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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廣東東莞市厚街鎮,一名4歲男童遭母親毒打虐待致輕傷一級,其母已被警方刑拘。 6月5日11時許,一位業主發現被打男孩,見男孩傷痕累累,立即向物業保安求助。對於熱心業主的關心,男童的媽媽回來後十分氣憤,大聲斥責:“我打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誰也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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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廖彩琳律師

    網上看見孩子的圖片,不誇張說,直接流淚

    而且其母親絲毫沒有悔過的心態,目前孩子鑑定為輕傷,母親已經被拘留,個人認為應該以懲處更重的故意傷害定罪,並且剝奪母親的監護權看這種狀況,感覺更像母親離婚時候,是不是有嚴重的精神問題?

    其實看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起過去豆瓣一個小組“父母皆禍害”,後來被封了。

    這個看起來很驚悚名字的群組裡,都是一群遭受父母嚴重傷害過的孩子。

    類似這樣

    這樣

    中國一直以來崇尚,孝,歌頌母愛偉大,於是不少人總是會忽略掉另一部分群體,這個群體他們常年遭遇的是父母攀比,辱罵,虐待。

    聽起來,很奇怪嗎?但是更奇怪的不應該是,為什麼任何渣渣,爛人,會有人覺得一旦成為了父母,他們就會變成好人了呢?

    並沒有好嗎?不然為什麼中國販賣兒童裡面,很大一部分群體是父母哦,把孩子生下來就賣了忙著拿這筆錢買化妝品的母親。

    兒童節當天,把出生的孩子從三米高的牆外直接丟進魚塘的母親。

    還有那個高利貸前不久被父母逼死高速路一家自殺的女孩

    你看,都是母親,差別就是這麼大。

    說這些,你當然會說是個例,因為這的確本身是個例,但是我目的是希望大家正視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我們既不道德綁架,也不忽略受傷群體。

    如果父母對你好,不要覺得理所當然,應該心懷感恩,要知道法律上,他們的義務可能僅僅就是你長到18歲,不要做巨嬰,總覺得母愛偉大,一切都理所當然的享受,你爸媽沒有欠你的,多的是孩子常年被虐待,生下來就丟棄。

    如果父母對你不好,不要忌諱孝順兩個字,人應該將心比心,我更希望周圍人理解,理解他的不喜歡,理解他對父母的冷漠,因為一開始是他的父母不配作為父母。

    最後希望身邊人不要冷漠,有關部門多留意被虐待的孩子,因為孩子很小,他甚至沒法主動求助。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虐待罪必須重傷或者死亡才公訴,對於這種小孩怎麼主動自己去告自己的母親。

  • 2 # 夜雨如書

    有些女人真的配不上母親這個稱謂。

    都說虎毒不食子,然而有些人卻不如動物。她對待自己的親身骨肉都能下狠手,從她身上絲毫看不出一絲母愛。

    事件簡介:

    6月7日上午,媒體從廣東東莞市厚街鎮新聞辦工作人員處瞭解到,一名4歲男童遭母親毒打虐待致輕傷一級,其母已被警方刑拘。現男童黃某已暫時交由其外婆看護。

    ▲經診斷,男童頭部有一處3釐米的傷口且有膿液滲出,頭皮軟組織多處挫傷腫脹,額頭眼瞼腫脹充血。(這女人真下得去手!把孩子打成這樣,是內心扭曲還是心理變態?)

    ▲被打男童身上還有陳舊性傷痕,連生殖器都被打腫。(可見男童並不是第一次捱打)

    ▲醫護人員在為男童清理頭部的傷口。(4歲的孩子蜷縮在病床上安靜地接受醫生的清創,看著讓人揪心。)

    附近鄰居還表示,他們經常聽到媽媽打罵男孩。

    ▲圖為涉事女子在指認現場。

    據知情人士透露,虐待男童的媽媽是四川南充人,90後,今年27歲,半年前和丈夫離婚,心情不好時就毒打孩子發洩。

    要不是熱心鄰居實在看不過去,選擇報警並救助孩子,這個可憐的4歲男童還不知道要遭受怎樣的折磨。

    從一些細節不難看出,男童媽媽的行為已經沒有了最基本的理智。僅僅是因為心情不好就能暴打孩子。男童見到媽媽趕來,第一時間躲在了鄰居身後尋求庇護。而男童的媽媽則十分氣憤,大聲斥責:“我打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誰也管不著。”

    這句話確實讓很多人選擇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令人欣慰的是,這次熱心鄰居們沒有坐視不理,而是選擇了用法律武器來制裁虐待兒童的行為。也正是他們的義舉讓孩子免受更多的折磨。

    除了承擔刑事責任,還應該取消男童媽媽的監護權

    經鑑定,男童傷勢為輕傷一級。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男童媽媽)因涉嫌虐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既然生下孩子就要對孩子負責,哪怕自己經歷了不幸的婚姻,也不能把問題歸咎於無辜的孩子。薛某被刑拘是罪有應得,還應該依法剝奪其監護權。

    不過,我還有一些疑問。雖然現在男童由其外婆看護,但男童外婆難道之前一點都不知道孩子被虐待嗎?還有男童的父親,他更應該站出來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他又在哪裡?(從離婚把孩子甩給女方不難看出男童的父親估計也好不到哪裡)

    可惜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也無法決定自己的父母,攤上這樣的母親也真是倒黴。

  • 3 # 泊圖泊途

    “我打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誰也管不著。”多麼無恥的話!

