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諸葛躬耕地”之九:
《蜀記》所載“沔之陽”的解讀(一)
石小生
今天是2011年的元旦,首先,我在這裡祝各位網友、朋友新年快樂,祝大家都能開開心心的生活。
下邊言歸正傳。
自東晉以後,“隆中”一名開始出現在一些野史之中:《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引東晉王隱的《蜀記》曰:“晉永興中,鎮南將軍劉弘至隆中,觀亮故宅,立碣表閭,命太傅掾犍李興為文曰:天子命我,於沔之陽,聽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遺光,登隆山以遠望,軾諸葛之故鄉。蓋神物應機,大器無方,通人靡滯,大德不常。故穀風發而騶虞嘯,雲雷升而潛鱗驤。摯解褐於三聘,尼得招而褰裳,管豹變於受命,貢感激以回莊,異徐生之摘寶,釋臥龍於深藏,偉劉氏之傾蓋,嘉吾子之周行。夫有知己之主,則有竭命之良,固所以三分我(漢)鼎,跨帶我邊荒,抗衡我北面,馳騁我魏疆者也。英哉吾子,獨含天靈。豈神之祗,豈人之精?何思之深,何德之清!異世通夢,恨不同生。推子八陳,不在孫吳,木牛之奇,則非般模,神弩之功,一何微妙!千井齊甃,又何秘要!昔在顛夭,有名無跡,孰若吾儕,良籌妙畫?臧文既沒,以言見稱,又未若子,言行並徵。夷吾反坫,樂毅不終,奚比於爾,明哲守衝。臨終受寄,讓過許由,負扆蒞事,民言不流。刑中於鄭,教美於魯,蜀民知恥,河渭安堵。匪皋則伊,寧彼管晏,豈徒聖宣,慷慨屢嘆!昔爾之隱,卜惟此宅,仁智所處,能無規廓。日居月諸,時殞其夕,誰能不歿,貴有遺格。惟子之勳,移風來世,詠歌餘典,懦夫將厲。遐哉邈矣,厥規卓矣,凡若吾子,難可究已。疇昔之乖,萬里殊塗;今我來思,覿爾故墟。漢高歸魂於豐沛,太公五世而反周,想罔兩以彷彿,冀影響之有餘。魂而有靈,豈其識諸!”
對這個記載,“襄陽說”的學者餘鵬飛先生講:從離三國最近的兩晉來說,也有史籍記載諸葛亮的寓居地的。如東晉初年王隱寫的《蜀記》記載……這是歷史上第一次提到隆中諸葛亮故居。劉弘此次去瞻仰時,只距諸葛亮去世時七十年。顯然,餘先生認為這是證明諸葛亮躬耕隆中的一條非常重要的證據。
而“南陽說”的學者則認為該文明確提出此次“立碣表閭”是在“沔之陽”,也就是在漢水以北的南陽某地,文中雖然提到了“隆山”、“隆中”,但沒有說明隆山、隆中的具體方位,現有史料無法證明此次“立碣表閭”是在漢水之南的襄陽隆中進行的,李興“文”的“隆山”與王隱所說的“隆中”是否就是同一地名也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除“於沔之陽”外,該史料無其他可以參照的地理方位,所以,“於沔之陽”無論怎麼解釋也不可能理解成為在漢水之南。
王隱,陳郡陳(今河南淮陽)人,關於王隱著述的可信程度《晉書·王隱傳》是這樣說的:“隱雖好著述,而文辭鄙拙,蕪舛(chuan音喘,差錯)不倫。其書次第可觀者,皆父所撰,文體混漫,義不可解者,隱之作也。”這種評價是非常準確的。譬如《蜀記》中稱“命太傅掾犍為李興為文”,而事實上李興是從未出任過什麼“太傅掾”的。古代就有許多人對《蜀記》提出過質疑和批評。但由於現存史書中僅此一說,所以我們也不能輕易否定這一記載,只能從同期其他可以參照的史料中找出一些蛛絲馬跡來。
