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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娜娃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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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吞天曆史
蜀國是劉備在成都稱帝后建立的政權,國號“漢”,史稱“蜀漢”或者“蜀”,蜀國疆域北至武都、漢中,東抵巫峽,南到雲、貴,西達緬甸東部,佔今雲南全省,四川、貴州大部,甘肅陝西南部,廣西西北部,緬甸東北部,越南西北部。
公元221年,劉璋邀請劉備入蜀,此時蜀地在籍戶口為26萬戶,人口為90萬,公元263年,蜀國滅亡,此時戶數為28萬,人口為94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人,官吏有四萬之多,包括很多未納入戶口的人和西南少數民族,蜀國在滅亡的時候人口大約為三四百萬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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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木子楓偉
一部名著,一段歷史。三個國家,群起爭雄。蜀國作為最弱小的國家,初時人口不足百萬,鼎盛時逾百萬。可是戰爭是消失人口的重要原因。
人是構成歷史的主體,因此人口對於歷史而言就是極為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研究歷史上人口數量的變化與人口的遷徙對於我們釐清歷史的脈絡,重構歷史原貌都是極為重要的參考資料。研究人口史的基本方法就是蒐集、整理統計資料,但是古代的統計資料的可靠性一直是困擾人口史研究的一大難題。尤其是在戰亂時代,人口的流亡、隱匿,戶籍資料的錯漏、缺失都使得統計資料的可信度無法保證。這裡試以三國為例,透過對比考證趙文林(謝淑君)(注1)、王育民(注2)、葛劍雄(注3)三家《華人口史》探討蜀華人口,對人口史的研究略作討論。
關於蜀華人口的統計資料史書中有三條:
其一,《三國志》卷33《蜀書後主傳》注引王隱《蜀記》:炎興元年(263年),“領戶二十八萬,男女口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人。”
其二,《晉書地理志》:“劉備章武元年,亦以郡國封建諸王,或遙採嘉名,不由檢土地所出。其戶二十萬,男女口九十萬。”
其三,唐杜佑《通典》卷7《食貨七蘠代盛衰戶口》,“三國鼎立,戰爭不息,及平蜀,得戶二十八萬,口九十四萬,帶甲士十萬二千,吏四萬。”
其中杜佑所記資料與《蜀記》相同,應為援引前文,故可供研究者僅《蜀記》及《晉書》所記資料。但是仔細推敲就會發現這兩條資料殊不合理。
趙氏以為《蜀記》將民、士、吏分列,故口九十四萬並未計入士、吏的資料,王氏、葛氏亦同此論。則《蜀記》所計人口應為1,080,200(注4)。據此蜀國口戶比為3。86。但魏平蜀時全國通計人口的口戶比為6。68(注5),晉滅吳時全國通計人口的口戶比為6。57(注6)。南北朝時,劉宋口戶比為6。37,北齊口戶比為6。6(注7)。另據趙氏考證《後漢書郡國志》,東漢時期蜀地口戶比約為5。16(注8)。如此則蜀國口戶比未免過低。
其次,蜀華人口僅百萬而兵力高達十萬,另有吏四萬,不事生產的人口竟佔總人口13。1%,這在從事農業生產為主的古代是不可想象的。素有冗兵之稱的北宋其士卒及家屬佔總人口比例也不過5%(注9)。以宋商品經濟之繁榮,養兵比例僅5%卻已經入不敷出,在對外戰爭中只能取守勢。而以區區之蜀養兵比例達10%以上,不僅年年征戰,常取攻勢,而境內竟無民亂、亦無叛逃。這無疑於情不合,於理不符。
