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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知道叫啥子3

    首先,明朝確實是嫡長子繼承實行得比較好的朝代。當然也有意外,比如憑自己本事,和對手的配合,強行上了位的老四朱棣;以及比較典型的常遇春一家,先是嫡長子常茂繼承了爵位(常茂也有軍功,但肯定遠不如他爹,部分演義不可信),然後常茂犯罪,被貶,然後爵位再順給了弟弟常升(再往後就又是一樁無頭公案了)。

    再說說具體情況吧。

    明朝除了嫡長子直接繼承家業之外,其他兒子大概有三種情況。

    第一是皇家,嫡長子直接繼承老爹的位置,然後其他兒子全部降一等。比如,老爹是皇帝的,嫡長子繼承皇位,其餘兒子為親王;老爹是親王,嫡長子繼承親王,其餘兒子封郡王…一直到從親王開始算的第八級,奉國中尉,則降無可降,兒子就全部封奉國中尉。

    這裡需要注意,其實到了明朝後期,所謂宗室龐大,絕大多數都是這種很低階的爵位,親王數量基本上就保持在二十多個…

    再有就是,要封爵,前提是要入玉牒,也就是被宗人府管理的皇家族譜承認。但實際上,在中後期,低階宗室成員的登記會被各種卡(皇帝的壓力也很大啊)…

    第二是有世襲爵位和官職的勳貴家族。比如,眾所周知的公侯伯。

    其實除此之外,明朝還有一種世襲的官職,比如:戚繼光家的世襲登州衛指揮僉事,正四品武官,他祖宗在明朝開國的時候掙下的家業。

    這種世襲爵位和官職,也是要求嫡長子繼承。不過有條件,尤其是世襲的武官官職,需要經過考核才能繼承。

    除此之外,其餘的兒子,雖然沒有直接繼承的好事,但也可以走蔭官的道路,尤其是越高階越容易,而且起點也越高,前提是你得有一定的能力。

    舉兩個例子吧。

    一是徐達家族,徐達死後,嫡長子徐輝祖繼承魏國公爵位,直接一步登天。而另一個兒子,徐增壽,也同樣以蔭官出仕,起點不太明確,但很快就官至左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正二品武官!後來還做上了右軍府都督,正一品大佬,然後因為給朱棣報信被朱允炆砍了,掙了個定國公。再一個兒子,徐膺緒,則一直是鎮江衛指揮僉事,應該是能力不行的緣故…

    二是戚繼光家。

    戚繼光繼承了登州衛指揮僉事的世襲官職,但他的弟弟,戚繼美,根據記載,是以諸生的身份蔭官千戶,也就是說,經過一番成功運作,人直接就是正五品武官,然後跟著哥哥平步青雲…

    當然,這是正面典型,需要良好的運作。朝廷其實也很摳,經常找各種理由不給繼承,那就通常會直接淪落為普通人了…

    最後就是普通人家,這種沒有制度強行要求的,情況就比較複雜,但還是有一般情況。

    嫡長子繼承家業,成為家主(如果能獨立的話)。關係好的,帶著弟弟一起生活,只不過家主掌握主要決策權。關係不好,或者條件不允許的,嫡長子繼承大部分家業,但是一般也會給弟弟適當分一些能謀生的家產…至於淨身出戶,基本是不可能,明顯違反悌的思想,可以去官府告狀的…

  • 2 # 大黃扯點歷史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也很複雜,說簡單是因為基本上歷朝歷代對於沒有繼承資格的皇子們都採取分封,只不過在分封的具體安排上有所差異;而說複雜則是,明代的分封制度並非是一成不變的,而是經歷了幾個階段,以下我來具體說明。

    朱元璋創立的分封制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對這個來之不易的江山分外珍惜,開始了他一生自虐式的勤政。洪武帝雖然在反腐、民生方面也有不少建樹,可也破壞了許多中國約定俗成的制度,比如“王與士大夫共天下”的宰相制度。洪武總結國家之害,共六端:女寵、宦官、外戚、權臣、藩鎮、夷狄。倒也符合事實,但他恰恰遺漏掉導致西晉八王之亂的宗室問題,而且分封皇子與一位從孫為王,“為長治久安計”,其中幾位在邊疆,掌握重兵。

    總結來說,朱元璋所欽定的分封制度,是以保證朱氏天下不被外姓侵奪和皇室成員的累世權力為出發點的,這就決定了分封逾制和藩國地位的尊祟。其表現主要有以下三點:

    軍事上,各王府配備三護衛,約16000人。將諸子分封於邊塞重鎮及內地各重要城市,使眾子“據名藩,控要害,以分制海內。”並賦予節制王府所在地方駐軍之權。邊境九王皆手握重兵,而內地諸王也是“部兵躍武,並列內郡。”