為證明此次“觀亮故宅,立碣表閭”的活動地點,南、襄兩地學者就“晉永興中”的時間問題,期間劉弘鎮壓張昌在宛城和襄陽兩地駐軍、作戰的情況,李興投奔劉弘的時間和地點都進行了大量、細緻地研究,試圖以《蜀記》此說來證明自己觀點的正確。研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於缺乏關鍵的史料,至今仍莫衷一是。我的研究不及各位專家,而且我認為,即便劉弘、李興的活動時間和地點的研究有點眉目,也和“於沔之陽”沒有必然的聯絡。我們今天不要把古人的出行想象的那麼困難,好像沒有汽車和高速路就出不了遠門了,非要在駐地附近才有可能,其實,花數天時間,走幾百裡的路程在古代也是很平常的事,尤其是有車馬的官員。所以,我認為研究此事的關鍵不在當時劉弘和李興在哪兒,而是“沔之陽”在哪兒,因為劉弘當時無論駐軍宛城還是襄陽,他奉天子之命到兩地間的任何任何一個地方甚至更遠的地方都不是很困難的事情。
對此,我個人認為:鎮南將軍劉弘到“於沔之陽”的隆山去“觀亮故宅,立碣表閭”中的“於”字為介詞,應理解為“在、至、到達”的意思,即奉天子命“在”或“到達”沔水北邊某個叫隆中的地方進行的這些活動,“沔之陽”是這次活動的最終地點,不能理解成路過。“於”是靜態的,不是動態的。整個祭拜追思活動是一次性在一個地方進行的,並非如“襄陽說”學者講得那樣是先在沔之陽行軍打仗,即“聽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遺光”。後到襄陽隆中祭拜,即“登隆山以遠望,軾諸葛之故鄉”。如若此次活動是兩個階段,那在“於沔之陽”之後應該有一個轉折詞,但文中卻沒有,而是一氣呵成,絲毫沒有間斷。
另外,“隆山”的“隆”之意為高起,多指平原上凸起的孤山。《爾雅•釋山》雲:“宛中,隆。山脊,岡。”《爾雅》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解釋詞義的書,是中國古代最早的詞典。《爾雅》也是儒家的經典之一,列入十三經之中。這段話的意思是“盆地中的山稱為隆,蜿蜒在山脊上的山稱為岡。”依此解釋,南陽獨山、臥龍崗的地形更接近“登隆山以遠望,軾諸葛之故鄉”的原意,獨山就是“隆山”,臥龍崗就是“諸葛之故鄉”。另外,《河南等處承宣佈政使為乞賜祀典題額》碑有:“南陽郡城西七里許,有阜隆然,綿亙四十餘里,名曰臥龍岡,乃漢丞相忠武侯諸葛孔明躬耕之地也。岡上有草廬故居。廬前有忠武侯廟,廟中塑像綸巾抱膝宛然,令人起敬。旁有書院故址。詢之父老,考之郡志,皆雲:孔明大節,自唐宋以來,鄉人立祠祀之,血食有年。西北有紫山,相去三十里,乃龐士元隱居之所。傳所謂伏龍、鳳雛,正在於此,亦隆中也。”該碑文也可作為上述推測的一個輔證。
第三,在西晉以前襄陽附近沒有“隆山”、“隆中”的地名,此次活動的地點又在“沔之陽”,那麼,“襄陽說”提到的後世習鑿齒之“隆中說”能否對此做一個輔助證明呢?這個從證據學的角度也是不成立的。試想,我們懷疑張三的證詞,那麼比他更晚知道此事的李四的證詞如果有效,就必須首先證明李四的證詞不是從張三處聽來的,而是來源於另一位親臨現場的王五的證詞。所以,在沒有其他史料來源之前,我們不能以後說來證明前說。
當然,上述幾點都只是推測,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後世的碑文只能參考,不能作為定論的證據。但“南陽說”的解釋顯然比“襄陽說”的祭拜兩段論和“沔之陽”即為隆中的解釋更靠譜些。
於是,為了解釋這個“於沔之陽”,“襄陽說”的學者陳新祥提出:我們可知襄陽在漢水以南、襄水(沔水)之北。而古隆中在襄陽城西北二十里左右,《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裴松之注引《蜀記》曰:“天子命我,於沔之陽”可以推定古隆中在沔水的北面、漢水的南面。……又據襄陽曆史沿革地理記載,在西漢之時,南陽郡之鄧縣有一部分位於漢水之南,後來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取荊州之後,分南郡編縣以北及南陽郡山都縣始置襄陽郡,領宜城、中盧、襄陽、山都等縣;又割南陽郡西界立南鄉郡,領縣八。此時南陽郡與襄陽郡才徹底以漢水為界。
