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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石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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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賈偉光
不騷擾
張小龍認為,好的商業化應該是不騷擾使用者,並且是隻觸達他需要觸達的那一部分使用者。“從微信來說,我們希望微信能做很好的商業化,但是它不是基於騷擾的、基於流量變現的商業化。”這也許就是大家認為張小龍屬於佛性產品經理的原因吧 ,在開發好程式,尊重人性的情況下 ,順其自然,有機會做商業,就做,沒機會,也不去可以轉變,謹慎再謹慎。
不感動
在一次公開車上,張小龍表示,“故意感動一個人是很不尊重對方”的行為。此處支付寶年度賬單、網易雲音樂的年度總結躺槍,而且張小龍怒起來連企鵝系都躺槍,騰訊音樂也在被“突突”之列。
不迎合使用者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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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天候科技
第二,微信不會做刻意的營銷活動來煽動使用者情緒。不管在任何公開場合發言,張小龍堅持依然強調微信只是個工具,並聲稱要做移動網際網路時代最好的工具。對比支付寶年度賬單回顧和網易雲音樂刷屏營銷,微信一再強調不會刻意去做類似活動感動使用者消費情緒。此一舉可理解為“不感動”。
“大人只講利益,小孩才談對錯,我覺得做產品也是這樣的,我們如果只是從利益的角度出發,可能會讓我們的產品越走越偏,變成它裡面只是一些利益的堆砌,這樣我認為會失去產品更本質的東西。” -
4 # 郭靜的網際網路圈
微信內部除了基礎的社交外,還包括廣告遊戲、小程式、購物、錢包、卡包等欄目,其中不少都是騰訊主要的業務線,按照其他公司的節奏,早就一波流天天各種資訊推送了,畢竟,每推送一次,都能換得不少的商業價值,而且,如果微信開放通知廣告、開屏廣告的話,騰訊整個廣告收入肯定還會繼續再上一個臺階,但微信並沒有,這一點,不得不讚。
其次,所謂的不迎合,更大程度上是因為,使用者的需求千差萬別,目前月活達到10億的微信,如果每個使用者都有自己的產品需求,微信早就被改的面目全非。並不是微信不考慮使用者需求,而是不迎合某些使用者的需求而已,微信也在前進和改進。在微信如今的體量下,不出錯就是最好的,所以,只能小幅度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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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淺野道長
1、不騷擾。張小龍多次提到,好的商業化應該是不騷擾使用者,並只觸達需要觸達的那一部分使用者。這也是微信剛推出就能吸引大量使用者的最直接原因:不推送廣告;加好友必須本人同意,這就使得每個人有了自己的隱私空間,安全感陡增。近年來微信又推出了朋友圈“僅三天可見”、好友分組等隱私設計,都是這一概念的強化。(不過隨著微商的崛起,以及定向投放廣告的增多,微信上的“騷擾”開始增多。當然這是後話了)
據說張小龍的辦公室牆面上,掛了一幅蘋果“Think Different”的廣告海報。畫中的四個人物分別是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鮑勃·迪倫(Bob Dylan)、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阿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崇拜極簡主義、對產品的藝術追求、低調又偏執的個性,他和喬布斯在精神氣質上有許多共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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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渠君
實際上馬化騰也是這樣定義的:只做聯結器。
既然是聯結器這樣的基礎工程,那你看高速公路會去做騷擾你,感動你,迎合你的事嗎?廣告牌多了,易分散司機注意力,德華人的高速就不讓立廣告牌,滬杭高速多設了一個收費站,每次路過都想罵,……
不感到它的存在而又無處不在,
低熵平臺才能孕育高熵生態,
馬雲太極打得還不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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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事了了
不騷擾,不感動,不迎合原則。
這句話,是產品經理張小龍對自己的要求,是張小龍做產品的目標,並不是原則。為什麼這麼講。我想任何一個產品經理都希望自己的產品對使用者是這樣的,但為什麼基本上所有產品都正好相反呢?
