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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逍遙cy

    誰能救左宗棠的性命?駱秉章立即給在京城的翰林、南書房行走郭嵩燾去信,囑他趕緊找人疏通關係。郭嵩燾左思右想,決定找同在南書房行走的大理寺少卿潘祖蔭幫忙。郭嵩燾先將保薦左宗棠的摺子寫好,再到王府井古董店重金買下一隻明朝萬曆年間利瑪竇從義大利帶來的進貢的鑲嵌銀瑪瑙鼻菸壺,兜裡揣著300兩銀票來到潘家。潘、郭本為故交,多金恰又應急。潘笑納後,按照郭嵩燾寫就的奏摺上奏咸豐皇帝。就此,左宗棠才免了殺身之禍。左宗棠不僅免了殺身之禍,而且郭嵩燾撰寫的奏摺裡的一句“天下不可一日無湖南,湖南不可一日無左宗棠”成了名言,進而名滿天下。

  • 2 # 臨石觀海

    對於這個問題,必須先說說身為晚清中興名臣的左宗棠怎麼會遭遇殺身之禍呢。

    故事還得從左宗棠在湖南巡撫駱秉章麾下當師爺的時候說起,我們印象中師爺不是什麼大人物,但左宗棠這個師爺可非同小可,深得巡撫駱秉章信任,總管湖南各項事物,人稱“二巡撫”,實力可見一斑。

    但左宗棠性格剛強,與永州總兵樊燮因請安問題起了衝突,最後又接連得罪滿族權貴,被一狀告到咸豐皇帝那裡,說他越權把持政務,囂張跋扈,這是犯了大忌,要處死左宗棠。

    那左宗棠是怎麼樣免於殺生之禍,逃出昇天的呢。個人覺得有兩個原因。

    第一,得到漢族官員的支援幫助。當時旗人享樂的多,辦實事的少,朝廷已經湧現出一批傑出的漢族官員,如曾國藩,胡林翼等,但旗人內心還是看不起漢人,漢人也瞧不上旗人,故而漢族官員團結一致,為此時多方奔走,特別是潘祖蔭一句“國家不可一日無湖南,湖南不可一日無左宗棠”為左宗棠瘋狂打call,使得形式有所緩和。

    第二,得到太平天國李秀成的“鼎力相助”,在關鍵時刻忠王攻打江南大營,讓朝廷一下子恢復了記憶,瞬間想起了左宗棠等人鎮壓天平天國的功績,頓時形勢逆轉,讓左宗棠轉危為安,接著就下旨讓左宗棠跟隨曾國藩打太平軍去了。

    歸根結底,還是左宗棠自己的能力救了自己,如果他沒有在湖南的優秀政績,群臣也不一定會鼎力相助。如果他沒有鎮壓太平天國的豐功偉業,朝廷也不會不懲反賞,重用於他。您說對嗎?

  • 3 # 香茗史館

    題主問的應該是“樊燮京控案”吧,此事發生於左宗棠擔任湖南巡撫駱秉章幕僚時期。根據《世載堂雜憶》記載,在左宗棠擔任幕僚期間,總兵樊燮來訪時因拒絕行禮請安,兩人逐發生不快,左宗棠甚至對樊燮進行叱罵,後樊燮因事被駱秉章參劾,為了反撲於是控告左宗棠,意圖以此扳倒駱秉章。不過,左宗棠在潘祖蔭、郭嵩燾等人的營救下最終得以倖免,樊燮則被免職。

    總兵樊燮將左宗棠告至都察院,左宗棠性命岌岌可危

    左宗棠乃是晚清重臣,軍事家、政治家、湘軍著名將領,洋務派代表人物之一,與曾國藩、李鴻章、張之洞並稱“晚清中興四大名臣”,不過左宗棠並非科舉出身,考中舉人之後曾先後三次參加會試,卻均未能考中。

    不過,雖然不是科舉出身,但左宗棠在官場卻擁有一定的人脈和聲望,林則徐便曾稱讚其為“不凡之才”、“絕世奇才”。太平天國運動爆發後,左宗棠曾在郭嵩燾等人的勸勉下,應湖南巡撫張亮基之聘出山,被張亮基全權委託軍事之事,最終使得太平軍圍攻長沙三個月不下。

    △駱秉章

    根據《世載堂雜憶》記載,某次總兵樊燮來訪,左宗棠因其拒絕行禮請安而予以斥責,樊燮卻說,“朝廷體制並未規定武官見師爺要請安,武官雖然人微言輕,但也是堂堂朝廷二品大員。”左宗棠因此大怒,舉腳欲踢,並大罵道,“王八蛋,滾出去!”(另說左宗棠因與樊燮意見不和,逐掌摑樊燮)。

    咸豐九年(1859年),樊燮因事被駱秉章參劾(奏稿為左宗棠撰寫),為求反撲而將左宗棠告到都察院,說左宗棠是“劣幕”,一官兩印,囂張跋扈,意圖以此扳倒駱秉章。

    事情被上奏到了咸豐帝那裡,咸豐帝一聽就怒了,一個師爺竟然敢呵斥、責打堂堂二品大員,這成何體統?於是下令嚴查左宗棠,並下密旨稱,“左某如有不法情事,即行就地正法!”

