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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刺蝟安全

    《殺人回憶》原型兇手抓到了!

    想起現實中警察的原型、華城的警官河升均,曾給這個當時不知是誰的兇手寫過一封信:

    "那個《殺人回憶》你看了嗎?作為一個連犯人也抓不到的警察,我無論如何都沒有顏面走入電影院裡去看,只能一個人偷偷在汽車影院裡看……

    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我的後輩們也會把你逮捕歸案的。我們一直在進步。

    請務必不要比我先死,我們必定會見面的,對吧。"

    這一天終於來了!

    今年7月,南韓國家科學搜查研究院從罪犯資料庫中進行比對,檢查出一名約50歲男性在押犯A某DNA與連環案中的兇手DNA一致,9月18日此資訊正式公佈,讓這段33年的懸案終於可以劃上句號。

    覆盤"華城連環殺人案"真實細節:受害者共計10名,資訊如下(真名隱去)

    a 1986年9月15日,71歲女性,發現地點為華城郡臺安邑郊外田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9月14日。

    b 1986年10月20日,25歲女性,臺安邑灌溉水渠中,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0月19日。

    c 1986年12月12日,25歲女性,臺安邑稻田中,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2月11日。

    d 1986年12月14日,23歲女性,華城郡正南方郊外稻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2月13日。現場遺留了犯罪嫌疑人的毛髮。

    e 1987年1月10日,18歲女性,臺安邑稻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2年1月9日。現場收集到了嫌疑犯的精液,血型為B型。

    f 1987年5月2日,30歲女性,臺安邑山中,勒死。追訴時效2002年5月1日。現場發現嫌疑犯的鞋印。

    g 1988年9月7日,52歲女性,華城郡八灘面的灌溉水渠中,勒死。追訴時效2003年9月6日。

    h 1988年9月16日,14歲女性,臺安邑自家中,勒死。現場殘留嫌疑犯毛髮。案件已偵破。

    i 1990年11月15日,14歲女性,臺安邑山中,性侵痕跡,下體被塞入圓珠筆、鋼勺、叉子,現場發現嫌疑犯的精液和白頭髮,血型為B型。追訴時效2005年11月14日。

    j 1991年4月4日,華城郡東山中,69歲,性侵痕跡,勒死。現場發現嫌疑人毛髮。追訴時效2006年4月3日。

    當看完整件案情資料之後,隨之而來的是一股窒息感和毛骨悚然。

    4年10名女性!上到老人下至婦孺!然而這樣的惡性連續案件突然停止,只會是因為犯人入獄或者死亡,才會停止犯案。

    每當看到這類事件的時候,那種作為女性深深的無力感都會席捲而來,地獄坦蕩蕩,魔鬼在人間。

    不可否認的是,無論在哪個國家,女性都是弱勢群體,永遠是惡魔口中的"獵物"。

    身處於這個混沌社會,我們無法抗拒那些明裡暗裡的危險。

    危險不以我們的意志而消失,惡人也不會因為譴責而收斂。

    我們戰戰兢兢,我們慌張不已。

    長槍給你 ,盔甲給你 ,披風給你 ,

    務必請你,一而再 再而三 三而不竭

    千次萬次 ,毫不猶豫地,保護好自己。

    尤其是隻身一人遠赴異國,追求夢想的你。

    我不能無時無刻提著瑞士軍刀護你餘生周全,也不能奢求這個社會突然變好。

    唯有讓你學會更好地保護自己,更為實際。

    當豬豬女孩到了最危險的時刻!

    1. 別傻傻地只會說救命,而是應該喊"穿藍色襯衫的哥哥,請你幫我報警"。直接先將"責任"定給某一位,以免讓大眾產生責任分散心理。

    2. 直接毀壞他人財產,吸引注意。(不是讓你談戀愛吵架就摔人家東西,是在關鍵時刻用來避免因他人的社會性懈怠而使自己不得救的事情發生用的招兒)

    3. 防範於未然,一直有個暗號,和家人還有閨蜜都講好,如果我們彼此之間說暗號,就等於出事了。

    (看過一個新聞,有個女生被劫持了,她老公打電話來問她在哪,罪犯刀子架在她脖子上讓她撒謊,她就淡定地說和媽媽逛街了晚點回去就結束通話了,她老公報警了,警察救了她,因為她媽媽已經去世,她老公覺得蹊蹺就報了警。這個思路大家可以借鑑)