    政治上,規定親王冕服為九章九旎,車騎邸第下天子一等天子之臣,貴至太師垂相公侯,不得與講分禮,伏而拜謁。子孫後代嫡長子襲封,餘子皆降等襲爵,如:親王子嫡長子仍為親王,其餘諸子為郡王;郡王嫡長子仍為郡王,其餘諸子為鎮國將軍,諸如此類。

    在經濟上,朱元璋強調“眷親支之厚”,規定親王祿米萬石,郡王2000石,鎮國將軍1000石,輔國將軍800石,奉國將軍600石,鎮國中尉400石,輔國中尉300石,奉國中尉200石。把他的子孫後代按親疏分等級由國家全包起來。其宮室造作、婚喪嫁娶亦由政府負責,王府官員亦按規定由政府支給祿俸。

    由此可見在明洪武時,除太子之外,藩王是封建等級中最有權力的階級。他們不僅擁有封藩所在地的統治權,而且擁有相當實力的軍權和所在地方官員(包括王府官員和地方官員)的控制權,經濟上國家予以大力支援。可以說明代藩王最幸福的年代就是朱元璋的洪武朝了。

    雖然朱元璋的這種做法目的是為了維護他家天下的構想,但是實際上卻因此而開啟了“藩釁”,並最終導致了他的後代們對皇位的爭奪。

    建文帝、永樂帝相繼削藩

    實際上在朱元璋晚年,已經意識到了他制定的分封制度弊端很大,容易造成國家分裂。在他親自撰寫的遺詔中,令“諸玉臨國中,無得至京。王國所在文武吏士,聽朝廷節 制,惟護衛官軍聽王。諸不在令中者,惟此令從事。”在朱元璋的遺詔中,實際上已經將各地藩王的部分軍政大權收歸國有了。

    建文帝朱允炆繼位後,削藩早已是他的既定方針。並迫不及待地付諸實施。剛剛當上皇帝,他便首先下詔“王國吏民聽朝廷節制,惟護衛官軍聽王。”繼續強調了朱元璋遺詔中的內容。隨後開始了一系列的削藩舉措:廢周王為庶人,將家屬全部抓至京師;安排人員接手北平佈防,監視燕王,逮燕王府官屬旗校,誅周鐸、於諒等;羈留齊王在京師;逮捕代王於大同;廢岷王為庶人;將湘王嚇得自焚而死。這一系列舉措終於逼反了燕王朱棣,起兵靖難,並一舉奪取了皇位。

    當皇帝后的朱棣,由於身份的轉換,也接過了削藩的大旗,繼續進行削藩:

    嚴加管束,首先改變藩王們驕橫貪婪的心理情緒,對他們不合理的要求堅決制止。如寧王奏以杭州封予以拒絕,改封南昌;代王朱桂奏請封其女戶徐忠,被朱棣踢書訓斥;肅王朱楧奏請藥材、書籍,書給送去,而藥材以皇考“分封供給有制”不予等等。

    在大封靖難功臣,加強中央力量的同時,對有不軌行為的王府加強軍事監視。如洪武三十五年七月,派都督袁寧赴雲南“ 整肅軍備”,同時警告岷王“凡事可與計議而行”,要“宜慎出入,謹言節飲。”永樂元年,岷王與西平侯沐晟交惡,岷王要求處置沐晟,朱棣表面對沐晟嚴加戒諭,但重申仍命沐晟鎮守雲南,並雲南都司屬衛聽其節制。實際上對岷王剝奪其權勢,監督其行為。

    對違法幹紀者予以堅決打擊,並藉機增立藩禁。永樂元年春,先命有司“自今王府非得朝命,不得擅役一軍一民及領一錢一物,聽從者有罰。自永樂三年至十五年,齊、晉、谷、代、岷諸王相繼因罪被廢。朱棣把王府的軍政權全部收回,完全置於朝廷的監控之下。

    經建文、永樂兩朝的削奪,大明朝廷全部收回了王府的軍政權力,明朝的分封制度從政治上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既解除了王國對王室的威脅,亦使王國失去了落屏王室的作用。

    永樂朝之後

    在經過朱棣如此大動作的削藩之後,明朝後世皇帝皆秉承著“裁削精神”,對宗室藩王越發嚴苛。此後甚至發展到了“出城省墓,請而後許,二王不得相見。”“無罪固一城,被之以虛名,而實之以庶人。”“箝制之者無不至。”近乎於囚徒的待遇。因此這些當不了皇帝的藩王們,只能困守王府,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以尋歡作樂為己任,極盡奢靡鋪張之能事,朱元璋所寄予的藩屏王室的作用徹底消失殆盡。

    但朱元璋定下的“眷親支之厚”國家厚養宗室的政策卻始終沒變,有國家幫著養孩子,宗室藩王們完全放開了手腳,不停地生孩子。用《愚公移山》裡的一句話;“子又生孫,孫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孫;子子孫孫無窮匱也。”