    左宗棠最終倖免於難,樊燮則被免職

    咸豐帝將此案交給了湖北正考官錢寶青審辦,錢寶青是曾國藩的門生,於是便請曾國藩設法挽救,在曾國藩的周旋之下,左宗棠得以免受牢獄之災,但也離開了駱秉章的幕府。左宗棠本來還想到京城上訪,在好友胡林義的勸說下,這才避到了宿松曾國藩大營。

    △曾國藩

    與此同時,解決了眼下困局的胡林翼,也開始想方設法的予以挽救。胡林翼首先想到的是湖廣總督官文,想要憑藉兩人的關係,請其對左宗棠手下留情。然而,官文對左宗棠早已不滿,樊燮狀告左宗棠本就是其在背後慫恿,此時豈肯輕易罷手。

    無奈之下,胡林翼又想到了戶部尚書肅順。肅順乃是滿清宗室,且深受咸豐皇帝信任,乃是朝裡炙手可熱的人物,且一直對漢人抱有好感,曾重用提拔了一批漢人大臣,胡林翼、郭嵩燾、曾國藩等均是在其手中被提拔起來的。

    △郭嵩燾

    肅順其實已經知道了左宗棠落難的訊息,不過肅順身處朝堂,如果貿然過問這種案子,難免給人留下內外大臣相互勾結的印象,因而他表示,“必俟內外臣工有疏保薦,餘方能啟齒”。也就是說,必須等其他大臣上書保薦,自己才好開口。

    胡林翼於是又找到了同為湖南才子的郭嵩燾,郭嵩燾不僅與左宗棠有同榜之宜(1838年會試),而且郭嵩燾的女婿乃是左宗棠的侄子,也算姻親關係。不過,郭嵩燾雖然與左宗棠關係密切,但身為翰林院編修的他並沒有直接上奏摺的權力,於是便寫了摺子,找到在南書房行走的大理寺少卿潘祖蔭,對其說,“左君去,湖南無與支援,必至傾覆,東南大局不復可問”,託其將奏摺轉交給咸豐皇帝。

    △胡林翼

    郭嵩燾在摺子裡詳細分析了左宗棠在平定湖南省,援助江西、湖北、廣西、貴州等方面發揮的巨大作用,表示左宗棠的去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牽涉到湖南的局勢和國家的安危。有了這封奏摺,肅順也隨即向咸豐帝表明,“戡亂以來,湖南首當其衝,可不但能守住本土,且籌軍備餉,外援四境,凡駱秉章之功,皆左宗棠之功。”

    咸豐帝此時氣已經消的差不多了,有了郭嵩燾的奏摺和肅順的意見,最終保住了左宗棠,反倒是最終被罷免。次年,左宗棠出任湘軍幕僚,並由此開始引起朝野關注,並就此開始正式進入朝堂。

  • 4 # 一起探尋歷史的真相

    咸豐九年四月中旬,樊燮讓家人分別向湖廣總督衙門和北京督察院上呈訴狀,為自己鳴冤辯護,根據樊燮家人張昇在湖廣總督衙門訴狀的抄本,《已革永州鎮總兵樊燮為參案情節重大,首府飭令改換親供,實保員串通文文員挾嫌害事抄呈狀》(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檔案號:03-4549-065)

    湖廣總督官文於咸豐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抄呈給咸豐帝,這份呈狀的內容主要有

    1:駁斥湖南巡撫駱秉章所參(攤派兵餉,動用米折) 實無此事。

    2:揭發永州鎮中營守備賀柄翊,兵丁唐吉祿夥同永州知府黃文琛濫邀保舉。

    3:控告會審的各級官員為了迎合駱秉章而逼其認罪。

    4:指責駱秉章只是憑賬簿就將其定罪,一個多月都沒有調人證前來, 在承狀中,樊燮認為,駱秉章之所以要參劾他,主要是因為賀柄翊的誣告( 賀柄翊害怕樊燮告發他無功受保,便和黃問琛串通先發制人,而左宗棠呢起到從中串聯的作用。

    樊燮給湖廣總督衙門的呈狀提到左宗棠的部分如下,並沒有提到左宗棠打或罵或踢,只是提到“通知”二字

    “黃文琛於八年五月到省後即於省城遍貼匿名揭貼,內雲革員(樊燮,已被革職總兵之職務),藐視文員,凌辱下屬官兵,在營提用銀錢,永州不日即有兵變之事,如不肯信,將賀柄翊調問即知等語,並商同巡撫署左幕友最為親密之前署永州鎮中營遊記候光裕通知左幕友,雲革員此次進京,必將南省保舉不攻之事面奏,內外聲蕙,駱秉章既受黃文琛矇蔽保於前,不得不迴護於後”。

    二:官文奏摺也沒有說過左宗棠罵或者打的字眼咸豐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湖南總督官文向咸豐上了第一封奏摺《奏為已革永州總兵樊燮呈訴首府飭換親供,文武串通挾嫌陷害一案事》(檔案編號:03-4549-064)

