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
執行長(ChiefExecutiveOfficer,縮寫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又稱作行政Quattroporte、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他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在比較小的企業中執行長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Quattroporte,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企業首席執行官制度的出現是對傳統公司治理結構的新挑戰
近年來,中國一些企業紛紛實行首席執行官制度,出現了中國歷史上首批企業執行長(以下簡稱CEO)。為此,我們首先要回答的是:什麼是CEO?中國為何要有CEO?企業執行長的涵義,按照我的理解,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企業領導人與職業經理人兩種身份的合一。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高層經理人員所組成的執行機構這樣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公司執行機構由高層執行官員組成。這些高層執行官員即高層經理人員受聘於董事會,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該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就稱為CEO,也就是執行長。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CEO的主要職責是:(1)執行董事會的決議;(2)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3)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4)任免經理人員;(5)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並提交年度報告。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
我們發現近來一些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成功企業,正在競相推行CEO制度,於是產生了中國的首批企業執行長。
在國外,CEO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已建立並運轉成熟的基礎上出現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跨國公司全球業務的拓展,企業內部的資訊交流日漸繁忙。由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資訊傳遞阻滯和溝通障礙,影響了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一些企業開始對傳統的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式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變革。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之一。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原有經營層手中。CEO不是總經理,也不是Quattroporte,它的權力非常大,其中有40%~50%是董事長的權力。董事會成為小董事會,其主要職能是選擇、考評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及其薪酬制度。CEO雖不是企業的出資人,但它對重大決策卻有拍板權。在國外,對CEO的約束主要不是董事會,而是企業中一個稱為戰略決策委員會的機構。這種戰略決策委員會才是支援或否定CEO經營決策的主要權力機構。在許多國家,組成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大部分不是企業中的人,更不是企業的出資人,而是社會上從事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等方面專業的知名人士。所以說,是人力資本控制了企業,而不是出資人,出資人的利益僅僅表現在產權的利益回報上。
CEO的設立,體現了以人為本和為人力資本合理定價的思想。我們通常所講的兩權分離理論為基礎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模式正在受到挑戰。越來越多的事實顯示,現代生產正在由圍繞機器轉向圍繞知識進行。人力資本由此取得了對貨幣資本的壓倒性地位。人們不難發現,年薪制、股票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激勵舉措只不過是市場為合理定價企業家人力資本而順理成章作出的制度安排。在成熟的市場環境下,企業家人力資本必然會找到自己的合理價位。人力資本作為一種制度安排進入企業之後,已經引發了企業產權制度的巨大變革。人力資本除了獲得工資之外,還應該獲得產權回報。企業由出資人完全擁有的現象正在逐漸改變。CEO的出現,也標誌著傳統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必須分立的理論也已經有了重要修正。
面對經濟全球化及中國加入WTO,讓許多企業都懷著強烈的危機感,忙著策劃、調整,厲兵秣馬,以應對世界市場的挑戰。CEO正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在中國出現的。也應看到,中國一些企業的CEO只是稱謂上作了更改,實際上還是董事會決策下的總經理日常負責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CEO。應該說,人力資本作為資本走上前臺是知識經濟時代的一個最為主要的表現形式。一個企業總經理的稱謂改稱CEO,不能僅僅只是稱謂上與國際慣例的接軌,讓企業在產權制度、治理結構以及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面與國際慣例接軌應為更重要。
誰是中國企業的CEO?
