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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來萌361

    現在的老人都把這個掛在嘴上,不贊成這樣的說法,我們都是一個家庭的人,一家人忍讓一點兒,包容一點兒也挺好的。世界上有些事兒不能老掛在嘴上,這樣容易引起家庭的矛盾。建議有條件的老人在卡上存一點錢,到了年齡大了有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哪一個照料自己照料的好多給他點兒錢,作為兒子女婿的勞務費,大家都能理解也沒話說,在有生之年也能夠享受到,如果有條件也可以留一點遺產,按照應得的份額平均分配。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網友們評論。

  • 2 # 三江大佛

    /老年人的剩餘財產包括現金和不動產還有股份的分紅的財產還是按法律兒女平均分配,如果有子女貧富有差距,應由子女商量向哪個兄妹傾斜,是子女的事,如果父母在時有傾斜意見子女應滿足父母意見,這樣既顯公平也符合法律,也有利於子女團結。但要留足養老錢,不能隨便把剩餘產財給誰養老就給誰,這不妥不利於團結。

  • 3 # 山村的向日葵

    能這樣說話的老人估計也是有經濟實力的人,一般人是沒有這個底氣的,但是有時候錢也不是萬能的。雖然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但是又有人說錢財乃身外之物,可能有人對錢看的太重,有人就一般,這句話如果遇上很愛錢或者沒錢的人就比較管用,因人而異吧。我認為最好不要太沒有人情味,畢竟大部分人是好的。

  • 4 # 牽住夕陽的手

    你們支援老人“誰給我養老,我就把財產給誰”的做法嗎?

    個人觀點,支援老人這樣做。原因很簡單,老人子女多,有願意給老人養老的,也有不願意給人養老的。

    從法律角度說,老人的遺產,是兒女們共有的,老人不在世了,兒女們有平分老人遺產的權利。

    但是,從法律角度講,兒女也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可是現實生活中,有些子女就是不想贍養老人,只想分老人的財產,憑什麼?

    再說了,財產是老人的,老人在世的時候,想咋樣處理,想給那個子女,這是老人的權利,子女們無權干涉。

    有些子女就是不想贍養老人,還想分老人的財產,這種想法不應該支援,老人的財產就應該給贍養老人的子女。

    曾經在媒體上看到過一個影片:某地一位老大爺,晚年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很希望兒子兒媳給他養老,但是兒子兒媳堅決不讓老人在他們家住。老人最後很無奈,才讓女兒女婿給他養老。

    老人有一套老房子,但是晚年住在女兒家,在老人臨終前,把老房子過戶給了女兒。老人過世後,兒子要老人的房產,結果發現老人一份遺囑把房子給了女兒。

    老人的兒子為了要房子,把自己的妹妹告上法庭,輸了官司後,竟然把妹妹打成了重傷。

    前天在快手平臺看到一個影片,老人似乎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吧。老人在世的時候,大女兒和兒子不養老人,只有小女兒一個人贍養老人,所以老人把自己的房子給了小女兒。

    老人的兒子竟然為了爭老人的房子,把自己的親妹子殺害了。面對法官,這個忤逆還在狡辯,說妹妹張某是為了父親的房子才養父親的,而且父親不只是一套住房,還有一套門面房。

    即使妹妹是為了父親的房子才給父親養老的,可是妹妹給父親養老了,應該得到父親的房子,作為哥哥和姐姐,沒有給父親養老,憑啥要爭父親的房子。

    如果說有三個兒女,盡孝是一個人,分房產是三個人,大家覺得對那個盡孝的子女公平嗎?

    父母生養子女沒要一分錢,供吃供穿供上學,最後還要花錢給成家,辛辛苦苦一輩子到老,不孝順的兒女還想分父母的遺產,合理嗎?

    曾經有位老先生,三個兒子,小兒子先於老人去世,小兒媳婦帶著孩子贍養公公十幾年。老先生在臨終前把自己的房子贈予了小兒媳。

    有人說老人這樣做不公平,因為老人還有兩個兒子,他們也有分老人遺產的權利。那麼說這些話的人是否認為老人靠小兒媳贍養也不公平。兒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權利,小兒子既然已經過世,那就老大和老二贍養,為啥要老三媳婦贍養呢?

    個人觀點:老人晚年就應該是誰贍養,財產給誰,或者是子女們都盡義務了,但是誰做的最多,財產分割向誰傾斜,這樣才公平。不然財產提前平均分配了,希望子女都贍養嗎,最後一個都靠不住。

  • 5 # 快樂老太

    當前很多老年人最愁和最擔心的就是老了怎麼辦?不能動時指著誰來侍候自己,安穩地老去。

    中國的傳統美德就是兒女孝順,養老送終。

    一般孝順的兒女是不會斤斤計較財產的,作為大多數老人也不是糊塗的。但現在有些越是不孝的兒女,越是在錢財上做文章,不想侍候老人還想要財產。

    頭幾天看了一篇文章80多歲老人自己生活。好幾個兒女一年很少來看望他。老人生病了無法去醫院,兒女都喊忙。是鄰居一個50多歲的單身女人好心把他送到了醫院,之後時間長了,一來二去兩人就在一起生活了。

    這個單身女人不圖他有多少錢,只圖兩人在一起相互有個依靠。

    好人有好報,老人房子動遷了,老人得了200多萬的動遷費。老人臨終前把這筆錢都給了侍奉他的這個單身女人。

    兒女們不淡定了,認為親生兒女不給給外人。老人執著的說,她伺候了我這麼長時間,我就要給她…你們當初我有病需要你們去哪了?怎麼不來伺候我?

