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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雨潤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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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介書生945
我是應該適度體罰學生的堅定支持者,或者說,我就不相信電視上那些人說“家長從小到大,從來沒碰過一手指頭”的話。
為什麼16歲以下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就是因為他們小,他們不懂事,他們不懂事,他們不懂事。
對不懂事的人,靠嘴能解決問題嗎?
過去,家裡生火做飯,灶連著炕,就有孩子掉鍋裡的事發生;想要避免這種事發生,給孩子講道理是沒用的,就算是有了現在的影片,放給孩子也沒會有多大效果;
最有效的辦法是什麼呢?就是在孩子往火前跑的時候,抓住他,把他的手指放到比較燙的地方燙他一下,之後,你就是求他過去,他也再不往火跟前湊了。
(這方法,對家中的小動物也完全有效)
所以,我覺得,對小孩,要讓他感覺到疼,才會讓他避免犯錯。
現在的學校連罰站都不允許,有點太慈悲了。
支援適度體罰,並由法律部門出臺相關措施,避免給老師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體罰不是目的,體罰只是管理和教育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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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是不經意的點了一下
體罰學生現在可是屬於被嚴打的行為。可是仍然有很多教師踩了這條紅線我想可能有這樣兩個原因。
原因一:體罰的界定不清,老師不是很瞭解那些行為屬於體罰。體罰從字面上理解就是透過對學生肉體上的懲罰來達到教育的目的,這些懲罰往往伴隨著疼痛 疲勞等極度不適的感覺。現在毆打學生這種體罰已經是極少缺德的老師才會做的了。但是罰站 罰抄書 罰做值日等行為不少老師還是經常會做,這也屬於體罰。
原因二:學生作為被教育者,不僅僅要學習知識,還要了解最起碼的做人準則,要學會尊重規則,要掌握分辨是非的能力,知道哪些行為能做,那些行為不能做。在學習掌握這些知識的時候,難免會走彎路,會犯這樣那樣的錯誤,這時就需要老師及時的加以糾正。在糾正過程中老師可以採取的方法有很多,言傳身教總比體罰容易讓學生接受。
但是現在出現的一些現象比如校園霸凌事件, 學生打罵父母老師事件,熊孩子越來越多,引發了大家的思考,沒有了體罰,過度的縱容,導致部分學生在犯錯以後得不到應有的懲戒,學生根本認識不到犯錯的危害,以至於一錯再錯,最終釀成大禍。
所以現在首先是家長站出來了,呼籲把戒尺還給老師,有的學校開學典禮上家長就把一把戒尺交到了老師的手上。希望老師在管理學生的過程中要適度的加以懲戒。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門也發文提倡教育要有適度懲戒。
不過說實話,老師肯定知道適度的懲戒是必須的,但是以往不少因懲戒學生導致老師被處理的例子,早就使老師沒有了懲戒學生甚至管理學生願望。你就是把戒尺硬塞到老師手裡,老師也不會用的。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社會 教育主管部門 家長共同努力,要有一個長時間的過程,老師才能重新拿起戒尺適度的懲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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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8810616
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支援與反對的應該是各半,十年前這個問題絕不會出現,很多的家長都會支援老師對自己的孩子嚴加管教,俗話說玉不琢不成器,嚴師出高徒,孩子也很少去反抗,並且受到老師嚴加管教的孩子大多對老師百倍感激。事情發展現在,師道尊嚴早已不復存在,社會上更多的聲音是老師怎樣怎樣兇殘的對待孩子,(存在個例),對老師妖魔化,老師做事畏手畏腳,正常的教學管理都不敢放手去做,怕出問題,體罰學生更是紅線。就算是以後允許適度體罰,老師也應該不太敢於實施,因為這個度太難把握和界定。還是不要放開的好,以免家校、師生之間的矛盾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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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習力教育視點觀察
