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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天頑石

    宋朝經濟發達,但武事荒廢,大多時候偏安一隅,最終雖然經濟發達但被蒙古所滅。文官,也就是歌功頌德的人吃香封公封侯,和宋朝小朝廷不思進取,目光短小有關。

  • 2 # 歷史的微妙啟示

    宋朝是由文官管武將的,並積累有豐富歷史經驗,弊端在皇權統得過死,甚至沒有給丞相兼管軍事的法定有限授權,缺乏戰場機動性,不利於應對瞬息萬變的戰爭環境。

  • 3 # 大瀚聞史

    首先,介紹一下爵位的來歷。

    爵位是天子為了封賞臣子而給予的榮譽和待遇,在西周時期就已存在。爵位的等級由高到低分為五等:公、侯、伯、子、男,後世各朝代在此基礎上也有發展和變異。宋朝沿襲隋唐的爵位制度,並在全國範圍內對皇親國戚、功勳大臣進行封爵,此時的爵位已不僅僅只有五個等級,而是被分成了十二個等級,分別為: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

    其次,眾多爵位之中並非每個等級都能稱得上國之重器。

    對一個朝代來說,往往開國之初為了封賞功臣而封的王才有很大的權力。而隨著皇權的逐步集中,這種爵位越來越像是一種榮譽和享受的待遇,被封爵的人已不具備獨立的軍事、政治權力。拿宋朝來說,王爵並非世襲,而且不再叫做親王,而是嗣王。即使是嗣王也並不是隨便封的,一直到宋神宗時期,才出現了第一個嗣王。因為嗣王太少,形同虛設,所以宋朝時期親王的長子會被封為國公,功臣也有可能被封為國公。但是宋朝前後幾百年,公爵僅僅不到30人,數量並不是很多。

    最後,宋朝“重文輕武”的國策決定了一些文官受封國公的爵位。

    宋朝開國太祖趙匡胤因為陳橋兵變而奪取天下,在天下初定後,為了防止自己手下的大將也效仿自己奪得皇位,於是用“杯酒釋兵權”的方法收回了帶兵將領的兵權。同時,宋朝採取了“守內虛外”“強幹弱枝”的策略,堅持文人治國的思想。因此,受封國公爵位的以文官居多。

  • 4 # 手機使用者崇儀使

    宋朝大臣只有宰相、樞密使才有公爵。南宋滅金抗蒙名將孟珙死後才追封吉國公。岳飛官到樞密副使也沒有封國公。.宋朝爵位又不能世襲.,所以文臣做官以入"二府"為榮。“二府"是指宰相和樞密使。武臣以"建節"為榮,授節度使就是大將。有的武臣既使為樞密副使也不一定建節。北宋真宗時馬知節做過樞密副使、知樞密院事只能是彰德軍節度觀察留後。而曹瑋為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確″建節"為彰武軍節度使反位高過馬知節。.節度使月俸四百貫,而樞密副使月俸是二百貫.。那怕樞密使封國公也沒有節度使有錢。(樞密使月俸三百貫),所以宋朝大臣尤其是武臣不看重爵位。

  • 5 # 朱伯崗

    爵位重器在不斷的輕量化和虛名化,

    隨著皇權的集中化,爵位越來越輕量化和虛名化

    我們從分封制的開始西周來看,分封物件是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異姓功臣貴族、同姓王室貴族、先代帝王后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相傳周公分封七十一國,其中有五十三人是同姓王(姬姓子弟),稱為諸侯王. 諸侯王是指擁護帝國中央統治並且獨自掌握軍政控制權的分封諸侯國的君主, 爵位有公,侯,伯.子,男.如”鄭伯克段於鄢”鄭國君的爵位不過是”伯”仍然擁有人民,封地,軍隊. 分封的諸侯有權在諸侯國內實行再分封,在諸侯國內可設官員、建立武裝,徵賦役。

    諸侯國君主除了需要擁護拱衛中央政府,定期到周室朝覲、納貢和服役。以外幾乎有完全的主權.

    春秋時期,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諸侯國為爭奪土地、人口及對其他諸侯國的支配權,不斷進行兼併戰爭,形成了諸侯爭霸的局面。

    漢朝承襲了秦朝“郡縣制”,這種行政區劃管理制度,與秦行政區劃不同的是,在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推行封國制,封國包括王國和侯國,這種兩種並行制又稱“郡國制”漢朝初期,先後分封七個異姓王。稱帝後,又分封同姓子弟九王,但是中央政府仍然直接控制15郡.