事實上,想要看清楚誰才是中國公司真正意義上的CEO,或者說,董事長和總經理誰才是真正的CEO,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關研究表明:(1)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情況下,這個人就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兼CEO相似,有20.9%的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該類公司的決策和執行權高度合一。(2)在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並且不是每天在公司上班的情況下,總經理可以看作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和CEO分任情況類似,該類公司的決策權和執行權相對分離,有34.3%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3)在上述兩者之間,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但每天在公司上班,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下,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具有CEO的職能,類似於國外往往在兩個公司合併後的磨合期產生的雙CEO現象。至於實際運作中董事長和總經理誰的權力更大就要看實際情況了,一般而論可能董事長強一些而總經理弱一些,有44.8%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
產生這種結果,也有中國法律的原因,《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並且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有代行董事會部分職責的權力——而不是董事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如果天天在公司上班,董事長必然要介入到執行活動中。
因此,在CEO體制下,董事長與CEO是否由同一人兼任要根據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建立起適合CEO體制的董事會治理機制和結構才是更為關鍵的問題。
時代在變,崗位職責也在變。根據網路公司管理的最新需要,將CAO到CZO共26個重要人
物中中除CFO之外的25個崗位職責進行全面修正,待國際網際網路企業管理協會(IIEMA)
正式稽核之後,將作為網路企業管理國際標準釋出,望各網路公司認清網路行業轉變的
現實,制訂新形勢下的公司組織結構策略,參照崗位職責最新說明執行。執行過程中遇
到的問題請及時向IIEMA反饋,以便在下次標準修改時作為參考。
(說明:下面從CAO到CZO中的縮寫字母中C代表chief,O代表officer,中間的A-Z
所代表的含義分別給出其英文單詞。)
CAO:Answerer首席答辯人,專門負責解答媒體、債權人和使用者等有關網站倒閉問題的
詢問。
CBO:BusinessPlan首席商業計劃官,是首席財務官的助理之一,專門針對不同的投
資人制訂相應的BP。
CCO:CostControl首席成本控制官,凡超過1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由CC0批准。
CDO:Domainname首席域名官,負責公司域名註冊、網站清盤時域名的拍賣、域名法
律糾紛等相關問題。
CEO:Exchange首席交換官,一般由國際CEO自由聯盟隨時更換,是一個常設的短期職
能崗位,類似足球教練。
CFO:Financial首席財務官,公司最重要的領導人,決定公司命運的主要人物。
CGO:Guideline首席方針制訂官,規劃公司的宏偉藍圖,一般是5年以後的目標。
CHO:Harmony首席協調官,調解投資者和經營者之間的衝突,並確保公司內部矛盾不
要洩露。
CIO:Inspector首席檢查官,檢查公司內部工作狀況,監督員工工作態度。
CJO:Judge首席執法官,解決內部勞資糾紛,包括員工對降薪、辭退補償等所引起的
問題。
CKO:Keepconnecting,網路連線專員,最繁忙的崗位之一,當中國電信的網路連線中
斷時及時向員工通報。
CMO:Media首席媒體官,保持和媒體之間的友好關係,為公司隨時釋出新聞做準備。
CNO:News首席新聞官,向媒體披露公司網站被黑、裁員、被收購等重大新聞。
COO:Observer首席觀察員,每天在各大網站BBS灌水,有時也被稱為"大蝦",工作
向CWO直接彙報。
CPO:Privacy首席隱私官,負責公司內部員工Email、ICQ、OICQ等通訊內容的監控。
CQO:QuantityMaking,數量指標編造專家,負責註冊使用者數量、頁面瀏覽、營業收入等指標的編造。
CRO:Reducethestafftrimmer首席裁員官,負責所有與裁員有關的事務,直接向股東大會負責,包括董事長在內都不得干預其工作。
CSO:Strategy首席戰略官,由已經退位的公司主要建立人擔任,在政府機關一般稱為調研員或顧問。
CTO:Testing首席測試官,是公司唯一負責網站建設的專家,由於技術開發不成熟,需要一直測試下去。
CUO:Union首席聯盟官,以戰略聯盟的名義,專門尋找有收購自己意向的網站。
CVO:VCreception風險投資商接待專員,首席財務官的另一重要助理。
CWO:Writer首席網路寫手,負責將小事擴大化,透過炒作達到擴大網站知名度的目的,其下屬為COO。
CXO:Xingxiang(因為中國特有,所以只能用漢語拼音表示)網站形象代言人,一般由學歷不高且沒有任何網路知識的年輕人擔任。
CYO:Yearly公司元老,這是一個榮譽稱號,授予在同一網站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這個職位通常空缺)。
CZO:Zero最後離開公司的一個人,負責關好門窗,將公司大門鑰匙交給物業管理處,可以由CAO兼任。
CEO
ceo
執行長(ChiefExecutiveOfficer,縮寫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又稱作行政Quattroporte、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他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在比較小的企業中執行長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Quattroporte,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企業首席執行官制度的出現是對傳統公司治理結構的新挑戰