    我認為老人明智,說的對道理是一樣的,哪個兒女對老人好?在老人需要關心照顧的時候盡兒女的責任,就把財產留給哪個兒女,讓那些只認錢財的不孝子孫啥也得不著!是情理上能說的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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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明哥月線

    誰給我養老,我就把財產給誰。這句話聽起來不順耳,也不符合遺產法的規定。但現實中大多數人都願意這樣去做。很多人在立遺囑的時候都是這樣處理的。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家庭子女比較多。但願意照顧父母養老送終的很少。父母親年紀大的。到老了都會有病。有的人臥床不起三五年都有。久病床前無孝子。很多子女自己工作忙。又嫌照顧老人麻煩,有的子女在外地工作。照顧老人不方便。出點錢應付了事。同事陳某生有一兒一女。女兒嫁在本地。在農民務農,兒子在深圳找了一個媳婦,住在女方家,很少過問父母親的事情。大多數時間都是女兒在照看。幾年前他母親過世了。多次通知他回來他說沒有時間。最後他的女兒給他養老送終。去年他的父親過世了。也是他女兒料理的後事。他父親在過世前立遺囑把縣城的房子給了他的女兒。今年聽說他回來和他姐姐打房產官司。人老了有些事不是錢能解決的問題,更需要親人的呵護和照顧,養育了一生的子女。到老了想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很讓老年人寒心,老人這樣做都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周圍的老百姓都很支援他父親的行為。我也給他點贊。

  • 7 # 雨林桃潔

    先說第一個案例吧:老張倆兒子,大兒子一家狡猾、貪婪、心空;老二憨厚、誠懇、孝順。老張有退休工資,有幾十萬的存款,還有一套房子。老張生病住院都是老二精心伺候,很快就痊癒了,跟著老二。老大一家捉急了,趁老二不在家,花言巧語把老張接走。剛開始,老大對老張還可以吧,慢慢地哄著老人把工資卡、存款單交出來,然後,簡直就是虐待。不到兩年,一個風雪交加的夜晚,老張從床上摔下來就,在冰涼的水泥地上躺半天,等清早發現,已經斷氣。

    再說第二個案例,劉老太兒女雙全,家財不說萬貫,也著實富裕。女兒大些,強勢、霸道,炒股打牌,卻勤快能幹;兒子老實,打工,經濟條件不如姐姐。偏偏劉老太好吃懶做,女兒私自做主把母親接到身邊,兒子無奈,只是時常探望。不到幾年,大女兒把老人的家財吧啦個精光,還落個養老的好名聲!

    我想說的是,養老不單純是養,還有孝!養老,兒女都有份,就算有的願意養,有的老人還不稀罕!現在,有錢的老人爭著養,沒能耐的靠邊站!不是“誰給你養老,就把財產給誰”而要“只要孝順,都可以分得家產”才對!

  • 8 # 五未子55555

    這是天經地義的亊,有什麼不可以?

    正如你所述,在電視裡,在各種媒體中經常看到這樣的報道,xx小區xx人因財產問題,發生家庭糾紛,訴諸法庭等文字!前幾才看了一篇一大城市發生的事情。說是一老者,獨身生活,有房產,有錢,而親屬子女從不過問其日常生活,但門前一市場賣水果的,經常關心照顧這一老者,時間一長,老者感恩其照顧之情,將房產,存款全部贈予這賣水果的,並寫有遺囑,辦理了公證。待老者死後,其親屬子女才來,但是,是為了爭奪房產!訴諸法院,但未看結果,不知後事如何!

    但我想,這官司,其親屬贏的面也不會太大!

    法律明確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有的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而要繼承老人的財產!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繼承法明確規定繼承遺產需按"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即,盡到贍養義務的可以分得遺產,不盡贍養義務的不能得到遺產,多盡多得,少盡少得,不盡不得!

    有許多的家庭兄弟姊妹較多,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不是比著去孝敬老人,而是在老人最需要關心照顧的時候,相互推諉扯皮,都不願意盡力盡心!但在老人去世後,爭奪老人的遺產,醜態百出,讓人氣憤!

    現在,最早的獨生子女的父母們也步入了養老階段。這些家長面臨著很多的難題!一是,只有一個孩子,即使結婚成家,也難以擔負4位老人的養老重擔。二是,有的獨子或獨女已在國外,省外成家,鞭長莫及,無力顧及父母。三是,也有不孝子女。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將自巳的財產送與給自巳養老的人或者組織!老人說,"誰給我養老,我就把財產給誰"的做法,既符合法律規定,又符合民間的公序良俗,是完全行的通的!老人們切記,這是確保自已能安享晚年的最後一道屏障!不到最後時刻,自已的財物絕不要輕易撒手!