    此人不配做人母!

    題主描述情況再結合“看看新聞”,男孩被打的頭部多出軟組織挫傷,其中有個3cm的傷口有膿液流出,眼瞼腫脹充血,身上傷痕也有很多,生殖器更被打腫,這是什麼樣的母親,這也是母親??

    有的業主看到孩子的臉向保安求助,才有了女子以上的話語。

    另有知情人表示:孩子看到其母就往鄰居身後躲避,孩子口齒不清,顯得尤其可憐。當知情人要打120時,其母阻止並稱死不了,看什麼醫生。此女子90後,半年前和前夫離婚,她的行為或許與離婚有關。

    孩子有其父一半的精血,當然也有其母一半,而且生孩子也是你們前夫妻二人的自願,孩子有什麼過錯?如果非要說錯,那也是離異夫妻的錯,這麼小就讓孩子處於不完整的家庭中。

    就這樣,其母似乎也沒什麼自責的感覺,相反,她還將自己的情緒發洩在無辜孩子身上,孩子的小臉佈滿的不是笑容而是恐懼,並且還妝下不符合年紀的淤痕,何其的悲慘!

    單親家庭的家長生活確實不好過,但是這是你們成年人的選擇,與孩子無關,承受不了可以繼續協商,把自己孩子打的“滿目瘡痍”,良心不會痛嗎?

    孩子四歲,而女子27歲,看來這個女子結婚比較早,結婚早在她身上可不是什麼好事,結合她的做法,她明顯是個十分不成熟的女性。結婚時是否真的考慮清楚都是個未知數。

    還是請各位在結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自己要什麼樣的生活,對方是否真的能作為理想之人,能不能承受住意外的後果,更重要的一點是,自己有沒有能力去為人父母。

    此女子故意傷害情節十分嚴重,我想剝奪此人的監護人身份也不足為過。

  • 4 # 丁香88577228

    (1)毫無疑問,這是嚴重觸犯法律的“虐童罪”!必須以“虐童罪”嚴厲判刑這個不學無術卻自以為是的愚蠢惡婦!!!並全面保護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2)“家庭暴力”,由於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多年的界限不清,法律普及力度鬆懈,以“家務事為名”的“家庭暴力”,已經大面積地縱容了很大部分的家暴者,也已經大面積地傷害甚至致死了很多的家庭弱勢群體!!!...(3)必須雷厲風行地振作莊嚴的法律法規!必須刻不容緩地嚴厲打擊任何一個“恃強凌弱”的家暴犯罪分子!決不姑息養奸!!!必須迫在眉睫力挽狂瀾地保護並幫助弱勢群體!特別是未成年的孩子們!!!刻不容緩!!!

  • 5 # 用真愛給它們一片藍天

    都說母愛偉大,可是朋友們看了下面的圖片,不知有何感想?

    這就是一個90後親生媽媽因心情不好而對自已親骨肉的“疼愛”。

    這個母親連狗都不如,畜類都知道,想盡一切辦法,盡最大努力去保護和疼愛自已的子女,而做為高階動物的人,她卻如此對待自已的孩子,真的是匪夷所思,令人憤怒!令人髮指!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難勉會有一些淘氣、調皮、搗蛋,但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應該耐心的去誘導孩子,而不應該對其進行毒打,造成心靈和肉體上的創傷,她的行為應該觸及了相關法津,應該按虐待罪判刑吧!

    再一個,你心情不好,可以自已去調理啊,也可以利用晚飯後的空閒時間,和丈夫及孩子三人一起去郊外看美景,散散心,幹嘛要拿孩子出氣,孩子是你的開心果,你的希望!並不是你的解氣筒!

    孩子是母親的驕傲,全家的希望,祖國的未來!真心希望每一個做母親的能夠讀懂:《母愛偉大》這幾個字的真正含義!

    同時也希望每一個媽媽常常能聽到自已孩子發自內心的《世上只有媽媽好》……。

  • 6 # 大聲叫我董先生

    董先生個人觀點:

    一,說,東莞有一單親媽媽,把4歲孩子當發洩物件,孩子被打的鼻青臉腫,體無完膚,照片一看慘不忍睹。隔著螢幕都感覺臉疼。網友開始不淡定了,看看大家咋說?