這個將沔水解釋成襄水的說法有點離譜了。《元和郡縣誌》載:襄陽城“在襄水之陽,故以為名。”《太平寰宇記》注襄陽縣雲:“應劭曰,在襄水之陽,縣因名焉。”宋賈黯詩《前題》:“古郡襄水陽,群山繞郛郭。其間峴首者,羊公最所樂”更是生動地說明了這一點。那麼,襄水在哪裡呢?《元和郡縣誌》載:“襄水,出縣西北一百一十里白石山。”《太平寰宇記》載:“涑水,亦名襄水。荊楚之地水駕山而上者,皆呼為襄上也。”《讀史方輿紀要》載:“襄水,在府西北三里。今皆涸。”近有襄陽學者考證,襄水(今南渠)因歷史上曾多次氾濫成災,清道光、同治年間和新中國成立後曾多次修浚。現在經過治理和疏導,加上由於漢江改道,鴨湖、檀溪日益乾涸,南渠水量日益減少。前幾年政府實施了南渠治理工程,在有的地段對水道進行了密封,並在上面蓋起了房子,所以南渠的面貌日益發生了變化,南渠慢慢在淡出老百姓的視線。從古到今,襄水的記載很明確,沒有人將襄水誤認為沔水。而沔水就是漢水,《太平寰宇記》在記載涑水的同時記載了“漢水。盛弘之荊州記:城北沔水。”可見,襄水和沔水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南北朝以前,一般將漢水的上流稱沔水,下游稱漢水。魏晉南北朝以後,沔、漢基本上可以互稱了。所以,襄水就是襄水,將襄水誤認為沔水,以證明隆中位於“沔之陽”無疑是非常離譜的張冠李戴。
至於陳先生論點後半段提到的“曹操取荊州之後……南陽郡與襄陽郡才徹底以漢水為界”說法不知是從哪兒得來的史料,這不僅與正史矛盾,而且與“襄陽說”的觀點矛盾,筆者前文已有論述,在此不贅。
最後,在這些解釋之外又有人說:“其實,水北為陽之說雖有例項,亦難拘泥。僅以湖北為例,襄陽即在襄河之南,今之當陽、沔陽、漢陽,也都在漢水南岸。為什麼沔陽、當陽在漢水之南,卻在地名上帶了個陽字?如果拘泥此說,這一大串地名就得搬遷改易,我認為李興之所謂‘於沔之陽’,也屬這類”。
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解釋,認真查一下資料,這個問題一點也不難解決。
襄陽在襄河之南是後世有人認為襄陽地段的漢江叫襄江,那是老百姓的誤讀,也是陳新祥先生的誤讀,這個襄陽的專家都很清楚,不議。
湖北當陽得名是因其地位於荊山山脈之南,取山南為陽之意,故名當陽。當陽古為權國,春秋時為楚地。戰國時秦始建當陽縣,屬南郡,當陽建縣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歷史。
湖北沔陽,《元和郡縣誌》雲:“本漢杜雲縣,梁天監二年(503年)分置沔陽縣,即今縣東三十里沔陽故城是也。今沔陽縣,即後魏所置建興縣,隋大業三年改建興縣為沔陽郡,武德五年改郡為縣,屬復州。沔水,在縣南八十步。”後又改沔州、竟陵郡、沔陽府,明清降府為散州,民國元年改沔陽州為沔陽縣,1986年改名仙桃市。
現在的漢陽的確在漢水之南,但最早的漢陽城卻是在漢水之北,後漢水在入江前曾八次改道,才逐步將漢陽改到南岸來。漢陽一名現在只是原先地名的延續,與實際地理方位已無關了。
