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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傷算不算工傷?用人單位不賠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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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金老者

    首先提醒注意,不是簡單說在工地受傷就是工傷,只有經過工傷認定的才會以工傷處理。工傷經治療後(有的需進行康復)還要有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等級才能確定賠償。賠償範圍除了醫療費護理費康復費等,還有誤工費和補償費,後邊的是重點,因為這才是受傷者得到的錢。具體範圍和標準請到勞動部門查詢。最後說一句:如果確實是工傷,又沒有及時認定,那可以以人身傷害案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得到的賠償與工傷賠償相差不多。供參考吧!

  • 2 # 海灣小聚

    工傷,是要由當地社保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根據傷害的情況透過專家組鑑定後來確定的。

    有不少人誤以為是醫生說就行了,那是不知情,可以諒解。

    為何這麼複雜呢?因為如果一個人是因為工作而受傷導致無法勝任工作,或喪失勞動能力了,那麼,國家就得發給生活費用,也就是要養你一輩子的。

    因此必須要專業的醫療專家來鑑定並確定。專家簽字份量很重呢,而且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哦。

    另外,在哪裡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的呢?社保部門是有規定的(比較明顯的就是,給私人幹活受傷的是不在此列),最好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瞭解。

    一般情況下,單位會有人去聯絡並帶受傷者去指定的醫院檢查鑑定。

    至於賠償(或者說生活補助),是根據個人情況而定。沒有統一的檔次之分。所以就不展開說了。

    或許說的不夠準確,還請見諒。

  • 3 # 人力服務智詢師

    首先,能夠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您可參考如下圖片:

    另外,還有一些情形,可以視同為工傷,您可參考如下圖片:

    接下來,我們來說說工傷的待遇。

    工傷的待遇主要分為“醫藥費報銷”和“傷殘補貼”兩大塊,報銷方面,工傷是可以100%報銷的,待遇方面,您可以參考如下圖片:

    上圖中的“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指的就是我們常說的“社平”,在這裡也和大家分享一下北京地區近10年的社平:

  • 4 # 劉利娜

    先儲存好所有的資料,構成傷殘的去傷殘鑑定局,鑑定好傷殘等級。然後去公司協商啊!協商不好了在去勞動局。實在不行起訴。

  • 5 # 人力資源最新快報

    工傷首先發生後,先做工傷鑑定級別,待鑑定完畢後再提賠償。一般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 6 # 朱代鑫律師

    發生工傷事故後,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則相應的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共同承擔。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則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繳納基數低於實際工資,則單位應當在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後補足差額。

    1、不構成傷殘等級,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治療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和食宿費,用人單位承擔停工留薪期工資;

    2、構成7至10級,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治療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安裝假肢等輔導器具費、生活護理費,用人單位承擔停工留薪期工資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3、構成5至6級,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治療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安裝假肢等輔導器具費、生活護理費,用人單位承擔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傷殘津貼;

    4、構成1至4級,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治療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安裝假肢等輔導器具費、生活護理費,用人單位承擔停工留薪期工資;

    5、工亡,工傷保險基金承擔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喪葬費,用人單位不承擔。

  • 7 # 明辨是與非

    你這是提了有關聯的兩個問題。下面為你逐一解答。

    第一個問題:工地受傷是否為工傷的問題。分兩類情況:

    1、屬於工傷的情況:第一,你工作的工地是用工單位承攬或承包的工程,而你是用人單位的職工,也就是說,你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在此前提下,你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

    第二,你和承攬工程的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你跟隨的包工頭也不具備資質,但包工頭是從承包工程的單位那裡攬的活,又找來你打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在工地受傷,且符合工傷的條件,你可以要求承包工程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第三,雖然你是農民工,但承包工地工程的用人單位為你繳納了工傷保險。在這種情況下,你也可以直接要求工程承辦的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不屬於工傷的情況:第一,你所在工地的工作,由包工頭聯絡,而你與包工頭之間是僱傭關係。你只向包工頭主張權利時,只能按人身傷害賠償起訴,而不能按工傷辦理。

    第二個問題:用人單位不賠錢的措施

    1、協商解決。無論是否是工傷,你首先確定一個索賠的額度,然後與用人單位協商。

    2、法律手段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你可以透過法律手段去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如果是工傷,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不是工傷,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或者身體權糾紛,直接起訴包工頭和用人單位,要求他們兩人對你收到的傷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因此,在工地受傷,無論是否構成工傷、是否按工傷保險責任追償,都可以透過法律手段去辦理。

  • 8 # 職場劉小小

    工地受傷算不算工傷?

