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有各種不同的分類方法。按照水電站利用水源的性質,可分為三類。①常規水電站:利用天然河流、湖泊等水源發電;②抽水蓄能電站:利用電網中負荷低谷時多餘的電力,將低處下水庫的水抽到高處上水庫存蓄,待電網負荷高峰時放水發電,尾水至下水庫,從而滿足電網調峰等電力負荷的需要;③潮汐電站:利用海潮漲落所形成的潮汐能發電。 按照水電站對天然水流的利用方式和調節能力,可以分為兩類。①徑流式水電站:沒有水庫或水庫庫容很小,對天然水量無調節能力或調節能力很小的水電站;②蓄水式水電站:設有一定庫容的水庫,對天然水流具有不同調節能力的水電站。 在水電站工程建設中,還常採用以下分類方法。①按水電站的開發方式,即按集中水頭的手段和水電站的工程佈置,可分為壩式水電站、引水式水電站和壩-引水混合式水電站三種基本型別。這是工程建設中最通用的分類方法。②按水電站利用水頭的大小,可分為高水頭、中水頭和低水頭水電站。世界上對水頭的具體劃分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國家將水頭低於 15m作為低水頭水電站,15~70m為中水頭水電站,71~250m為高水頭水電站,水頭大於250m時為特高水頭水電站。中國通常稱水頭大於70m為高水頭水電站,低於30m為低水頭水電站,30~70m為中水頭水電站。這一分類標準與水電站主要建築物的等級劃分和水輪發電機組的分類適用範圍,均較適應。③按水電站裝機容量的大小,可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水電站。各國一般把裝機容量5000kW以下的水電站定為小水電站,5000~10萬kW為中型水電站,10萬~100萬kW為大型水電站,超過100萬kW的為巨型水電站。中國規定將水電站分為五等,其中:裝機容量大於75萬kW為一等〔大(1)型水電站〕,75萬~25萬kW為二等〔大(2)型水電站〕,25萬~2.5萬kW為三等〔中型水電站〕,2.5萬~0.05萬kw為四等〔小(1)型水電站〕,小於0.05萬kW為五等〔小(2)型水電站〕;但統計上常將1.2萬kW以下作為小水電站。
水電站有各種不同的分類方法。按照水電站利用水源的性質,可分為三類。①常規水電站:利用天然河流、湖泊等水源發電;②抽水蓄能電站:利用電網中負荷低谷時多餘的電力,將低處下水庫的水抽到高處上水庫存蓄,待電網負荷高峰時放水發電,尾水至下水庫,從而滿足電網調峰等電力負荷的需要;③潮汐電站:利用海潮漲落所形成的潮汐能發電。 按照水電站對天然水流的利用方式和調節能力,可以分為兩類。①徑流式水電站:沒有水庫或水庫庫容很小,對天然水量無調節能力或調節能力很小的水電站;②蓄水式水電站:設有一定庫容的水庫,對天然水流具有不同調節能力的水電站。 在水電站工程建設中,還常採用以下分類方法。①按水電站的開發方式,即按集中水頭的手段和水電站的工程佈置,可分為壩式水電站、引水式水電站和壩-引水混合式水電站三種基本型別。這是工程建設中最通用的分類方法。②按水電站利用水頭的大小,可分為高水頭、中水頭和低水頭水電站。世界上對水頭的具體劃分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國家將水頭低於 15m作為低水頭水電站,15~70m為中水頭水電站,71~250m為高水頭水電站,水頭大於250m時為特高水頭水電站。中國通常稱水頭大於70m為高水頭水電站,低於30m為低水頭水電站,30~70m為中水頭水電站。這一分類標準與水電站主要建築物的等級劃分和水輪發電機組的分類適用範圍,均較適應。③按水電站裝機容量的大小,可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水電站。各國一般把裝機容量5000kW以下的水電站定為小水電站,5000~10萬kW為中型水電站,10萬~100萬kW為大型水電站,超過100萬kW的為巨型水電站。中國規定將水電站分為五等,其中:裝機容量大於75萬kW為一等〔大(1)型水電站〕,75萬~25萬kW為二等〔大(2)型水電站〕,25萬~2.5萬kW為三等〔中型水電站〕,2.5萬~0.05萬kw為四等〔小(1)型水電站〕,小於0.05萬kW為五等〔小(2)型水電站〕;但統計上常將1.2萬kW以下作為小水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