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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報道,在從濟南到北京的高鐵上,一名男乘客霸佔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並以“站不起來”為由,拒絕回到自己的座位。經列車長及乘警勸說無果,當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務車廂。列車長勸說男乘客的影片被髮布到網上後,該男乘客的做法遭到網友的批評。 對於這種高鐵“座霸”,鐵路運輸部門不能只有勸說、喊話和發到網上進行批評公審這一種辦法,還必須有其他措施進行懲治,要用法律制止這類高鐵“座霸”。無事生非,這種人為什麼不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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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談科論普

    應該說這幾天,座霸一下子火了,當然隨著他火的還有社科院,甚至有人能扒出了座霸很多糗事或者說有違公德的事情,包括曾經偽造房東的委託書,做二房東騙取租客錢財的事情。

    高鐵霸座這個事情發生後,很多媒體都發表了評論,譴責這種行為,如果他是一個無業遊民或者說不在那麼扎眼的某科院上班,同時也不是某個博士,可能大家的情緒有可能沒有現在這麼亢奮,但是話說回來,凡事沒有如果,他給某科院,甚至整個博士群體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難怪有評論說他高學歷沒教養的樣子真難看。

    說實話,看到他的這個照片,我就想上去揍他,分明一臉猥褻的樣子,而且時候雖然道歉了,但是他搞了這個事情的時候,還有臉在微博上曬截圖。由此可見,他根本就不是無心之舉。

    但是話說回來,為什麼當時就沒有懲罰他呢?

    答主還真查了《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其中只有規定不同車廂(軟臥,硬臥等)之間不能互相串座,並未明確指出要嚴格按照作為編號乘車,當然這可能也跟當時出臺該規程的社會條件有關,比如沒有高鐵之前,我們是可以賣無座票的,所以乘客也可以在同等價位的車廂穿行,甚至半途有人下車,自己可能還可以混到一個座。

    所以,對於這個座霸引起的事情,我們有必要對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讓這種人得到應有的處罰,比如乘坐飛機時不按次序就坐甚至可以按照擾亂飛行秩序或者飛行安全予以行政處罰,那麼高鐵是否也可以採用或者照搬類似的規定呢,讓座霸終身禁止乘坐高鐵,我覺得是可行的。

    最後上幾張圖,大家看看他的嘴臉。

  • 2 # 使用者4428164597

    【濟南鐵路局迴應高鐵“霸座”: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8月23日,濟南鐵路局方面迴應男子高鐵“霸座”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列車工作人員在處理該事件過程中的言行和應對方式得當,盡到應盡職責。針對“座霸”行為,尚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參照處理。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佈。中國新聞網濟南鐵路局迴應高鐵“霸座”: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74683

  • 3 # 一江秋8848

    “座霸”事件三問:

    一、為何對付不了一個“無賴”?

    “座霸”過去在公交、大巴、輪船、飛機等對號入座的交通工具上都有發生,但都能妥善處理,而且除飛機有空乘外,其他都沒有執法人員,為何在高鐵有保安的條件下反而對付不了一個“無賴”?過去綠皮火車時代警察可是一個比一個狠!

    二、為何高鐵上保安無所作為?

    鐵道部改鐵總後,按照公司不能管公安的原則,原鐵路公安系統劃歸地方政府,鐵總成立了無強制執法權的保衛部門,在面對“無賴”時只要對方沒有暴力行為,保安人員也無可奈何。但可選擇報警,由站前派出所車上執法,估計鐵總還不習慣新規則!

    三、為何鐵總匆忙給“座霸”定性?

    “座霸”事件正當燃燒時,鐵總為何火上澆油的給“座霸”事件人定性為不違法?高鐵上至少有1000千人,屬於公共交通工具,“座霸”的行為至少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鐵總定性不違法過早過急,這背後是否暗示:我鐵總現在無執法權利,只能處理至此,還我鐵路公安執法權,保證制服“座霸”!

  • 4 # 一葉楓流

    這個情況應該是他們第一次遇到。但是霸座男應該不是第一次。據疑似他對朋友的誇耀“今天上午又把一車廂的乘客耍的團團轉!”可見他就是故意的,以此為樂,屬於累犯。

    應該徹底調查他做過幾次這樣的事。別的乘務組有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是否上報了。

    乘務組女性居多,對付男人有些吃力。一般乘警也沒有強行扭押乘客的權力。

    對照不久前的不讓高鐵關門的事件,乘警也沒有使用暴力手段。因此鐵路是否規定只有暴力行為才可以使用警械?

