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服服飾:
朝服:皇后的朝服則是朝裙、朝袍、朝褂,三件方為一整體。
吉服:由外褂與袍組成。清代后妃朝服
清代后妃服飾 皇后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組成。朝冠,冬用薰貂,夏用青絨,上綴有紅色帽緯。頂部分三層,疊三層金鳳,金鳳之間各貫東珠一隻。帽緯上有金鳳和寶珠。冠後飾金翟一隻,翟尾垂五行珍珠,共三百二十顆,每行另飾青金石、東珠等寶石,末端還綴有珊瑚。朝袍以明黃色緞子製成,分冬夏兩類,冬季另加貂緣。朝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領、護肩與袍身組成。披領也繡龍紋。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飾,其樣式為對襟、無領、無袖,形似背心。上面也繡有龍雲及八寶平水等紋樣。本圖為清代乾隆帝孝賢純皇后朝服像。
清代貴妃朝服
清代后妃服飾 皇后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組成。朝冠,冬用薰貂,夏用青絨,上綴有紅色帽緯。頂部分三層,疊三層金鳳,金鳳之間各貫東珠一隻。帽緯上有金鳳和寶珠。冠後飾金翟一隻,翟尾垂五行珍珠,共三百二十顆,每行另飾青金石、東珠等寶石,末端還綴有珊瑚。朝袍以明黃色緞子製成,分冬夏兩類,冬季另加貂緣。朝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領、護肩與袍身組成。披領也繡龍紋。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飾,其樣式為對襟、無領、無袖,形似背心。上面也繡有龍雲及八寶平水等紋樣。本圖為清代乾隆帝慧賢皇貴妃冬朝服像,頭戴冬朝冠,外穿冬朝褂,內穿冬朝袍,周飾貂皮清代女龍袍清代服飾 清代女龍袍為圓領、右衽、大襟、左右開氣、袖有袖身、接袖、綜袖、馬蹄袖端的明黃色的長袍。領與接袖、中接袖、袖端為石青色。紋樣有三種類型:第一類為飾金龍九條,間以五色雲紋及福、壽紋,下幅飾八寶立水,領託前後正龍各一條,左右及交襟處飾行龍各一條,袖相接處飾行龍各二條。綿、夾、裘根據季節而定。皇貴妃龍袍與此相同為黃色,貴妃及妃龍袍用金黃色,嬪龍袍為香色。第二類為織繡五爪金攏八團,兩肩、前胸、後背飾正龍各一條。襟飾行龍四條。下幅飾八寶立水,其它與第一類龍袍相同。第三類為下幅無紋樣,其它與第二類龍袍相同。本圖為內蒙古榮憲公主墓出土清代榮憲公主黃緞穿珠繡八團龍有水女袍。
清代龍褂
清代宮廷服飾 清代龍褂,樣式為圓領、對襟、左右開氣、袖端平直的長袍。龍褂只能為皇后、皇太后、皇貴妃、貴妃、妃、嬪服用。皇后龍褂紋飾,據文獻記載有兩種型別,北京故宮所藏實物,則有三種類型,均為石青色:第一種飾五爪龍八團,兩肩、前胸後背各一團為正龍,前後襟行龍各兩團,下幅八寶、壽山水浪江涯及立水紋,袖端各兩條行龍及水浪紋。第二種只飾五爪金龍八團,下幅及袖端不施紋樣。第三種飾五爪金龍八團,下幅加水浪江涯、壽山、立水紋。皇后、皇太后、皇貴妃、貴妃、妃龍褂與此相同。嬪所穿龍褂,兩肩前後正龍各一條,襟變四龍。此圖為清代乾隆石青緞繡五彩金龍有水八團紋龍褂,為第一類。
清朝服飾-清代女清朝服飾
清代女裝,漢、滿族發展情況不一。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款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著“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主要用於宮廷和王室。清代後期,旗袍也為漢族中的貴婦所仿用。
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帶、盤金滿繡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加鑲滾,更有排鬚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女不纏足不著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康熙年間:貴族婦女流行一種身著黑領金色團花紋或片金花紋的褐色袍,外加淺綠色鑲黑邊並有金繡紋飾的大褂。襟前有佩飾,頭上梳大髻,也有包頭巾樣式。侍女是著黑領綠袍,金紐扣,頭上飾翠花,並有珠璫垂肩。
乾隆年間:婦女著鑲粉色邊飾的淺黃色衫,外著黑色大雲頭背心。裙邊或褲腿鑲有黑色繡花欄干,足著紅色弓鞋。也有著朱衣,袖邊鑲白緞闊欄干,足著紅色繡花鞋。也有的著鑲有黑邊飾的無領寶藍色衣者,襟前掛香牌一串,紐扣上掛時辰表、牙籤、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結桔黃色帶子,垂在腰胯兩側與衫齊,帶子的端頭有繡紋。也有的著白紗汗衫,黑褲紅腰帶、紅肚兜,鞋後跟有提舌。
嘉慶、道光年間:女子多著低領藍衣紫裙,裙子鏡面和底邊均鑲黑色繡花欄干,袖口鑲白底全綵繡牡丹闊邊。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鑲闊欄干,裙帶垂至膝下,肩有鑲滾雲肩。也有的著團花綠衣淺紅色裙,裙的鏡面上繡少許折枝花數朵,披雲肩垂流蘇。
清朝服飾
同治年間:流行藍緞地鑲闊邊的綢褲帶,頻寬一丈或數丈,帶端有繡紋。無論著裙著褲均有繫帶的習俗。腰帶系後垂至膝下為尚。