    4.帶緊急避孕藥。在一些國家可能很難買或買不到。 即使你不認為你在那裡會被性侵,做好防備總是沒錯的。

  • 2 # 短影片工坊

    在看第N遍《殺人回憶》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一直把這部電影曲解了。也許,這部劇是在說一個無法偵破的案件,抑或是與連環殺人案毫無關聯的探討一個時代的社會環境。此時我更偏向於後者。

    從常規的角度上來看,強姦的動機無非兩種,一種是洩慾,一種是洩憤。強姦本身並不是件理智的行為,因為其後果遠比強姦本身嚴厲得多。在這部劇中,兇手不僅強姦多名女子,而且殺害她們,兇手從中得到快感和滿足。從而推斷兇手為兩類人:一是精神病患者,二是理智的變態殺手。但是兇手的手段和犯罪現場的痕跡顯示兇手是有預謀的,精神病患者並沒有足夠的理由和邏輯思維能力構建這種環境,那麼,兇手只可能是在宣洩。

    我說這些並不是在指證兇手是誰,我當然也不可能知道兇手是誰。如果奉俊浩不想讓你知道,那你永遠也不可能知道,何況片子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如果導演知道誰是兇手,那麼它怎麼可能還是懸案?

    我說那麼多,本意是在排除以上的可能,奉俊浩知道是懸案的情況下還選擇影片拍攝的目的絕對不是揭露兇手,而是在告訴我們一段歷史背景,社會背景下人的一種生活狀態。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南韓軍政府時期,命案發生在那個時間段上有著讓人不得不去聯想的原因。宋康昊扮演的警察盡職,但是迂腐無能。漢城來的年輕警察有能力,卻被壓制。警局裡對犯人逼供,街道上極端民眾對政府暴動。就像是《Sunny燦爛的日子》裡孩子們自由的童年,從另一個側面也反應了文革時期教育的問題,當然,這裡面並沒有暴露出什麼不好的結果,但是沒見得誰更喜歡跟王朔親近。

    《殺人回憶》最後一段小女孩的話點破的關鍵,她說前幾天也有一個人在看這個洞。長得什麼樣?普普通通,是那個時期任何一張南韓人一樣的臉。如果你生長在那樣的環境下,那個人可能是你,總歸,是誰並不重要,但這個人始終會出現。影片的關鍵是在說,我們不想看到這樣的人在出現的方法是,結束那樣的時代。否則,他永遠不會消失,就像我們的時代一樣,他永遠存在著

  • 3 # 木未央

    從1986年至1991年間,南韓京畿道華城市太安鎮一帶,先後連續有10名女性受害,年齡最小14歲最大71歲,都是被先奸後殺,僅有1人倖存,作案手段極其殘忍。這10起案件,除了作案手法相似,並無固定的特徵。

    這個被稱為“華城連環殺人事件”的案子,頓時讓南韓全國陷入恐慌,也成為南韓犯罪史上最嚴重的未決懸案。

    2003年,南韓著名導演奉俊昊將其改編成電影《殺人回憶》,但由於殺人犯始終未被捕,為了尊重事實,電影並沒有給出一個準確的結局。

    凡是看過這部電影的人一定印象深刻,特別是電影快要結束時,由宋康昊飾演的警察,用一雙憔悴的眼睛,久久的凝視著鏡頭,雙眼充滿血絲,帶著憤怒和不甘,像是對著鏡頭前的兇手說:“我已經看到你了!一定會抓住你的,你跑不掉的!”

    然而等了將近30年後,電影在現實中才終於迎來了結局——劇南韓SBS電視臺9餘18日晚間報道,華城連環殺人案出現突破性進展,南韓警方根據DNA比對顯示,一名正在監獄服刑的56歲男子李某,與案件兇手的DNA一致,被確認為這一連串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同時韓媒也公開了該名嫌疑犯服刑期間的照片。

    1994年的1月份,也就是華城連環殺人案最後一起案件發生後的第3年,該名男子李某因姦殺年僅20歲的小姨子被判無期徒刑,目前正在釜山監獄服刑。據悉,他在獄中因表現突出,還曾被評為一級模範囚犯,多麼可笑的事情。

    《殺人回憶》,當年南韓最賣座電影,影片根據這起系列殺人案件為藍本,講述小鎮警察和漢城來的探員一同偵辦連環殺人案,結果卻因自身的原因和大局勢的關係,而讓兇手逍遙法外的故事。影片上映之後好評如潮,連續四周雄霸票房排行榜冠軍。

    影片最後,小女孩也許的確看到了真兇,正如她所說:那個人看起來普普通通的。同時也給出了電影表達的另一個主旨,那就是任何一個我們身邊看似普通的人,也許他背後都藏著不為人知的一面,做壞事的也並不一定是看似面目猙獰的人,也可能是那些“看似普普通通的人”。

    我們要感到慶幸,慶幸的是,雖然電影早已落幕,然而現實中的故事終於迎來結束!只希望所有殘酷與悲傷都留在電影裡,對於現實中的我們,有電影就夠了!!