另外,河南省的宜陽縣在洛河南岸,為何稱陽?而原陽縣雖在黃河北岸,卻為何稱原陽?這位先生如果感興趣也可去查一查,是否也是“亦難拘泥”?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當陽、沔陽、漢陽、襄陽現在處在什麼位置,他們在設定之初均是遵循了“山南水北為陽”的定製的,所以,以“當陽、沔陽、襄陽、漢陽”今在水南來證明“沔之陽”可以為漢水南的隆中,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那麼,在東漢時期的襄、鄧之間有沒有漢水改道的可能,將位於漢水北的隆中改到漢水南呢?的確,在古代,河水改道是常有之事,《讀史方輿記要》也說:“水之至濁者莫如河,故河最善決。北紀大川,漳水最濁。南條大川,漢水最濁。故漳、漢之水,亦多潰溢。水道既變,小而城郭關津,大而古今形勢,皆為一易矣。”而在襄陽一帶,漢水改道將隆中改到漢水之南從地形上看幾乎不可能,除非漢水能將萬山沖走。故同治《宜城縣誌》也記載:“光、均而上,兩岸夾山,無甚改移,谷、襄一帶,雖或不無變遷,而間夾山阜,中峙城鎮,大段不致紛爭,唯宜(城)屬地方,東西山崖懸隔,沿濱多平原曠野……泛漲崩淤,不數年而滄桑易處。”這裡講得很清楚,谷城到襄陽段漢水改道的可能性很小,“大段不致紛爭”。所以,漢水改道說也是不成立的。
總之,用王隱《蜀記》的這條史料來證明諸葛亮躬耕地問題,不論對“南陽說”還是“襄陽說”都是很困難的。將位於沔水北260多里的宛城說成“沔之陽”無疑是非常牽強的。而對於“襄陽說”來講,要想證明“沔之陽”為沔之陰的隆中,比證明隆中屬南陽郡鄧縣的難度更大。轄境區劃尚可以用“有可能跨過漢水”來推測,在這裡如用“沔之陽”“有可能指漢水南岸”就真的講不通了。所以,“襄陽說”目前解釋“沔之陽”的幾個理由均是“笑話”。但無論有再大的困難,“襄陽說”仍需加倍努力,因此說乃“襄陽說”之根基,此說不實,後說將成無本之木,搖搖欲墜矣!
“閒話諸葛躬耕地”之九:
《蜀記》所載“沔之陽”的解讀(一)
石小生
今天是2011年的元旦,首先,我在這裡祝各位網友、朋友新年快樂,祝大家都能開開心心的生活。
下邊言歸正傳。
自東晉以後,“隆中”一名開始出現在一些野史之中:《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引東晉王隱的《蜀記》曰:“晉永興中,鎮南將軍劉弘至隆中,觀亮故宅,立碣表閭,命太傅掾犍李興為文曰:天子命我,於沔之陽,聽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遺光,登隆山以遠望,軾諸葛之故鄉。蓋神物應機,大器無方,通人靡滯,大德不常。故穀風發而騶虞嘯,雲雷升而潛鱗驤。摯解褐於三聘,尼得招而褰裳,管豹變於受命,貢感激以回莊,異徐生之摘寶,釋臥龍於深藏,偉劉氏之傾蓋,嘉吾子之周行。夫有知己之主,則有竭命之良,固所以三分我(漢)鼎,跨帶我邊荒,抗衡我北面,馳騁我魏疆者也。英哉吾子,獨含天靈。豈神之祗,豈人之精?何思之深,何德之清!異世通夢,恨不同生。推子八陳,不在孫吳,木牛之奇,則非般模,神弩之功,一何微妙!千井齊甃,又何秘要!昔在顛夭,有名無跡,孰若吾儕,良籌妙畫?臧文既沒,以言見稱,又未若子,言行並徵。夷吾反坫,樂毅不終,奚比於爾,明哲守衝。臨終受寄,讓過許由,負扆蒞事,民言不流。刑中於鄭,教美於魯,蜀民知恥,河渭安堵。匪皋則伊,寧彼管晏,豈徒聖宣,慷慨屢嘆!昔爾之隱,卜惟此宅,仁智所處,能無規廓。日居月諸,時殞其夕,誰能不歿,貴有遺格。惟子之勳,移風來世,詠歌餘典,懦夫將厲。遐哉邈矣,厥規卓矣,凡若吾子,難可究已。疇昔之乖,萬里殊塗;今我來思,覿爾故墟。漢高歸魂於豐沛,太公五世而反周,想罔兩以彷彿,冀影響之有餘。魂而有靈,豈其識諸!”
