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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沐風塵

    在NBA聯盟裡並沒有對超級巨星有文字上的明文劃分標準,馬刺隊主教練波波維奇曾經列舉過三條超級巨星標準:

    1.有能力讓球隊變的更好;

    2.對比賽有影響力;

    3.超級巨星要有一顆感恩的心。

    波波維奇同時也說了現役球員能滿足以上三條標準的球員只有詹姆斯、韋德、諾維斯基。可見這三名球員在波波維奇的眼裡是多麼的優秀。

    其實每個人心中的超級巨星標準都不一樣,NBA歷史上也出現過很多超級巨星,比如像喬丹、“魔術師”約翰遜等。

    一個球員想要獲得超級巨星稱號,必定要付出百倍努力,不僅是要在球場上有作為,在場外一樣也要有說服力。

    超級巨星不同於巨星球員或全明星球員,巨星球員只要是打出漂亮的資料,能在關鍵時刻左右比賽的結果,這些就可以稱為巨星,比如現役球員像杜蘭特、保羅、庫裡等球員。

  • 2 # 精彩影視片段放映機

    能夠帶領球隊取得勝利的隊員!他就是球隊裡的靈魂人物,有他在和沒他在那就完全是兩個級別的隊伍!他進攻端能夠得分,防守端能夠搶斷,蓋帽,拿籃板!當然這樣的人是不是太全面了,基本上都不會存在這樣的人!

    但是無論做什麼都要不功夫做足了,每一項做到極致,那他就是最優秀的人,他就有可能帶領球隊取得勝利!超級巨星就是在多個方面做的足夠好,能夠在球隊最危難的時候挑起大梁,能夠在球隊最萎靡不振的時候,帶動激情打起精神

    !場上他是能夠做到失誤最少,效率最高的人,在場下他是能夠跟隊友講解打球應該的注意事項,關心隊友。能夠做到這樣才能夠折服眾人,讓大家佩服,才稱得上巨星!帶動全隊積極向上,一路向前跑,這樣才是一個球隊的超級巨星!

    我比較佩服的超級巨星有這麼幾個,馬刺隊的鄧肯,大家都知道,馬刺隊是打團隊球,打的最好的一個,而鄧肯自從來到馬刺,一點一滴的從新手一路做到了馬刺的大哥,他的一舉一動都影響著馬刺整個球隊的狀態,所以我很佩服他,石佛鄧肯,他帶領馬刺勇奪總冠軍的時刻,相信主教練波波維奇都特別感謝他!

    自從鄧肯退役後,馬刺就沒有了往日的雄風,雖然打進季後賽,但是最終被淘汰!再就是勒布朗詹姆斯,作為騎士的領袖,帶領騎士,一路過關斬將在東部拿到了總決賽的門票,看到騎士隊,讓我想起了2001年時的76人隊的艾弗森,當年的艾弗森憑藉一己之力,將76人帶到了總決賽,並且第一場就讓科比和奧尼爾不敢小覷他!但是最終寡不敵眾,敗北總決賽!

    今天的騎士整體要比當時的76人好很多,但是給我的感覺就像是一直是詹姆斯在努力創造奇蹟,其他人愛莫能助!感覺要複製2001年被勇士4:1拿下!但是不得不說,小皇帝變為老黃帝,仍舊能夠信心滿滿,這就是一個超級巨星的抉擇,他有那股勁,這才配當超級巨星!

    騎士還有很多我就不一一說了就距離出來,喬丹的公牛王朝,科比的湖人王朝,當年奪冠的熱火,不遺餘力的諾維斯基等等很多巨星都是值得我們回憶尊崇的!所以今天,我這個十多年球齡的老球迷向那些曾經輝煌的超級巨星致敬!感謝你們帶來的一場場精彩的比賽!

  • 3 # 蔓莓愛畫畫

    非保障性合同工資無法保證,意思就是如果在合同定義中,你出現傷病、未達到某個要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並且不支付工資。對應的部分保障和全保障合同則是對應的出現某些情況依舊支付部分工資或不管出現什麼情況都支付的情況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 4 # 球童克拉布

    不請自來,先向題主和各位朋友問聲好!