光緒中期:婦女衣裙漸短,袖子漸寬,帶長過膝露出約一尺有餘,走動時隨風飄擺,也有將流蘇縫於帶端,擺動時呈現異樣效果。服色以選用湖藍、桃紅為多,也有寶石藍和大紅等色。
光緒末年:婦女的衣服身長過膝,採用大鑲滾裝飾,裙上有時加十六至二十條飄帶,每條帶尾繫上銀鈴,步行時有響聲,甚為風趣。衣襟前掛有金或銀製的裝飾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鑷子等。有的還掛有梅檀一類的裝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繫著內裝香脂粉的綢緞或緙絲製成的小鏡袋。與此同時,上海流行一種新裝,這種新裝不但在袖邊,也在臂肘上飾以鑲滾,衣服較前窄且長,褲子也相應地窄了一些。並配以三至四對手鐲。如此新裝,確實將婦女們的形象裝扮得更加清秀和嫻靜。這種在原有基礎上稍加變化的新形式,在當時就是時髦的新潮裝。清末流行衣袖裡面裝假袖口,少時一、二幅,多時二、三幅。這種裝束,一則為了顯示身份和富有;二則為加強旗裝封閉形式的風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裝飾佈局也追求與旗袍相同,由此整體服飾更增加了華麗的效果,也加強了裝飾的層次感。假袖口一層層連線起來,顯現出窄袖的修長感覺。
宣統至民國初年:這個時期婦女的衫褲比光緒末年更窄小,衣領卻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頰,如同馬鞍形狀。這個時期的鑲滾裝飾較前簡單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掛裝飾物。清代女子服裝,有公服、禮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婦規定的服制;禮服在民間指的是吉服或喪服。婚喪嫁娶及壽日的衣服,宮廷中是按命婦的品級規定的;常服形式多,變化服用也自由得多。清朝服飾-女裝便服從《大清會典》和《大清通禮》的記載中得知,婦女日常用衣有嚴格規定,並受法律限制。當然由於它不受品級約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種類較多。服用也隨意得多。只是對奴僕、優伶、皂隸限制不得使用絲、絹、紗、綾、緞、紬和羅等檔次較高的原料製衣,也不得使用細皮、細毛和石青色原料製衣,不得隨便使用珠、翠、金、銀、寶石等貴重的裝飾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繭紬、貉皮和羊皮等較粗質地的低階原料。在當時如出現“時式裝”,則首先在貴族中間服用,在帝制統治時期,人們的衣妝不輕易改變,至於“奇裝異服”就更不允許存在了。明代較多使用的紐扣,主要用在禮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時才有所普及。滿人入關後開始普遍使用紐扣,成為製衣的必備之物。民間用紐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受到國外商品輸入的影響,因此逐漸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領大多是交領、對領和圓領、自清代旗裝用紐扣以後,衣領的形狀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出現了清代以前從未有過的立領、襟邊不外露,內衫也與前不同,大鑲大滾的工藝邊飾更是不一般,因而對裁剪縫紉技術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古代服裝十分崇尚“官樣”和“內家樣”,一般出新樣都首先來自這些式樣。乾隆以後,由於通商口岸開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樣慢慢出現,兩廣和蘇杭一帶成為"時式新裝"的發源地;道光之後花樣愈出愈新,但是新時興的服裝式樣雖多,卻只能在貴族之間流行,平民不能隨意模仿。自乾隆、嘉慶以後,不少旗女仿效漢服,在原來窄長的衣衫外面加上寬大袖子的馬褂,或加寬衫袍的衣袖,並學纏足等陋習,引起仁宗和宣宗動怒,連續下諭禁止,並申明滿洲八旗、蒙古、漢軍督統、副督統隨時詳查。違者治罪,一併嚴懲絕不寬大。清朝服飾-女裝禮服清朝服飾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燻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燻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雞;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清朝服飾-女裝喪服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為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為長者預製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著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著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豔色彩,只准採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系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清朝服飾-女裝公服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面簡要介紹一二。