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預算執行監管。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從源頭抓起,在安排每年預算時,著重要求按照部門履行職能、事業發展的需要,兼顧財力可能,統籌安排預算資金,綜合編制收支預算,堅持按照“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專案”的編制原則,將部門預算做細、做實、做全。同時,加強專項資金支出管理,明確了預算追加的程式,嚴肅財經紀律,強化了預算約束,規範財政資金使用申報流程。
二是強化惠農專項資金監管。加強對涉農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重點督查惠農專項資金政策資訊通達情況,以及鄉鎮財政對有關資金、專案使用和實施情況的督查、檢查、抽查、巡查工作開展情況,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是強化民生專項資金監管。加強民生專項資金排程,將每項資金撥款進度安排到月,堅持按專案進度撥款,保障了民生工作順利實施。以健全制度為保障,前移監督關口,使民生工作資金籌得來、管得好、不出事。
四是強化內部監督檢查。深入貫徹落實《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辦法》,嚴格落實內部監督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將內部監督工作作為財政管理的重要環節,擺上議事日程,納入制度設計,統籌考慮,積極推進;同時不斷完善內控制度,透過內部監督檢查,全方位地探索加強事前防範的途徑和方法,促進建章立制,不斷完善財政管理和監督內控制度,從而在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一是強化預算執行監管。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從源頭抓起,在安排每年預算時,著重要求按照部門履行職能、事業發展的需要,兼顧財力可能,統籌安排預算資金,綜合編制收支預算,堅持按照“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專案”的編制原則,將部門預算做細、做實、做全。同時,加強專項資金支出管理,明確了預算追加的程式,嚴肅財經紀律,強化了預算約束,規範財政資金使用申報流程。
二是強化惠農專項資金監管。加強對涉農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重點督查惠農專項資金政策資訊通達情況,以及鄉鎮財政對有關資金、專案使用和實施情況的督查、檢查、抽查、巡查工作開展情況,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是強化民生專項資金監管。加強民生專項資金排程,將每項資金撥款進度安排到月,堅持按專案進度撥款,保障了民生工作順利實施。以健全制度為保障,前移監督關口,使民生工作資金籌得來、管得好、不出事。
四是強化內部監督檢查。深入貫徹落實《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辦法》,嚴格落實內部監督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將內部監督工作作為財政管理的重要環節,擺上議事日程,納入制度設計,統籌考慮,積極推進;同時不斷完善內控制度,透過內部監督檢查,全方位地探索加強事前防範的途徑和方法,促進建章立制,不斷完善財政管理和監督內控制度,從而在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