    球星,絕對是NBA擴充影響力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NBA開始在國際影響力上大踏步前進開啟,就是從已故NBAQuattroporte大衛-斯特恩的“造星計劃”開始的。

    對於絕大部分球迷來講,提到一支NBA球隊,通常的第一反應都是這支球隊有哪些球星,而非這支球隊的戰術體系。

    球星對於一支NBA球隊有多麼重要,看看每年夏天自由球員市場老闆們“揮舞鈔票”的力度就知道了。

    超級巨星,自然是球星當中最頂級的存在,同樣也是NBA發展過程中的“箭頭”。

    但是什麼是超級巨星呢?它畢竟不是一項類似MVP那樣可以評比的榮譽,而是在媒體或球迷圈中一個似是而非的概念而已,NBA官方可沒有對此有一個準確的定義。

    關於什麼是超級球星,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會得出不一樣的看法,在下當然也有自己的觀點。

    接下來,球童就分別簡單的聊一下這三個要素。

    其一、強大且持久的競技水平

    首先,我們必須得承認,能夠進入NBA打球的運動員,都可以稱之為“籃球天才”。

    但是“天才”當中也有“天才”,一名NBA球員想要在一眾“天才”當中脫穎而出,成為球迷口中的超級巨星,那就需要首先從擁有超越NBA球員的競技水平。

    如果簡單粗暴的來理解“強大的競技水平”,那就是必須有能力貢獻出一份頂級的資料單和榮譽簿。

    打個比方,如果是一位得分手,那麼至少場均得分得位列全聯盟前五的水準,如果是一名組織後衛,那麼至少助攻得位列全聯盟前三的水準吧。

    當然,能夠貢獻出一份頂級的資料單還不夠,還得需要能夠將這份資料單持久的維持在一個高水準之上。

    在NBA,有太多“曇花一現”的球星,他們可以在巔峰期的一兩個賽季,貢獻出一份頂級的資料單,但是因為諸多因素,並不能長久的維持下去,簡單說就是“巔峰期太短”。

    除了資料出眾之外,個人認為,超級巨星在個人榮譽上,還要至少能夠拿下5+5+X的榮譽簿。

    解釋:5:五次入選最佳陣容或最佳防守陣容,5:至少五次入選全明星陣容,X:常規賽MVP(或常規賽MVP評選TOP3)、單項資料王、核心身份拿下總冠軍等,至少得有一個吧。

    出眾的資料單加上5+5+X的榮譽簿,是在下心中定義超級巨星的第一個門檻。

    其二、擁有足以改變聯盟格局的能力

    有了出眾的資料單和標準之上的榮譽簿,還並不足以讓在下把一名球員定義為超級巨星。

    個人認為,超級巨星必須擁有能夠改變聯盟格局的能力,簡單說就是出色的帶隊能力。

    如果超級巨星加盟一支“樂透球隊”,那麼他必須能夠帶領球隊達到季後賽的水平;

    如果超級巨星加盟一支季後賽行列的球隊,那麼他就必須能夠帶領球隊能夠有力量對總冠軍發起衝擊;

    如果超級巨星加入一支東西部決賽級別的強隊,那麼他就必須能夠帶領球隊奪取總冠軍。

    直接點說,超級巨星必須能夠讓自己的球隊在競爭力上產生質的變化。

    當然,這個變化必須得是良性的。

    一名球員的加盟,足以改變一支球隊的競爭力,進而影響到聯盟的格局,是在下心中超級巨星必備的第二個要素。

    如果“超級”代表著強大的個人競技水平以及帶隊能力的話,那麼“巨星”就代表著強大的市場號召力。

    作為一名超級巨星,不但要在場內擁有強大的影響力,在場外依舊需要擁有強大的號召力。

    現實點,想要在巔峰期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還得依靠在球迷範圍內的影響力不是?(雖然現在球迷的力量被削減,但依舊佔據了50%的選票比重)

    只有得到球迷的廣泛認可,才算的上是超級巨星。

    結語

    關於超級巨星的定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標準,畢竟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概念,無分對錯。

    而這三項要素當然也是持續進階的關係,首先得擁有強大的競技水平,才能改變聯盟的格局,進而得到球迷的廣泛認可。

  • 5 # 啾啾曰

    成績啊!總冠軍啊!以球隊老大、核心奪得的總冠軍。競技體育雖然不僅僅只有成績、第一,但它的好壞卻是競技體育始終離不開的。

    要去定義真正的、歷史級的超級巨星,總冠軍是始終逃不掉的、避不開的。

  • 6 # 愛看球的石頭

    超鉅作為聯盟金字塔頂尖的存在,是無數球員的目標,如何定義超巨,個人認為需要同時滿足多個甚至滿足全部條件,具體如下。

    資料出類拔萃並且可以帶領球隊取得勝利。

    現今聯盟資料出類拔萃者不佔少數,比如威少,特雷楊,比爾,霍樂迪等等,基本各個球隊的老大資料都非常漂亮。可要說到帶領球隊走向勝利,光這一條就可以把大多數人排除門外。