近年來,中國一些企業紛紛實行首席執行官制度,出現了中國歷史上首批企業執行長(以下簡稱CEO)。為此,我們首先要回答的是:什麼是CEO?中國為何要有CEO?企業執行長的涵義,按照我的理解,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企業領導人與職業經理人兩種身份的合一。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高層經理人員所組成的執行機構這樣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公司執行機構由高層執行官員組成。這些高層執行官員即高層經理人員受聘於董事會,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該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就稱為CEO,也就是執行長。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CEO的主要職責是:(1)執行董事會的決議;(2)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3)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4)任免經理人員;(5)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並提交年度報告。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
我們發現近來一些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成功企業,正在競相推行CEO制度,於是產生了中國的首批企業執行長。
在國外,CEO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已建立並運轉成熟的基礎上出現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跨國公司全球業務的拓展,企業內部的資訊交流日漸繁忙。由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資訊傳遞阻滯和溝通障礙,影響了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一些企業開始對傳統的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式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變革。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之一。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原有經營層手中。CEO不是總經理,也不是Quattroporte,它的權力非常大,其中有40%~50%是董事長的權力。董事會成為小董事會,其主要職能是選擇、考評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及其薪酬制度。CEO雖不是企業的出資人,但它對重大決策卻有拍板權。在國外,對CEO的約束主要不是董事會,而是企業中一個稱為戰略決策委員會的機構。這種戰略決策委員會才是支援或否定CEO經營決策的主要權力機構。在許多國家,組成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大部分不是企業中的人,更不是企業的出資人,而是社會上從事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等方面專業的知名人士。所以說,是人力資本控制了企業,而不是出資人,出資人的利益僅僅表現在產權的利益回報上。
CEO的設立,體現了以人為本和為人力資本合理定價的思想。我們通常所講的兩權分離理論為基礎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模式正在受到挑戰。越來越多的事實顯示,現代生產正在由圍繞機器轉向圍繞知識進行。人力資本由此取得了對貨幣資本的壓倒性地位。人們不難發現,年薪制、股票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激勵舉措只不過是市場為合理定價企業家人力資本而順理成章作出的制度安排。在成熟的市場環境下,企業家人力資本必然會找到自己的合理價位。人力資本作為一種制度安排進入企業之後,已經引發了企業產權制度的巨大變革。人力資本除了獲得工資之外,還應該獲得產權回報。企業由出資人完全擁有的現象正在逐漸改變。CEO的出現,也標誌著傳統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必須分立的理論也已經有了重要修正。
面對經濟全球化及中國加入WTO,讓許多企業都懷著強烈的危機感,忙著策劃、調整,厲兵秣馬,以應對世界市場的挑戰。CEO正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在中國出現的。也應看到,中國一些企業的CEO只是稱謂上作了更改,實際上還是董事會決策下的總經理日常負責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CEO。應該說,人力資本作為資本走上前臺是知識經濟時代的一個最為主要的表現形式。一個企業總經理的稱謂改稱CEO,不能僅僅只是稱謂上與國際慣例的接軌,讓企業在產權制度、治理結構以及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面與國際慣例接軌應為更重要。
誰是中國企業的CEO?
事實上,想要看清楚誰才是中國公司真正意義上的CEO,或者說,董事長和總經理誰才是真正的CEO,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關研究表明:(1)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情況下,這個人就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兼CEO相似,有20.9%的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該類公司的決策和執行權高度合一。(2)在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並且不是每天在公司上班的情況下,總經理可以看作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和CEO分任情況類似,該類公司的決策權和執行權相對分離,有34.3%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3)在上述兩者之間,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但每天在公司上班,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下,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具有CEO的職能,類似於國外往往在兩個公司合併後的磨合期產生的雙CEO現象。至於實際運作中董事長和總經理誰的權力更大就要看實際情況了,一般而論可能董事長強一些而總經理弱一些,有44.8%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
