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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女童母親,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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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膽汁質談育兒

    孩子玩鬧衝突,男童媽媽竟抓起女童頭髮殘忍拖行幾米事件

    該案件的起因是孩子矛盾,但是孩子不懂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面對無知的孩子卻隨意毆打的行為本質上是惡劣的,同時身為人母應該更懂得換位思考的道理。透過這種極端的行為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於女童的身心健康則是一種赤裸裸的傷害。

    從事件可以反觀男童媽媽行為: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雖小,但是父母的一言一行卻潛移默化的影響著他們。大部分人都會從孩子走向父母,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是一個被愛的孩子,也希望每個父母都能成為理性有德的“引導者”。

    2:孩子會長大,人生的每一步都得他自己去走,父母不可能代替他。所以,孩子的問題最好是讓他自己解決,家長要做的是防止孩子身心和身體出現安全性問題,再加以正確的引導就好。

    3:防止衝突方式是幫助孩子正確觀念:面對被欺負時,可以面對面講理。告訴孩子遠離那些有危險行為的孩子,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對於同伴的攻擊,要學會躲避、向成人求援;出現危險時要自衛,用語言、手勢制止對方。

    孩子不需要無菌圈養,孩子需要透過社會實踐與交際中認識世界。讓孩子們正面應對,父母只要適時引導就好!

  • 2 # 快樂庭院

    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

    究其原因,只能是父母不懂事、過於護短、過於短視惹的禍!

    從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說,小孩子爭搶玩具是常有的事情,小孩子之間起爭執打架也常有的事情。一些家長是見不得自己孩子受一點兒委屈的,更是有個孩子可以佔便宜不能受欺負的心理作祟。

    所以常見到一些小孩子一起玩耍,不知怎麼回事孩子之間打起來了,大人之間原本聊天聊得正歡,可一看到自己孩子打其起來了,並且受委屈了,大人的臉色立馬就變了,吆喝這對方管孩子,不知道先安撫自己的孩子,而是先準備揍對方興師問罪,似乎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其實孩子之間的爭吵受委屈之後,最先尋求的是家長的愛和安慰,而是把對方揍一頓,很多時候家長把對方小孩子揍了,同時也傷了自己的孩子。

    從家庭教育的角度來說,孩子之間的爭吵或者爭搶也正是逐步給孩子樹立為人處世行事規則的好機會。也許有人說,兩歲的樹什麼規矩呀?

    其實不僅兩歲的可以一點點樹規矩,一歲多的孩子也可以樹規矩了,剛出生不久的孩子就可以給孩子養習慣了,習慣和規矩很多時候是融合在一起的。《卡爾維特的教育》一書中,老卡爾在小卡爾出生後就開始了有意識地對小卡爾的教育,在小卡爾嬰兒時期,就已經開始培養他的規矩了:有一次小卡爾吃完奶之後,還是哇哇大哭,小卡爾的媽媽就想再給小卡爾喝點奶,老卡爾奪過妻子手中的奶瓶,對妻子說:“不,卡爾剛才就已經吃飽了,他沒有再吃任何東西的必要,至少他閒雜不不需要。”

    老卡爾強調:疼愛孩子並非是一味地呵護他,一味地順從他,家長應該以謹慎的態度來對待孩子的培養和教育。

    具體到題主所描述的問題中,兩個2歲的小孩子掙玩具,男童媽媽拖住2歲女童頭髮拖行,很顯然這個媽媽是特愛自己的孩子,但是她的愛太過於自私,也可以說她並不懂得什麼是對孩子的真愛!

    如果我是女童的媽媽,具體會怎麼做?

    我反覆想這個問題,我是不想多事的人。孩子兩歲左右一直到上小學後,孩子和小朋友一起玩耍,我都會陪在旁邊,所以我會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小孩子之間的爭搶玩具或者爭吵實在難避免,我認為孩子之間的掙玩具或者爭吵也是一種成長必要。

    小女兩歲多時和小朋友“打架”,被小朋友告狀,我把兩個小朋友拉在一起,問她們原因,用她們能理解的方式告訴她們好朋友一則不能打架,二要商量,自己動對方的東西要先問一下對方,如果對方同意自己再做,如果不同意就不做,每個人都要這樣,你們會永遠是好朋友的。

    小女三歲想騎別人的腳踏車,可是別人不同意,我告訴自己可以想辦法,比如交換車騎,也可以用玩具去交換,如果別人同意了,你就可以騎,如果別人不同意,那也沒有辦法的,咱們就騎咱們自己的車好了。

    退一萬步說,如果我的孩子受了委屈,我想最理智的做法不是去給孩子暴力“報仇”,而應該是首先安撫自己的孩子,安撫好了孩子,如果有必要再直接報警,對這樣的家長和孩子自己還是遠離的好,也真的不屑於和這樣的人去講道理,因為和她是沒有道理可言。與不懂道理之人講道理,不就是對牛彈琴嗎!