    而且乘務組也沒有醫護人員,實際檢查乘客的健康狀況。

    總之,鐵路對這樣的情況估計不足,沒有進行過相應處置的培訓和演練。在使用強制措施上可能有限制條件。

    所以鐵路職業教育應該拓展,平常也要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在乘務組和途徑車站的聯絡上要有預案,進行演練。

    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多種特殊的緊急情況如何處理。比如乘客打架鬥毆,違法犯罪分子乘車,突發執行事故。

    車輛結構也要進行改裝,留置專門空間對有關人員進行暫時拘束。

    高鐵商務席所佔比例是否要調整,能不能有一節車廂可以透過調節座椅在商務坐席和一等坐席之間進行改變。

  • 5 # wO以為

    那個濟南鐵路,這是參照依據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 6 # 華北隕石

    一個流氓並不可怕,往往最怕有文化的流氓。大家外出乘火車,對號入座這是常識,人與人之間要懂得禮讓,做為一個人這也是常事,有時候中途有人下車,空出了多餘的座位,讓給那些需要座位的人,如有特殊情況即使是自己的座位,也應該應該讓給特別需要的人,在大多數華人心裡這就是道理!

    這兩天就因為霸座的事,炒火了一個人,這霸座者還是個研究生!他雖然沒有違法卻有違公德。一個高學歷的人怎麼能做出這沒道理的事呢?真是匪夷所思!一個有文化的人,怎麼連個普通人都不如呢?可見文化和道德不是成正比的!有的人文化雖高,品德很差!

    這事發生在列車上,列車上有乘警治安,為什麼沒有處理這樣一個人呢?檢視《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其中只是規定不同車廂(軟臥,硬臥等)之間不能互相串座,並沒有其它規定,這也就是說,人們乘火車是可以賣站票,乘客可以在同等價位的車廂站立,行走,如果中途有人下車,餘座是可以霸佔的,更沒有相關的處罰條例。

    在公眾面前出現了這樣的事情,而且對於這個霸座者鐵路乘警也無能為力,說明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不完善,有必要對此規程儘快進行修改。說明當時的乘車規程,沒有考慮到生活中這些小人行經,理治的是君子,只有法才能治理小人。

    旅客們花錢乘車,應該有相應保障,讓人霸座,怎麼能沒有對霸座行為的處罰方法呢?如此一些小人就會專空子,對此種行為不進行處罰,在乘車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引發的矛盾會更嚴重,為了保護大多數人不受侵害,真的應該讓那些不懂規則的人受到處罰!

  • 7 # 不冷紅塵

    懲治?怎麼懲治?濟南鐵路局居然都說此人的行為不違法!只能算是道德問題!也就是說鐵路部門雖然不支援這樣的行為,但是卻也沒有認為這種行為是非法的!既然不是違法行為那就是可以做的,鐵路部門都認為可以做的事情,憑什麼、拿什麼、靠誰去懲治?

    不知道是此人有何能量可以達到讓鐵路部門胡說八道的程度還是他們的確就是這樣的定義,但是至少可以看出濟南鐵路局的管理實在是不怎麼樣!如果鐵路部門真的就是這樣定義的,那以後大家沒必要多花錢買什麼商務座、一等座、二等座了,直接買張站票,上去想怎麼坐就怎麼坐,先到先得,到了沒有就搶,拳頭大就坐。

    當前正在進行法制建設,居然還能出現這樣的問題,而且出現在這樣一個受教育如此之高的渣人身上,而且鐵路部門還居然護著這種垃圾,這最起碼說明三點:一是我們的教育有大問題;二是法制建設的路還很漫長;三是應該好好查一下濟南鐵路局發表此番言論的相關負責人是不是有問題,不管是道德問題、廉潔問題、能力素質問題或者是精神問題,肯定至少在某一方面有問題!

  • 8 # 6782963

    這種事情不能縱容!如果縱容下去只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仿照他!而且還會被渣男日後拿來做為吹噓的本錢!只會讓他越來越囂張!

  • 9 # 房簷上的狸花貓

    這不算擾亂公共秩序嗎?或者侵佔他人合法財產?平時很溜啊,怎麼一到關鍵就不行了,我說的對不對,請懂法律的人士幫我看看

  • 10 # 大偉194460993

    是鐵路警察不作為。從畫面上看,他不是沒座位,而是自已有座位,就要強佔別人的座位,是典型的尋釁滋事,他比自已沒有座位而佔別人坐位更加可惡,警察沒有現場強制就是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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