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軍是清朝入關前的原始兵,漢兵則可分為綠營軍、湘勇軍和新軍。
八旗兵以鑲黃、 正黃、 正白、正紅、 鑲白、鑲紅、正藍、 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誌。“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產三個方面的職能。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產,戰時打仗。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旗兵為其私有。
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和新招的漢兵。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有馬兵(亦稱騎兵)、步兵、守兵之分。馬兵、步兵亦稱戰兵。沿江、海設有水師。綠營兵籍,皆注於冊,由兵部管理。“騎兵拔於步戰兵,步戰兵拔於守兵,守兵拔於餘丁,無餘丁乃募於民”(《乾隆大清會典》卷六十七)。
湘軍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500人為營,營轄4哨,哨轄8隊,分由營官、哨官、什長率領,從兩營至數十營設統領。兵必自召,將必自選,訓練、指揮自主,糧秣薪餉自籌。每營只服從營官一人,每軍只服從統將一人,營、軍彼此獨立,互不統屬,都只服從曾國藩,兵部無權管轄。湘軍制度之盛行,成為清朝兵制的一大變革。從此,“兵為將有”,中央兵權移於將帥。
新軍的品德教育以“忠義要旨”為中心,技術訓練“以實用易學為主”。清政府本想透過軍事制度改革收回全國兵權,但召募、發餉等操於將帥手中,武器裝備有賴於外國,軍隊的私屬性質毫無變更。至宣統末年,新軍只練成13鎮(另說14鎮),由於辛亥革命爆發,便隨清亡而終。
八旗軍是清朝入關前的原始兵,漢兵則可分為綠營軍、湘勇軍和新軍。
八旗兵以鑲黃、 正黃、 正白、正紅、 鑲白、鑲紅、正藍、 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誌。“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產三個方面的職能。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產,戰時打仗。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旗兵為其私有。
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和新招的漢兵。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有馬兵(亦稱騎兵)、步兵、守兵之分。馬兵、步兵亦稱戰兵。沿江、海設有水師。綠營兵籍,皆注於冊,由兵部管理。“騎兵拔於步戰兵,步戰兵拔於守兵,守兵拔於餘丁,無餘丁乃募於民”(《乾隆大清會典》卷六十七)。
湘軍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500人為營,營轄4哨,哨轄8隊,分由營官、哨官、什長率領,從兩營至數十營設統領。兵必自召,將必自選,訓練、指揮自主,糧秣薪餉自籌。每營只服從營官一人,每軍只服從統將一人,營、軍彼此獨立,互不統屬,都只服從曾國藩,兵部無權管轄。湘軍制度之盛行,成為清朝兵制的一大變革。從此,“兵為將有”,中央兵權移於將帥。
新軍的品德教育以“忠義要旨”為中心,技術訓練“以實用易學為主”。清政府本想透過軍事制度改革收回全國兵權,但召募、發餉等操於將帥手中,武器裝備有賴於外國,軍隊的私屬性質毫無變更。至宣統末年,新軍只練成13鎮(另說14鎮),由於辛亥革命爆發,便隨清亡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