據《後漢書郡國志》,豫州有戶1,142,783,冀州有戶908,005,兗州有戶727,302,徐州有戶477,054,青州有戶635,885,益州有戶1,525,258。而《晉書地理志》載,豫州有戶116,796,冀州有戶326,000,兗州有戶83,300,徐州有戶81,021,青州有戶53,000,益州有戶149,300,梁州有戶76,300。戶數所餘比例,豫州10。2%,冀州35。9%,兗州11。4%,徐州16。9%,青州8。3%(注10),益州(注11)14。7%。漢末中原地區戰亂頻仍,人口流失極其嚴重,曹操《蒿里行》雲:“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生民百遺一,念之斷人腸。”真實的反映了當時的情況,即使是近一個世紀後的西晉時代中原地區戶數也僅為東漢時期戶數的16。9%。其中冀州地區乃是曹魏統治的核心區域,不僅廣開屯田,招納流亡,而且曹操於封魏王時又將臨近州縣併入冀州以充實魏國實力,故能有較多戶數但也不及東漢時之一半。相對而言,漢末黃巾之亂蜀地波及較小,此後益州雖有戰亂,其規模與損耗也不應與中原戰亂相若。另據《三國志劉二牧傳》注引《英雄記》:“先是,南陽、三輔民流入益州數萬家。”可見中原流亡人口有部分遷入益州,如益州殘破與中原相若則不應有人口遷入反應有人口遷出。蜀地並無太大戰亂且有人口遷入,則其西晉時戶數僅東漢時14。7%,無疑與情理不符。
首先從口戶比分析。蜀地號稱天府之國,口戶比卻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甚多,顯然並不合理。故此趙氏以魏晉時期的口戶比取其中間值6。6用於計算三國時期人口。無疑趙氏所考慮的是戶籍之外被隱匿的人口。三國時期賦稅制度發生重大變化,由兩漢實行的田租、鹽、鐵、酒稅、緡錢、算賦、更賦、均輸等多種稅簡併為田租、戶調、力役三項。按戶徵收絹綿,謂之戶調。以後到南北朝按戶徵收愈來愈普及,而且比重增大(注12)。因此魏晉時代[政*府]往往重視戶籍而輕視人口,《晉書》之中也僅錄有戶數而無口數。這也就意味著,不見於簿籍的不僅是人口,更重要的戶籍也不準確。趙氏以口戶比過低推測人口被隱匿,以調高口戶比來推估被隱匿的人口數,卻忽視了其實戶數本身也是被隱匿的。趙氏依據28萬戶與6。6口戶比得出蜀華人口為185萬,雖較《蜀記》108萬為多,但也明顯與事實不符。且趙氏推估的口戶比為6。6也缺乏實據支撐,葛氏即認為,趙氏修改資料過於隨意,且對史料並未深入分析,其所得結論很成問題。可見僅依靠口戶比的分析是無法得出準確的結論的。
因此對於隱匿人口的研判也就成為推估三國實際人口數的重要一環了。對於隱匿的籍外人口,王氏有極為詳盡的分析(注13)。王氏指出不列於版籍的戶口大致有四種情況。第一豪強萌戶。東漢時期豪強漸盛,漢末戰亂更使有實力的世家大族有了更大的發展。《抱朴子吳失篇》對於世家豪族曾有“童僕成軍”之語。今人李劍農先生論及:“冒萌之事已盛行於三國晚期。”“蓋依附私家為私家之部曲佃客,不列入國家編戶者,當數倍已登記之戶口。”第二屯田者不列入編戶。據《晉書地理志總序》,晉初廢除屯田制,全國戶數增加67%,口數增加110。7%。第三兵戶、吏戶。《三國志》裴注蜀、吳投降所獻圖籍均將戶、口、兵、吏並列,可見兵、吏、戶三類分別單獨入籍。第四少數民族。三國時吳、蜀均向南發展,將當地少數民族部落納入其統治範圍,而北方少數民族也大規模南遷進入曹魏統治區域。但被納入中原政權統治下的少數民族依然一定程度的保留原有部落組織,其中有相當數量並未列入編戶。
對於少數民族人口趙氏有所推估,其據零散史料記載的匈奴、鮮卑等部人口及對其他區域的估計,認為三國時代整個中國地區少數民族人口應在四百五十二萬七千。無疑這個數字頗有問題。趙氏認為,從公元140年到282年少數民族人口從一百四十六萬增長到四百五十二萬,年平均增長率達到千分之八。即使在中原農耕文明具有較高生活水平和生存環境的地區也難以達到如此的增長率,那麼在少數民族地區的技術條件下也是難以達到的。此外,趙氏在計算少數民族人口時將東北、新疆、『河蟹』、海南島、臺灣島等當時尚不受中原政權控制的地區計入在內,缺乏足夠的文字資料支撐,因此也難以被人信服。(注14)相對而言王氏對於少數民族人口的分析則更顯蒼白。正如葛氏所指出的,王氏所謂魏國少數民族人口應為編戶五分之一的論據只是對侍御史西河郭欽奏摺的斷章取義。而其對蜀吳兩國少數民族人口的推估也是建立在錯誤的史料基礎之上的。那麼少數民族人口究竟有多少呢?顯然以現有史料是難以推出確鑿答案的。所以我傾向於不將少民族人口計入蜀國總人口。首先蜀國政權並沒有實際控制少數民族人口,其本身具有完全獨立於國家統治體系之外的部落統治體系,其本身對於蜀國的政治、經濟不產生影響;其次被納入到蜀國國家統治下的少數民族人口大部分是被編入軍籍,因此計算軍戶人口實際上已經將受國家控制和直接對蜀中國產生影響的少數民族人口計算在內,則重複計算不存在實際意義。