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為燻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松石、珍珠、珊珊等為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扎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皇太后、皇后、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為繡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為圖案繡文。皇太后和皇后、皇貴妃的冬朝袍用明黃色、披領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緣,並有金龍、行龍、正龍以及八寶平水等圖案繡文。皇太后和皇后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松石、珊珊為飾。皇太后和皇后著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著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為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為飾。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皇太后、皇后和皇貴妃配有綠色採,絛用明黃色,繡文為五穀豐登。皇太后、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莊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
1. 明黃色皇帝.太后.皇后
2. 九爪龍=皇帝獨享
3. 八爪龍=太子獨享
4. 七爪龍=親王獨享
5. 六爪龍=皇子.郡王
6. 五爪龍=貝勒.貝子
7. 鳳冠鳳印=帝后
8. 九鳳朝陽=太后可著.無太后皇后可著
9. 八鳳繞空=皇后可著.無皇后太子妃可著
10. 七鳳明黃=太子妃
11. 六鳳錦黃=公主.皇子妃.王妃
12. 五鳳御賜可著(僅限后妃)
13. 等等.正式服裝除家宴.國宴.冊封典禮重要場合可著.其他情況下一般不著.以上按照清朝服飾排列.個人也推薦清朝的.制度嚴明.較為合適
女服服飾:
朝服:皇后的朝服則是朝裙、朝袍、朝褂,三件方為一整體。
吉服:由外褂與袍組成。清代后妃朝服
清代后妃服飾 皇后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組成。朝冠,冬用薰貂,夏用青絨,上綴有紅色帽緯。頂部分三層,疊三層金鳳,金鳳之間各貫東珠一隻。帽緯上有金鳳和寶珠。冠後飾金翟一隻,翟尾垂五行珍珠,共三百二十顆,每行另飾青金石、東珠等寶石,末端還綴有珊瑚。朝袍以明黃色緞子製成,分冬夏兩類,冬季另加貂緣。朝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領、護肩與袍身組成。披領也繡龍紋。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飾,其樣式為對襟、無領、無袖,形似背心。上面也繡有龍雲及八寶平水等紋樣。本圖為清代乾隆帝孝賢純皇后朝服像。
清代貴妃朝服
清代后妃服飾 皇后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組成。朝冠,冬用薰貂,夏用青絨,上綴有紅色帽緯。頂部分三層,疊三層金鳳,金鳳之間各貫東珠一隻。帽緯上有金鳳和寶珠。冠後飾金翟一隻,翟尾垂五行珍珠,共三百二十顆,每行另飾青金石、東珠等寶石,末端還綴有珊瑚。朝袍以明黃色緞子製成,分冬夏兩類,冬季另加貂緣。朝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領、護肩與袍身組成。披領也繡龍紋。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飾,其樣式為對襟、無領、無袖,形似背心。上面也繡有龍雲及八寶平水等紋樣。本圖為清代乾隆帝慧賢皇貴妃冬朝服像,頭戴冬朝冠,外穿冬朝褂,內穿冬朝袍,周飾貂皮清代女龍袍清代服飾 清代女龍袍為圓領、右衽、大襟、左右開氣、袖有袖身、接袖、綜袖、馬蹄袖端的明黃色的長袍。領與接袖、中接袖、袖端為石青色。紋樣有三種類型:第一類為飾金龍九條,間以五色雲紋及福、壽紋,下幅飾八寶立水,領託前後正龍各一條,左右及交襟處飾行龍各一條,袖相接處飾行龍各二條。綿、夾、裘根據季節而定。皇貴妃龍袍與此相同為黃色,貴妃及妃龍袍用金黃色,嬪龍袍為香色。第二類為織繡五爪金攏八團,兩肩、前胸、後背飾正龍各一條。襟飾行龍四條。下幅飾八寶立水,其它與第一類龍袍相同。第三類為下幅無紋樣,其它與第二類龍袍相同。本圖為內蒙古榮憲公主墓出土清代榮憲公主黃緞穿珠繡八團龍有水女袍。
清代龍褂