    漢高祖劉邦在他登上帝位的第二年(前201)﹐就逐個清除異姓王。於是在清除異姓諸侯王以後﹐又建同姓王國。到他在位的最後一年已建立九個同姓王國﹐異姓王國則只留有長沙一個。劉邦並與群臣立下“非劉氏不王”的誓約。這時漢朝版圖的大部分都為十個諸侯王國所有﹐皇帝直接管轄的郡只有十五個。這些諸侯王國雖受中央節制﹐但又相對獨立。王國百官設定如同中央朝廷﹐諸侯王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其中最主要的有兩項﹕一是“自置吏”﹐可以自行任命二千石以下官員﹔一是“得賦斂”﹐可以向本王國臣民收取賦稅。這些王國一般都轄有數郡之地﹐封域遼闊﹐戶口眾多﹐實力雄厚﹐實際上成為能與中央政權分庭抗禮的獨立王國。

    景帝二年﹐始行”削藩”策﹐直接削奪王國支郡。直接觸動了諸侯王的根本利益﹐於是以吳王濞為首﹐楚﹑趙﹑膠西﹑膠東﹑淄川﹑濟南七國﹐打著清君側的旗號﹐發動了武裝叛亂。叛亂很快被平定。景帝乘勢收奪各王國支郡﹑邊郡直屬中央﹐並削去諸侯王各項特權﹐僅許其衣食稅租。王國由內史治理﹐地位降格﹐與漢郡實質上已無差別。此後﹐西漢行政區劃實行郡(國)縣兩級制﹐王國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

    原來的諸侯王實嫡長子繼承製,次子沒有繼承權,保證諸侯王國面積不變,武帝時期大規模實行推恩封侯

    “推恩”程序迅猛而集中,有時甚至一天之內竟有二十四人同時受封。侯國的大量繁衍,“支庶畢侯”局面形成。由於漢廷對侯國直接定製封號,從而使新封侯國逐步脫離諸侯王國,而別屬漢郡。其結果則是諸侯王國土崩瓦解,而由漢王朝直接控制的郡縣則不斷擴大。到武帝后期,漢王朝直轄的郡已達八十個以上,這與漢初中央控制的十五郡相比,顯然已有根本不同。昔日諸侯王國“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的盛況已是一去不復返了。 “推恩令”作為武帝時期集削藩之大成者,無疑是一勞永逸的措施。

    按照《漢書》諸侯所封縣曰國,成為縣一級行政區。由中央政府派遣的“內史”治理,諸侯成為僅能夠衣食稅租的富家翁而已。

    爵位雖然實際上只是代表衣食稅租

    經濟利益,但是高貴的名稱仍然受到傾慕。就好像“三公”的職務後來都成為名譽稱號的虛銜,榮銜,大家仍然趨之若鶩。

    例如宋代歐陽修的職務

    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充京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甚至於衣食稅租的戶數也有虛數

  • 6 # 仁勇校尉

    宋朝的官職體系中,爵位不是一個很重要的東西,談不上國之重器。

    對古代歷史不瞭解的人可能認為,中國古代各個時代制度上差不多,這是一種錯誤印象,實際是不同時代差別非常大。官職頭銜同樣如此,爵位在漢代、明代等時代算得上國之重器,但在宋代則只是個不太重要的頭銜。

    宋代的爵位除了宗室爵位外,一般不可以世襲,也沒有實際的封地。宋代的爵位雖然也有相應的封戶,但實際上只是個虛名,並沒有領地和人口屬於自己。

    因此,宋代的爵位除了作為虛名的榮譽頭銜外,實際的好處只有一點經濟利益,食實封的封戶,每戶每月給錢二十五文,食實封的封戶一般情況下也就能達到一千戶,摺合每月25貫每年300貫錢。這筆錢樹木也不算小,但對於能享受的官員來說在俸祿收入中也是比例很小的。能享受最高一千戶食實封的官員,一般只能是宰相級別,宰相級別級別官員朝廷一年發放的合法收入也有近萬貫,爵位收入微不足道。

    可以看出,在宋朝,爵位只是個崇高的榮譽稱號而已,實際沒多大意義。電視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中,把人物的爵位看的很重要,就很不切合宋代背景。

    我們以司馬光在修撰《資治通鑑》過程中的頭銜為例,來看看司馬光各個時候爵位帶來的實際經濟利益。

    司馬光的頭銜中開始有爵位,在編撰《資治通鑑》9-71卷時,起點是侯爵,爵位是河內郡開國候食邑一千三百戶。此時司馬光的爵位沒有食實封的部分,一點實際好處都沒有,只是個空頭銜。一個侯爵,其實沒有任何實際好處,在有的時代是難以想象的。

    編撰《資治通鑑》72-78卷時,司馬光的爵位變為河內郡開國候食邑一千三百戶食實封二百戶,有實際好處的只有食實封的部分。每戶每月二十文錢,司馬光食實封二百戶,每月可以從爵位獲得五貫錢,一年六十貫錢。