因為你做產品,就是了賺錢,如果使用者不用,或用了,但你沒法賺錢,最後你都玩不下去。所以你一定會設計一些使用者體驗,不是為了方便使用者,只是為了賺錢。
而這些為了賺錢的設計和使用者用你的產品本身可能並沒有關係。又怎麼能做到不騷擾呢?
比如使用者就想看影片,可你只收會員費可能會賠很多錢,收會員費高,大家又不用,你只能上廣告,但廣告並不是使用者想看的。
至於不感動,不迎合道理是一樣的,你為了留住使用者,為了獲得更多使用者,你不去感動使用者,不去迎合,人家就走了。
所以說,張小龍的三原則,不是原則,其實是目標,張小龍也沒做到。因為如果張小龍能把產品做到不騷擾,不感動,不迎合還能賺錢,本身就是一個很牛逼的事情,今天就算FACEBOOK,谷歌都沒做到。至於騰訊的產品,張小龍負責的產品也沒有一個符合這三原則的。三原則對於張小龍是努力的目標,被騰訊拿來炒作,成為忽悠使用者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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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技扯談官
QQ近幾年一直被詬病功能太多,造成使用者介面複雜,特別是青年及以上使用者,對純粹聊天、通訊的功能需求大,不希望聊天介面有太多花裡胡哨、自己又不需要的東西。微信之所以能那麼快發展起來,打敗QQ成為國內第一社交軟體,除了一開始有QQ做導流,其理性、簡單、剋制的聊天功能也是微信崛起的重要原因,很多人體驗到微信乾淨的介面後,就把微信作為主要的通訊工具,從移動端來說,手機螢幕大小有限,簡單高效的溝通介面才是大部分使用者的需求。
一開始保持克制不難,但一直保持就很難。
馬化騰以前就曾幾次向張小龍要求增加微信功能和做廣告業務,但都被張小龍拒絕了。這裡也很佩服馬化騰的格局,充分尊重微信團隊的負責人,不會利用老闆的身份強迫微信團隊做出不符合其價值觀的事情。當然後期微信植入很多功能和打廣告,也是團隊磨合和平衡的結果,但如果不是張小龍對“三不”原則的堅持,目前的微信功能只會更加雜亂。
在這麼一個巨大體量的生態中,稍微有一些走偏,都會造成不可控的結果,比如你廣告推得太頻繁,垃圾資訊騷擾到使用者,可能會造成使用者大規模流失;比如你製造一些感人的內容,雖說可能會感動一部分人,但凡是涉及情感和價值觀的東西總會產生一些分歧,這種分歧放到一個10億使用者的生態裡,很可能會是一個大規模的網路暴力事件;再比如你一味地迎合使用者,會有什麼樣的結果?10億使用者,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需求,如果你都去迎合,微信會亂成什麼樣子?
那如何保持穩定呢?
剋制,還是剋制。
這裡的剋制不是說什麼都不做,而是在價值觀上保持中立,同時為使用者維護好一個理性、冷靜、資訊量適中的社交環境,不求給使用者帶來什麼驚喜,但求能讓使用者在長期使用中習慣這個產品,不知不覺成為其生活中離不開的工具。
在剋制中做到這一切,難度非常大,除了要抵禦各方誘惑,還要整治各種不良內容,這麼大一個使用者池,每天產生的垃圾資訊數不勝數,像引誘分享、病毒傳播、低俗內容等,只要處理不夠及時,都會造成相當數量的使用者體驗受損。所以,微信表面看起來風平浪靜,但背後為維護這個“風平浪靜”所付出的努力,是相當巨大的。
偉大意味著不隨波逐流,意味著要堅持自己的價值觀,在不斷探尋中走出一條沒人走過的路,一款偉大的產品,一個偉大的組織,都需要懂得剋制之道,張小龍對剋制的尺度拿捏得很好,“不騷擾,不感動,不迎合使用者”濃縮了張小龍對於剋制理解的精華,微信也正是有了這一份剋制,才能取得今日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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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macserVimer
有的產品經理窮其一生都只能成為優秀的產品經理,有的產品經理註定要成就偉大,這便是差別,張小龍用大半生的職業生涯,其實最終想要告訴工業界,告訴使用者的無非是最簡單的一件事情:產品應該是有溫度的,產品的本質是解決問題,迴歸人性!!!