    這個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以知道算不算,如果你是承攬建築公司的職工,因為有著勞動關係肯定算作工傷;

    即使不是正式職工,但是所在的建築公司已經給你交了工傷保險,這種情況下也是能夠享有工傷待遇的;

    如果承攬的建築公司又把活分包給了個人,你雖然名義上是在該建築公司工作,但是實際上你是跟著某個包工頭乾的,而你又是受僱於這個包工頭,你可以就受到的傷害向包工頭主張權利,這個只能算是人身傷害,而不能認定為工傷。

    用人單位不賠錢怎麼辦?

    這個其實也好辦,不管受到傷害能不能算作工傷,實際情況是你在工地已經受傷,都可以透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01什麼是工傷?工傷有哪些特點?

    工傷是在法定狀態和法定條件下發生的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因事故或者職業病所引發的傷殘或者死亡。而這裡所說的“事故”必須是與勞動者所從事的工作或職業的時間和地點有關。

    工傷不同於一般的人身傷害,具有下面的幾個特點:

    02工傷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03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工傷職工能否獲得工傷賠償?

    我們先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

    案例:廣州某工程公司將其部分工程分包給不具有建築資質的個人承包,龍某於2015年10月2日受同姓包工頭僱傭從事模板安裝工作,2015年10月13日,龍某在工地做工時受傷,後經人社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為廣州某工程公司。龍某據此提起勞動仲裁,主張確認其與工程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以及由該公司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待遇。

    裁判結果 :

    這個案子由東莞市第二法院審理,儘管法院認為龍某非廣州某工程公司聘請,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但在人社行政部門認定龍某為工傷以及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為工程公司的前提下,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18年4月3日,法院最終判決工程公司向龍某支付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計8萬餘元。

    這個案子的啟示:

    判決結果充分體現了“工傷認定與確認勞動關係相分離”的新裁判理念,即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具有勞動關係,勞動者經工傷管理部門認定為工傷的,仍可向責任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

    總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可以看出中國工傷保險的覆蓋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全體勞動者。

    工傷保險賠償是用人單位為其職工建立工傷保險關係,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則由保險機構對受害人予以賠償。工傷保險屬於社保的範疇,如果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職工進行賠償。

    題主若被認定為工傷,就可以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獲得以下賠償: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 9 # 健康保障規劃

    需要看用人單位為什麼不賠錢。

    依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一) 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

    (二)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

    (三) 依法經仲裁、訴訟後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

    (四) 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如有上述一種或多種情況,可以不透過勞動仲裁前置程式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賠償,而是先向所在地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先行支付,如所在地社會保險機構拒絕先行支付的,可透過行政訴訟的方式要求法院判決社會保險機構先行支付。

  • 10 # 蔣德鑫律師

    一、哪些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

    二、工傷處理流程

    三、工傷待遇有哪些?

    四、工傷待遇的支付單位:

    工傷待遇分為工傷基金支付和用人單位支付兩部分:

    (1)工傷基金支付的待遇: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每月傷殘津貼(一至四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復發待遇、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勞動能力鑑定費。

    (2)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停工留薪待遇、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內)、每月傷殘津貼(五級、六級)、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常見的問題: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則以上全部工傷待遇應由用人單位負擔。單位不賠償怎麼辦:起訴。如果用人單位購買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低於職工實際工資水平確定的繳費工資,導致職工領取的工傷待遇低於應當領取的水平的,職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是職工原工資待遇,一般以職工發生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入職不滿12個月的,工作幾個月算幾個月的平均)。很多用人單位忽悠職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水平或職工書面勞動合同的基本工資發,這樣是錯誤的。很多公司勞動合同寫的工資遠低於實發工資,此時不要聽信公司說法,應當按照實際工資水平享受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以下是兩篇工傷的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21年版:最新工傷賠償標準及計算方法,秒懂工傷怎麼賠 乾貨2021: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待遇申領流程,趕緊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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