    畢竟,做為家長,我們必須時刻明白我們要的是:孩子平安、健康!而不是萬事都要爭個長短。

  • 3 # 庭爸談育兒

    這是給了孩子最糟糕的示範!

    也讓我想起了一個曾經看過的真實事件,到現在還讓我記憶尤新。

    有一個熊孩子,不分場合,總是各種搗亂破壞,父母從來不會有真正的管教,最多就是說一聲,別調皮。也不阻止,這樣的動作讓熊孩子更加肆無忌憚。

    有一次,這熊孩子偷偷往別人的鋼琴上灑水。

    鋼琴的主人看到了,跟熊孩子父母說了,鋼琴如果內部和鍵盤進水,會壞掉的。結果發現沒有什麼效果。

    下次熊孩子再來,又繼續這麼做,這人偷偷跟熊孩子說,你這樣做非常好,非常有創意,以後見到鋼琴都灑水上去,大家都會感謝你的,順手給了點零花錢。

    熊孩子很得意,這麼幹就更有勁了。

    沒多久,這個人就聽到了訊息,熊孩子去一家鋼琴店這麼幹,給抓住了,鋼琴店要求這家人賠償幾萬元的費用。

    這就是無原則寵溺孩子的下場,家人如果繼續縱容熊孩子,以後會有更多的事情給他們教育。

    為什麼要跟這個男童母親抓扯女童頭髮拖行的事情聯絡起來呢?

    1、這個媽媽有明顯的縱容與寵溺

    自己的孩子不能吃一點點虧,哪怕只是2歲孩子間爭搶玩具的事情,都要介入,不僅是跳出來罵,甚至還動手打,而且還是直接對著對方孩子下手,能拽著頭髮拖行好幾米,這個心有多狠,別人的孩子不是孩子,自己的孩子就是國王!

    2、她正在用最糟糕的方式告訴自己孩子,怎麼處理孩子間的”問題“

    2歲的孩子,開始學習如何與外界溝通,如何與別的孩子進行互動,這個過程中,父母的言行舉止對孩子是最直接的影響,他會直接模仿,照單全收。不論父母的行為是好是壞,孩子是沒有判斷力的,他會在”吸收性心智“的影響下,完全的吸收與模仿。

    什麼是吸收性心智?是指孩子透過環境與模仿,從周圍大量吸收任何資訊,不論好壞,就像一塊海綿,乾淨的水髒的水都一概吸收。3、未來,這樣的事情會在這家人身上發生得越來越多

    這個不是詛咒,而是規律作用的結果。

    當孩子模仿與學習到父母處理爭端的方式後,他在與別的小朋友互動中,最有可能的方式是什麼呢?一是對別的孩子大打出手,直接下手搶奪;二是一旦自己沒有滿足需求,就會向父母哭訴求援。而不論哪一種方式,男童媽媽都有很大機率介入孩子間的衝突,用極端的方式來處理事情,這種事情是不是會越來越多呢?

    這裡,就是吸引力法則。可惜卻是自己給孩子所帶來的。

    吸引力法則?指思想集中在某一領域的時候,跟這個領域相關的人、事、物就會被它吸引而來。換句話說,越打人越容易吸引這樣的事情發生。4、衝突的劇烈程度會越來越大

    還是一樣,是規律所推動的。

    孩子越來越大,也會越來越有破壞力,那麼帶來的後果會越來越嚴重,此其一;

    其二,不斷與人衝突,這次對方是媽媽,下次對方是爸爸呢?誰受得了自己孩子被大人打?護犢心切之下,孩子與媽媽有很大可能被人武力回擊,到那時再來後悔,真的是晚了啊。

    寫在最後,希望這位男童母親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好好吸取教訓,自己端正教育理念,好好教育好孩子。這樣才能免於未來面對更加糟糕的局面。如此,善莫大焉!

  • 4 # 仟言育兒

    因為孩子游戲時起衝突,一個成年人便對2歲幼童大打出手,搶奪、拖拽頭髮,看到這則新聞時“憤怒”已不足以形容當時的心情。如果說這位媽媽真的是護犢心態,去維護自己的孩子,與對方家長較勁也還能理解,但是一個成年人對一個2歲的幼童施暴,真的很氣憤!

