,因此婚禮被擱置。貞觀十七年,侯君集謀反被誅、杜正倫被罷免,這兩人都是魏徵舉薦的,因此李世民懷疑魏徵和他們是一黨的。後來李世民又發現魏徵把很多隻有君臣兩人才知道的諫書透露給了史臣,惱羞成怒的唐太宗這時命人撲倒他為魏徵立的碑文,而且下詔取消衡山公主和魏叔玉的婚事。
新城公主的第一樁婚姻就這麼戲劇性的開始和戲劇性的結束了。這一段婚姻是一樁完全不考慮公主個人幸福的政治聯姻,可憐的小公主被當成了李世民給寵臣沖喜的工具,差點就嫁給了一個老大叔。
第二次婚姻好事多磨新城公主(衡山公主)被悔婚後,她又成了眾公主裡的小透明,默默無聞了,這時李世民最寵愛的是高陽公主。貞觀二十三年,公主已經十六歲了,初唐公主普遍婚齡為十三歲,因此她等於是被遺忘了。李世民病重時才想起這個女兒還沒出嫁,於是為她指婚長孫詮。這又是一門政治婚姻,因為李世民當時已決定選長孫無忌為將來的輔政大臣,所以把公主嫁到長孫家以壯聲勢。
但長孫家也分支系,新城公主嫁入的這支在長孫家地位並不高,駙馬的父親長孫操沒有爵位、沒有勳官、散官,官位也不突出,更不用說他兒子了。因為親家公官位太寒酸,李世民給他升官岐州刺史(長孫無忌在高宗年間掌權後,才給長孫操加了散官金紫光祿大夫和賞賜爵位樂壽男)。在婚禮籌備期間,李世民駕崩,所以公主婚事又被擱置。高宗李治登極後,準備繼續進行妹妹的婚事,但大臣于志寧認為子女當給亡父守孝三年,因此公主婚事再度作罷。
三年後,十八歲的衡山公主被封為新城長公主,終於和駙馬長孫詮完婚。雖然好事多磨,不過公主和駙馬婚後感情非常不錯,應該說從此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但這時朝廷政局卻發生了讓人意想不到的變化。原來高宗李治這時越來越寵愛先帝庶妃武昭儀,為了立武昭儀為皇后,他開始反抗起輔政大臣長孫無忌等人。永徽六年,高宗李治最終廢掉了李世民為他親選的王皇后,立武昭儀為皇后。廢王立武並不是一場簡單的後宮情場鬥爭,它的本質已經逐漸演變成了皇權和權臣的鬥爭,而且最終高宗李治和皇后武則天大獲全勝。
長孫無忌垮臺後,他的黨羽、爪牙和家族都紛紛倒黴,新城公主的駙馬長孫詮作為長孫家族的皇親國戚,就是李治和武則天重點打擊的目標。唐顯慶四年,在新城公主結婚十年後,長孫無忌被汙謀反被逼自殺,駙馬長孫詮也被牽連其中。李治逼著妹妹和長孫詮離婚,駙馬不久被流放巂州(今雲南四川一帶),後來又被李治派人殺害。
駙馬被殺、公主被迫改嫁後暴死長孫家族和駙馬的悲劇讓新城公主非常憤怒,但是她沒有反抗皇權的勇氣,只能用不施脂粉沉默地消極應對。但李治卻作出關心妹妹的姿態,迅速把她改嫁給了韋正矩。新城公主婚後一直鬱鬱寡歡,對韋正矩非常冷淡。時間久了,韋正矩對公主也開始漫不經心甚至非常失禮。在前夫長孫詮死後不到四年,年僅三十歲的新城公主就暴病而亡,當時就有韋正矩對公主不好的傳聞。
而一手製造了妹妹人生悲劇的高宗李治,這時忽然表現出疼愛妹妹的好哥哥形象。他下令有司審查公主的死因,駙馬韋正矩沒法申辯,於是唐高宗殺了韋正矩,並流放了駙馬家族。接著李治又下旨以皇后禮葬新城公主,但根據考古學家實際勘探,新城公主的墓葬並沒有任何超越嫡出公主規格的地方,李治的虛偽可見一般。且李治又在武皇后的授意下,利用新城公主之死借題發揮,嚴厲懲罰和韋駙馬家族結為親家的高氏家族(長孫皇后舅舅高士廉家族),嫁到高家的唐太宗另一個女兒東陽公主受到池魚之殃,被貶居到遠離長安的集州(今四川省南江縣一帶)。新城公主的死亡又成了哥哥高宗李治打擊政敵的工具。
新城公主短暫一生卻命途多舛,婚姻多次被父親和兄長當成兒戲和工具隨意操縱,最後連她的死都被李治利用,尤為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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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史磚家
唐朝唯一一位以皇后之禮下葬的公主-新城公主,是唐太宗的幼女,生母為文德皇后長孫氏,廢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唐高宗李治、長樂公主、城陽公主、晉陽公主都是她的親哥或親姐。新城公主年僅3歲時喪母,唐太宗因為可憐她,便讓李治照顧妹妹,兄妹二人朝夕相處,由是關係極為親密。
貞觀十六年(642年)八月,年僅9歲的小公主獲封,最初的封號是衡山公主,不僅打破了名山大川不得作為封號的慣例(“凡名山、大川及畿內縣皆不得以封。”見《唐六典·卷二》),而且還獲得衡山郡作為湯沐邑(即食邑),由此可見唐太宗對她的鐘愛,絕非其他姐妹可比。
不過公主雖然集萬般關愛、呵護於一身,在宮中時堪稱最幸福,但她的婚姻卻連遭不幸。公主的第一段婚姻,本應要下嫁給耿直宰相魏徵之子魏叔玉,然而還沒等她過門,便因唐太宗惱恨魏徵生前薦舉叛臣侯君集、把諫辭拿給史官閱覽等事情,由此被下令取消婚約(“先許以衡山公主降其長子叔玉,於是手詔停婚。”見《舊唐書·卷七十一》)。