    二,有網友說這簡直就是畜生所為,比故事裡惡毒的後孃都不如。娃在這樣的家庭裡算是廢了。這個娘太歹毒了。怎麼能下去手。

    三,還有網友說,甭廢話,這樣的娘直接可以抓起來,大刑伺候。根據其所作所為,肯定夠判刑事責任了。也祝願可憐的孩子早日康復。

    四,還有網友出主意,說趕緊把孩子送到福利機構,避免孩子再遭毒手。

    五,董先生小時候,物質不夠豐富,但是家人其樂融融,到目前我都感覺幸福可以傳承,希望孩子的監護人在收到法律制裁的後,善待孩子,畢竟孩子沒有錯。再次祝願寶寶康復,家人反省。

  • 7 # 月芽泉

    感謝您約

    首先可以肯定的說,這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有違“母親”這個聖潔的名號。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早去夕來,己是四載。從呀呀學語到奶聲奶氣,從哭鬧吵人到惹人喜愛。從叫爸爸、媽媽,到喊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何其美哉!本應受到極致的護愛,渴了、餓了、病了、冷了、熱了,這個年齡段的孩童本應盡享父母之愛,爺姥之疼,珍珠一般晶螢,碧玉一般溺懷。怎麼下得了手?怎麼如此歹毒?怎麼如此心狠?怎麼為老不尊?難不成自認為是“身上掉下的肉”,隨心所欲,無人能管,無人能說,無人不氣,無人不責嗎?法律意識淡泊,目無剛紀不懂,仁義之心丟棄,虎狼之心畢露?應明證言順的告訴你,孩子不是你的“私產”,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雖是你所生,但他卻屬法律下的保護物件,不容任何人傷害。不知“未成年人保護法嗎”?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缺失品德,目無綱紀。狠毒心黑,沒心沒肺。孩童受傷,眾人心痛不己。孩童驚嚇,心靈之苦能何日恢復。建議該母親本人好好反醒,痛改前非。有做母親的風範,有做母親的楷模。不負母親的封號,不負人品的缺失。否則,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審判,而不是現在的譴責和“拘留”。

  • 8 # 法網柔情

    “我打自己孩子天經地義”,法盲一個。

    父母在正常尺度情況下管教孩子,沒有問題,但如果毒打、虐待,性質就不一樣了,就是違法犯罪行為了。孩子雖然是“娘”身上掉下來的“肉”,但從其降生一刻起,人格尊嚴和身體健康權利就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包括親爹親孃。

    “必須要讓她受到教訓”,依法嚴懲。

    如果不疼不癢,“和稀泥”式解決,反而會助長她囂張氣焰,甚至變本加厲,那麼,這個孩子今後可就慘了!因此,公事公辦,輕傷一級,判1—2年,讓她“蹲蹲”看守所或監獄,或許會促使其明白“孩子不是私人物品,即使是父母,也不能為所欲為”的道理。

    “錯娶一門親,影響三代人”。

    說的就是一個女人的作用和影響力,一個素質低下的女人,上不能孝敬老人,下不能教育孩子,中不能平和持家,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因此,為了孩子的未來、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國家人才輩出,每一個人,請提升你自己吧!

  • 9 # ANNA的隨拍

    這個不幸,或許在媽媽的童年陰影留下的惡性迴圈,或許是她的不正當宣洩。一個人如果當了家長,有了管理教養一個親生孩子的權利,那即是偉大幸運的,也是“可怕的” 把握不好,她認為,沒人管理得了她,可以拿自己的孩子為所欲為。即便不是暴利,冷暴利還是照樣影響孩子一生的。現在別說打這樣,就是身邊太多爸爸媽媽對孩子,就像訓斥狗,相反我看有些帶寵物的大人,對狗狗可真是好。

    那些沒教養的家長應該和有寵物的主人學習一下如何帶寶寶。

    孩子在沒有自信,沒有主見,沒有安全感的家庭成長。以後要麼他長大父母也會成為那樣的人。要麼,在外面,忍氣吞聲唯唯諾諾一輩子,沒準哪天就會爆發!!

    你也以為自己做的不錯就合格。你知道你家老人帶孩子如何?

    我在公園玩兒,孩子不乖時,老人們用肢體來回、用力拉扯孩子身體,那孩子太可憐,才那麼小,剛會走幾步。

    需要指責和諷刺,更是家常便飯!

    雖然任何一個個體都沒有十全十美,畢竟在心裡學裡,沒有一個完全健康的人。但是我們孩子多“自我反省” 努力做到最好!為80後的我們,90後的你們都加油。因為多年後,孩子就是我們這個模樣!!!

  • 10 # yliiing

    剛看到一個爸爸虐打一個四歲的女娃 這一對男女可以組成一個家庭 兩個人互打 小孩就解脫了 打到他們開心 他兩特別般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吳三桂真的是因為陳圓圓被辱而降清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