對這個記載,“襄陽說”的學者餘鵬飛先生講:從離三國最近的兩晉來說,也有史籍記載諸葛亮的寓居地的。如東晉初年王隱寫的《蜀記》記載……這是歷史上第一次提到隆中諸葛亮故居。劉弘此次去瞻仰時,只距諸葛亮去世時七十年。顯然,餘先生認為這是證明諸葛亮躬耕隆中的一條非常重要的證據。
而“南陽說”的學者則認為該文明確提出此次“立碣表閭”是在“沔之陽”,也就是在漢水以北的南陽某地,文中雖然提到了“隆山”、“隆中”,但沒有說明隆山、隆中的具體方位,現有史料無法證明此次“立碣表閭”是在漢水之南的襄陽隆中進行的,李興“文”的“隆山”與王隱所說的“隆中”是否就是同一地名也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除“於沔之陽”外,該史料無其他可以參照的地理方位,所以,“於沔之陽”無論怎麼解釋也不可能理解成為在漢水之南。
王隱,陳郡陳(今河南淮陽)人,關於王隱著述的可信程度《晉書·王隱傳》是這樣說的:“隱雖好著述,而文辭鄙拙,蕪舛(chuan音喘,差錯)不倫。其書次第可觀者,皆父所撰,文體混漫,義不可解者,隱之作也。”這種評價是非常準確的。譬如《蜀記》中稱“命太傅掾犍為李興為文”,而事實上李興是從未出任過什麼“太傅掾”的。古代就有許多人對《蜀記》提出過質疑和批評。但由於現存史書中僅此一說,所以我們也不能輕易否定這一記載,只能從同期其他可以參照的史料中找出一些蛛絲馬跡來。
為證明此次“觀亮故宅,立碣表閭”的活動地點,南、襄兩地學者就“晉永興中”的時間問題,期間劉弘鎮壓張昌在宛城和襄陽兩地駐軍、作戰的情況,李興投奔劉弘的時間和地點都進行了大量、細緻地研究,試圖以《蜀記》此說來證明自己觀點的正確。研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於缺乏關鍵的史料,至今仍莫衷一是。我的研究不及各位專家,而且我認為,即便劉弘、李興的活動時間和地點的研究有點眉目,也和“於沔之陽”沒有必然的聯絡。我們今天不要把古人的出行想象的那麼困難,好像沒有汽車和高速路就出不了遠門了,非要在駐地附近才有可能,其實,花數天時間,走幾百裡的路程在古代也是很平常的事,尤其是有車馬的官員。所以,我認為研究此事的關鍵不在當時劉弘和李興在哪兒,而是“沔之陽”在哪兒,因為劉弘當時無論駐軍宛城還是襄陽,他奉天子之命到兩地間的任何任何一個地方甚至更遠的地方都不是很困難的事情。
對此,我個人認為:鎮南將軍劉弘到“於沔之陽”的隆山去“觀亮故宅,立碣表閭”中的“於”字為介詞,應理解為“在、至、到達”的意思,即奉天子命“在”或“到達”沔水北邊某個叫隆中的地方進行的這些活動,“沔之陽”是這次活動的最終地點,不能理解成路過。“於”是靜態的,不是動態的。整個祭拜追思活動是一次性在一個地方進行的,並非如“襄陽說”學者講得那樣是先在沔之陽行軍打仗,即“聽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遺光”。後到襄陽隆中祭拜,即“登隆山以遠望,軾諸葛之故鄉”。如若此次活動是兩個階段,那在“於沔之陽”之後應該有一個轉折詞,但文中卻沒有,而是一氣呵成,絲毫沒有間斷。
