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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陽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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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8508380183
危害社會罪,起碼判十年刑。在全社會來一次嚴打。不然的話,他(她)們要翻天了。像整恐怖分子一樣。不能由他(她)們想怎麼,就怎麼。這樣還了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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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qzs2751
定罪是毫無疑問的!但我更關心的是:如何能讓我們的刑法不斷適應時代發展而弘揚正氣、引導風尚、精準打擊,不要以行為過當或處置失措的名義,誤傷那些憑良知做好事的見義勇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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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執著128750824
搶奪方向盤如同搶奪執勤戰士手中的搶,也如同搶奪他人的生命。特別是危及危害公共安全生命和財產時,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即時制止失態惡化和發生。這樣一種危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和事,首先應該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也就有後面的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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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69488
未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的判5年刑,造成人員受傷式財產損失的判5年以上至無期,造成人員死亡的判死刑,另再追究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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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潘若豹
對於在公交車上搶奪方向盤的、毆打公交司機的人,我認為應該從快從重嚴懲!判個五至七年徒刑!這是因為在公交車上搶奪方向盤、毆打司機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種殺人罪!如果公交車上乘客多的話,發生事故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所以今後凡是在公交車上搶奪方向盤的、毆打司機的惡人一定要嚴懲!絕對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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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門吹牛331
對於公交車搶奪方向盤,毆打司機的行為應該嚴格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並將這樣的案例加大曝光力度,這樣才能給那些為了一己私利,不守規矩人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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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犟拐拐冂吉先生
正因為是非不分黑白不分,萬州事故影片出來後,全國又陸續發生了多起乘客干擾甚至謾罵毆打駕駛員的行為。我再隆重呼籲一遍,無論什麼原因都不得妨礙駕駛員的正常駕駛操作,這是保障同車其他乘坐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底線紅線。萬州事故經過了這麼久居然還有好多發帖的在說該事故的駕駛員是否是有意而為之,我想拿自己生命有意製造這起事故的可能性應該微乎其微吧。我們應該聲討的是影響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行為,杜絕此類悲劇重演,這才是我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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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海洋鮮花
對於毆打,搶奪行駛中的公共汽車司機,車輛的方向盤無任是否發生後果,都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沒後果的不能以治安處罰了事,至少也得拘役六個月,造成後果的依刑追責直至死刑和責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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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吳地僕人朱國慶
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行為,必須嚴懲,不論所造成的後果如何,一律入刑並經濟處罰。最低刑罰應三年以上及至死刑。加大法津宣傳力度。
乘客因為坐過站等原因,辱罵公交車司機,甚至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事件時有發生,給廣大乘客和道路參與者的安全帶來極大的危害,廣大網友都要求公安機關對這種行為予以嚴厲懲罰,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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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當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應當行政拘留幾天就了事的,應當適用刑法進行量刑處罰,讓違法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否則不足以震懾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