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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點爆料

    誤區一不足24小時不能報警

    在很多影視劇中都能喝到兒童失蹤超過24小時警察才能立案這碗“常識”釀的苦雞湯,於是家長們在孩子走失後,第一時間不是報警,而是發動七大姑八大姨漫無目的的“地毯式”搜尋。

    一旦發現兒童失蹤,第一時間撥報警!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報警!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誤區二只記家長電話

    為了讓孩子萬一遇到情況能聯絡上家人,好多父母從孩子會說話開始就洗腦式教孩子背父母的手機號。突發情況下,成年人尚且難以保持冷靜,及時回想到平時的“常識”應對,兒童更因為缺乏應對經驗或突然受到驚嚇而懵掉。現在家人一般使用的是手機,號碼常為11位,極度緊張情況下,可能回想不起來,或出現記憶混亂。

    除了讓孩子熟記家人的手機號碼外,還應該不斷給孩子灌輸“遇事”,簡短易記。且110在公眾場合是常出現的標誌,容易在記憶中得到強化。遇到問題打給110,警察能提供的幫助可能更及時。

    誤區三兒童走失,立刻四處尋找,不留人在原地

    家長帶孩子外出,不慎孩子走失後,大多數情況下,家長會很慌亂,立刻四處尋找,而忽略了應有人留在原地。孩子自己找回來,但找不到家長,那真是急死寶寶了。漫無目的尋找不僅效率低下,也有可能錯過了最黃金的找回時間。

    建議採用“十人四追”法——母親留在原地,父親召集10人分兩層尋找。具體分工如下:4個人分別向東南西北4個方向2公里以內,沿大路尋找;4個人前往附近的火車站,尋找範圍也為2公里,防止孩子被帶往其他城市;1人報警,1人留在家中。

    誤區四:採集血樣是找到線索確認DNA時才做的

    據調查顯示,有相當一部分失蹤兒童家長並不知道要到公安部門進行DNA採血,或者認為得到一些線索為了確認時才需做此事。DNA採血並錄入是一種相當有效的尋找失蹤兒童的方法。且是免費的!每年都有很多線索是透過DNA資料庫比對出的。

    遇到走失情況應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儘快進行DNA採血錄入。

    誤區五:防止兒童走失,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

    一般家長會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這種教育在防止被拐賣效果上微乎其微。反而會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可能導致孩子不善交際,性格冷漠內向,甚至是真正遇到危險時,難以向他人尋求幫助。

    幫助孩子建立安全人員名單——哪些人是可以信賴的:警察、消防官兵、公共場合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等。安全名單以外的都是陌生人。同時,幫助孩子建立交往準則:不能跟任何陌生人走,在外不食用陌生人的食物;不要讓陌生人觸碰自己等。

    以上所述都是丟失孩子的弊端,希望大家對孩子多教育長知識,讓孩子面對社會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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