    例如利拉德,特雷楊,東契奇都是進攻端的大殺器也是各個球隊的核心球員,但要說誰更強,無疑是東契奇。理由不用多說獨行俠的戰績明顯優秀於老鷹和開拓者。但要說東契奇和哈登誰強,那就得羅列各種資料對比,還不一定有一個所以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為啥?兩隊戰績基本在同一個檔次。

    有足夠多的拿得出手的硬榮譽。

    得分王,籃板王,搶斷王,助攻王,MVP,FMVP,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最佳防守球員,總冠軍等等。這些硬榮譽越多越好。

    縱觀NBA歷史無論是上古神獸,還是黑白雙煞,再到喬丹,科比,詹姆斯,鄧肯,加內特,四大分位等等。稱得上超巨的一定是獲得過以上羅列榮譽的一個或者多個。不然怎麼好意思說自己是巨星。

    例如字母哥,戴維斯都稱得上是超巨,可和詹姆斯,鄧肯,科比這樣的巨星相比還是遜色不少。為啥?硬榮譽啊!

    再比如同位四大前鋒為啥鄧肯就可以成為史上最偉大的大前鋒,其他三位不行!還是那句話硬榮譽少啊!光比總冠軍數量,鄧肯就是司機+加內特二倍有餘,怎麼往下比?

    商業價值以及籃球領域的影響力。

    喬丹,科比,詹姆斯可以說是超巨中的超巨,即便是同位超巨的鄧肯,加內特,奧尼爾和其相比也遜色不少,為啥?商業價值和影響力不夠。

    喬丹的商業價值已經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光是“喬丹”這個金子招牌留給NBA帶來了成百上千億的價值。至於影響力更是呼風喚雨的存在,光是年薪3000萬就已經相當於當時一支球隊的總薪資,奧運會上因為穿銳步贊助的服裝險些拒絕領獎,最後美國籃協妥協每人發了一面國旗遮擋住銳步的商標這才平息此事。

    科比的影響力也不遑多讓,當年逼宮湖人管理層,整個聯盟為止瘋狂,公牛願意送整支球隊交換科比,芝加哥球迷全部倒戈歡高喊科比“MVP”。活塞也願意為科比願意推到冠軍球隊班底。可見科比的影響力之強。

    詹姆斯高中時期就是天之驕子,全美首次直播高中比賽已經引發轟動,初道聯盟阿迪,耐克,兩大體育巨頭為了得到這位天之驕子爭相為其提供天價合同,最後耐克破釜沉舟,技高一籌,以7年 9000萬當時的“天價”將詹姆斯招入麾下。可見無論是商業價值還是籃球影響力,詹姆斯也不遜色與兩位“老大哥”。

    結束語

    以上是個人對NBA超巨的理解和定義,也許有人會說為啥沒有對籃球有劃時代貢獻的人物。個人感覺NBA已經相對完善,劃時代的超巨猶如鳳毛麟角。不說千古奇才也是百年不遇。如果同時代沒有這樣的“人物”那豈不是沒有超巨了。

  • 7 # 體育情報局

    說到NBA球隊漫漫歷史當中的超級球星,絕對核心,那就真的是眾星雲集!喬丹,科比,詹姆斯,魔術師等等。那麼對於這些“巨星”,“核心”他們又是如何定義的呢?

    首先最實際的一點,也是最根本的一點就是球隊中個人能力最強的球隊,有足夠大的威脅力一個人影響整個比賽的走向。無論是現役的庫裡,詹姆斯很明顯都是個人能力的極致代表,他們可以以一己之力力挽狂瀾,是球隊當中絕對的戰術核心,戰術發起點,戰術牽引點,戰術終結點。能得分,或者能傳球,帶領球隊取得勝利,這些都是成為巨星必不可少的因素。

    還有不能忽視的就是關鍵球能力,絕對的核心往往都是最後一投,絕殺機會的的執行者,他們有著關鍵時候逆風翻盤的能力,就算是在逆境,球隊比分落後,但只要有球星在場,那就是逆轉比賽的最大底氣。現役球員當中,像威斯布魯克,哈登,詹姆斯等就屢次命中絕殺球。這都是對他們個人實力和巨星實力的的最好證明。

    還有就是對球隊或者對整個NBA的影響力,都是在聯盟當中數一數二的,有著巨大的商業品牌價值,這都是無法忽視的因素。就像科比,詹姆斯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商業帝國,不僅僅場上是巨星,場下也是當之無愧的巨星範,姚明則給NBA帶來了史無前例的經濟收益,這都是無愧巨星身份。同時不可避免的還有獻身社會,或者投入公益事業,他們就是正能量的代表!

    這就是NBA所謂的巨星,他們之所以能球迷追捧,背後肯定也是離不開辛苦的付出和努力,沒有那一份成功是容易,不歷經坎坷,都難成為最閃亮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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