至於軍戶和吏戶的計算,我們必須回到史料的記載中來。關於蜀華人口的詳細資料僅《蜀記》一例,其中記錄兵數十萬二千,吏四萬。三國時期士兵與其家屬一起被編入兵戶,或稱士家,單獨成籍,地位低於編戶。吏戶與士家相同而地位略高。王氏依據《魏書丠硧傳》載“典宗族部曲三千餘家,居乘氏……遂徙部曲宗族萬三千餘口居鄴。”認為兵戶每戶平均4。3人。據吳景帝詔令“諸吏家有五人”一語認為吏戶每戶平均五人。葛氏認為,王氏所據景帝詔令實非其意,實為誤讀。而兵戶口戶比則過高,如“萬三千餘口”取13500,“三千餘家”取3500則口戶比為3。86。(注15)在現有史料條件下,王氏對於兵戶的推估雖可能存在高估的嫌疑,但以一般邏輯論,一戶有四到五人屬於正常情況。但同時必須考慮到每戶應該不止出一兵、一吏,將十萬甲士、四萬吏員視為十四萬戶是沒有依據的。因此認為士卒數比兵戶人口為1比3。5到3。86應不為過。吏戶與兵戶政治地位、經濟地位相仿,則其比值應不會有較大差異。那麼取較小值3。5則兵戶、吏戶人口數約五十萬(497。000)。
對於屯田導致人口隱匿問題,從全國看是十分顯著的,前文引王氏資料:廢除屯田制後,全國戶數增加67%,口數增加110。7%。但是必須考慮到的是,蜀國在東漢末年並沒有遭受大規模的戰亂,本地的世家豪族並沒有像中原地區那樣大規模流亡。因此蜀國的土地並沒有像魏國那樣出現大量拋荒,被軍閥控制進而成為屯田制推行的基礎。從現有史料來看,蜀國較成規模的屯田均出現在與魏國交界的前線地區,其政治統屬模糊,不僅很難統計,事實上其對蜀華人口的實際影響也十分微弱。因此僅就蜀華人口的推算而論,屯田人口的計算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那麼最後需要考慮的就是豪強地主的萌戶問題。對於萌戶的數量也史無明文。王氏依李劍農所論“蓋依附私家為私家之部曲佃客,不列入國家編戶者,當數倍已登記之戶口。”認為萌戶數量應在編戶兩倍以上,即戶294。6萬,口1534。4萬。葛氏對此頗不以為然。認為王氏僅以近人論斷妄下結論,不僅於史無徵,同時也缺乏合理分析。那麼萌戶數量究竟應為多少呢?顯然也是難以下定論的。王氏對於三華人口的分析十分詳細,尤其對於其中存在隱匿的環節都有詳盡的論述。但其與具體資料則過於隨意甚至武斷,考慮到史料的匱乏此亦不得已而為之。因此王氏的分析仍具參考價值。葛氏在其《華人口史》中推論三國總人口下限應為三千萬。書中同時列舉了王氏所推測三國時期總人口資料(單位:萬):編戶,戶147。3,口767。2;萌戶,戶294。6,口1534。4;屯田戶,戶98。6,口849。1;兵戶,戶83。2,口357。8;吏戶,戶19。7,口98。5;少數民族,36。7,口191。8;總計戶680。1,口3798。8(注16)。其資料葛氏認為過高。如仔細分析葛氏對於王氏資料的討論,則上述資料中,兵戶、吏戶依前文修訂為1:3。5,則口數合計360。15。屯田數王氏依據晉初廢止屯田制時新增人口數得出,但葛氏認為新增人口實際包括對萌戶加強控制而納入編戶的人口。因此將其調降至750應不為過。綜合上述分析,則王氏所列三國總人口修正為:3603。55。較葛氏估計仍多出600。但如果認為萌戶人口與編戶人口相當,則其人口低至2836。35。不僅低於葛氏推估的三華人口下限,同時也不符合時人對於萌戶盛於一時的記載。因此將萌戶數量調低至編戶的1。5倍,則推估人口為3219。95,與葛氏推估就出入不大了。那麼以此來推算蜀國萌戶則為141。
綜合上述分析我們得出結論,蜀華人口應為編戶九十四萬加兵戶、吏戶四十九萬七千加萌戶一百四十一萬,總計二八十四點七萬,約三百萬人口,佔三國總人口約十分之一。
總體而言本文的分析與結論是建立在趙文林、謝淑君,王育民與葛劍雄三家《華人口史》就三華人口的分析基礎之上的。但是限於史料的匱乏,以及前人對於史料的研判與論斷,本文具有較大侷限性並且多有武斷與隨意之處。因此文中論點及資料難免有失偏頗,難以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研究成果。
本文之寫作目的更主要的是介紹上述三家《華人口史》對於三國時期人口史之研究,將前人對於此的研究呈現在讀者面前。對於本文論據與結論的草率在此表示歉意,並希望不要引致讀者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