清代宮廷服飾 清代龍褂,樣式為圓領、對襟、左右開氣、袖端平直的長袍。龍褂只能為皇后、皇太后、皇貴妃、貴妃、妃、嬪服用。皇后龍褂紋飾,據文獻記載有兩種型別,北京故宮所藏實物,則有三種類型,均為石青色:第一種飾五爪龍八團,兩肩、前胸後背各一團為正龍,前後襟行龍各兩團,下幅八寶、壽山水浪江涯及立水紋,袖端各兩條行龍及水浪紋。第二種只飾五爪金龍八團,下幅及袖端不施紋樣。第三種飾五爪金龍八團,下幅加水浪江涯、壽山、立水紋。皇后、皇太后、皇貴妃、貴妃、妃龍褂與此相同。嬪所穿龍褂,兩肩前後正龍各一條,襟變四龍。此圖為清代乾隆石青緞繡五彩金龍有水八團紋龍褂,為第一類。
清朝服飾-清代女清朝服飾
清代女裝,漢、滿族發展情況不一。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款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著“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主要用於宮廷和王室。清代後期,旗袍也為漢族中的貴婦所仿用。
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帶、盤金滿繡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加鑲滾,更有排鬚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女不纏足不著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康熙年間:貴族婦女流行一種身著黑領金色團花紋或片金花紋的褐色袍,外加淺綠色鑲黑邊並有金繡紋飾的大褂。襟前有佩飾,頭上梳大髻,也有包頭巾樣式。侍女是著黑領綠袍,金紐扣,頭上飾翠花,並有珠璫垂肩。
乾隆年間:婦女著鑲粉色邊飾的淺黃色衫,外著黑色大雲頭背心。裙邊或褲腿鑲有黑色繡花欄干,足著紅色弓鞋。也有著朱衣,袖邊鑲白緞闊欄干,足著紅色繡花鞋。也有的著鑲有黑邊飾的無領寶藍色衣者,襟前掛香牌一串,紐扣上掛時辰表、牙籤、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結桔黃色帶子,垂在腰胯兩側與衫齊,帶子的端頭有繡紋。也有的著白紗汗衫,黑褲紅腰帶、紅肚兜,鞋後跟有提舌。
嘉慶、道光年間:女子多著低領藍衣紫裙,裙子鏡面和底邊均鑲黑色繡花欄干,袖口鑲白底全綵繡牡丹闊邊。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鑲闊欄干,裙帶垂至膝下,肩有鑲滾雲肩。也有的著團花綠衣淺紅色裙,裙的鏡面上繡少許折枝花數朵,披雲肩垂流蘇。
清朝服飾
同治年間:流行藍緞地鑲闊邊的綢褲帶,頻寬一丈或數丈,帶端有繡紋。無論著裙著褲均有繫帶的習俗。腰帶系後垂至膝下為尚。
光緒中期:婦女衣裙漸短,袖子漸寬,帶長過膝露出約一尺有餘,走動時隨風飄擺,也有將流蘇縫於帶端,擺動時呈現異樣效果。服色以選用湖藍、桃紅為多,也有寶石藍和大紅等色。
光緒末年:婦女的衣服身長過膝,採用大鑲滾裝飾,裙上有時加十六至二十條飄帶,每條帶尾繫上銀鈴,步行時有響聲,甚為風趣。衣襟前掛有金或銀製的裝飾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鑷子等。有的還掛有梅檀一類的裝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繫著內裝香脂粉的綢緞或緙絲製成的小鏡袋。與此同時,上海流行一種新裝,這種新裝不但在袖邊,也在臂肘上飾以鑲滾,衣服較前窄且長,褲子也相應地窄了一些。並配以三至四對手鐲。如此新裝,確實將婦女們的形象裝扮得更加清秀和嫻靜。這種在原有基礎上稍加變化的新形式,在當時就是時髦的新潮裝。清末流行衣袖裡面裝假袖口,少時一、二幅,多時二、三幅。這種裝束,一則為了顯示身份和富有;二則為加強旗裝封閉形式的風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裝飾佈局也追求與旗袍相同,由此整體服飾更增加了華麗的效果,也加強了裝飾的層次感。假袖口一層層連線起來,顯現出窄袖的修長感覺。
宣統至民國初年:這個時期婦女的衫褲比光緒末年更窄小,衣領卻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頰,如同馬鞍形狀。這個時期的鑲滾裝飾較前簡單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掛裝飾物。清代女子服裝,有公服、禮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婦規定的服制;禮服在民間指的是吉服或喪服。婚喪嫁娶及壽日的衣服,宮廷中是按命婦的品級規定的;常服形式多,變化服用也自由得多。清朝服飾-女裝便服從《大清會典》和《大清通禮》的記載中得知,婦女日常用衣有嚴格規定,並受法律限制。當然由於它不受品級約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種類較多。服用也隨意得多。只是對奴僕、優伶、皂隸限制不得使用絲、絹、紗、綾、緞、紬和羅等檔次較高的原料製衣,也不得使用細皮、細毛和石青色原料製衣,不得隨便使用珠、翠、金、銀、寶石等貴重的裝飾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繭紬、貉皮和羊皮等較粗質地的低階原料。在當時如出現“時式裝”,則首先在貴族中間服用,在帝制統治時期,人們的衣妝不輕易改變,至於“奇裝異服”就更不允許存在了。明代較多使用的紐扣,主要用在禮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時才有所普及。滿人入關後開始普遍使用紐扣,成為製衣的必備之物。