其實從張小龍職業生涯以及早期的創業生涯來看,也是這樣,張小龍情懷很重,可以說是網際網路領域的喬布斯式的人物,對於產品執著甚至可以說是偏執,所以打造的一個個產品都是叫好又叫座,但早起也因為這些原因導致自己創業失敗,不得已賣身巨頭,當然到了騰訊以後,更多的成為一個騰訊一線的業務主管,高階職業經理人以後,給張小龍提供了一個更好的實現自己技術和產品夢想的舞臺。
其實張小龍所謂不騷擾、不感動、不迎合的原則,簡單點說可以歸為以下幾點:
減少廣告推送
減少節日性營銷
微信發展至今,除了當年春晚的紅包活動,基本上找不出更多的節日性營銷活動,很多人會覺得這其實是騰訊扣,那麼請問最後阿里的優惠誰來買單?商家、使用者?其實最終你還得還給他,而且是加倍還給他。目前在商家端已經越來越明顯了,很多商家逐漸轉向微信,因為節日性營銷很多時候也需要商家自己貼錢,這很顯然不符合商業規律。
不為市場妥協,不討好部分使用者
那麼從上面所有的點來看,我覺得張小龍的產品哲學還是那句話:產品應該是有溫度的,產品的本質是解決問題,迴歸人性!!!任何網際網路產品都應該只是一個工具,只是在發展過程中,慢慢的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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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光說道
套用一句語句經典的話。俄國偉大的文學家列夫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現在這個社會往往把成功者的話當箴言,失敗者的話被貶的一文不值。往往成功和失敗之間沒那麼涇渭分明。成功是成功者的通行證,失敗是失敗者的墓誌銘。
張曉龍的話聽聽而已,千萬別太當真。
回覆列表
先說張小龍這個人吧,我認為他應該算是一位商業環境當中的理想主義者。為什麼這麼說呢?在2002年的時候,張小龍所創立的FoxMail還如日中天,使用者規模已經達到了百萬級別,而當時馬化騰團隊的QQ還正處於資本的低谷期,但縱然如此,張小龍當時仍然是額頭緊縮,雖然坐擁這麼大體量的流量入口,但FoxMail的商業化問題一直懸而未決,最後無奈賣身出走。
張小龍的想法很簡單,也很執著,他認為無當年的FoxMail還是如今的微信,本質上來說都是一個工具,所以使用者自然應該擁有軟體實用的朱道權,而他所提出的不騷擾、不感動、不迎合原則,也並非是專門針對微信而說,而是張小龍自始至終所堅持的產品理念。
不騷擾、不感動、不迎合的三不原則,本質上來講其實就是兩個字:尊重。我去研發一款產品,無論是社交產品、遊戲產品,還是一款工具產品,首先它會包含著一套我自己的邏輯,我為什麼而做,以及它未來會是什麼樣子,這樣就註定了產品的靈魂和個性。
再說另一方面,使用者選擇使用一款產品,也有其自身最原始的訴求,也就是我們一直再講的“痛點”,解決了使用者的痛點就基本把握住了這個使用者,那麼在這一痛點之外,會不會還有其他的內容呢?
肯定會有的,一是因為產品的個性與使用者的訴求肯定會有偏差,兩者可能會是包含關係,或交叉關係,那麼兩者之間交叉區域之外的部分,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了;二是隨著產品流量的增加,產品就會有更多的商業變現的機會。
在使用者痛點和商業化之間,這就是一個平衡的問題了,張小龍所講的三不原則,就是在這一前提下所做出的選擇,對於這種理想主義者,和理想主義選擇,我個人是非常認可的,做產品的關鍵點不是做加法,而是做減法,相對於自己能夠做什麼,你更應該明白自己不應該做什麼。
識淺言深,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