    據有關資料記載,洪武時宗室人口共計58人。正德年間,增至2945人。嘉靖八年,“宗室載屬籍者8203人。”嘉靖四十三年,“蓋四萬有奇”。隆慶五年,不計郡縣主君及儀賓,玉牒現存者共28924位。萬曆二年,“載玉牒者四萬,而見存者可三萬有奇。”至 萬曆四十年,據大學士李廷機、葉向高疏稱“萬曆三十二年,玉牒宗支共計一十五萬七千餘位,今襲封新生已逾十四年,又有六十餘萬位,比之弘、正間,不啻百倍。

    明朝在嘉慶年間拖欠宗室俸祿就已經十分嚴重了,嘉靖八年二月,詹事霍韜疏稱“宗室 日廣,祿費不給。”同年四月,禮部尚書梁封亦謂“若不早為議處,委難善圖其後。”宗祿的急驟增長使國家財政步入了絕境,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但大明朝廷仍勉力供給,一是祖制難改,二是宗室人數眾多力量龐大,一旦觸動利益,肯定會發生內亂。

    綜上,明朝不能當皇帝的皇子們以及其子孫後代,在朱元璋制定的分封政策下,成為了坐靡厚祿無所事事的寄生階層。他們毫無節制地繁衍後代,佔據了大量國家資源。實際上明朝滅亡的原因中,宗室負擔過重也是極為重要的一條,如果能將宗祿的一部分拿出來當兵餉,安撫流民等,明朝也不會在流寇和滿清的夾擊之下迅速滅亡。

  • 3 # 歷史領域創作觀察員

    我來敘述一下明朝的繼承製度:

    皇位繼承是歷代統治者在關心的問題之一,因為它關係到政權的連續和穩定。皇位繼承侷限於血緣系統範圍,嫡長繼承應該是最優先的選擇。然而,歷史往往不按人為規定的軌道行進。皇位繼承意味著接替最高權力,在權欲的驅使下,血統並不能禁絕對權力覬覦的野心,也阻止不了各種因爭奪皇位繼承而出現的陰謀活動,阻止不了各種政治勢力的角逐。

    明朝的做法基本上是舊制度舊矛盾的繼續——嫡長子繼承製,清朝中葉起則對傳統的繼承製度做了較大的改變——秘密立儲制。

    明代政治是建立在自然經濟基礎上的,最突出的特點是以皇權為核心的君主專制政體得到空前發展。所有政治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補充,都是圍繞加強皇權,以保證萬世一系的朱明王朝的家天下統治。在皇位繼承問題當然也不例外。明代的皇位繼承製嚴格遵守中國歷史上嫡長子繼承製的原則,“立嫡以長,不以賢”。?從明代前後期皇位繼承的具體情況看,大體可分為四種形式:嫡長子繼承;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兄終弟及;國賴長君。

    第一,嫡長子繼承。按照儒家的政治理論,皇權既然是由天授予,當然是終生的、世襲的,皇統是不能隨便改變的“萬世一系”。“家以傳子,官以傳賢”,?這是家天下的根本原則。這種原則與宗法制度緊密結合,便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即在皇帝正妻皇后所生諸子中,確立長子為繼承人。如果嫡長子早殤而有子,則立長子之子:長子無子則由嫡次子順序繼承。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正月,朱元璋自稱吳王時,就立長子朱標為世子。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即皇帝位,立世子朱標為皇太子。朱標死後,又立朱允文為皇太孫,就是根據這個原則。

    洪武三年,朱元璋頒詔天下,“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長者必正儲位:其諸子當封以王爵,分茅土,以藩屏國家。”?之後他又說:“天子有子,其嫡長者守邦以嗣大統,諸子各有茅土之封,藩屏王室,以安萬姓。”?。朱元璋在立太子定儲位的同時,又大封諸子為王,特別是對年長諸子,如燕王朱棣、晉王朱桐等人均授以兵權,分別派遣他們治兵於腹裡或邊塞要地,任命他們率領大軍出發征討或負責軍屯實邊等。朱元璋的意圖是“立太子為天下本”,“用宗室以為天子屏藩,”但事實證明,在立太子定儲位的同時,又大力培植和加強諸王的軍事政治力量是自相矛盾的,一度成為全國性大動亂的源頭。朱允文繼位後,深知自己的統治力量脆弱,處境危殆,於是在上臺之後便集中全力以廢黜諸王,進行“削藩”。而諸王中屬燕王朱棣實力最強大,他本來就有取代朱允文的野心,乘此局勢,打著“靖難”的旗號起兵,釀成“靖難之役”。靖難之役給明初剛剛有所恢復的社會經濟以較大的破壞。

    參考:《明太祖實錄》《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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