  • 9 # 宇沃佳嘉手工水餃

    支援這種做法。人到老了,尤其是七老八十以後的老人,各種病一年年增多,就是有錢子女都不願意伺候,如果手裡有錢的老人,子女一般還能伺候,若是沒錢呢,很多子女就只能輪番何侯老人了。

    如果過早的把財產都分給兒女,老人自己老的時候,吃藥看病沒人張羅,自己又沒錢,那就只有大眼瞪小眼了。那時的老人一定後悔把財產過早分給子女。

    我故鄉的一個鄰居白老漢,七十多歲的時侯得了病,四個兒子兩姑娘誰都不張羅給看病。老人就對親朋鄰居說,我就是死了,也想知道衍啥病死的,想有個醫院確診單呢,這樣死也死個明白呀!就是因為自己把地與存的錢過早地給了兒女,到頭來自己老了,想看病沒錢,而兒子都是大眼噔小眼地等別人張羅拿錢,結果是都覺得歲數大了,沒有治的必要了,把老頭給耽誤了。假如,自己把地,把錢都掐在自己手裡,何至於自己有病等子女給治,卻沒人拿錢呢。

    我們這一代,老去後,一般都是一個孩子,很少有子女多的產生的養老困擾,孝不孝心,就看子女的教育程度。一個孩子負責老人養老不能產生攀比心裡,這樣的家庭養老的矛盾要少,老人更容易得到照顧。

  • 10 # 凡人閒聊

    養老是兒女的法定義務,與給不給財產沒有必然聯絡

    "誰給我養老,我就把財產給誰",這句話按理說沒毛病,有一定道理。對盡贍養老人義務的子女,是一種安慰,一種獎賞,沒啥不對的。

    反過來說,財產不給你,做為兒女就不贍養老人了嗎?《民法典》第二十六條"成年人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年老的父母贍養義務,沒有也不該設什麼先決條件。父母窮也好,富也好,兒女得養。父母身體好也好,癱在床上,兒女也得養。從小父母打過罵過,父母老了,兒女得養。父母有房有存款,給那個兒女,兒女要真誠地謝謝,這錢攢的不容易,更要加倍地感恩父母,把父母晚年生活服伺好。就是房子存款沒給哪個兒女,對父母也不要理怨,也別指望在父母那沾什麼光。人活著要有志氣,自力更生,靠自已的雙手。靠自己辛勤的勞動創造家業。在一些地方,父母分了房屋拆遷款,佔地補償款幾百萬,給兒不給女,或給兒幾百萬,給女幾十萬,分配財產差別懸殊,女兒心裡有氣,但該養還養。有些父母病了讓出嫁女一樣攤錢治病,讓女兒伺候。處事不公,做為女兒就不要計較了,跟父母計較,孝心沒了。跟兄弟攀比,親情沒了。到什麼時候,親情孝心比什麼都重要。

    父母靠這句活養老不可靠。還是靠傳承孝文化,靠自已的經濟實力,靠自已的內心強大,養老靠譜。父母分配財產儘量一碗水端平,男女平等。無論是生前贈與,還是死後遺囑繼承,儘可能不要親一個疏一個,處事公平些,最大限度減少兒女間的矛盾,家庭關係和諧些。

    這個張某兒子為爭奪父母的遺產,殺死親妹妹,固然與他喪失人性有關。但父母在分配財產上是否有教訓可吸取呀。張某犯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將面臨處以死刑的嚴歷刑罰。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命沒了,遺產繼承權也沒了。

  • 11 # 開心晚年成都

    支援,非常支援,因為現在的獨生子女認為父母老了就要球他們養老,就不理不問,老人再為兒女做的多,付出再多,都不知感恩反兒自己老了還要看兒女的臉色,有時候還要打罵

  • 12 # 崔輕鬆

    我支援這種做法,誰養老,就把財產給誰,非常正確,做為兒女,老人把自己養大了,而你卻不給老人養老,這說不過去,如果外人給養老,就把財產給外人。如果你不給老人養老,而且又惦記著老人的財產,天理難容。

  • 13 # 劉長林59

    這種做法肯定大家都會支援都會贊同,因為此舉他合情合理無可厚非的必須支援,能有這種提法的老人應該必備兩個條件,

    第一,他肯定有豐厚的財產,比如說房子,存款以及其他的固定資產之類的東西,第二肯定不是獨生子女戶,這種老人可以說百分之九十九的都是城裡人,從沒見過也沒聽說過農村老人有這樣霸氣的豪言,因為他們沒有說這種話的資格和底氣。所以這種做法在農村基本是沒有的。

  • 14 # 天意191242145

    不支援。老人的財產理應是兒女的,外人不該染指。現在很多兒女不是不孝順,而是面臨實際困難,無法直接為父母養老,比如異地、求學、工作等。如果老人把全部財產都送給照顧他的保姆、兄妹、鄰居等,對孩子是不公平的,也不利於中國文化的傳承。當然,那些極度不孝的兒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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