  • 4 # 臨風影劇

    臨風是忠實的懸疑推理迷,還記得初看南韓電影《殺人回憶》時受到的震撼,感覺拍得太真實、太接地氣了!儘管場景是在南韓的城市與鄉村,可是在我這個中國觀眾看來卻毫無異國的疏離感,彷彿身臨其境一般。陰森的雨夜,令人毛骨悚然的口哨聲,一個又一個的受害女性,真是讓人心理上既有壓抑感,又有沉浸觀影的快感。而最令我震撼的是在影片結尾,居然沒有抓到那個罪大惡極的兇手。不僅是影片中的警察,就連觀眾對誰是兇手也是一頭霧水。

    如今真兇找到的新聞一出,在這一片歡騰聲中,臨風仔細梳理了以往和最新的資訊,不由得生出了一絲疑問:這個兇手李春才,真能確定就是連環命案的主犯嗎?

    據南韓警方公佈的訊息,李春才由於已知的1994年的一起案件,當時就告破了,被判無期徒刑,一直呆在大牢裡呢。而由奉俊昊導演,宋康昊、金相慶、樸海日等人主演的電影《殺人回憶》拍攝於2003年。該片結尾處宋康昊凝視銀幕外觀眾的鏡頭體現了奉俊昊的良苦用心。如他所說——我想如果兇手在世,他一定會看這部電影,所以安排了宋康昊直視鏡頭這一幕,其實就是在看著兇手。遺憾的是,這時的李春才已經在牢裡呆了九年,根本沒機會看到這部電影。

    透過梳理,連環案發生在1986年9月15日至1991年4月3日這一時間段內,在南韓京畿道華城附近的村莊連續發生惡性案件,先後有十名女子被害,僅一人倖存。被害者年齡從十幾歲至70多歲,年齡跨度很大。而且兇手作案手法殘忍,基本都是先強 暴再勒 斃。警方在案發現場及被害者的體內發現了體液、髮絲、菸頭、桃子碎塊等異物,顯示其很可能有著扭曲變態的心理。這些細節在電影《殺人回憶》裡都得到了充分展現。

    從連環案的最後一案到1994年1月13日李春才因謀殺小姨子案發被抓,又過了3年。據南韓警方透露,透過對當年案發現場提取的DNA再次進行分析,並與服刑及刑滿釋放人員的DNA進行比對,發現十起案件中有5、7、9這三起案件的嫌疑人DNA與李春才的DNA一致。但李春才的血型為O型血而警方此前透過物證查明的兇手血型卻為B型,兩者有所出入。這也就是說,目前有三個案件最有可能是李春才作的,但要板上釘釘還需要進一步的查證。

    在華城連環案的偵破過程中,如電影《殺人回憶》中演到的,還有著另外的犯罪嫌疑人。在十起案件中,除了第八起案件的兇犯已經找到了,證明其與別的案件無關,第7、8、10這三起案件被指認的3名嫌疑人則分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留下了一個個無法解開的疑團。所謂連環案的兇手到底是一個人還是好幾個人,還是每個案件只是個別事件並無關聯,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結論。

    如此算來,最可能是李春才作的3三起加上被排除的一起,還有六個案子沒有著落。在這種情形之下,匆忙認定李春才就是主案犯顯然是不嚴謹的。至少南韓警方還沒有給出這樣明確的認定。在電影《殺人回憶》中可以看到宋康昊與金相慶在辦案中的糾結與狼狽,各種線索亂糟糟的毫無頭緒。如果說是模仿犯罪,究竟是誰模仿誰?僅有三起有待實錘的案件的李春才,怎麼能證明他就是始作俑者以及剩餘案子的兇手呢?熟悉世界上著名連環殺手案的朋友都知道,在很多案件中都存在著模仿犯罪的案例,一些非主犯的兇手往往會採用已經出名的主犯的手法來作案,藉以隱藏自己。不能排除李春才只是一個模仿犯的可能性。

    基於以上的論據,臨風認為現在說華城連環案的主犯已經找到,還是為時過早了。說不定就在大家歡呼雀躍的時候,那個作案最多的兇手正在對著熒屏冷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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