民間用紐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受到國外商品輸入的影響,因此逐漸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領大多是交領、對領和圓領、自清代旗裝用紐扣以後,衣領的形狀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出現了清代以前從未有過的立領、襟邊不外露,內衫也與前不同,大鑲大滾的工藝邊飾更是不一般,因而對裁剪縫紉技術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古代服裝十分崇尚“官樣”和“內家樣”,一般出新樣都首先來自這些式樣。乾隆以後,由於通商口岸開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樣慢慢出現,兩廣和蘇杭一帶成為"時式新裝"的發源地;道光之後花樣愈出愈新,但是新時興的服裝式樣雖多,卻只能在貴族之間流行,平民不能隨意模仿。自乾隆、嘉慶以後,不少旗女仿效漢服,在原來窄長的衣衫外面加上寬大袖子的馬褂,或加寬衫袍的衣袖,並學纏足等陋習,引起仁宗和宣宗動怒,連續下諭禁止,並申明滿洲八旗、蒙古、漢軍督統、副督統隨時詳查。違者治罪,一併嚴懲絕不寬大。清朝服飾-女裝禮服清朝服飾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燻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燻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雞;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清朝服飾-女裝喪服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為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為長者預製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著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著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豔色彩,只准採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系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清朝服飾-女裝公服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面簡要介紹一二。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為燻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松石、珍珠、珊珊等為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扎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皇太后、皇后、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為繡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為圖案繡文。皇太后和皇后、皇貴妃的冬朝袍用明黃色、披領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緣,並有金龍、行龍、正龍以及八寶平水等圖案繡文。皇太后和皇后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松石、珊珊為飾。皇太后和皇后著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著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為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為飾。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皇太后、皇后和皇貴妃配有綠色採,絛用明黃色,繡文為五穀豐登。皇太后、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莊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
1. 明黃色皇帝.太后.皇后
2. 九爪龍=皇帝獨享
3. 八爪龍=太子獨享
4. 七爪龍=親王獨享
5. 六爪龍=皇子.郡王
6. 五爪龍=貝勒.貝子
7. 鳳冠鳳印=帝后
8. 九鳳朝陽=太后可著.無太后皇后可著
9. 八鳳繞空=皇后可著.無皇后太子妃可著
10. 七鳳明黃=太子妃
11. 六鳳錦黃=公主.皇子妃.王妃
12. 五鳳御賜可著(僅限后妃)
13. 等等.正式服裝除家宴.國宴.冊封典禮重要場合可著.其他情況下一般不著.以上按照清朝服飾排列.個人也推薦清朝的.制度嚴明.較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