如果家庭教育得當,確實用不到體罰這種措施。但現實中,很多的家長家庭教育方式不當,或者家庭教育缺位,就造成了很多的孩子存在很多的問題。對於一些問題多多的孩子,適當的使用一些體罰,有助於更好的教育他們,糾正他們的一些教育問題。所以對於這一部分孩子賦予教師一定的體罰的權利,是有益於教育的發展的。
所以任何一刀切的做法顯然都是不合適的,完全可以借鑑國外的一些方式方法,對體罰進行一些尺度立法和約束。體罰採取哪幾種方式,比如使用戒尺打手心。具體的尺度如何?然後在執行體罰的時候,最好有其他的老師在場,這樣也可以很好的約束老師,不濫用體罰的權利。
任何權力如果沒有監管,就會失控,賦予老師體罰的權利也是如此,只要制定好相應的管理規則和尺度,那麼體罰的危害性就會降到最低。
我也曾經問過身邊很多家庭教育做得很成功的家長,他們也都多多少少使用過一些體罰的措施,但是都在事先會跟孩子約定好處罰的方式和尺度,比如使用戒尺。所以體罰並不是什麼洪水猛獸,而是需要把這種體罰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而不是濫用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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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胡老師課堂伴你行
從情理中當然可以的, 比如罰站或者操場上跑幾圈,做幾個俯臥撐之類的。不過當前形勢下,既然已經法律明確規定不能體罰學生了,法律法規是最低底線,所以不能體罰了。我們只能盡力如下做了:
一、尋找更科學的教育方法代替傳統的的簡單粗暴的體罰,雖然簡單的粗暴的有時候效果不錯。但是也經常出現過度體罰,給學生和家長帶來傷害,有的體罰是可以避免的。
二、畢竟學校教育不是萬能的,有部分學生真的不適合教師教,比如屢教不改,態度惡劣,甚至威脅教師的也大有人在,這種學生你還去體罰他,真是自討沒趣。萬事萬物都是相生相剋的,必然有更好的場地和人去教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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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說文寫作
這是當然可以的。然爾,卻是很難執行的,為何呢?如今整體對教師這個行業,存在過多偏見。似乎一提到教師二字,馬上聯想到的就是收紅包,補課。弄得,現在很多同行們,出門從來不敢提自己的職業?
這種行為很不正常?
其實,相當法規也提到過可以適度體罰學生,然爾,這個度卻沒有具體規定。這就很玄妙了,你比如說,踢學生一腳,算適度呢?還是過度呢?
過度!可能更多的人這麼認為。
你比如說,拍了拍孩子的肩膀,這算適度呢?還是過度呢?
適應!可能更多的人這麼認為。
然爾,事實卻很殘酷。有部分家長卻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只要老師碰了孩子,無論是拍,還是踢,性質都是一樣的。我曾經有個朋友,也是教師。
就因為考試發現他查手機,拍了兩下肩膀,結果呢?你猜怎麼著,孩子直接往地上一躺,不動了。於是呢,這件事情就在學校發酵起來了,最終呢,這一巴掌賠了五萬塊。
這名老師也受到了處分。你怎麼看這件事情?
所以說,我們或許都認為應該可老師適度體罰權,但是,這個度如果一天不規定出具體的標準,無論何時,老師都是處於被動一方。
這就是現狀。所以,往往就會形成另外一種情況,如今面對部分學生,部分老師想管卻又不敢管。
你說,這又能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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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讓雄多吉
首先,法律禁止的你還想違法嗎?
其次,法律禁止一切體罰和變相體罰!就算你給學生排名次都是侵犯隱私權的!
說一個在十多年前的真實事件吧,老師體罰了一名學生,現在他在復旦大學上學!事情的重點是老師親自到他家去體罰,而且很重!事情是這樣的:
學生A父母離婚了,他奶奶帶著他,以賣豆腐維持生活,他總是不做家庭作業,而且天天鬼混,他奶奶管不了他。
一個星期一,學生A他沒來上學,當時他家也沒電話,根據以往的情況,他一定是逃學了。後來他奶奶到學校,告訴老師情況。老師到他家去,發現這個學生還睡在床上,老師大聲喊道:“你給我趕緊起床,不然對你不客氣!”
五分鐘後,還沒反應,老師直接衝進學生的臥室,從床上把他拎出了房間,當時這位學生沒有穿褲子,老師把他拎到沙發上,說:“趕緊給我穿好褲子!”學生大罵老師!
老師從房間的火爐邊找到一塊樹皮就要打學生,被家裡圍觀的人攔住了。
學生破口大罵,說不要老師管,為什麼寬得這麼寬?老師從牆邊掄起掃把,啪啪啪一陣暴打……
學生哭著求饒了,說不敢了,話說完,又被打了十多下,老師命令他去穿好褲子。
幾分鐘後,老師問學生:“你作業完成了沒有?”學生說完成了,老師說:“我知道你沒完成,拿來做,我教你!”學生哭著做作業!