    編撰《資治通鑑》79-118卷時,司馬光的爵位升為河內郡開國候食邑一千三百戶食實封四百戶,每年從爵位獲得的錢增加到120貫。

    編撰《資治通鑑》159-265卷時,司馬侯爵升為公爵,爵位是河內郡開國公食邑兩千二百戶食實封九百戶。每年從爵位中可以獲得270貫錢。

    編撰《資治通鑑》266-294卷時,司馬光爵位升為河內郡開國公食邑兩千六百戶食實封一千戶,每年從爵位中可以獲得300貫錢。對於非宗室來說,爵位系統升到司馬光此時的地步已經是最高等級,沒有機會再升了。司馬光此時也成為宰相級別官員,達到文官的頂點。

    司馬光的合法俸祿收入,各類總計摺合近萬貫,300貫的爵位收入不值一提,經濟上意義有限,更多隻是個官職系統中的頭銜。

    宋代的爵位一般也不可以世襲,司馬光也不可能把爵位傳給子孫。在宋朝的人看來,爵位只是個複雜官職稱號中一個管理的頭銜而已,沒多大實際意義,不會有人太當回事。

    宋代的官職體系中,還有一個勳官,和爵位比起來更虛,沒有任何實際利益,只是個空頭銜,如司馬光最終的勳官是最高等級的上柱國。

  • 7 # 目西

    簡單來說,人事制度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針對人的,一種是針對事的,而越是現代化專業的合理的制度注重事的比重就越高,宋朝之所以給予很多文官較高的爵位正是專業化的表現。

    所謂針對人的制度,是指一頭銜,隨著這個人來來去去不管他到哪裡都是保持不變的,可以保持一輩子,展示的是這個人的身份和地位,比如說“教授”“上將”“特級教師”“學位”都是這種情況。就算是退休了不做任何工作了,依然擁有這種身份和地位。

    所謂針對事的制度,是指一頭銜,針對特定的要處理的事情來設定的,一個人只有做一個特定的事情才會擁有這個頭銜,比如“軍長”“老師”,當此人不再從事該項工作的時候他的這一頭銜就隨之消失。

    以中國古代的官職為例,早期的時候人事是以人為主糾纏在一起的,如,公、侯、伯、子、男、公卿、大夫、士。你可以說是爵位(人)也可以說是官職(事),貴族可以世襲這個名頭,這種情況直到戰國才逐漸改變,就是各國變法形成的帝國官僚體制,這時候變法的國家都開始“記功受爵”,也就是漸漸的轉變到重視事這一方面來。然而就是這個時候,爵位和官職還是有些不清不楚的,如商鞅變法20級軍功爵制度,是爵位也是官職。但是這時候爵位的能力已經遠不如以前,在周朝一個人的身份地位國君也無法廢除。

    隨著官僚體制的,進一步發展,人事就逐漸分明,漢朝的時候基本只剩下兩個人事不分的職位“皇帝”和“王”。由於“王”人事不分,既有很高的身份地位又有很大的權力對“皇帝”極具威脅,於是“王”也漸漸的人事分離了。王公侯什麼的成了榮譽和財產的象徵,要知道在西漢初期人口不足2000萬,戶數不足600萬,蕭何丞相可是萬戶侯,這是何等的財力!

    人事的分離,對於皇帝來說也是莫大的好處,因為在理論上來說,所有的下屬都是沒有身份地位的人,他們的升遷都處於皇帝的調動之下。

    然而就算是這樣,本官管本官事兒依然會出現權臣當道的情況,宋朝就厲害了,他不但人事給分清了,甚至是事也給分為了“名號和實質”,有了官職差遣,“官”指享受的待遇級別,“職”以待文學之選,差遣則是實際擔任的職務。也就是說本官不管本官事兒,聽候派遣,皇帝可以讓一個官兒很小的人管本該大官兒管的事兒,一定程度阻止了權臣的出現,也造成了宋朝官員機構龐雜,

    在這個系統裡面“職”就很像爵位了,表示一個人的身份和榮耀,爵位只不過是更高階一些的名號而已,可以擁有封地可以血食地租,作為恩寵由皇帝賜給自己的愛卿。

    比如包拯嘉祐元年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開封府尹三品大官,右司郎中六品,然而包拯還有一個品級更高的“職”龍圖閣直學士一品。

    所以宋朝有大權力的人其身份地位其實很低,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來,“人”在宋朝的人事制度中被降降低到何種程度,爵位不過是類似黃袍馬褂,皇帝賞食一樣的東西。

    然而就算這樣,榮譽身份也不是亂給的,況且還要消耗巨大的國家財政。只能賞賜給皇帝重視的人群。

    宋朝尚文,給爵位就是情理之中的。就像漢朝初年軍功授爵一樣,說服趙陀投降的陸賈,提出西漢前期治國方針“新語十二篇”的陸賈,半戶侯也沒有,原因就是他沒有打仗沒有軍功!

    為什麼宋朝一些文官都有國公爵位?

    因為,

    1、爵位是個榮譽頭銜對皇帝來說沒有實際性的東西,不重要

    2、榮譽要賞給自己看重的人,重武給武將,重文給文官,都重都給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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