另外,“隆山”的“隆”之意為高起,多指平原上凸起的孤山。《爾雅•釋山》雲:“宛中,隆。山脊,岡。”《爾雅》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解釋詞義的書,是中國古代最早的詞典。《爾雅》也是儒家的經典之一,列入十三經之中。這段話的意思是“盆地中的山稱為隆,蜿蜒在山脊上的山稱為岡。”依此解釋,南陽獨山、臥龍崗的地形更接近“登隆山以遠望,軾諸葛之故鄉”的原意,獨山就是“隆山”,臥龍崗就是“諸葛之故鄉”。另外,《河南等處承宣佈政使為乞賜祀典題額》碑有:“南陽郡城西七里許,有阜隆然,綿亙四十餘里,名曰臥龍岡,乃漢丞相忠武侯諸葛孔明躬耕之地也。岡上有草廬故居。廬前有忠武侯廟,廟中塑像綸巾抱膝宛然,令人起敬。旁有書院故址。詢之父老,考之郡志,皆雲:孔明大節,自唐宋以來,鄉人立祠祀之,血食有年。西北有紫山,相去三十里,乃龐士元隱居之所。傳所謂伏龍、鳳雛,正在於此,亦隆中也。”該碑文也可作為上述推測的一個輔證。
第三,在西晉以前襄陽附近沒有“隆山”、“隆中”的地名,此次活動的地點又在“沔之陽”,那麼,“襄陽說”提到的後世習鑿齒之“隆中說”能否對此做一個輔助證明呢?這個從證據學的角度也是不成立的。試想,我們懷疑張三的證詞,那麼比他更晚知道此事的李四的證詞如果有效,就必須首先證明李四的證詞不是從張三處聽來的,而是來源於另一位親臨現場的王五的證詞。所以,在沒有其他史料來源之前,我們不能以後說來證明前說。
當然,上述幾點都只是推測,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後世的碑文只能參考,不能作為定論的證據。但“南陽說”的解釋顯然比“襄陽說”的祭拜兩段論和“沔之陽”即為隆中的解釋更靠譜些。
於是,為了解釋這個“於沔之陽”,“襄陽說”的學者陳新祥提出:我們可知襄陽在漢水以南、襄水(沔水)之北。而古隆中在襄陽城西北二十里左右,《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裴松之注引《蜀記》曰:“天子命我,於沔之陽”可以推定古隆中在沔水的北面、漢水的南面。……又據襄陽曆史沿革地理記載,在西漢之時,南陽郡之鄧縣有一部分位於漢水之南,後來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取荊州之後,分南郡編縣以北及南陽郡山都縣始置襄陽郡,領宜城、中盧、襄陽、山都等縣;又割南陽郡西界立南鄉郡,領縣八。此時南陽郡與襄陽郡才徹底以漢水為界。
這個將沔水解釋成襄水的說法有點離譜了。《元和郡縣誌》載:襄陽城“在襄水之陽,故以為名。”《太平寰宇記》注襄陽縣雲:“應劭曰,在襄水之陽,縣因名焉。”宋賈黯詩《前題》:“古郡襄水陽,群山繞郛郭。其間峴首者,羊公最所樂”更是生動地說明了這一點。那麼,襄水在哪裡呢?《元和郡縣誌》載:“襄水,出縣西北一百一十里白石山。”《太平寰宇記》載:“涑水,亦名襄水。荊楚之地水駕山而上者,皆呼為襄上也。”《讀史方輿紀要》載:“襄水,在府西北三里。今皆涸。”近有襄陽學者考證,襄水(今南渠)因歷史上曾多次氾濫成災,清道光、同治年間和新中國成立後曾多次修浚。現在經過治理和疏導,加上由於漢江改道,鴨湖、檀溪日益乾涸,南渠水量日益減少。前幾年政府實施了南渠治理工程,在有的地段對水道進行了密封,並在上面蓋起了房子,所以南渠的面貌日益發生了變化,南渠慢慢在淡出老百姓的視線。從古到今,襄水的記載很明確,沒有人將襄水誤認為沔水。而沔水就是漢水,《太平寰宇記》在記載涑水的同時記載了“漢水。盛弘之荊州記:城北沔水。”可見,襄水和沔水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南北朝以前,一般將漢水的上流稱沔水,下游稱漢水。魏晉南北朝以後,沔、漢基本上可以互稱了。所以,襄水就是襄水,將襄水誤認為沔水,以證明隆中位於“沔之陽”無疑是非常離譜的張冠李戴。
至於陳先生論點後半段提到的“曹操取荊州之後……南陽郡與襄陽郡才徹底以漢水為界”說法不知是從哪兒得來的史料,這不僅與正史矛盾,而且與“襄陽說”的觀點矛盾,筆者前文已有論述,在此不贅。