    一、事實還原

    兩個2歲的孩子在遊樂場玩海洋球,玩的過程中男孩子的手被女孩子抓了一下,男孩了母親認為自己吃虧,便一定要男孩打女孩,男孩不肯,於是這位媽媽就自己動手了!事情發生後,女孩子媽媽報警,因此事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公安局對拖拽女童者給予行政拘留15日並罰款500元。

    施暴者最終受到懲處,但給兩個孩子留下的陰影卻不會立即消失殆盡。

    二、情緒失控讓媽媽變成施暴者

    孩子在玩耍時發生的衝突很平常,也很正常,家長本不必過於計較。這位媽媽不僅計較,還主動干預,干預不成,索性自己動手。小男孩不願意聽媽媽的話,沒有對小女孩進行還擊。可見作為孩子本身,並沒有把被抓到手,或是搶玩具這件事看得多麼嚴重。可這位媽媽看不懂孩子的善良,一定要打回去,不打回去就太吃虧了。

    可是打回去的結果是什麼?1、這位媽媽在兒子面前展現了自己最醜惡的一面,身為母親溫柔、慈愛的形象蕩然無存。2、混淆兒子的是非觀,孩子不願打人,她卻讓孩子打回去,這樣是在給孩子示範,以後可以用打架來解決矛盾。3、這件事不僅給當事的小女孩造成巨大傷害,對她自己的兒子來說,媽媽撒潑打人的心理陰影遠大過被小朋友抓了一下。

    本來是一件可以淡化的小事,因為情緒失控,吃了更大的虧。

    三、小女孩的母親有監護失職之責

    小女孩的遭遇讓人很心疼,這本是一件可以避免的事,但是小女孩的母親沒有在第一時間將孩子護在身後。

    擷取的現場影片中,有一個細節,男孩母親是從遊樂場工作人員的中把小女孩搶過來,然後拽住頭髮,將小女孩往出口處拖。這時小女孩的母親才跑過來。

    從門口到小女孩的距離只有幾步之遙,小女孩的母親為什麼不能在第一時間將護在身後,而是等孩子被人拽在地上拖行才進來?

    難道這這前兩個孩子的衝突她都不知道?孩子的衝突發生之後,男孩的媽媽上前要求男孩打小女孩,她也沒看到嗎?這期間這位媽媽幹什麼去了?

    大家在遊樂場周圍稍加留意便會發現,很多家長是把孩子往裡面一放,自己則坐在外圍看手機了。並不是說一定要目不轉睛地盯著孩子才行,至少要不時關注一下孩子現在在做什麼,有沒有跟小朋友發生衝突。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確保孩子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以保證安全。

    四、如何防範孩子間的矛盾升級為大人之間的衝突

    2歲的孩子,正處於自我意識的萌芽期,你想玩這個玩具,他也想玩這個玩具,對於2歲的孩子來說,想要就直接去拿,他們是以行動來體現內心的想法。我想要,我就去拿。這樣的行為是這個年齡段孩子的一個特點,與道德、禮讓無關。大人眼中看到的是他在搶那個玩具,其實不是,這只是很自然的低齡孩子的正常行為。

    第一時間孩子想到的是:我想要這個玩具,所以我去拿。而不是我們大人所想的,這個玩具他先拿到,他在玩,你要等一下。2歲的孩子受年齡限制,心智發育還沒有這麼完善。

    這個時候如果先拿到玩具的孩子說:“這是我先拿到 ,我先玩。”另外一個孩子可能會想一想,然後接受他的建議,自己另外找樂子去了;也很可能另外一個孩子不同意,雙方發生爭執。在沒有家長參與的情況下,不論誰是贏家,這樣的爭執很快會變成過去式,很快孩子們又會玩在一起。

    這就是孩子孩子之間的社交,孩子之間的矛盾孩子自己會處理,這也是他們學習如何與人交流的必經階段。家長的貿然干預,看似護犢心切,實際是阻斷了孩子的這一學習機會,家長總是衝在孩子的前面,給孩子排除萬難,孩子如何成長?

    如果我是女孩的家長,我會在對方家長進入活動區域的時候,一起進去詢問事情經過。如果是我的孩子不小心抓到了小男孩,我會讓孩子跟他道歉。

    如果對方母親不依不饒,就這件事我能做的也只能是道歉,不可能讓小男孩以報復的動機打我的孩子。道歉過後立即帶孩子離開,因為這不是講道理的家長,多說無益。

    同時也要告訴孩子:

    1、玩玩具,不用搶,先拿到的人先玩。如果你想玩,可以徵求別人意見,大家是否可以一起玩?

    2、如果對方不願意跟你一起玩,那麼我們可以換一個玩具。

    3、如果自己不小心傷到人了,要主動道歉,說明自己是無意的。

    4、如果對方不接受道歉,並且要還擊,立即離開回到媽媽身邊來。

    結語:

    孩子間的衝突, 其實沒有成人想像中的那麼可怕。家長可以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在孩子不受人身傷害的前提下,讓孩子自己去解決爭端,這樣孩子才能在實際經驗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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