產生這種結果,也有中國法律的原因,《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並且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有代行董事會部分職責的權力——而不是董事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如果天天在公司上班,董事長必然要介入到執行活動中。
因此,在CEO體制下,董事長與CEO是否由同一人兼任要根據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建立起適合CEO體制的董事會治理機制和結構才是更為關鍵的問題。
時代在變,崗位職責也在變。根據網路公司管理的最新需要,將CAO到CZO共26個重要人
物中中除CFO之外的25個崗位職責進行全面修正,待國際網際網路企業管理協會(IIEMA)
正式稽核之後,將作為網路企業管理國際標準釋出,望各網路公司認清網路行業轉變的
現實,制訂新形勢下的公司組織結構策略,參照崗位職責最新說明執行。執行過程中遇
到的問題請及時向IIEMA反饋,以便在下次標準修改時作為參考。
(說明:下面從CAO到CZO中的縮寫字母中C代表chief,O代表officer,中間的A-Z
所代表的含義分別給出其英文單詞。)
CAO:Answerer首席答辯人,專門負責解答媒體、債權人和使用者等有關網站倒閉問題的
詢問。
CBO:BusinessPlan首席商業計劃官,是首席財務官的助理之一,專門針對不同的投
資人制訂相應的BP。
CCO:CostControl首席成本控制官,凡超過1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由CC0批准。
CDO:Domainname首席域名官,負責公司域名註冊、網站清盤時域名的拍賣、域名法
律糾紛等相關問題。
CEO:Exchange首席交換官,一般由國際CEO自由聯盟隨時更換,是一個常設的短期職
能崗位,類似足球教練。
CFO:Financial首席財務官,公司最重要的領導人,決定公司命運的主要人物。
CGO:Guideline首席方針制訂官,規劃公司的宏偉藍圖,一般是5年以後的目標。
CHO:Harmony首席協調官,調解投資者和經營者之間的衝突,並確保公司內部矛盾不
要洩露。
CIO:Inspector首席檢查官,檢查公司內部工作狀況,監督員工工作態度。
CJO:Judge首席執法官,解決內部勞資糾紛,包括員工對降薪、辭退補償等所引起的
問題。
CKO:Keepconnecting,網路連線專員,最繁忙的崗位之一,當中國電信的網路連線中
斷時及時向員工通報。
CMO:Media首席媒體官,保持和媒體之間的友好關係,為公司隨時釋出新聞做準備。
CNO:News首席新聞官,向媒體披露公司網站被黑、裁員、被收購等重大新聞。
COO:Observer首席觀察員,每天在各大網站BBS灌水,有時也被稱為"大蝦",工作
向CWO直接彙報。
CPO:Privacy首席隱私官,負責公司內部員工Email、ICQ、OICQ等通訊內容的監控。
CQO:QuantityMaking,數量指標編造專家,負責註冊使用者數量、頁面瀏覽、營業收入等指標的編造。
CRO:Reducethestafftrimmer首席裁員官,負責所有與裁員有關的事務,直接向股東大會負責,包括董事長在內都不得干預其工作。
CSO:Strategy首席戰略官,由已經退位的公司主要建立人擔任,在政府機關一般稱為調研員或顧問。
CTO:Testing首席測試官,是公司唯一負責網站建設的專家,由於技術開發不成熟,需要一直測試下去。
CUO:Union首席聯盟官,以戰略聯盟的名義,專門尋找有收購自己意向的網站。
CVO:VCreception風險投資商接待專員,首席財務官的另一重要助理。
CWO:Writer首席網路寫手,負責將小事擴大化,透過炒作達到擴大網站知名度的目的,其下屬為COO。
CXO:Xingxiang(因為中國特有,所以只能用漢語拼音表示)網站形象代言人,一般由學歷不高且沒有任何網路知識的年輕人擔任。
CYO:Yearly公司元老,這是一個榮譽稱號,授予在同一網站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這個職位通常空缺)。
CZO:Zero最後離開公司的一個人,負責關好門窗,將公司大門鑰匙交給物業管理處,可以由CAO兼任。
CEO
執行長(ChiefExecutiveOfficer,縮寫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又稱作行政Quattroporte、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他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在比較小的企業中執行長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Quattroporte,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企業首席執行官制度的出現是對傳統公司治理結構的新挑戰
近年來,中國一些企業紛紛實行首席執行官制度,出現了中國歷史上首批企業執行長(以下簡稱CEO)。為此,我們首先要回答的是:什麼是CEO?中國為何要有CEO?企業執行長的涵義,按照我的理解,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企業領導人與職業經理人兩種身份的合一。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高層經理人員所組成的執行機構這樣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公司執行機構由高層執行官員組成。這些高層執行官員即高層經理人員受聘於董事會,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該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就稱為CEO,也就是執行長。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CEO的主要職責是:(1)執行董事會的決議;(2)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3)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4)任免經理人員;(5)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並提交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