    “詎該員弁(Bian,指的是賀柄翊)深恐敗露,串通黃文琛聯合幕友發於革員(指樊燮)進京之後,捏款陷害,委員文官迎合巡撫署,令革員認罪結案,呈請提集人證賬簿審訊等情 這一部分仍然是引用樊燮供狀部分,官文把左幕友修改為幕友”。

    至於官文字人意見,在奏摺最後一段有所體現。

    “是否該革員寫心狡展抑或文武徇私迎合上司,均難懸揣,惟奴才現值江皖軍情緊要,並指胡林翼紮營黃州,省城公事較繁,奴才不克分身赴南查辦,即行提文武各員來北亦屬未變,相應據實奏聞,可否抑懇天恩欽派大員查辦之處,奴才未敢雲便,伏乞聖哉”。

    官文的這份奏摺根本沒有提到左宗棠的名字,罵或者打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正是由於這道奏摺,咸豐於七月十五日傳旨先將此案定性為“案關鎮將大員侵虧銀餉並各員挾陷害案,濫邀保舉,情節較重,是否該革員藉詞狡抑或事出有因,亟應徹底根究”,同時咸豐皇帝指定辦案人員“著派官文親提全案人證卷宗,俟錢寶青(督察員左使都御史,六月末任湖北鄉試正考官)出闈後同秉公嚴審確情,定擬其奏”。

    從樊燮訴狀和官文奏摺中可以看到,都沒有左宗棠罵或者打樊燮的蛛絲馬跡,樊燮的主要罪狀就是違例乘轎,私役兵丁,如果左宗棠依一個幕僚身份罵或者打樊燮,那麼訴狀和奏摺豈能隻字不提,

    三:左宗棠的罪名樊燮訴狀給左宗棠的加的罪名只是“通知”二字,就是交往地方官員,賀柄翊商同候光裕,候光裕通知左宗棠,左宗棠告之駱秉章,駱秉章最後參劾樊燮, 並不是因為樊燮和左宗棠發生過沖突。

    咸豐九年八月二十五,左宗棠給胡林翼寫過一封信《復胡潤之》,信中左宗棠也沒有提及自己罵或者打過樊燮的事情,反而對自己捲入此案非常震驚,左宗棠知道自己在湖南這麼多年得罪過不少人,已經做好有一天去刑部大堂對質的心裡準備,但是沒有想到會被樊燮案所牽連,

    信中原話“ 自擬必有刑部對簿之時,頗不竟因樊燮案牽及耳,這封信的落款處,還標註”夜後酒書”,說明了左宗棠為了這件事情極為鬱悶喝苦酒,向朋友訴說自己的冤屈,該信的最後一段,還有“書中一字涉虛,必為鬼神所不佑”發誓賭咒的話,所以我們可以相信左宗棠信中所言是實話, 咸豐九年九月十四日,再次致信胡林翼:左生之罪,縱坐以“通知”,亦無實據”,這和八月二十五(復胡潤之) 相互支撐,所以左宗棠沒有罵過樊燮,

    四:咸豐是否批示過“左某如有不法情事,即行就地正法”類似的話語

    我們將咸豐八年十一月到咸豐十年四月間的奏摺公示, 只有九月十六日批示之外,其他的都是寥寥幾字,並沒有“左宗棠如有不法情事,可就地正法”類似字跡此外,

    咸豐十年二月初二,官文和錢寶青上了一封奏摺《湖廣總督官文,都察院左副都御錢寶青奏為審明永州鎮總兵樊燮呈控文武陷害一案按律定擬事》 檔案號:03-4551-016,

    奏報了樊燮案的處理意見,部分引文如下,

    “再,前經奉密查之事,奴才等業將查無確據情形附片密奏,連日明察暗訪仍無端倪,現正案已結,臣錢寶青例應於拜折後啟程北上,應仍由奴才官文另行專摺奏覆,合併奏明,謹奏”。

    這份報告已經定性:官文和錢保青沒有查到左宗棠“通知”各部官員的證據,

    五:即使查到左宗棠“通知”各部官員的證據,也達不到就地正法的資格,

    根據大清法律,准予實施就地正法的是軍隊謀反,史卒犯死罪,到了咸豐時期,也只是擴大到軍興之時的盜匪案件等,左宗棠只是區區一個幕僚而已, 怎麼可能會被咸豐帝批示“就地正法”呢

    如果左宗棠的“通知”的罪名坐實,他的處分是什麼呢?根據嘉慶五年規定“官員縱容幕僚友出署結交者,照縱容親友招搖例革職,失察者降一級呼叫,其有接用舊幕友,令其始終佔據一衙門者,亦照此例議外“ 也就是說最主要的處分就是對主官革職或者降級使用。

    首先在《咸豐朝起居注》、《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咸豐同治兩朝上瑜檔》、《軍機處上諭檔 咸豐朝》、《軍機處副檔 咸豐朝》、《宮中注硃批奏摺》等中國宮廷檔案中都沒有發現“左宗棠如有不法情事,可即行就地正法”的記載,其次是按照法律,左宗棠也夠不上就地正法的的罪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左宗棠如有不法情事,可即行就地正法”是假的,只是民間小說,並非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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