學生的奶奶做好飯,三個人吃了飯,老師帶著學生來到了學校!
你說老師做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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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映圖騰
如今教師對體罰的事必須慎之又慎。
一方面,國家明令禁止體罰學生,雖說不是所有的體罰都會上綱上線的訴諸於法律,但是作為一名教師必須具備法律常識。與此同時,也必須具備控制自己情緒和行為的能力,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職業的要求。
另一方面,教育職業必然會向著越來越專業化方向發展。具備一定的教育理論素養,具備一定的教育能力,掌握更加科學的教育方法,是未來教師職業的必然要求。我想,沒有哪一種科學的教育方法是會提倡體罰的。所以,如果是年輕教師,希望自己能夠獲得更大的職業發展,就應該趁早摒棄體罰的教育方式。
題主的問題是是否可以適當的體罰學生,然而何為適當?法律沒有給出定義,那麼教師就無法自己去定義什麼樣的體罰是適當的。所以必須謹慎對待體罰。
另外,教育的手段必須適應於教育的物件,你必須對你的教育物件有清楚的瞭解。如果你認為的適當的體罰是對方可以接受的,並且可以起到教育督促作用的,不妨偶爾用之。前提是,絕不能造成任何傷害。而如果教育物件明顯不接受這種教育行為,並且有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那就沒有任何使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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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股海槓子哥
大家應該讀過魯迅的《三味書屋》,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那八仙桌及上面的戒尺。作者魯迅在中國文壇的地位,在此不容多說。就對於他來說,當時所讀私塾,老師也用戒尺對他們進行懲戒,可想而知,適度體罰對學生的錯誤行為還是有效的。
學生受到適度的懲戒,便增強能分辨是非的能力。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避免發生一些危險的事故。學習過程中糾正一些不良習慣,也能少走些彎路。學生時代適時受到一些適當體罰,也能增強孩子以後的抗壓能力,也是挫折教育。縱觀現今,不少孩子意志脆弱,遇到挫折就哭鼻子,逃避,甚至輕身……都是抗打壓能力缺乏。
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若能允許適當採取一些適度的體罰措施,能更加樹立教師威信,對問題學生形成強有力震懾,讓問題學生、故意搗亂的學生不再擁有“擋箭牌”,對其餘學生也示是一種警示。全域性上來說,對學校校風淨化、班級紀律整頓都大有裨益。
家長關心自己的孩子,可不少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卻束手無策。若能允許老師對孩有適度的體罰。那麼孩子生活中的一些不良習慣,也將大大減少。
可現實是,體罰對教師是道紅線。教師全靠個人魅力去征服學生也是不現實的。而現實中,有不少老師是踩了線的,敢管證明該教師是有責任、有擔當的。若不敢管了,那以後中國的教育會是怎樣的呢?因此筆者呼籲,建立合適的懲戒規定,避免教師過急過重踩著紅線。
在當今世紀歐洲大多數國家都已經明令禁止學校體罰學生,而日韓新加坡等東方國家卻有具體的體罰措施,美國則是各個州不一。那麼當今中國應該像日韓新那樣將體罰規則化嗎?還是根本不應該開此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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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在淨化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師師德修養的前提下,我認為立法懲戒問題學生很有必要。
很多時候,動員千遍,都不如問責一次。教師的責任與義務有多大,能力和權力就應該有多大,這兩個方面必須成正比。根據題主的描述,日韓新加坡等國家有明確的適度體罰措施,美國各個州則不一,可以說這種做法相當於把尊師重教的理念釋放到極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我們也效仿這些國家的做法,其造成的結果可以一分為二:
其一:對問題學生形成強有力震懾,讓問題學生、故意搗亂的學生不再擁有“擋箭牌”,對學校校風淨化、班級紀律整頓都大有裨益。在這樣的氛圍中,會有更多的人才擠進教師隊伍,為教師隊伍的壯大注入新鮮的血液,問題學生的家長也不會無理取鬧,畢竟有著明文規定這張“護身符”,學校老師敢於擼起袖子從嚴管理班級。
同時,尸位素餐的教師將會絕跡,那種學生在教室裡喝酒鬧事我行我素、教師繼續上課井水不犯河水的現象將會徹底化為歷史。
其二:在教師隊伍中還存在害群之馬的情況下,適度體罰可能會成為某些心懷叵測之人的利用工具。什麼工具呢?可能是斂財工具、也可能是斂色工具,具體例子詳見熱門新聞,在此不再重複。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