在拋棄魏叔玉後,唐太宗為公主擇選的物件,是她的堂舅長孫詮(長孫皇后的堂弟),之所以這樣安排,意在籠絡長孫無忌家族,讓他們永做帝國最可信任的外戚,拱衛李唐皇室。唐太宗在貞觀二十三年(649年)二月為幼女敲定婚事,本想在當年便讓她完婚,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僅過了3個月時間他便因病駕崩,導致公主的婚事被迫臨時取消。
公主此時已過及笄之年,唐高宗既為了不耽誤她的青春,又為了完成太宗的遺願,便想著在公主守孝滿一年後為她完婚。然而皇帝的想法剛剛公佈,宰相於志寧便以子女必須為父守孝滿三年為由,對此事表示強烈反對。唐高宗考慮到此事的確有違禮儀,加上照顧老臣的面子,便只好將公主的婚事拖後,直到永徽三年(652年)五月才為她完婚。
公主的婚事經歷一波三折,最後終於嫁給了長孫詮,雖然雙方是舅甥關係,但好在駙馬跟公主琴瑟相和、感情和睦,還是彌補了公主先前的缺憾。不僅如此,唐高宗為了慶賀親妹出嫁,還將她的封號晉升為新城長公主,並增封食邑5千戶,對她的厚待由此可見一斑。
然而命運無常、世事難料,就在公主與駙馬如膠似漆,並準備甜蜜地廝守一生時,一場大變故卻悄然來襲,並將他們的命運拋入谷底。原來,長孫無忌因為強烈反對唐高宗改易皇后,由此遭到武則天的仇視和猛烈報復,最終因為“謀反”的罪名,被唐高宗皇帝罷官、流放。
長孫無忌倒臺後,家族也隨之跟著倒黴,駙馬長孫詮被遠流到巂州,不久又被武則天派來的使者殺死,時在顯慶四年(659年)。長孫詮遇害後,公主因為痛恨武則天,轉而對哥哥也惱恨起來,任憑唐高宗再怎樣安慰都沒用。不僅如此,公主因為懷念丈夫,每日裡過得鬱鬱寡歡,以至於經常以淚洗面,並且從此不再梳妝打扮。
眼看著親妹一天比一天消沉,唐高宗心中既憂愁又後悔,為了幫助她早日擺脫痛苦,重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便在東陽公主(唐太宗第九女)的推薦下,決定將妹妹嫁給彭城郡公韋慶嗣之子韋正矩。公主雖然對這段婚事很牴觸,但考慮到皇命難違,最後只能下嫁,而唐高宗為了提拔妹夫,將他由奉冕大夫超拔為殿中監,一次性連升七級。
然而公主雖然嫁給了韋正矩,但對前夫長孫詮還是念念難忘,總在不經意間提到他的名字,並且每逢結婚紀念日和他的冥辰,都會以淚洗面。這樣的日子年復一年,讓韋正矩大吃其醋的同時,難念會對公主心生怨恨,漸漸地夫妻二人的口角便多了起來,以至於外界盛傳韋正矩還曾動手打過公主,唐高宗聞訊後很是憂心。
龍朔三年(663年)三月,新城公主暴卒,終年才30歲。由於公主病逝的訊息很突然,唐高宗完全沒有心理準備,所以當訊息傳至宮中時,令他悲痛萬分。唐高宗因為悔恨自己拆散妹妹與長孫詮的完美婚姻,便抱著補償的心理,下詔以皇后之禮將她葬於昭陵旁邊(“以皇后禮葬昭陵旁。”見《新唐書·卷九十六》),這在整個唐朝都是獨一無二的殊禮。
由於公主死得很突然、蹊蹺,在加上外界盛傳公主去世前遭到韋正矩的毒打,所以唐高宗在盛怒之中做出決定,命有司嚴審韋正矩,務必要讓他交代清楚公主的死因。由於韋正矩的辯詞前後矛盾,不能自圓其說,所以唐高宗便認定是他害死了公主,於是下詔將他處決(“俄而主暴薨,高宗詔三司雜治,正矩不能辯,伏誅。”引文同上),將其家族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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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新城公主是“死於家庭暴力的公主”。但縱觀史書記載,事實卻截然相反。前新城公主墓出土所述,新城公主一直很得父親和哥哥寵愛,並不是無依靠的受氣包,她更是丈夫前途的一大助力,韋正矩與公主鬧翻對自己實無益處。新城應當是由於和前夫關係很好,和後夫的相處出現困難,加上身體不好,病中難免脾氣暴躁,與駙馬有過爭吵,被外人傳為駙馬“遇主不以禮”。而新城公主病逝得突然,讓高宗完全沒有心理準備。本來高宗為妹妹建廟祈福便是希冀妹妹儘快康復,死訊傳來,希望驟然落空。心愛的妹妹薨逝,高宗完全接受不了,立刻組織審查,而韋正矩又無法為自己辯解,於是被遷怒成為替罪羊,才會殺了他,並流放其一族。以致後來唐人對於娶公主忌憚頗深,甚至有諺語“娶婦得公主,平地買官府”,認為“新城以病而卒,夫子受其戮辱”,對於駙馬十分同情。《新唐書·宰相世襲表》及《冊府元龜·總錄部·智智識》也證明這是冤案。根據史料所載唐高宗後來又將韋正矩與新城公主合葬了,而且駙馬碑至宋朝還存在。 由此可見,駙馬並未殺害公主,若非如此,以皇家威嚴,怎可能允許兇手與公主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