最後,在這些解釋之外又有人說:“其實,水北為陽之說雖有例項,亦難拘泥。僅以湖北為例,襄陽即在襄河之南,今之當陽、沔陽、漢陽,也都在漢水南岸。為什麼沔陽、當陽在漢水之南,卻在地名上帶了個陽字?如果拘泥此說,這一大串地名就得搬遷改易,我認為李興之所謂‘於沔之陽’,也屬這類”。
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解釋,認真查一下資料,這個問題一點也不難解決。
襄陽在襄河之南是後世有人認為襄陽地段的漢江叫襄江,那是老百姓的誤讀,也是陳新祥先生的誤讀,這個襄陽的專家都很清楚,不議。
湖北當陽得名是因其地位於荊山山脈之南,取山南為陽之意,故名當陽。當陽古為權國,春秋時為楚地。戰國時秦始建當陽縣,屬南郡,當陽建縣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歷史。
湖北沔陽,《元和郡縣誌》雲:“本漢杜雲縣,梁天監二年(503年)分置沔陽縣,即今縣東三十里沔陽故城是也。今沔陽縣,即後魏所置建興縣,隋大業三年改建興縣為沔陽郡,武德五年改郡為縣,屬復州。沔水,在縣南八十步。”後又改沔州、竟陵郡、沔陽府,明清降府為散州,民國元年改沔陽州為沔陽縣,1986年改名仙桃市。
現在的漢陽的確在漢水之南,但最早的漢陽城卻是在漢水之北,後漢水在入江前曾八次改道,才逐步將漢陽改到南岸來。漢陽一名現在只是原先地名的延續,與實際地理方位已無關了。
另外,河南省的宜陽縣在洛河南岸,為何稱陽?而原陽縣雖在黃河北岸,卻為何稱原陽?這位先生如果感興趣也可去查一查,是否也是“亦難拘泥”?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當陽、沔陽、漢陽、襄陽現在處在什麼位置,他們在設定之初均是遵循了“山南水北為陽”的定製的,所以,以“當陽、沔陽、襄陽、漢陽”今在水南來證明“沔之陽”可以為漢水南的隆中,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那麼,在東漢時期的襄、鄧之間有沒有漢水改道的可能,將位於漢水北的隆中改到漢水南呢?的確,在古代,河水改道是常有之事,《讀史方輿記要》也說:“水之至濁者莫如河,故河最善決。北紀大川,漳水最濁。南條大川,漢水最濁。故漳、漢之水,亦多潰溢。水道既變,小而城郭關津,大而古今形勢,皆為一易矣。”而在襄陽一帶,漢水改道將隆中改到漢水之南從地形上看幾乎不可能,除非漢水能將萬山沖走。故同治《宜城縣誌》也記載:“光、均而上,兩岸夾山,無甚改移,谷、襄一帶,雖或不無變遷,而間夾山阜,中峙城鎮,大段不致紛爭,唯宜(城)屬地方,東西山崖懸隔,沿濱多平原曠野……泛漲崩淤,不數年而滄桑易處。”這裡講得很清楚,谷城到襄陽段漢水改道的可能性很小,“大段不致紛爭”。所以,漢水改道說也是不成立的。
總之,用王隱《蜀記》的這條史料來證明諸葛亮躬耕地問題,不論對“南陽說”還是“襄陽說”都是很困難的。將位於沔水北260多里的宛城說成“沔之陽”無疑是非常牽強的。而對於“襄陽說”來講,要想證明“沔之陽”為沔之陰的隆中,比證明隆中屬南陽郡鄧縣的難度更大。轄境區劃尚可以用“有可能跨過漢水”來推測,在這裡如用“沔之陽”“有可能指漢水南岸”就真的講不通了。所以,“襄陽說”目前解釋“沔之陽”的幾個理由均是“笑話”。但無論有再大的困難,“襄陽說”仍需加倍努力,因此說乃“襄陽說”之根基,此說不實,後說將成無本之木,搖搖欲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